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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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标准条文说明
1总则
1.0.1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电子信息设备的应用已深入至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种电子、微电子装备已在各行业大量使用。
由于这些系统和设备耐过电压能力低,雷电高电压以及雷电电磁脉冲器入所产生的电磁效应、热效应都会对系统和设备造成干扰或永久性损坏。
每年我国电子设备引雷击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惊人。
因此解决电子信息系统对雷电灾害的防护问题,雷电防护标准的制定工作,十分重要。
由于雷击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雷击强度的随机性,因此对雷击的防范,难度很大,要达到阻止和完全避免雷击的发生是不可能的。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1024和国家标准GB50057均明确指出,建筑物安装防雷装置后,并非万无一失。
所以按照本规范要求安装防雷装置和采取防护措施后,可能将雷电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小被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遭受雷击损害的风险。
1.0.4雷电防护设计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这就是说,凡是影响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侵入通道和途径,都必须预先考虑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将雷电高点压、大电流堵截消除在电子信息设备之外,不允许雷电电磁脉冲进入设备,即使漏过来的很小一部分,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其疏导入大地,这样才能达到对雷电的有效防护。
科学性是指在进行防雷工程设计时,应认真检查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所在地电的地理、地质以及土壤、气象、环境、雷电或冬、信息设备的重要性和雷击事故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对现场的电磁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和计算,并根据表4.3.1雷电防护级别的选择确定电子信息系统的防护级别,这样,才能以尽可能低的造价建造一个有效的雷电防护系统,达到合理、科学、经济的效果。
1.0.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遭受雷电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直接雷击,又有从电源线路、信号线路等侵入的雷电电磁脉冲,还有在建筑物附近落雷形成的电磁场干应,以及接闪器接闪后由接地装置引起的地电位反击。
在进行防雷设计时,不仅要考虑防直接雷击,还要防雷电电磁脉冲、雷电电磁感应和地电位反击等,因此,必须进行综合防护,才能达到预期的防雷效果。
图1.0.5所示外部防雷措施中的屏蔽,主要是直建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金属框架组成的屏蔽笼(即法拉第笼)、屋顶金属表面、里面金属表面和金属门窗框架等,这些措施是内部防雷措施中使雷击产生的电磁场向内递减的第一道防线。
内部防雷措施中等电位连接的“连接”这个词,在有些标准中使用“联结”,实际上他们是同义词,从历史上沿用的习惯,依然采用“连接”。
建筑物综合防雷系统的组成,除外部防雷措施、内部防雷措施外,尚应包含在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中各种传输线路端口安装与之适配的浪涌保护器(SPD),其中电源SPD不仅具有抑制雷电过电压的功能,同时还具有防止操作过电压的作用。
5.4.2信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
选用的SPD其工作电压﹑传输速率﹑带宽﹑插入损耗﹑特性阻抗﹑标称导通电压﹑标称放电电流﹑接口等应满足系统要求。
5.4.3天馈线路的防雷与接地
天馈线路SPD应按表5.4.2-2选择参数。
5.4.4程控数字交换机线路的防雷与接地
在总配线架模拟信号线路输入端﹑配线架至交换机(PABX)之间以及交换机(PABX)的模拟信号线路输出端,分别安装信号线路SPD。
在配线架数字线路输入端﹑配线架至交换机(PABX)之间以及交换机(PABX)的数字线路输出端,分别安装信号线路SPD。
5.4.5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1传输线路上,安装浪涌保护器的数量,视其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而定。
对于重要性很高的系统,安装浪涌保护器的级数要由风险评估确认的级数才能达到安全防护;重要性相对较轻的系统安装级数可以减少,才能达到既安全又经济。
2适配是指安装浪涌保护器的性能,例如工作频率﹑工作电平﹑传输速率﹑特性阻抗﹑传输介质及接口形式等应符合传输线路的性质和要求。
5.4.6安全防范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本条中规定在安全防范系统户外的交流供电线路﹑视频信号线路﹑解码器控制信号线路及摄像头供电线路中应装设SPD的具体情况如下:
1视频信号线路应根据摄像头连接形式﹑线路特性阻抗﹑工作电压等参数选择插入损耗小﹑驻波系数小的SPD。
2编﹑解码器控制信号线路应根据编﹑解码器连接形式﹑线路特性阻抗﹑工作电压等参数选择插入损耗小﹑驻波系数小的SPD。
3对集中供电的电源线路应根据摄像头工作电压按表5.4.2-2选择适配的SPD。
4在摄像头视频信号输出端和控制室视频切换器输入端应分别安装视频信号线路SPD。
5在摄像头侧解码器控制信号输入端和微机控制室信号输出端应分别安装控制信号SPD。
6在摄像头侧供电线路输入端应安装电源SPD。
7摄像头侧SPD的接地端可连接到云台金属外壳的保护接地上,台金属外壳的保护接地端连接至接地网上;微机控制室一侧的工作机房应设局部等电位连接端子板,各个SPD的接地端应分别连接到机房等电位连接端子板上,再从接地端子板引至共用接地装置。
工作机房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机架和构件,均应与机房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或共用接地系统连接。
7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信号电缆、电源线、控制线均应在设备侧装设施配的SPD。
5.4.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1对于控制中心内的各个系统宜设置各自的S型等电位连接网络,若机房内设有与建筑物结构钢筋相连接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时,系统的接地干线,可直接由各基准点(ERP)处引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若只有机房所在楼层电气竖井间内才设有等电位连接端子板时,应将各系统的接地干线接至设在合用机房内的等电位母排箱,再由等电位接地母排箱内用总接地干线接至就近楼层电气竖井间内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总接地干线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导线并穿管敷设。
2由建筑物外引入(出)中控室内的信号电缆、电源线、控制线、网络总线等,宜再防雷分区界面处装设适配的信号SPD、电源SPD。
各SPD的参数选择参照表5.4.1-2、5.4.2-1及表5.4.2-2选配。
5.4.9有线电视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按如下方法实施:
CATV系统中放大器的输入、输出端应安装适配的干线放大器SPD;
系统设备机房内各SPD的接地端应按5.2节的要求处理;室外的SPD接地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接地;同时可连接至信号电缆吊线的钢绞绳上,若吊线钢绞绳分段敷设时,在分段处将前、后段连接起来,接头处应防腐处理。
吊线钢绞绳两端均应接地。
1总则
1.0.1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与建筑群的电子信息系统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
本规范不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和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1.0.3在进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当需要时,可在设计前对现场雷电电磁环境进行评估。
1.0.5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护(图1.0.5)。
2.0.7共用接地系统
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等电位连接带、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及接地装置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统。
4.1.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划分为A、B、C、D四级。
5.1.2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
5.2.5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功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5.2.6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5.4防雷与接地
5.4.1电源线路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2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配电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的接地方式。
3配电线路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应符合表5.4.1-1规定。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配电线路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及电子信息系统电源设备分类示意如图5.4.1-1和图5.4.1-2所示。
图5.4.1-1耐冲击电压类别及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TN—S)
表5.4.1-1配电线路各种设备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
设备位置
电源处的设备
配电线路和最后分支线路的设备
用电设备
特殊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设备
耐冲击过电压类别
Ⅳ类
Ⅲ类
Ⅱ类
Ⅰ类
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
6KV
4KV
2.5KV
1.5KV
4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接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安装通过Ⅰ级分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或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第一防护区之后的各分区(含LPZ1区)交界处应安装线压型浪涌保护器。
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5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大于0.5m。
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在两极浪涌器之间应加装退耦装置。
当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
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并宜有劣化显示功能。
6浪涌保护器安装的数量,应根据备保护设备的抗扰度和雷电防护分级确定。
7用于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宜符合表5.4.1-2规定。
表5.4.1-2电源SPD标称放电电流技术参数选择推荐表
保护
分级
LPZ0区LPZ1
交界处
LPZ1区LPZ2
交界处
直流电源标称
放电电流
(KA)
第一级
标称放电电流
(KA)
第二级
标标称放电电流
(KA)
第三级
标标称放电电流
(KA)
第四级
标标称放电电流
(KA)
10/350μs
8/20μs
8/20μs
8/20μs
8/20μs
8/20μs
A级
≥20
≥80
≥40
≥20
≥10
≥10
直流配电系统中根据线路长度和工作电压选用标称放电电流≥10KA适配的SPD。
B级
≥15
≥60
≥40
≥20
C级
≥10
≥40
≥20
D级
≥10
≥40
≥10
注;SPD的外封装材料应为阻燃型材料。
*第一级防护使用两种波形的说明见条文说明。
5.4.2信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出建筑物的信号线缆,宜选用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并宜埋地敷设,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接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电缆金属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及发的信号线缆内芯线相应端口,应安装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及电缆内芯的空闲对应接地。
2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线路的工作频率、传输介质、传输带宽、工作电压、接口形式、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参数应符合5.4.2-1、5.4.2-2的规定。
表5.4.2-1信号线路(有线)浪涌保护器参数
线缆类型
参数要求
参数名称
非屏蔽双绞线
屏蔽双绞线
同轴电缆
标称导通电压
≥1.2Un
≥1.2Un
≥1.2Un
测试波形
(1.2/50μS、
8/20μS)混合波
(1.2/50μS、
8/20μS)混合波
(1.2/50μS、
8/20μS)混合波
标称放电电流(kA)
≥1
≥0.5
≥3
注:
Un——最大工作电压。
表5.4.2-2信号线路、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性能参数
名称
插入
损耗
(dB)
电压
驻波比
响应
时间
(ns)
用于收发通信
系统的SPD平均功率(kw)
特性
阻抗
(Ω)
传输
速率
(bps)
工作
频率
(MHz)
接口
形式
数值
≤0.20
≤1.3
≤10
≥1.5倍系统平均功率
应满足系统要求
应满足系统要求
应满足系统要求
应满足系统要求
5.4.3天馈线路的放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天线必须置于直击雷防护区(LPZOB)内。
2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工作频率、平均输出功率、连接器形式及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插入损耗及电压驻波比小适配的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
3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宜安装在收/发通信设备的射频出、入端口处。
其参数应符合表5.4.2-2规定。
4具有多副天线的天馈传输系统,每副天线应安装适配的天馈浪涌保护器。
当天馈传输系统采用波导管传输时,波导管的金属外壁应与天线架、波导管支撑架及天线反射器作电气连通。
并宜在中频信号输入端口处安装适配的中频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其接地端应就近接地。
5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2的绝缘通导线连接到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接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
同轴电缆的上部、下部及进机房入口前应将金属屏蔽层就近接地。
5.4.4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及其它通信设备信号线路,应根据总配线架所连接的中继线及用户线性质,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2浪涌保护器对雷电流的响应时间应为纳秒(ns)级,标称放电电流应大于或等于0.5KA,并应满足线路传输速率及带宽要求。
3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应与配线架接地端相连,配线架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从配线架接至机房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
配线架及程控用户交换机的金属支架、机柜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5.4.5计算及网络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出建筑物的传输线路上浪涌保护器的设置:
1)A级防护系统宜采用2级或3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2)B级防护系统宜采用2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3)C、D级防护系统宜采用1级或2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各级浪涌保护器宜分别安装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接雷防护区(LPZOB)及第一防护区(LPZ1)与第二防护区(LPZ2)的交界处。
2计算机设备的输入/输出端口处,应安装适配的计算机信号浪涌保护器。
3系统的接地
1)机房内信号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5mm2的多股绝缘铜导线,单点连接至机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计算机机房的安全保护地、信号工作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和浪涌保护器接地等均应连接到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
2)当多个计算机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分别采用M型或Mm组合型等电位连接网络。
5.4.6安全防范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置于户外的摄像机信号控制线输出、输入端口应设置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2主控机、分控机的信号控制线、通信线、各监控器的报警信号线,宜在线路进出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接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装设适配的线路浪涌保护器。
3系统视频、控制信号线路及供电线路的浪涌保护器,应分别根据视频信号线路、解码控制信号线路及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性能参数来选择。
4系统户外的交流供电线路、视频信号线路、控制信号线路应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屏蔽层及钢管两端应接地,信号线路与供电线路应分开敷设。
5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
主机房应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系统接地干线宜采用截面及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芯绝缘导线。
5.4.7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报警主机、联动控制盘、火警广播、对讲通信等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宜在进出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接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装设适配的信号浪涌保护器。
2消防控制室与本地区或城市“119”报警指挥中心之间联网的进也线路端口应装设适配的信号浪涌保护器。
3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室内所有的机架(壳)、配线线槽、设备保护接地、安全保护接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均应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4区域报警控制器的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或钢管)、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接线箱的保护接地端等,应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5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
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线,并宜穿管敷设接至本层(或就近)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5.4.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的各种线路,在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0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装设线路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2系统中央控制室内,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
室内所有设备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保护接地和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等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3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其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导线,并应穿管敷设接至就近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5.4.9有线电视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出建筑物的信号传输线,宜在入、出口处装设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2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线路,宜根据其干线放大器的工作频率范围、接口形式以及是否需要供电
电源等要求,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3进出前端设备机房的信号传输线,宜装设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机房内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
端子板,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导线并穿管敷设,就近接至机房处的等电位连接带。
5.4.10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2通信基站的雷电防护宜先进行雷电风险评估及雷电防护分级。
3基站的天线必须设置于直击雷防护区(LPZ0B)区内。
4基站天馈线应从铁塔中心部位引下,同轴电缆在其上部、下部和经走线桥架进入机房前,屏蔽层应就近接地。
当铁塔高度大于或等于60m时,同轴电缆金属屏蔽层还应在铁塔中部增加一处接地。
5通信基站的信号电缆应穿钢管埋地进入机房,并应在入户配线架处安装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电缆内的空线对应保护接地。
站区内严禁布放架空线缆。
当采用光缆传输信号时,应符合本规范5.3.2条第4款的规定。
6基站的电源线路宜埋地引入机房,埋地长度不宜小于50m。
电源进线处应安装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
3.0.7共用接地系统
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等电位连接带、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及接地装置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统。
4.1.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划分为A、B、C、D四级。
5.1.2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
5.2.5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功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5.2.6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5.4防雷与接地
5.4.1电源线路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2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配电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的接地方式。
3配电线路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应符合表5.4.1-1规定。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配电线路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及电子信息系统电源设备分类示意如图5.4.1-1和图5.4.1-2所示。
表5.4.1-1配电线路各种设备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
设备位置
电源处的设备
配电线路和最后分支线路的设备
用电设备
特殊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设备
耐冲击过电压类别
Ⅳ类
Ⅲ类
Ⅱ类
Ⅰ类
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
6KV
4KV
2.5KV
1.5KV
4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接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安装通过Ⅰ级分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或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第一防护区之后的各分区(含LPZ1区)交界处应安装线压型浪涌保护器。
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5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大于0.5m。
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在两极浪涌器之间应加装退耦装置。
当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
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并宜有劣化显示功能。
6浪涌保护器安装的数量,应根据备保护设备的抗扰度和雷电防护分级确定。
7用于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宜符合表5.4.1-2规定。
表5.4.1-2电源SPD标称放电电流技术参数选择推荐表
保护
分级
LPZ0区LPZ1
交界处
LPZ1区LPZ2
交界处
直流电源标称
放电电流
(KA)
第一级
标称放电电流
(KA)
第二级
标标称放电电流
(KA)
第三级
标标称放电电流
(KA)
第四级
标标称放电电流
(KA)
10/350μs
8/20μs
8/20μs
8/20μs
8/20μs
8/20μs
A级
≥20
≥80
≥40
≥20
≥10
≥10
直流配电系统中根据线路长度和工作电压选用标称放电电流≥10KA适配的SPD。
B级
≥15
≥60
≥40
≥20
C级
≥10
≥40
≥20
D级
≥10
≥40
≥10
注;SPD的外封装材料应为阻燃型材料。
*第一级防护使用两种波形的说明见条文说明。
5.4.2信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出建筑物的信号线缆,宜选用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并宜埋地敷设,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接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电缆金属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及发的信号线缆内芯线相应端口,应安装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及电缆内芯的空闲对应接地。
2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线路的工作频率、传输介质、传输带宽、工作电压、接口形式、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参数应符合5.4.2-1、5.4.2-2的规定。
表5.4.2-1信号线路(有线)浪涌保护器参数
线缆类型
参数要求
参数名称
非屏蔽双绞线
屏蔽双绞线
同轴电缆
标称导通电压
≥1.2Un
≥1.2Un
≥1.2Un
测试波形
(1.2/50μS、
8/20μS)混合波
(1.2/50μS、
8/20μS)混合波
(1.2/50μS、
8/20μS)混合波
标称放电电流(kA)
≥1
≥0.5
≥3
注:
Un——最大工作电压。
表5.4.2-2信号线路、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性能参数
名称
插入
损耗
(dB)
电压
驻波比
响应
时间
(ns)
用于收发通信
系统的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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