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医院 保安管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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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医院 保安管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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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医院保安管理暂行规定
保安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保安作用,维护院内公共秩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保安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赋予的各项保安任务。
第二条保安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院区公共安全防范和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服务。
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第三条保安的工作内容:
包括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消防管理服务、车辆管理服务等。
一、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
1、出入管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出入院区的人员、车辆、物资等进行管理。
2、巡逻检查。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医院管理规定及违法犯罪等行为。
防范盗窃、破坏案件、投毒、医托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现场。
认真做好报警电话的记录和处置工作。
清理院区游商浮贩及拾荒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3、安防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正确使用安防系统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确保安防系统正常运行。
常用的安防系统有:
数字监控系统和消防报警系统。
4、协助公安机关、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积极做好社区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社区。
5、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消防管理服务
1、建立和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承担义务消防队员工作。
2、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教育。
3、负责消防设施设备及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4、发生火灾时应配合消防部门实施灭火扑救。
5、定期参加消防操作技能及常识的培训,每年进行一至两次的消防实战演习。
三、车辆管理服务
1、维护院区的道路交通秩序,做好院区车辆管理,为车辆提供安全有序的停放服务。
2、负责院区的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车辆停放必须符合医院管理要求,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第四条保安具有以下权利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管理规定,对出入的人员、车辆、物资有权利询问、查验证件,发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二、对院区内的可疑人员有权询查;对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或扭送公安机关。
第五条保安队员实行临时用工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
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凡被聘队员应交纳保安装备保证金1000.00元。
第八条保安队员聘用条件:
自愿从事保安工作,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劣迹,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身高男1.70米以上,年龄在20—35周岁的青年,中共党员及退伍军人优先。
第九条保安人员在合同期内,有不良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科室管理规定。
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保安队员合同期满后,根据其表现和本人意愿可向医院提出申请,并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
合同期满未办理续签合同的人员医院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保安队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保安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
坚持学习制度、考核制度,做到正规化、规范化、军事化,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服务。
新聘保安队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不少于一周岗前培训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十二条保卫科长要定期组织保安队员学习政治、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医院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保安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保安服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倡奉献精神,表扬好人好事,奖励先进,维护内部团结统一。
要关心队员的工作和生活,努力改善队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三条保安在执行任务和参加集体活动时必须统一服装,做到着装整齐;非工作原因禁止穿保安服装外出。
第十四条保安队员的工作服装由医院统一购买发放,并按规定的使用年限换发。
凡因非公务性质的损坏或丢失,由本人承担全额费用。
第十五条医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每位保安队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第十六条保安因工作需要配备的通讯设备和防卫器材,实行定人、定责保管使用,严禁乱用或转借他人使用。
凡无故损坏和丢失者,照价赔偿。
第十七条保安队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一、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三、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四、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五、求助为难,热情服务;
六、掌握技能,强健体能;
七、接受监督,树立形象。
第十八条保安队员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见义勇为或在抓获犯罪嫌疑人有功者,给予一定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玩忽职守、脱岗、睡岗、工作失职、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管理等不良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经济处罚;班组长违反规定,按队员的两倍经济处罚。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起施行。
保安职责
保卫科科长职责
l、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有关法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全院职工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并依靠群众,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工作,保卫医院安全。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创造性地做好内部保卫工作。
3、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保护医院广大职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
4、严格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维护内部治安秩序。
5、组织保卫人员对院内居住的外来人员进行定期排查,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6、督促保卫人员加强对出入医院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各类车辆按规定地点存放。
7、负责全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管理,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8、教育全院职工弘扬正气,和坏人坏事、破坏医院治安行为及犯罪份子作坚决斗争。
9、加强节假日的安全巡查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院范围内的治安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
11、组织全科人员参加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队员职责
1、服从上级指令和工作安排,熟悉本岗位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着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姿态大方,举止文明,礼貌服务。
3、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努力坚持“勤俭办院、科技兴院、依法治院、文化建院”的办院方针,在保安服务实践中真正体现“科学、诚信、爱心、责任”的医院精神。
4、努力钻研保安服务知识,掌握保安服务技巧,熟悉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好辖区公共秩序。
5、提高警惕,加强警戒,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投毒、防破坏等工作。
发生意外事故时,应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受灾物资,并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出入管理,对进出院区可疑人员、车辆、物资进行询问检查登记;维持好秩序,保障行人、车辆正常进出。
7、做好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加强对重要区域的巡逻,发现可疑情况,视情况处理或及时向上级报告。
8、接到报警,3-5分钟到达现场并向上级报告,迅速做好应急准备,随时听从命令,并认真作好报警记录。
9、熟悉辖区内楼宇的结构、人员情况,各公共设施、设备的分布位置,系统了解院区的整体情况。
10、熟悉和牢记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方案,灵活机智、正确果断地处置各种情况。
准确发出信号或报警,及时请示报告。
保安岗位职责及制度
一、监控室岗位职责
1、负责监控室电视频幕的监视工作。
2、发现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并通知值班保安队员到现场查看。
3、负责监控录像资料的管理工作。
4、发现火警立即报告并按程序报警。
5、负责监控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车辆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停车场内各类车辆管理,维护院区交通秩序。
2、按规定指挥进出院内各类车辆的行驶及停放,维护道口交通秩序,对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人院内。
3、负责对停车场、车棚内停放的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4、发现进场车辆有损坏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司机),并作好相关记录,做到责任分明。
5、文明上岗,礼貌待人、妥善处理上岗时遇到的各种问题,不擅离职守。
6、检查停放车辆是否有漏油、漏水、漏气、未关车窗、车门、车灯等现象,一经发现应及时通知车主(司机),并做好登记报告。
7、检查摩托车、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指定位置,发现未上锁时,及时通知车主,如暂时联系不上时,应重点看管。
8、负责停车场内及值班室的清洁。
9、定期检查车棚、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若有损坏,应及时报告。
10、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监控室管理制度
1、服从医院统一管理,认真履行监控室工作职责。
2、负责院内安全监控工作。
3、服从统一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尽忠职守。
4、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严禁在当班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熟悉和掌握监控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负责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监控室内的卫生清扫工作。
6、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不得向被监控人员透露监控范围和监控效果。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磁性物品进入监控室。
8、监控人员对院内的打架、斗殴、盗窃、交通事故及其它突发事故要积极协助保卫科、相关部门处理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9、严格规范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工作。
未经保卫科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关闭、中断复制或删除监控资料。
10、对所监控记录的各类特殊事件要建立专门的文件夹备份存档。
11、熟悉各个探头的位置及可视范围。
密切注意监控画面,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前往调查,严格遏制一切不法行为在院内发生。
12、国家执法部门相关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做好接待工作并积极配合。
13、认真填写当班监控记录;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当班时不得擅自离岗。
14、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治安巡逻管理制度
1、治安巡逻人员应严格履行巡逻纪律,遵守医院有关规定,认真坚守岗位,不得溜岗、串岗,做到言行规范,注重仪容、仪态、仪表,注意保守秘密,确保医院的安全,树立良好形象。
2、禁止商贩和拾荒等人员在院区内经营、收购、拾取及张贴广告等活动,认真盘查行迹可疑人员,搞好防盗工作,确保院内的公共设施安全;
3、及时疏导车辆通行,指挥车辆停放,热情引导来往人员;劝阻、制止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大声喧哗、寻衅滋事、群体上访等行为。
4、做好每日防火巡查,制止违章用火等违反消防安全的各类行为。
5、遇有报警或执勤点报告情况,必须3-5分钟内前往查处,重要情况必须立即向队长和医院领导报告;并将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做好记录。
6、妥善保管和使用所配备的物资、器材;严格交接班制度,对所配物资、器材,当班未尽事宜等,必须当面记录清楚、交接清楚并签字。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交接班管理制度
1、交接班时,须认真查看本岗位值班记录,并在记录本上进行签字确认。
2、两班交接时,上一班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的工作开展。
3、交班人将公物转交下一班时,必须在记录本上写明下一班接收人的姓名,双方签字确认。
4、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并作好记录。
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科主任处理。
5、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6、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或责任由交班人承担。
七、警棍佩带使用管理制度
1、警棍是队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队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2、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3、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当事人讲话。
4、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胁的情况下,队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
5、当值队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责任由接收人承担并负责赔偿。
八、对讲机管理制度
1、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
2、严格按对讲机充电程序充电,以保障电池的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
3、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班组长。
4、当值队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对讲机,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对讲机被损坏而不报告,由接受人负责赔偿。
九、请销假制度
1、队员请假(含续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逐级审批,并报医院人事科备案,保证按时归队销假。
2、队员临时请假,须自行找好队员代班后,报经班组长、科长批准后方可离队。
3、班组长请假必须科主任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
4、凡当月请假时间累计在3个工作日以上的,按规定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擅自超假的按旷工处理。
5、凡未经同意或不请假离岗的视为无故旷工,旷工超过规定时间的,医院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集体活动时间队员不得请假,特殊情况必须报请科主任批准(病假必须持诊断证明)。
十、卫生管理制度
1、值班室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位置摆放桌椅及其他物品。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移动。
2、值班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洁;墙壁、门窗上严禁粘贴、涂画,室内不得存放个人大件物品。
3、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瓜果皮核、废纸,不准乱倒垃圾、污物,不准乱泼污水。
十一、学习、训练制度
1、全体队员每周五必须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训练。
训练时必须统一着装,除当班人员以外,其他队员必须准时参加。
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科主任批准。
2、建立学习、训练档案,纪录参加人数、内容、缺席者姓名及缺席原因,以便查阅。
3、坚持每月一次法律知识学习,每位队员必须做好学习笔记,学习体会于每季度最后一星期交于班组长收齐后,送医院保卫科查验。
保安队员行为规范
一、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切实作到学法、守法、用法,为维护国家、医院、患者财产安全和合法利益,敢于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3、不计个人得失,乐于奉献、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4、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耐心做好宣传工作,以优质服务赢得广大客户的认可。
二、队员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医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按要求如实做好值班记录、填写各类表格,不弄虚作假,隐瞒事实。
3、按照医院要求认真加强业务知识技能学习,虚心接受各项工作指导,严格参加各类培训及各项考核。
4、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6、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医院和患者秘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医院形象。
7、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8、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9、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10、关心医院,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扬主人翁精神,为医院发展作贡献。
三、工作态度
1、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2、忠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窜岗或睡岗。
3、对上级领导要正直诚实、同事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4、各班组之间团结协作、队员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的解决困难。
5、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四、着装要求
1、上岗时,统一扎武装带,穿黑色、棕色皮鞋。
2、上班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扣好纽扣,不得敞开外衣,卷着裤腿、衣袖。
3、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不得显漏个人衣物、饰品。
4、除因工作或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院区,下班后不得穿制服。
五、仪容仪表
1、精神振作、姿态端庄,不准留长发、大鬓角,留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檐下头发不得超过1.5cm。
2、着装整洁,帽子端正,扣好衣扣。
不得敝衣露怀,卷袖挽裤腿,内衣不得外露。
3、物品不得露于衣服外,衣服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武装带要扎紧。
4、执勤时佩带好各种标志和装备。
六、行为举止
1、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稳健。
2、用语文明,谈话自然。
3、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抬头挺胸,不得弓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袖手、背手、叉手和将手插入衣袋,执勤时不准吸烟、吃零食。
4、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5、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7、遇上级领导或有客人来访,应立即起身相迎敬礼问好,先请来访人员入座后,自己方可坐下;来客告辞,应起身移步相送。
8、进入上级领导或其他部门办公室前,应先立正门外轻叩门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入内;若进去时门是关着的,出来时则应随手将门带上。
9、对来访人员提出的询问、疑难、要求和意见,要耐心倾听,在不违背保密制度的原则下,有问必答并做到回答准确(对自己无把握回答的应婉转地表示歉意,联系有关人员给予解答,或留下文字记录,限时予以回复)。
保安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医院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医院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医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办法
1、本细则从队员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考核实行加减办法,按季度考核,每季度考核扣分达40分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小组组长、保卫科主任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督察组,科主任为督察组组长,各班组长为督察组成员。
督察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4、考核方式:
由督察组对队员日常工作及生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队员,并作为队员当月绩效工资挂钩的重要依据。
6、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队员,可在接到通知后二日内向督察组书面申请复议,督察组在二日内组织督察组成员进行复议,并做出结论。
如对复议结论仍然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结论二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二条奖励及惩罚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务周到,热情耐心,受到医院领导和客户好评者,一次加1-5分。
2、一贯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舍己救人事迹突出者,一次加50分。
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者,一次加1-3分。
4、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良好公共秩序一次加1-5分。
5、不遵守当班作息时间的,罚款200元,扣5分(休息人员除外)。
6、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着装、佩戴腰带、警棍、通讯工具,每次罚款100元,扣5分。
7、不按规定整理内务或物品摆放凌乱的,由班组长负责,每次罚款100元,扣2分。
8、遇上级领导检查工作不起立、不示意问好者,罚款100元,扣2分。
9、仪表不端庄、蓄长发、长指甲或留小胡须者,罚款100元,扣2分。
11、在公共场所不注意礼貌礼节,使医院形象受到损害者,罚款100元,扣2分。
12、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嬉戏的,罚款200元,扣20分。
13、不文明执勤,未使用本岗位规范用语,服务态度差引起纠纷受到来访人员投诉的,视情况罚款200元,扣1至10分。
。
一年累计被投诉达3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4、败坏医院名声或将不良习气带进医院,影响队员思想、情绪的,情节轻微者罚款200元,扣5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5、当班时间溜岗、串岗、睡岗、脱岗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3-5分;其他当班队员串岗至本岗时,本岗位队员不及时制止的,罚款100元,扣2分。
16、执勤期间吸烟、吃东西、闲谈、玩弄手机等,罚款200元,扣5分。
17、当班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所辖区域车辆秩序混乱、管理不到位的,罚款100元,扣5分。
18、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辖区域发生各类案件,视情节一次扣10-20分,并赔偿相应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9、班组长负责值班记录的填写,对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款100元,扣5分,重要情况无记录的,罚款200元,扣10分。
20、损坏、丢失医院财物者,照价赔偿。
21、未经批准私自调班的,双方各罚款200元,扣10分,发生事故的,双方承担相应责任。
22、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不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或畏缩不前,临阵退缩的,一次扣20分。
23、超越职权范围,越权违章操作,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罚款200元,扣1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4、重要情况不及时报告、隐瞒实情者,罚款200元,扣1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5、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者,罚款200元,扣5分。
26、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者,罚款100元,扣5分。
27、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8、以权谋私、敲诈勒索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9、有违反本细则未涉及的内容的,视情节罚款100-500元,扣5-10分。
30、造谣惑众、搬弄是非,侮辱,漫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1、凡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2、组织及煽动聚众闹事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3、向外界泄露医院与患者秘密者,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4、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办公场所钥匙,一次扣5分,发生事故的,承担赔偿损失,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5、偷窃他人财物或医院财物者,赔偿损失,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6、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7、在值班室、寝室或执勤区域赌博者,罚款500元,扣20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8、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9、其它严重违反医院规定的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季度服务明星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思想稳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态度端正,无缺勤记录,各项考核成绩突出者。
3、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受到医院领导和患者好评的。
4、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乐于助人,对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能圆满完成的。
5、当季度无扣分记录的。
第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紧急事件处理方案
一、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凡遇突发事件(指凶杀、抢劫、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大医疗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队长和医院领导。
2、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3、疏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留意现场周围情况。
4、查看各类记录、出入登记、电视录像,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
5、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
6、对纠纷事件应及时了解基本情况(姓名、住址、社会关系等),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平息事态。
7、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报告。
8、科主任及班组长在接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通控制工作,指挥调派保安人员,防止事态扩大,并留取影像资料。
二、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
1、巡查发现或接报告院内有人盗窃时,应立即抓获现场嫌疑人。
如力量不够,应以对讲机、电话或其他方式尽快报警及报告科主任,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指令。
2、保安接警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设法控制事态,,确保职工患者人身财产安全。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
4、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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