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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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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保证,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
只有认真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才能确保在施工生产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序可控。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海门海螺项目部
2005年2月26日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的重要手段。
通过安全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增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一)、教育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
包括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劳动纪律,安全与生产、与经济效益、与个人利益的利害关系等安全观念的教育。
2、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包括一般劳动安全、卫生知识、职业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4、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教育。
包括国内外、企业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事故案例的学习和教育,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并通过典型事故剖析,教育全员,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
(二)、教育的基本形式
1、召开安全会议,或组织起来集中教育。
2、参加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的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或请有关专家、培训组织、上级业务部门领导等到本单位进行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日制度。
4、落实工前讲、工中查、工后评的“三工”教育制度。
5、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调动工作岗位的工人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
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
7、进行事故案例分析或召开事故现场会,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按“四不放过”(既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下同)的原则严肃处理,以此强化安全意识,从中吸取教训。
8、抓典型、树样板,及时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9、开展安全阅览、知识竞赛、文艺宣传等娱乐活动。
10、利用工程、工序施工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
11、随时进行遵章守纪、严格操作规程、作好事故预防工作的经常性的教育。
12、每年对全体职工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可以在其他考试中包括安全知识内容)。
(三)、“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职工的入企教育、施工队教育和岗位教育。
1、入企教育
对入企的新职工,在没有分配到施工队以前,由企业劳动部门组织,会同教育、安全等有关部门,按正规化教育方式实施初步的安全教育。
其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及地方、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的意义和目的。
(2)新工人入企教育意义和必要性,介绍本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特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场所,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本企业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3)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防机械伤害、防火、防尘、防毒等安全知识。
(4)结合本企业特点,介绍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
2、施工队教育
新工人或在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分配到施工队后,由施工队长和专职安全员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其主要内容:
(1)本队施工作业任务、特点,作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险区域,要害部位。
(2)劳动保护法规、安全守则、劳动纪律。
(3)本队施工采用的工艺技术,所用机械设备的基本性能,易出现事故的部位和防范事故的措施。
(4)本队施工工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5)本队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人员分工负责情况。
3、操作岗位教育
新职工上岗或工作调动、岗位变化的工人工作开始前,班组长应结合岗位情况对其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1)本岗(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2)上岗作业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劳动纪律。
(3)本班组施工任务,人员分工情况,各工序相互联系,本工序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4)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施工中所用工具、电器设备现状,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情况及其作用,使用过程的安全操作技术和注意事项。
(5)施工作业区的环境卫生标准和文明施工的具体内容。
(6)个人劳动保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四)、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从事电工、电气焊、起重、压力容器、瓦斯检验、车辆驾驶、爆破、登高等特殊专业工种的职工,必须经有资格的单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五)、各级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
各级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职责,分别由各级安全、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每年接受教育的时间应符合有关规定。
学习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任务。
学习领会“五同时”的内容。
2、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标准。
3、本单位施工生产特点和本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4、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技术要求及安全保障工作的具体做法、安全管理要求。
5、施工工序和重要危险因素,以及预防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
6、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知识。
7、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纪律以及保证措施。
8、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的基本程序和典型事故剖析。
(六)、经常性安全教育
(七)、有关要求
有限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考试,其中必须包括安全内容。
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要有计划、有内容、有时间、有专人负责。
2、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讲求实效,防止走过场。
3、各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要及时登记、填卡、建档。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海门海螺项目部
2005年2月26日
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一)、安全生产检查规定:
1、定期性检查。
有限公司每半年、分公司每半年、项目部每月、工程队(相当队级)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定期检查由有关单位领导亲自带队,有关部门派员参加,重点检查和解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有关问题,普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基础工作情况。
检查中及时表彰先进,鞭策落后,针对实际提出今后安全工作指示性意见。
2、经常性检查。
各级领导、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监察(检查)人员,经常对施工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
检查施工机械车辆、工具、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运行和安全使用情况,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及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3、专业性检查。
此项检查是对隧道施工、吊装架桥、既有线施工、高处作业、机械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等某项重点或单项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主要检查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4、季节性检查。
根据各地区的季节性特点,主要对冬季施工的防寒、防冻、防滑,夏季施工的防暑降温、防雨、防洪以及防火、防毒、防爆等项工作的安全检查。
5、不定期抽查。
根据单位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临时性的检查计划实施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级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指示精神的情况。
2、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3、安全组织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工作情况。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5、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劳动纪律、防护措施的落实,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使用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6、事故的统计报告、调查处理,统计报表和各项业务的建设情况。
(三)、安全检查的一般方法:
1、听汇报。
2、查记录。
3、召开座谈会。
4、查施工现场。
5、检查时要有领导带队,有关业务部门或人员参加。
采取群众与专业、普遍与重点、自查与互查、上下结合等方法进行。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海门海螺项目部
2005年2月26日
安全会议制度
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有利于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任务,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安全生产会议可以采取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会、行政办公会、工程分析会、工程例会、业务会和专题会等形式。
(二)、针对安全生产发展情况,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对策。
(三)、有限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门会议,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专业工作会议,要根据实际自行组织安排。
(四)、根据上级安全生产会议及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并部署贯彻意见。
(五)、各分公司(项目部)、工程队,结合施工生产实际,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或召开有安全专题内容的工程例会,定期总结阶段工作,部署阶段任务。
(六)、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各级要及时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计划。
(七)、各级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要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登记签到,并有会议记录。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海门海螺项目部
2005年2月26日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的不同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对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逐级交底制度。
(五)、各级技术主管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质量负全责。
(六)、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
(七)、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工长要向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八)、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九)、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十)、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大型特殊工种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设备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等有关工种操作规程均依据原国家建筑工程总局1980年5月20日颁布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执行。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必须实现可追溯性。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海门海螺项目部
2005年2月26日
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有效监控与管理,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安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控制与管理效果的检查。
有限公司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逐级负责控制与管理本单位或本项目部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并建立本部门或本项目部《重要危险源清单》。
1、各单位要加强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懂专业、有经验、负责任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在人员、时间、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证,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根据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类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由所属单位、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安质部门负责监督。
3、工程开工前,各级要做好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工作,对重要危险源,应及时制订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4、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控制措施制定后,由工程技术人员逐级进行技术交底,直至施工作业班组和操作者。
5、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控制与管理要坚持“四定”、“五不推”的原则:
四定:
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资金。
五不推:
岗位不推班组、班组不推工程队、工程队不推项目部、项目部不推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不推集团公司。
6、各级要做好危险源的确认和建档工作,严格执行程序文件有关要求。
7、施工过程中,对各类危险源及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管理方案,按照危险源的等级实施分级管理:
有限公司安质科每年公布全公司重要危险源清单。
项目部制定并公布本项目重要危险源清单并严格控制管理。
重要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部业务人员专门负责,定期检查、测定、鉴定和评价,并定期、逐级向有限公司安质科汇报,有限公司安质科定期监察和复查。
一般危险源由项目部内部分级管理。
8、各项目部应随时根据新的变化辨识和控制新的危险源,确定出新的危险源级别,并将重要危险源上报到有限公司安质科,实施重点控制和管理。
9、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控制与管理,要发动全体员工,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治理。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海门海螺项目部
2005年2月26日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认真严肃地进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有利于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对策,以达到教育群众、预防事故的目的。
(一)调查处理
1、对发生的伤亡事故要按下列步骤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要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开展救援工作,积极抢救伤亡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认真保护现场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死亡事故现场必须经过有限公司安质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同意后才能清理。
3、组成事故调查组
发生轻伤或未遂事故由项目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由有限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立即组织安监、工程、劳资、公安、工会等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4、现场勘察,收集物证
其步骤是:
进入现场观察,掌握事故概貌,规定现场范围,确定勘察顺序;实地勘察,细致检查事故后各种物体的具体位置、状态和痕迹,对有物证价值的要测量、拍照、记录、绘图、录像等。
5、收集事故事实材料
(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资料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②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有关情况。
③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程序、操作时动作。
④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2)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
①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
②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质或化学性能实验分析。
③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情况。
④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温度、湿度、通风、色彩度、道路、工作状况及工作环境中的有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
⑤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他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⑥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
⑦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和因素。
6、收集证人材料
要尽快找被调查者收集材料。
对证人口述材料,要做好询问笔录、签名,并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7、确定事故原点
事故原点是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和实变特征的初始点。
如引起火灾事故的第一发火点为事故原点。
只有查出事故原点,才有可能分析出事故原因,否则,事故原因始终是模糊的。
8、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9、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10、确定事故性质
11、确定事故责任分析
上述工作完成后,调查组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二)事故结案归档材料
当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归档的材料如下:
1、职工工伤或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或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诊断书;
9、善后处理协议书;
10、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1、处分决定和受理人员的材料;
12、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3、注明参加调查组人员姓名、职务、工作单位。
(三)事故结案的审批程序
1、轻伤事故由项目部批准结案。
2、一次重伤1至2人的事故由有限公司批准结案。
3、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事故单位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附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由有限公司按事故性质、权限批准结案。
(四)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要求
1、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调查处理伤亡事故,要做到“四不放过”。
2、对发生的伤亡事故,一般于15日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不超过一个月,最多不超过国家规定的90天的结案时间。
事故报告要做到时间及时,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手续完备。
3、企业对管辖区域内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如需要确定按非责任、非因工或非事故处理时,要写出专题报告,附证据材料,报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上报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4、发生职工因工、非因工、分包企业民工和企业外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均应建立事故档案。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海门海螺项目部
2005年2月26日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指导有限公司下属各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有限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各下属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1、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必须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实施发放,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和配备标准,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不得增加项目和数量;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转卖。
2、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根据施工生产需要,按计划购置劳动防护用品,保证资金足额到位。
物质部门负责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安全技术部门要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工作。
3、各单位必须到国家指定的生产、销售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三证”齐全(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业务部门要将“三证”和发货票复印件存档备查。
4、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性能、产品质量进行必要检查,同时,要组织教育职工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过程中,要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损坏、丢失的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和补发,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5、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各级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物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5、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执行有限公司下发的公司安质[2003]93号文件的规定标准。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海门海螺项目部
2005年2月26日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制度是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目的是做好超前预防,防患于未然。
(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
每年初,或项目上场时由业务部门按照国家、省、市及行业规定,根据本单位施工生产的需要,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上报有限公司安质科,安质科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经统筹安排,下发有限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各单位可根据施工生产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各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及调整的计划内容,优先安排安全技术和防护措施所需经费,监督合理使用,确保经费足额到位。
每年底对落实完成情况要进行统计,下年度改进。
(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的编制
1、编制内容
⑴措施项目名称、所在地点;
⑵现在劳动条件基本状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⑶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及来源;
⑷项目完成后的预期效果;
⑸设计、施工单位或负责人;
⑹落实日期。
2、编制范围
⑴安全技术:
主要包括以防止工伤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及其它为安全设置的一切防护设施和防护工具。
⑵工地卫生:
主要包括以改善有害于职工身体健康的劳动环境、防治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
如隧道通风、照明、降温、防尘、防毒、防噪等。
⑶辅助房屋及措施:
主要包括有关保证生产卫生方面所必须的房屋及一切措施。
如为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的工人所增设的淋浴设备和盥洗设备,更衣室、更衣箱、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寒冷季节露天作业取暖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等。
⑷宣传教育:
主要包括购置劳动保护教材、图书、宣传品、宣传影视设备,设立劳动保护教育室、展览室,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训练。
举行各种安全会议及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与实验工作所需的工具和仪器等。
⑸安全监察:
主要包括安全监察技术装备、监察工具,事故现场的调查及处理。
3、编制程序和报告
⑴编制程序
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采取自下而上编制和自上而下审批下达的程序进行。
②各级职能部门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编制年度计划,并经单位研究,主管领导签字后逐级上报。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有文字说明、项目名称、资金数额、完成时限。
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每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有限公司审批后下达执行。
⑵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送时间
①有限公司所属单位于每年底将当年完成情况及下年计划报有限公司安质科。
②有限公司安质科综合各单位上报情况于每年初下达当年安措费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海门海螺项目部
2005年2月26日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登记管理制度
1、教育部门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登记、管理等工作。
2、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严禁无证操作或持过期证件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5、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种作业职业的毕业生,已按本工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可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6、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有关部门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
7、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有关部门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动失效。
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他人。
9、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项目提出申请,报机关教育科汇总,统一报发证部门审验。
10、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11、办证、复审后,教育部门要做好登记,以便掌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2、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13、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其操作证。
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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