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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蒙元史研究综述
2002年国内蒙元史研究综述
2002年国内蒙元史研究成果甚丰。
就笔者所见,出版专着五部,论文百余篇。
论文集方面有南方出版社出版的《元史及民族史研究集刊》第十五辑,其中收录元史方面文章16篇。
中华书局出版了杨志玖先生的论文集《陋室文存》,系杨先生往年着作汇集。
此外,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了由王晓欣点校的《宪台通纪》。
工具书有邱树森主编的《元史辞典》,由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全书将近274万字,是元史方面最全、最新的一本字典。
该年八月在南京大学召开了“纪念韩儒林先生诞辰一百周年暨元代政治与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与会学者就元代政治与社会及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现就笔者所见,将2002年度元史研究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一、政治制度法律与军事
1、政治。
王颋《龙庭崇汗――元代政治史研究》一书,汇集了16篇作者已发表、大多是未发表的有关元史研究的论文。
内容涉及分封立王、机构沿革、军队组织、家族兴衰、延佑立储、天历争位等政治制度和政治事件。
许多篇章都极有价值。
朱帮全、赵文坦《蒙古国时汉人世侯与蒙廷、燕京行台、达鲁花赤的关系》指出,绝大多数汉人世侯都忠实履行了蒙廷规定的纳质、助军、输粮、设驿、编户籍等义务;燕京行台统辖、监临中原诸郡,汉人世侯听命于燕京行台,出征纳赋;汉人世侯与达鲁花赤的关系普遍不协调,经常发生矛盾。
赵琦《大蒙古国时期的诸王与儒士》指出,大蒙古国时期,一些蒙古诸王出于统治需要,任用儒士为他们服务。
如以儒士充任怯薛宿卫、投下官员、家庭教师等。
儒士与蒙古诸王的接触,对蒙古统治阶层了解中原文物制度、改变他们的观念,进而促使他们逐步改变对中原的统治方式都产生了一定影响。
何志虎《“中国观”在元代的转换》指出“中国观”在元代,无论其地域意义、人民意义、文化意义还是主权的行使者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其他政治方面的文章有吴柏春《试论忽必烈的“汉法”政策》、吕九卿《简论元朝的治国方略》等。
2、制度。
张帆《元朝诏敕制度研究》一文从内容分类、制度演变、起草机构三个方面,对元朝的诏敕制度进行了研究。
文章指出,元朝的诏敕,主要包括诏书、圣旨、册文、宣敕四大类,其中前两类最为重要。
在颁发诏敕时,要使用至少两种文字,通常是八思巴蒙古文和汉文。
因此在起草后,还要经历一个翻译过程。
有时是用汉字起草,再译为八思巴蒙古文;有时则是用蒙古文起草,再译为汉字。
这使得元朝的诏敕颁发过程比前代王朝更为复杂,因而分别设立了翰林国史院和蒙古翰林院两所诏敕起草机构。
在具体写作上,元朝的诏敕并未完全继承前代王朝的精致特色,内容趋于简单、质实。
这方面的特征对以后明、清两朝有所影响,在本质上反映了君主专制强化的趋势。
“常朝”就是臣下定期朝见君主,议论政务之意。
是秦汉以来国家最高政务决策的重要方式之一。
李治安《元代“常朝”与御前奏闻考辨》一文指出,元代虽无固定的“常朝”,但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等大臣参与的御前奏闻,是常见的中央最高决策形式,故可将元代的御前奏闻视为一种特殊的“常朝”。
与汉族政权的常朝相比,元代的御前奏闻具有时间、场所不固定的特点,这是因蒙古统治者在部分吸收汉法的同时仍较多保留了传统习俗而形成的。
王敬松《元朝的廷辩》论述了元朝廷辩的大体情况、特点及意义。
指出廷辩是元朝特殊的政治运作方式和决策形式;廷辩的举行、结果的认定和最后的处理都由皇帝决定;廷辩是蒙古民族性在统治理念和方式上的体现,是蒙古旧制在元朝的延续。
默书民《大蒙古国驿传研究二题》,从建立和使用两方面对大蒙古国时期的驿传制度进行了论述。
监察制度方面的文章有关汉华《元代监察官员选任制度述论》,对监察官员的选任方式、选任条件及宪官的考核与升转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与论证。
李文以《元代监察机关架阁库述略》探讨了御史台及行台所设立的架阁库及其管理制度,并对其架阁库的规模、方位、管理制度、官员设置与选任等作了阐述。
此外制度方面的文章有张帆《金朝路制再探讨——兼论其在元朝的演变》、赵军英《论元朝行省制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3、法律。
沈仁国《元代反赃贿法述论》一文,揭示了元代反赃贿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并将这一过程分为雏形期、初步确立期、确立与调整期、补充与完善期四个阶段加以讨论。
尚衍斌、华玉芹《关于元朝财产继承若干问题的探讨》,分别探讨了妇女、赘婿及儿、侄的财产继承权问题。
指出元朝的财产继承法律仍然是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工具,仍然没有摆脱宗法血亲观念的影响;案例的判决往往依照旧例,缺乏系统性。
张群《元朝烧埋银初探》和《论元朝烧埋银的起源》认为烧埋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具有适用范围广、立法水平高等特点,并对其源于“烧饭”说提出质疑,认为蒙古早期命价银习惯法才是其真正源头。
田莉姝《论元朝法制的民族特色》从立法、法律内容、司法制度等方面分析了元朝法律制度的民族特色。
4、军事。
瞿大风、崔树华《元末统治集团对山西地区的争夺及其作用》论述了元末察氏与孛氏两大军阀集团、帝党与太子党、元廷与地方军阀在山西地区的争夺,以及山西地区在这些政治、军事争夺中所发挥的作用。
毕奥南《元朝的军事戍防体系与版图维系》论述了元朝的军事戍防制度。
认为稳定统治要通过有效的行政管理来实现。
元朝面对激烈的民族矛盾、社会矛盾,虽曾尝试以实行汉法来解决问题,但统治者过于迷信武力,一味镇压,最终导致元朝统治崩溃。
方骏《元初亚洲征伐战争的对内影响》,从征兵、造船、聚粮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民变等方面论述了战争在国内造成的严重后果。
指出世祖时期的海外征伐战争,对元朝国内的政治经济有害无益。
5、农民起义。
雷喜梅《“普”字号教徒与蕲黄红巾军宗教势力的兴衰》通过对蕲黄红巾军中“普”字号人物的考察,指出蕲黄红巾军的兴起得益于元末的宗教运动,“普”字号人物是教主彭莹玉直接发展起来的教徒,起义爆发后,他们直接参与了最初几年的军事领导和作战指挥。
吴海涛《刘福通为何首义于颍州》认为刘福通首义于颖州的原因有三:
刘福通是颖州人;当时颖州社会矛盾异常尖锐,白莲教徒较多;当地人民特别具有勇于反抗压迫的传统。
二、经济
赋税。
吴志坚《大蒙古国时期诸路课税所的职能及其“地方化”问题》一文,认为诸路课税所的基本职能是征收课税,它不具备监察职能,不参与征收科差,在税粮征收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大。
课税所与诸王、世侯关系极为复杂,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情况都有所不同。
课税所的地方化不是普遍现象。
张云《元朝在西藏地方征税考》依据汉藏文资料,对元朝在西藏地方的征税问题进行了探索,辨析了史书记载上的歧义,认定元朝在西藏地方征税既取决于西藏地方归附大蒙古国初期双方的约定,也取决于大蒙古国维护其统治的需要,同时也是元朝统一制度在西藏的具体体现,征税是可以确定的客观历史事实。
元朝在西藏地方征收的税种,包括人丁税、地税和商税等。
屯田与自然灾害。
蔡志纯《略论元代屯田与民族迁徙》从民族的角度来研究元代的屯田。
指出元朝统治者实行屯田的目的虽是解决军粮、开垦荒地、发展农业,但在客观上促进了人口的流动、民族的迁徙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民族的融合。
王培华、方修琦《1238~1368年华北地区蝗灾的时聚性与重现期及其与太阳活动的关系》根据元代蝗灾的历史记录分析了1238~1368年华北地区蝗灾的变化特点。
手工业、商业。
马明达《元代笔工考》对元代笔工近50人进行了考证,指出元代在四海一统、南北文化进一步交流融汇的大环境里,百年间涌现出一大批制笔名手,特别是孕育出了以“湖笔”为代表的重要流派,这不仅成为元代制笔工艺的一大亮点,而且对明清两代均有深远的影响。
胡小鹏《元代的民匠》对学界关注较少的民匠即民间手工业者进行了讨论。
李倩《元代冶铁技术的发展――兼论官营冶铁向民营冶铁的演变》指出元代由于冶铁技术和冶铁机械的进步,促进了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
城市与对外贸易。
王秀丽《元代江南地区市镇经济的初步研究》从市镇的分布、市镇经济地位的上升、市镇的经济功能等三个方面对元代江南市镇进行了考察。
谢永平《元代两淮盐业与扬州城市的繁荣》探讨了两淮盐业经济发展的状况及其对杨州城市的影响。
章深《元代外贸政策与广州的海外贸易》将元代外贸政策分为三个时期,即承继宋代制度为主的时期;疏离宋制,排斥普通私商,支持权势集团垄断贸易但同时又抑制其过分侵害政府财政收入时期;利用民间商贸体系为主发展海外贸易时期。
并论述了每一时期广州的海外贸易状况。
俸禄与货币。
潘少平《论元朝俸禄制度》论述了元代俸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并分文官、武官、地方官员对俸禄的内容作了具体探讨,指出元代支俸项目较宋、金大为简化,俸禄的货币化,是元朝俸禄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
元代发行宝钞,实行纸币本位制度,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开创之举,但也难免出现通货膨胀。
邹乐娟《论元代纸币的恶性通货膨胀与元政权的灭亡》考察了元代纸币的通货膨胀及其后果。
三、人物及家族研究
余大均《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一书,全书55万字,分上、下两编。
上编是成吉思汗传记,描述了成吉思汗一生所经历的重大事件,包括统一蒙古高原、建立蒙古国、西征及攻打金、西夏等;下编是成吉思汗研究,包括成吉思汗的性格和思想、成吉思汗在政治、军事、立法方面的建树以及成吉思汗的历史功过、历史影响与历史地位等,认为成吉思汗可称得上是一位卓越的大政治家和辉煌的大军事家。
该书融汇了作者几十年的科研成果,是成吉思汗研究方面最新、最有份量的着作。
蔡美彪《杜仁杰生平考略》依据元代石刻等文献,对《元史》中无传纪的杜仁杰的生卒年、平生身世、行止作了详细考订。
赵孟頫以宋宗室后裔的身份仕元,自元代以来就遭到非议。
钟家鼎《赵孟頫仕元问题研究》一文认为,赵孟頫仕元是一个历史事实,但其仕元行为和丧失民族气节无关。
喻学忠《虞集——弘才博识的元代大儒》从其政治才能、识人和荐人、通古知今、精通释道、收集文献和撰修史籍等方面,论述了虞集的弘才博识及其成因。
马娟《元代回回人倒剌沙史事钩沉》从倒剌沙所处的历史环境、仕途沉浮等方面对其生平事迹进行了考察。
此外,有刘海霞《八思巴对祖国统一的贡献》、章宏伟《关汉卿的生活时代考辨》、贺希格陶克陶《元代蒙古文化泰斗搠思吉斡节儿》等。
吴海涛继续贺氏家族的研究。
他的《元代贺氏家族的兴起及原因探析》追述了京兆贺氏家族的兴起过程,并认为其起家的真正原因是加入了怯薛,另一主要原因是在蒙、汉两种文化之间起到了中介作用。
在整个蒙元历史舞台上,哈撒儿家族始终是一支异常活跃的政治力量且势力强大。
梁丽霞《蒙元时期哈撒儿家族兴盛原因初探》认为哈撒儿家族的兴盛首先得益于政治上的成功,政治地位的提高带动了家族经济的繁荣,此外,家族首领的个人因素也不容忽视。
马娟《对元代色目人家族的考察——以乌伯都剌家族为例》对乌伯都剌家族一门四代在华仕宦、婚姻及其与汉文化之关系等进行了考察。
四、社会文化
社会。
元代地方基层实行社制,每社有社长一名,负责督促本社农业生产、统计户口、征调赋役、维持治安等事。
周绍泉《退契与元明的乡村裁判》通过对徽州文书中保存下来的元明时代的一些退契及相关文书的研究,发现这些退还土地文书的背后常常隐藏着诉讼纷争,而在处理这些土地纷争时,元代的社长和明代的里长、老人发挥着惊人的相似作用。
陈高华《元代的禳灾活动》对元代农业地区的各种禳灾行为作了阐述,指出元代的禳灾行为大多是前代的延续,又为明、清两代所沿袭,禳灾行为是历史上积久而成的社会习俗。
这种行为也为儒士普遍认可。
刘晓《试论累世同居共财在元代的发展及其特点》对元代累世同居的义门大家庭进行了全面考察。
认为大蒙古国时期的战乱与元初的户籍政策,限制了义门大家庭的发展。
至元三十年元朝规定对五世同居进行旌表,义门大家庭始发展迅猛。
同前代一样,元代的义门大家庭实际兼具家庭与家族的双重特点,共财程度依具体情况而不同,在实践中也往往会遇到一些困难。
统治者表彰义门,主要是基于以孝为中心的封建伦理观念,用以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其统治。
高荣盛《换盏醉饮与“蒙古式”宴饮礼》论述了“蒙古式”饮酒习俗形成的历史原由及其演变形态。
指出,与契丹、女真族相比,蒙古族的酒饮习俗显示出的意蕴要丰富一些。
随着蒙古势力的扩大和历史地位的提升,此种意蕴又在一定程度上被保留下来,愈益显现出独特的礼制性功能。
元代民族混居现象极为普遍。
潘清《元代江南地区蒙古、色目侨寓人户婚姻状态的分析》分析了元代江南蒙古、色目人和江南住民之间,以及他们本身之间形成的千姿百态的民族通婚关系,归纳了民族通婚的主要形式,并指出民族融合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元代江南也不例外。
马曼丽、安俭《论成吉思汗时代蒙古社会的性质与特点》认为成吉思汗蒙古国时期的社会制度是奴隶制与封建领主制两种制度并存的过渡时期。
文学方面本年有两本书问世。
查洪德、李军合着《元代文学文献学》一书,介绍了元代各体文学的文献资料,并对其中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如作者认为,尽管戏曲在元代取得了一代之辉煌,但诗文仍然占有重要的位置;并且在元代,传统的诗歌依然是人们表达感情最主要的语言形式。
长期以来,宋词研究成为显学,金元词学则鲜有人问津,研究成果也寥若晨星。
丁放《金元词学研究》一书,对金元词学作了全方位的、系统的、深入的研究,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缺。
杨镰《元诗文献研究》一文就今存元诗文本作了资料来源分析,并通过汇考生平为诗人定位。
从宏观、微观两方面给元诗界定了范围,进而归纳出元诗史特点:
地域广大、立国时间短这一对矛盾左右了元诗的发展走向;废除科举直接导致元诗繁荣;历来所说的元代是传统的诗文正在消退、让位给新兴的代言文体的时代,这个看法容待商榷,事实上元代诗坛兴盛不让两宋。
文中还利用量化分析筛选出主要诗人名单,获得了元诗的一系列基础数字。
查洪德《元代理学“流而为文”与理学文学的两相浸润》从理学与文学相互关系的角度进行考察,指出元代理学各派在其发展演进中“流而为文”这一趋势,分析了形成这种趋势的原因以及这种学术走向对诗风、文风、文学思潮的巨大而深刻的影响,从而从一个新的角度认识元代诗文的独特风貌及其成因。
门岿《论元代文学与医学相交融的文化景观》论述了金末元初社会动荡不安之时,文学家业医或论医,医学家吟诗论文,文学和医学密切交融的文化景观。
王福利《元朝的崇佛及其相关的乐舞内容》指出,由于元朝诸帝崇佛,其宫廷乐舞的内容也一别汉族王朝,其中装扮圣僧形象、宣传佛经义理的内容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教育与科举。
近年,除儒学外,少数民族教育及当时的边远地区教育研究也受到重视。
马建春《元代回回教育特征述论》指出,在元代多民族教育中,东迁回回人同时接受两种教育,即回回文化教育和汉文化教育。
前者是培养元朝所需回回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王建军《忽必烈的文治思路与元代蒙古国子监》,论述了元代蒙古国子监的创立、发展过程,认为元朝蒙古国子学与蒙古国子监的创办早于国子学和国子监,这与忽必烈的文治思路有关。
王风雷《元代漠南地区教育考》对元代漠南地区汪古部的多语教学、净州路和集宁路的儒学、云内丰州的教育及亦集乃路、应昌路、金宁路的教育进行了探讨。
认为当时漠南地区的教育达到了相当的规模。
申万里《元代庙学考辨》指出元代庙学即儒学,元代在儒学教育上继承了两宋以来的庙学合一制度。
朔望祭祀、讲书是元代各级儒学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注重祭祀是元代庙学制度的一个特点。
沈仁国《元泰定丁卯科进士考》,分左右两榜,对泰定四年丁卯科进士进行了详细考证,并对钱大昕《元进士考》中所列泰定四年丁卯科进士名单进行了分析。
蒋建国《元代湖南科第盛况探析》通过对湖南科举状况的考辨,指出虽然元代科举十分萧条,但三湘士子异军突起,湖南一改唐宋以来的落后状况,一跃成为全国的科举先进地区,并探讨了产生这种盛况的原因。
宗教。
唐贞观年间开始传入中国的基督教聂思脱里派因唐武宗采取“灭佛”政策而在中国内地灭绝。
景教徒纷纷迁居中亚地区,并在漠北蒙古地区继续传教。
漠北各部中,克烈、乃蛮、汪古各部广泛流行景教。
元代,蒙古兴起并统一漠北各部后,景教开始在蒙古部中流传。
邱树森《元代基督教在蒙古克烈、乃蛮、汪古地区的传播》和《元代基督教在大都地区的传播》两文,对这一情况作了详细考察。
黄子刚《元也里可温之华化》从姓氏的转变、姻亲的脉络、汉文学艺术的成就、教会的传教方式、教徒的生活习俗等方面对元代基督教的华化过程进行了考察。
王启龙《藏传佛教对元代经济的影响》一文,认为藏传佛教不仅对元代政治产生过极其重要的历史作用,对元代经济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作者通过大量史料,从佛事之多,耗资巨大;建寺写经,劳民伤财;赏赐无度,舍本逐末;偷税漏税,僧之为最四个方面阐述了藏传佛教对元代经济产生的消极影响。
高良荃《略论金元之际全真道的社会影响》认为金元之际的全真道在发展过程中,在发挥其宗教职能的同时,不自觉地充当了历史的工具,对当时社会造成了多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促进蒙古统一进程;救亡抚存、消除盗杀;充当蒙古汉化的导师;社会文化领域的渗透等。
刘成有《地位上升而又明确附儒的元代伊斯兰教》认为元代穆斯林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其经济和政治地位较唐宋时期均有明显上升。
在这种情况下,元代伊斯兰文化的独立性通过清真寺的大量建造而体现出来。
与此同时,儒家文化的强大及其与封建社会相协调的特点又使得元代伊斯兰文化不得不与儒家文化相妥协,其结果就是伊斯兰文化的进一步中国化。
其他有闵丽《正统宗教向民间秘密宗教衍变的原因和路径——以元代白莲教信仰嬗变为例的分析》、赵金平《再论成吉思汗与“长生天”崇拜》等。
建筑。
胡明《元中都汉文化的展示》从中都城的方位与形制、建筑色彩及龙饰等方面论述了汉文化在中都城建设上的体现。
五、民族边疆史地及中外关系
蒙元时期是一个民族大迁徙、民族大融合的时代。
这种民族迁徙、融合使得在元代中国出现了少数民族的新格局。
由邱树森主编,邱树森、陈伟明、王献军合着的《元代中国少数民族新格局研究》一书,前九章分别叙述了蒙元时期回回民族的初步形成、蒙古族的外徙和内迁、入居内地的畏兀儿人、党项人、藏人以及东北、云南、湖广、岭南各少数民族的分布,最后一章论述了中国少数民族新格局的形成原因、特点及社会影响。
畏兀儿。
贾丛江《元代畏兀儿迁居永昌事辑》探讨了永昌之名的由来、东迁时间、亦都护家族得以封镇于阔端后王封地的原因,以及亦都护和高昌王双王爵位并立的原因等问题。
田卫疆《试论元朝对畏兀儿地区的军政管理形式及变化》指出,元政府对归附后的畏兀儿地区的军政管理形式经历了畏兀儿亦都护自主国事和元政府直接管辖两个阶段。
此外,蒙古统治者对西域诸地的二重管理体制同样对畏兀儿地区政局的变化产生了一定影响。
在蒙古大汗与西北藩王之间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中,畏兀儿亦都护政权从自身利益出发所采取的两面都应付的态度致使元统治者改变了以往的政策,至元年间亦都护王室受命东迁应是其直接后果。
其他民族。
王献军《元代入居内地的藏族人》指出,元代入居内地的藏族人主要是藏传佛教僧侣,他们主要在京师活动,除帝师等长期供职于京城的人员外,绝大多数藏族人在内地都是短期居住,不似回回、畏兀儿人那样长期留居。
马建春《钦察、阿速、斡罗思人在元朝的活动》探讨了元代色目人中钦察、阿速、斡罗思人的东迁过程、职业身份、在华分布和宗教信仰等问题。
成吉思汗第一次西征,将大批中亚人掳掠到中国,这些人到中国后,就开始了一个新的民族过程。
徐黎丽《蒙元时期中亚诸民族在中国的民族过程》指出,聚居在中国西北的中亚人形成了回族的主体,其它散居于中国各地的中亚人逐渐同化于中国各民族之中。
经过蒙元一百多年的统治,彻底完成了在中国的民族过程,成为中国民族的组成部分。
王东平《元代回回人的宗教制度与伊斯兰教法》认为元代回回社会中存在着官方认可的管理者和更小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者两套系统。
伊斯兰教法约束了回回人的行为规范,并且对元代多元法律文化的形成产生了影响。
在多元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回回法”同“汉法”及“蒙古法”有一个冲突和融合的过程。
边疆史地。
方铁《蒙元经营西南边疆的统治思想及治策》从蒙元的统治思想及其治策着眼,认为蒙元统治者“华夷有别”的偏见比较淡薄,对边疆少数民族较少歧视。
为获取边疆的赋税与矿产品,蒙元在西南边疆积极开拓与系统经营,并取得明显成效。
但蒙元对全面开发西南边疆以充分利用其资源还缺乏认识。
李干《元代西藏土司制度探析――元朝中央政府管理西藏地方方略研究》论述了元朝中央政府在西藏施行土司制度,设置适合于西藏地方自治的管理机构,任用藏族及其他民族成分人员,并分析其成功推行土司制度的原因。
会同馆是元代专门接待入京朝贡的周边四夷使节的客馆。
王静《元代会同馆论考》从建制、馆内居住人员、历史作用等几方面对元代会同馆作了论述。
徐黎丽《蒙古帝国和元朝与金帐汗国的政治关系》分别论述了蒙古帝国各时代及元朝与金帐汗国的服从、对抗、亲密、及疏远关系,认为这种关系的发展深受双方领导人关系的影响。
另有唐景福《谈元代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军事行政管理问题》等。
中外关系讨论最多的是元丽关系。
刘晓、陈高华《耶律楚材与早期蒙丽关系—读李奎报的两封信》对学者较少注意的高丽人李奎报《东国李相国文集》中保存的两封致耶律楚材的信函进行了研究,指出,这两封信是李奎报代高丽国王高宗所作,时间分别为壬辰年与戊戌年。
这两封信函与当时蒙丽关系的背景密切相关,是高丽灵活外交政策的具体体现,同时也反映出耶律楚材在蒙丽外交活动中地位的重要。
喜蕾对高丽贡宦和贡女现象比较关注,认为高丽贡宦制度和贡女制度都是蒙元帝国为了对高丽王国进行控制而实施的国家行为。
她的《元代高丽贡女与蒙古族以外的其它民族通婚状况考述》一文,论述了入元高丽贡女与汉、回回、畏兀儿、钦察、吐蕃等民族的通婚状况。
认为这种联姻关系受元朝的政治制度所制约,主要集中在第一和第二等级的民族集团上,具有非常鲜明的等级色彩;联姻的范围比较广泛,涉及的民族比较多。
同氏《元代高丽贡宦制度与高丽宦官势力》指出,高丽王国定期向蒙元帝国献纳宦官,使得元朝出现了一个高丽宦官势力集团,对元朝和高丽王国的社会政治文化均产生了非常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薛磊《论忽必烈时期元日关系中高丽王朝的态度》认为在忽必烈经略日本的过程中高丽王朝的态度前后有很大不同,高丽元宗反对忽必烈经略日本,而忠烈王极力迎合元朝发动对日战争。
征东行省是元代设在高丽王国的一个特殊行政机构。
宋炯《元代的征东行省》一文,论述了征东行省的设置、变化过程,指出征东行省的每一次兴废沿革都与元丽关系的好坏密切相关,同时它还成为高丽内部政治斗争的工具。
其它相关文章有有林正秋《元代浙江与日本的佛教文化交流史》、丁明俊、马芳《元代回回人与中西文化交流》、马娟《元代色目高丽通婚举例》等。
六、考证史料及其他
陈高华《黑城元代站赤登记簿初探》一文,对迄今尚未引起学界足够重视的《俄藏黑水城文献》中的元代两件文书作了探讨。
指出这两件文书可称之为站赤登记簿,为我们提供了元代站赤祗应情况及有关河西蒙古宗王的有价值的、珍贵的资料。
这两件文书应产生于元代后期,时间应有先后。
同氏《旧本老乞大书后》指出,旧本《老乞大》的记载可以明确断定其成书时代相当于中国的元代末年,同时对书中几个罕见名词加以考证,指出这也是元代特有的事物。
刘晓《湛然居士文集中“蒲察元帅”小考》通过多方考证,认为这个在蒙古西征后镇守蒲华的“蒲察元帅”,就是投降蒙古的金通州守将蒲察七斤,有些学者把他当作耶律阿海,是不正确的。
同氏《全元文整理质疑》对《全元文》前二十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诸如漏收文章、作者考证、版本选择等,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王颋《三国志演义成书年代与作者新考》通过对书中地名与官名的考证,申明《三国志演义》应成书于元代。
李玠奭《元史·郝和尚拔都传订误及几点释疑》认为,一、郝和尚拔都不是蒙古人朵儿边氏,属于汉族;二、1244年蒙古汪吉宿免都接受贵由的命令,远征西蜀,进而证明贵由当时是帮助脱列哥那治国的;三、察合台汗和他的后王的帐殿所在地感匣,就是现今伊犁河南侧的固尔札;四、1249年河东北路行省的升格,是察合台后王也速蒙哥擅自决定的。
陈永志《羊群庙石雕人像与燕铁木儿家族祭祀地》指出,正蓝旗羊群庙奎树沟地区发现的一系列建筑基址,应是元末权臣燕铁木儿的家族宗庙建筑遗存,基址出土的几座大型的汉白玉石雕人像,即是许有壬《至正集》中《陪右大夫太平王祭先太师石像》记载的“先太师石像”,其中应当包含燕铁木儿本人及其临近几代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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