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放学路队管理细则全面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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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放学路队管理细则全面完整版
小学学生放学路队管理细则
路队管理是一个班级文明的窗口,关系到良好班风校风的形成和学生的安全。
因此,班科任老师应提高对路队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提高路队管理的质量。
为此,特制订本细则,请各班结合本班实际加以贯彻落实,努力创建文明班级、文明路队。
一、班级整队
1、上午下午第三节课任课教师要按时下课,并指导学生站好路队,强调路队纪律。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在本班教室门前整队放学。
整队时做到快、静、齐。
各班统一分为四路纵队:
两路向北,两路向南。
3、各班要选出责任心强、有管理能力的路队长每队各一名,并佩戴好标志,负责本路队秩序。
(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增置1-2名分队长)
二、出校行走
1、路队出校门要按先后顺序依次走出,先到先出,任何同学不得提前下队,更不得跑步冲出校门。
2、路队出校门后,沿指定路线靠右行走。
学生过马路要注意安全,横穿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跑着过马路,一个接一个走过马路,坚决不准从别的地方过马路。
3、有家长接送的同学要求家长在指定接送区域等候,不得堵在校门口,以免堵塞交通。
在家长未来接送期间,应在校门内列队等候,不得跑到马路上追逐、玩耍。
4、路队长在校外路队上要带好头,走路速度匀速,不得时快时慢。
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
要管理好本班路队,指挥全体同学做到不追、不跑、不吵闹、不并排走、不随意掉队、不无故滞留,不边走边看书,不在外面的摊点上购买东西等,做到不说一句废话,自然成队,走成一条线。
路队长要带领本路队同学共创文明路队。
对违反路队纪律的同学要及时向值周老师、班主任或带队老师汇报有关情况。
三、评比工作
1、学生的路队纪律、安全教育等工作由班主任负责。
班主任要利用晨会、班队会、放学前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对值周老师和路队长反馈的路队情况,及时表扬和批评,在班级开展“我为班级争荣誉”的文明路队创建竞赛活动等。
2、值日教师要按指定的位置及时到岗、护送,检查学生路队情况,对应急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外,还要及时与班主任交流反馈意见。
值日老师监督,每日2次打分,每周统计分数,并将分数纳入校“文明班级”评选。
3、各班主任在每学期要认真组织本班的学生评选“优秀路队长”和“文明路队员”。
以树典立范,弘扬先进。
四、奖惩办法
1、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路队”活动。
对纪律严明、安全有序,连续四周被评为“文明班级”的班级,学校要授予“路队标兵”的称号。
每周评选一次,每个年级评选出一个“文明班级”和两个“文明路队”,并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及路队长给予表扬。
给受表扬的班级加量化分(“文明班级”一次加2分,“文明路队”加1分)。
2、对违纪学生,本着批评教育为主,如果经批评教育仍然不改的,每个学生扣除班级量化分1分,并对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及路队长通报批评。
3、对不负责任、不跟队的教师第一次口头批评,第二次通报批评,三次及三次以上每次扣2分。
4、强调放学后必须回家(参加辅导班的必须有老师接),路上不要随便接任何陌生人的东西,回到家后仅可能告诉家长一声。
不要给任何陌生人开门。
小学学生早操(集会)路队要求
1、当听到运动员进行曲响起时,学生迅速有序地走出教室,来到走廊整队(指定班干部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
2、队伍上下楼梯要靠右边行进,不嬉笑吵闹、互相推搡,队伍保持整齐、安静。
3、在平地行进时,队伍仍保持整齐、安静,学生双眼正视前方,不东张西望,抬头挺胸,便步行进,队伍横向两两对齐,纵向保持一条直线。
4、队伍行进到狭窄地段,出现拥挤情况时,禁止并行,应自觉停止行进,跟在其他班级队伍后行进。
5、队伍来到操场指定部位,由班干部指挥整队,学生边踏原地步边迅速调整队伍,使队伍横竖前后左右保持一条直线。
队伍应始终保持整齐、安静。
6、班主任当听到运动员进行曲响起时,应迅速到班组织带队,班主任在队伍前列,待早操(集会)开始时到队伍最后。
7、如因身体状况不能参与,必须在班主任视线范围内,不得到处走动或留在教室。
如家长同意留在教室,必须有家长保证书。
如因其他任科教师自留班级,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长虹小学学生去专用教室(操场)路队要求
1、预备铃声响起,学生应带好书本,迅速有序地来到走廊整队,待上课老师来带队(没有教师带队严禁自行带队离开,因教师不到位,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2、路队行进时(包括上下楼梯时),上课老师要维持秩序,队伍要始终保持安静、整齐。
走过其他班级时要轻声快步,不影响其他班级上课。
3、由专用教室(操场)回本班教室时,上课老师组织整好队,由班干部带队行进,有序回到班级,不得一哄而散,奔跑追逐。
小学学生放学路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教育局、镇中心学校关于加强学生放学路对队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以“规范学校路队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我县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为契机,坚持、规范学生放学路队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和教职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
特制订如下制度: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站路队回家。
2、全校学生按放学路径分2大路队,向北为第一路队,向南为第二路队。
每队配队旗1面,设总路队长1名,分班级设小路队长5名,并配发袖标。
3、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4、中午、下午放学由班主任和护送教师负责整队。
做到“快、静、齐”。
班主任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5、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行进速度要慢。
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回家路上不玩笑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要按时回家。
6、护送教师分2组跟踪路队,护送学生回家一段路程。
7、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填好当天路队情况记载表,并且每周向班主任汇报一次路队执行情况。
8、值日教师准时到岗,安排好队伍,确保学生有序、安全地出校门。
9、值日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汇报值日工作时点名通报。
10、值日教师放学五分钟后开始逐个班级进行清查,清除校园内学生。
11、路队全部走完后,家长还没有来接的学生,由护送教师交与护校人员看护,并作好交待。
12、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作出表扬和批评。
11、全体教师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学校将给予专项考评。
12、成立学生放学路队领导组,建立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是班级学生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路对护送教师是本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君山小学132班班级管理细则
【目的】为转变班级风貌,形成一个“勤、竞、敬、静、净”的班集体,让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现根据本班实际,制定了如下制度。
【目标】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做人!
【信念】努力,努力,再努力!
必会成功!
学习方面:
1、不按时完成作业一次扣1分,忘带或因请假没有完成作业的不扣分,警告,一周内二次以上情况扣2分。
2、抄袭他人作业者一次扣0.5分。
3、有事需请假,无故旷课者一节扣0.5分(以打或发短信形式请假)。
4、在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中,第一名同学加5分,第二名同学加4分,第三名同学加3分,第四、五、六名同学加1分。
5、上课必需学习用具不备齐,缺少一次扣1分。
纪律方面:
1、上课大声说话、玩玩具、吃零食、做小动作、看课外书、睡觉等严重影响课堂纪律者一次扣0.5分。
2、在校园内做危险游戏、攀爬建筑物者一次扣5分。
3、发生打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无论对错双方各扣1-10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4、出操、路队不守秩序影响班级形象的一次扣2分。
5、迟到、不穿校服的一次扣1分。
6、偷他人东西一次扣5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乱动他人东西扣3分。
7、带危险物品到学校扣3分并没收。
8、晨读、课前一支歌不参与者罚抄当天课文一遍并扣0.5分,大声说话捣乱都罚抄当天课文并扣0.5分。
9、课间午休时间追赶逗打者每次扣2分。
卫生方面:
1、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打扫卫生当天迟到的扣1分。
2、各人负责各人卫生区,每天不定时抽查1-2次发现垃圾每次扣0.5分;不按时完成卫生打扫或者打扫不干净,全组同学每人扣0.5分。
3、在墙壁、桌子上乱画扣0.5分,如损坏,照价赔偿并扣3分。
4、无偿帮助他组同学打扫卫生的加1分。
其他方面:
1、拾金不昧者加2分。
2、任课老师在班级点名表扬的每次每人加2分。
3、老师布置的任务认真完成的加1分,没按时完成的扣1分。
4、全校通报表扬者每次加3分。
5、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有突出表现者视情况酌情加分。
以上规定为132班全班同学讨论通过,全体学生原始分为8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减。
每周一小结,每月一大结,每月评出5名优秀文明之星,排名末尾的也有相应惩罚。
此评比将作为期末评选优秀学生的主要参考标准。
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管理细则
一、基本要求
社区学院分校是为切实解决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满足学生监护人或法定监管人的需求,对部分中小学生在学校正常教育时间之外提供课后委托管理服务的公益性社区教育服务机构。
社区学院分校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社区学院具体负责规划落实、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具备学生“托管”条件的学校经报批后成立社区学院分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
成立社区学院分校的试点学校应在开展“托管”服务的主要区域挂设“社区学院××××分校”标识。
二、机构人员
(一)“托管”服务采取社区学院主办、社区学院分校承办的模式。
社区学院成立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小组,统筹管理,具体负责相关事宜,接受县教育局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
社区学院分校(试点学校)小学生放学后“托管”工作接受学区的领导和监管。
(二)社区学院分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具体事务。
(三)社区学院分校应明确负责学生“托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与社区学院签订责任书,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托管”服务工作。
(四)社区学院分校应有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管理人员和教师。
参加“托管”服务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具备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甘于奉献,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经验和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等条件,并能自觉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五)“托管”服务管理人员、教师由社区学院分校负责招聘。
有条件的社区学院分校可根据需求向社会招聘专业特长人士或招募专业志愿者。
三、“托管”工作
(一)活动组织
1.开展“托管”服务工作之前,社区学院分校要与校家长委员会充分讨论,确定“托管”服务对象范围,拟定学校“托管”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等。
社区学院分校的实施方案及家长委员会书面意见需经教育局小教科审核后报职成教科备案。
2.社区学院分校要根据区域经济情况、参加“托管”服务学生人数和参与管理服务人员劳动补贴等要素确定收费标准,并征求校家委会意见,经县教育局计财科审核后报职成教科备案。
3.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社区学院分校发放告家长书,并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宣传,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接待、咨询工作,让家长明白“托管”服务工作的目的与意义。
4.“托管”服务应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需求和意愿,不得强求学生必须参加。
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书面委托申请,由社区学院分校审核通过,并与家长签订“托管”服务协议书。
5.“托管”服务开始两周内,社区学院分校应建立“托管”学生档案,编制“托管”班学生名册,报社区学院备案。
(二)活动管理
1.社区学院分校要建立健全“托管”服务工作有关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2.“托管”班原则上每班学生人数不超过45人,可采用跨年段、跨班级的形式组班,每班每次活动至少配备1名教师或管理人员。
“托管”时间为每周四个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个半小时左右(除节假日和学校重大活动外)。
“托管”期间社区学院分校必须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加强管理。
“托管”服务开始后,学生进出学校时,都要进行考勤登记,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如果有学生确有实际困难、未能按时离校,社区学院分校要设立专门等待室,并安排专人管理。
3.社区学院分校要采取多种途径实现与学生、家长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处理学生、家长的意见和诉求。
4.社区学院分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意外伤害处置预案,以预防和消除可能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危险。
凡未购买学生平安险的学生,一律不得纳入“托管”范围。
社区学院分校要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托管”服务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责任,详细记录每天“托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5.“托管”服务内容以学生自学和课外兴趣活动为主,社区学院分校可视实际情况开设适合学生身心特点的相关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兴趣,拓展学生视野,健全学生心智和人格。
切实做到“三个不”:
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严禁利用“托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补课等活动。
“托管”服务工作人员在管理好学生的同时,要督促学生完成家庭作业。
6.“托管”服务活动场地由社区学院分校无偿提供,所产生的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三)学生守则
学校放学时,在教师的带领下进入“托管”服务相关活动室;学生应在规定区域内活动,有事须向老师或工作人员请假。
室外活动时,要注意安全,听从指挥;要尊重工作人员,服从管理;要讲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要认真完成家庭作业,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兴趣培养、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活动;离校回家必须向老师或工作人员办好离校登记手续。
四、经费管理
1.经费收入:
“托管”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社区学院分校按照成本核算,向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并开具县财政局提供的票据。
社区学院分校的“托管”服务经费由社区学院设立专项账户进行统一管理,社区学院分校在“托管”服务开始后两周内将“托管”服务费上缴到社区学院专项账户,社区学院财务处对社区学院分校开具票据。
2.经费支出:
“托管”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管理服务人员的劳动补贴、科研、培训及学生风险保证金等。
各社区学院分校应建立经费使用监督机制、专款专用,保障活动正常开展;管理人员工资由分校财务人员造册,社区学院分校校长签字,报社区学院审核后统一划拨。
3.财务制度:
学生“托管”服务费每学期初一次性收取,按月结算,及时公示。
每生每月不高于120元,多退少不补。
管理服务人员劳动报酬按月发放。
每所社区学院分校支出的总额控制在收入总额的90%以内。
社区学院分校财务人员要做好经费收支记录,每月末与社区学院财务处进行收支结算,及时予以公布,接受家长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工作职责
1.社区学院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社区学院分校“托管”服务活动,负责制定《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管理细则》,经县教育局“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在县教育局“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托管”服务经费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全县社区学院分校的日常指导和督察工作。
2.社区学院分校职责:
制定学校“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本校“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成立学校“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各工作小组,落实人员,抓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处理“托管”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本校“托管”服务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及有专业特长的社会人士的聘用及志愿者的招募,做好各类工作人员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托管”服务费收费工作,按时上缴社区学院;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3.教师和工作人员职责:
教师和工作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托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做好学生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家庭作业,组织开展兴趣培养、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主动并经常与学生家长、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4.社会人士职责:
履行职业道德,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发扬奉献精神,遵守服务承诺,完成服务活动任务,不断提高服务活动质量。
小学生放学路队管理制度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各班应严格按规定时间放学,放学时实行按班有秩序的集中整队放学。
2.放学时各班在教学楼前排队,四合院南楼的班级在南边操场排队,由各班正副班主任负责整队送队,将学生送指定位置。
站队时做到“快、静、齐”。
班主任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3.每个班可将学生按回家方向分成东西四个行走路线,每个路线再分东西2个小队,然后和同年级的邻班级路队按线路进行整合,形成4个路队,每小队选出两名管理能力强的路队长,负责整队和维持本队秩序。
两个班的正副班主任必须定位到整合后的路队进行跟踪送队,并要了解所送学生情况。
4.路队出校门时,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要服从送队老师的指挥。
回家路上不玩耍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如发现穿插、奔跑、推拉、玩耍、大声喧哗、说脏话等违纪现象要给予扣分,这将作为循环红旗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5.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并每天向班主任汇报路队情况。
班主任应经常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及时作出表扬和批评。
6.路队全部走完后,家长还没有来接的学生,由送队老师负责在门房附近等候。
7.接送学生的家长均应在校门外学校规定的地点接送,不可围在校门口。
在校门口接孩子又不听指挥的家长,其子女所在班级在评比检查中扣分。
8.值周的二位领导在放学时分别提前到达学校南大门口,负责督查各班路队情况,督促学生家长在指定地点接送。
9.如遇恶劣天气,值周领导、值周教师、班主任要及时维持好放学秩序,确保全体学生安全离校。
10.各班主任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负责对各班放学路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1.学校在学期中将对各班路队情况组织一到两次的评比,结果纳入班主任绩效考核,评比方式为:
一查、二看、三访。
中卫市永康镇丰台小学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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