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docx
- 文档编号:29490835
- 上传时间:2023-07-23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2.12KB
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docx
《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
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意见书编号:
()
项目名称:
七二三所科研楼、门卫、门卫
审查机构:
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颁书日期:
年月日
江苏省建设厅制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七二三所科研楼、门卫、门卫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一四年八月一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七二三所科研楼、门卫、门卫
建设单位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
项目地址
开发区
建筑面积
建筑总高度
建筑层数
七二三所科研楼地上十二层(局部二层)地下一层;门卫、门卫地上一层
耐火等级
一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筏基
结构体系
框架
送审日期
2014-07-28
勘察单位
江苏省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资质等级
甲级
设计单位
中船重工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
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
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回复意见格式见“下载中心表格下载审查意见回复单)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节能计算书和节能专篇中,各部位的热工指标计算参数选取有错误,设计深度达不到江苏省建筑节能设计深度要求,应整改。
(门卫)
、应该建筑采用了中央空调系统,应按中央空调的使用面积,确定该建筑的节能类别,确定适用的规定指标,方能进行节能设计。
(三)其它:
.科研楼节能计算书中应计算外门窗可开启面积比;空调与非空调面积比(作为确定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的依据)。
.科研楼、门卫节能专篇、节能计算书均未按照《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专篇的样式》版的规定编制;缺节能构造大样。
.科研楼、门卫设计屋面保温、外墙保温使用复合硬质聚氨酯,不能达到级材料的标准;应考虑设置防火隔离带,并应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
.节能计算书中科研楼、门卫外墙使用改性酚醛板,节能文件中复合聚氨酯保温板,材料的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均不正确(包括屋面硬泡聚氨酯的内容),计算书、公示牌、节能设计文件互相矛盾。
缺科技楼的节能专篇(计算书中所附注的为门卫的节能专篇);科技楼计算书各向窗墙比与节能文件不一致。
节能文件未交代幕墙的相关要求;外门窗的气密性等级应为规定的级。
.科研楼屋面设置太阳能集热板,应有防水保温构造做法。
给排水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生活水箱、消防水池未设溢流报警装置,设计不符合,4.2.2要求。
、,“地下一层给排水平面图”,给水总计量水表应采用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图中未采用;违反《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第4.3.6条第款要求。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审查人
何伯海、申敏
节能专项审查号
审查人
王海林、徐静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
审查人
丁渝靖、邵敏
节能专项审查号
2014-8-1
审查人
夏晓潮、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给水系统图”、“一、二层卫生间大样图”、“门卫给水系统图”,本工程市政给水压力为,一、二层卫生间给水支管应设置减压设施,保证各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大于;违反《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第4.1.3条要求。
(三)其它:
、生活水箱进水管需设水表计量。
参,6.1.9第条。
、'三、四层用水点供水压力大于,应设减压设施。
参,4.1.3。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他:
、部分办公室、验证用房值平面设计值不符合规范要求。
暖通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多联式空调(热泵)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值应提供,不符合第4.4.12条规定。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审查人
何伯海、申敏
节能专项审查号
、
审查人
王海林、徐静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
审查人
丁渝靖、邵敏
节能专项审查号
2014-8-1
审查人
夏晓潮、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总平面图地下车库出入口与区内道路平行,应有米的距离(与北侧的消防车道)。
设计不符合第5.2.4条规定。
.一层平面位于和轴处的新风机房设置甲,应外开,应符合第5.4.2条规定。
.二层平面防火分区处位于轴线上设置防火卷帘不合适,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应符合第7.4.11条规定。
.大样图中外窗窗台高度、等为设置防护措施。
设计不符合第6.10.3条规定。
、一层平面图中轴线区间内的试验设计验证用房最远点到疏散门的距离约米,不满足第6.1.7条要求。
二、三层的档案室、会议室、试验设计验证用房等房间存在相同问题。
、无障碍设计不完全满足规范要求,主要问题有:
)设计总说明中,无障碍设计专篇应要求无障碍出入口、通道、停车位、厕所、电梯等部位按规范8.1.6条要求设置无障碍标志。
)设无障碍坡道的门厅入口及无障碍卫生间入口的门应按无障碍通行的门设计,应符合条要求。
)详图中无障碍电梯的出入口应设提示盲道,该电梯厅及电梯的设计应满足规范第节的要求。
)地下停车库无障碍车位未标示,应设在靠近无障碍电梯部位,确保行走路线最短,车位设置并应满足规范条的要求。
)报告厅应按规范条要求,至少设一个轮椅席位。
、图中门窗表标注门窗玻璃大于平方米时,应采用安全玻璃,不符合第7.1.1条的规定,有框中空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按该规程中表来确定。
(门卫)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总平面图的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机动车停车指标和非机动车停车指标;总平面图应交代消防等高场地的布置;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置灭火救援窗(同时间距不应大于米)。
、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图中设计说明标注为度。
(门卫)
、图纸设计说明第条和条均为该建筑的外墙做法,但所选保温材料却不一致。
应明确选用何种保温板。
(门卫)
设计人
钟铁良、郑福元
专业负责人
陆骏
审核人
陆骏
注册师
陆骏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日期
审查人
申敏
认定证书号
2014-8-1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屋面防水采用了两道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为一级防水做法,而图中标注的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互相矛盾。
(门卫)
、外窗的气密性应不低于的级标准,图中仍按废止的标准选取级,应执行新标准。
(门卫)
、建筑所用砂浆应按江苏省和扬州市相关规定,采用预拌砂浆。
(门卫)
设计人
钟铁良、郑福元
专业负责人
陆骏
审核人
陆骏
注册师
陆骏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日期
审查人
申敏
认定证书号
2014-8-1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考虑到桩下尚有较软弱土层,并按第5.5.6条验算沉降。
并复核高层与纯地库的沉降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甲基桩基应先试桩。
取得试桩报告后,再设计桩基。
不符合第5.3.1条。
、门卫独基配筋小于,不符合中8.2.1条。
(三)设计深度:
、计算书存在问题:
、抗浮桩裂缝宽度验算。
、区超筋信息显示多层连梁超筋,请调整模型。
、楼梯梯板#-计算未见。
、轴、轴阴角区域各层板配筋应适当加强。
、基础承台配筋计算有两种模式——独立承台、筏板有限元,部分承台配筋相差较大,请比较轴交轴处配筋(可能筏板有限元计算时考虑了水浮力影响)。
另主楼筏板外围一跨的筏板配筋不足。
承台混凝土,地下室柱墙,补充局压计算。
、主楼柱、墙混凝土等级说明层,与计算书层不吻合。
、混凝土规范3.5.3条耐久性强调的是最大水胶比不是水灰比。
、本工程人防部分应进行人防专项审查。
设计人
王超君、刘冬梅、刘灵娣
专业负责人
刘贵
审核人
刘贵
注册师
刘贵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8-1
(抗震)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依据第7.3.5条第款。
本工程应属重点设防类。
、框架柱非加密区箍筋间距大于(如结施-中),不符合第6.3.9条第款.
、部分构件配筋不足,不符合中5.4.2条。
如标高层、轴箍筋不足,主楼标高层、、轴框架梁在轴间下部筋小于计算值。
核对计算书第层轴的向配筋(计算值,实配不足)。
其余自查。
、楼梯间框架柱节点核心区配箍率小于,不符合中6.3.9条。
(三)其它:
、计算书问题:
、区最大地震力方向度。
应输入斜交抗侧力附加地震数。
、地下管道转换夹层的部分穿层柱应按穿层柱的方式计算。
区多功能厅区域框架柱也应按穿层柱输入计算。
、嵌固端判断时的剪切刚度比计算有误,对应上部变形缝处地下室不应外扩,其余部分外扩不应超过两跨。
、区二层楼面大开洞,~轴间、~轴间的洞口应采用楼板补齐,保证地震剪力在水平方向传递。
、高层地上室顶板与纯地库顶板高差,水平剪力传递困难。
、、轴的()应改为();汽车坡道下回填土有两处表述,且表述不一。
、各层角柱箍筋及楼梯间次平台框架柱箍筋是否加密请核查。
设计人
王超君、刘冬梅、刘灵娣
专业负责人
刘贵
审核人
刘贵
注册师
刘贵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8-1
(给排水)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生活水箱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小于进水管径,设计不符合(版),3.2.4要求。
、汽车坡道集水坑排水泵流量小于排入集水池的雨水量,设计不符合(版),4.9.36第条要求。
(三)其它:
、地下汽车库建议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战时储油间不可设喷淋。
、,“消防泵房详图及集水坑系统图
(一)”本工程消防水池与消防泵房相距较远,而水泵吸水喇叭口设于较远的消防水池内,请计算并核查吸水管的水头损失及水泵的汽蚀余量,安全余量必须大于米。
建议消防给水泵采用吸水井吸水。
设计人
崔旭、孟庆勇
专业负责人
孟庆勇
审核人
孟庆勇、张国虹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审查人
徐静
认定证书号
日期
审查人
王海林
认定证书号
2014-8-1
(电气)专业审查意见
科研楼: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二层防火卷帘未由设在本防火分区的双电源切换箱供电不符合第13.9.9条。
、部分消防风机房未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不符合第6.7.4条。
(三)设计深度及其他:
、补充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设备应设明显标志要求。
、消防控制室外线电话仅有文字说明无法保证规范实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模块设置应符合第6.8.2条。
平面图中未见从消防控制室引出的火灾应急广播线路。
地下防火卷帘处总线穿越防火分区,应增设短路隔离器。
、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
复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源线截面是否满足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不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各多根电缆(导线)同一桥架(线槽)内敷设,应根据敷设条件复核线缆截面选型。
、柜至喷淋泵电缆截面偏小,柜互感器选型有误,装置额定电流有误。
至潜水泵控制箱的线路漏电断路器不应采用,消防电梯潜水泵应设末端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一、二层走道应急照明电源不应从地下室应急照明配电箱引来。
地下人防区应急照明电源不知引自何处(应与非消防电源自变电所低压侧分开)。
、地下变配电防火分区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疏散照明火灾时无法自动点亮,部分安全出口灯位置错误。
一层报告厅外轴东侧通道应增设应急照明灯。
出屋面的楼梯间门上方应增设安全出口灯。
、复核防火分区分隔处防火门是否常开防火门(火灾时自动关闭及信号反馈)。
、屋面防雷网格不应大于或。
、所有电梯机房应设置消防直通电话,以满足第4.7.2条。
火灾报警控制器及回路设计应符合规范第3.1.5条相应要求。
设计人
刘爱莉、刘建波
专业负责人
韩树勋
审核人
左占江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审查人
丁渝靖
认定证书号
日期
审查人
邵敏
认定证书号
2014-8-1
(电气)专业审查意见
门卫、门卫: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他:
、补充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措施。
(门卫、)
、监控室用电宜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并末端切换。
(门卫)
、室外电动大门应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引自室外的配电线路采用导线穿金属管敷设,应符合第7.2.13条。
电动门的所有金属构件及附属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
(门卫)
设计人
刘爱莉、刘建波
专业负责人
韩树勋
审核人
左占江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审查人
丁渝靖
认定证书号
日期
审查人
邵敏
认定证书号
2014-8-1
(暖通)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设计说明中室内设计参数表门厅应列出新风量标准,首层东侧门厅和入口大厅应设置新风设施,二层平面轴轴处协调室应设置新风设施,见表3.0.6,其余自查。
、地下车库通风机和卫生间通风器并联运行的系统应在各自的管路上设置止回或自动关断装置,见第6.6.9条。
、各人员密集区缺机械排风系统,如大开间办公室,展览室等,见第7.3.22条。
(三)设计深度及其他:
、空调新风支管处应设置调节阀门。
设计人
张磊
专业负责人
张磊
审核人
李远学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审查人
刘悦
认定证书号
日期
审查人
夏晓潮
认定证书号
2014-8-1
审查综合意见
一、送审资料基本齐全,设计深度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二、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共计条,不符合应执行标准的问题共计条。
三、设计应按各专业审查意见整改,待我中心复查合格后予以通过。
审查项目负责人(签字):
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一四年八月一日
注:
此意见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二份,审查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扬州市 建筑工程 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