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监理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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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监理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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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监理要点
人工挖孔桩监理要点
1总则
1.1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GB50319-2000);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GB50007-2002);
(3)《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2);
(4)《建筑桩基技术规》(JGJ94-2008);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GB50204-2002);
(6)《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JGJ106-2003);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DBJ50-047-2006)。
1.2人工挖孔桩适用于土质较好、地下水位较低的粘土、亚粘土、含少量砂卵石的粘土层,对软土、流砂、地下水位较高、涌水量大的土层不宜采用。
1.3人工挖孔桩工程应进行桩位、桩长、桩径、嵌岩、桩身质量和桩承载力的检验。
1.4施工监理要点分为:
施工前预控、施工中过程控制、试验、验收等。
2施工前预控
2.1施工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桩基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3)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危房、精密仪器车间等的调查资料;
(4)主要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
(5)桩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6)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
(7)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2.2桩基施工用的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必须在开工前准备就绪,施工场地应进行平整处理,保证施工机械正常作业。
2.3用于施工质量检验的仪表、器具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2.4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
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桩位应准确定位放样,在桩位外设置定位基准桩,安装护壁模板必须用桩中心点校正模板位置,并应由专人负责。
2.5逐级进行施工技术安全交底,书面材料发至各班组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形成交底记录,归档到安全台帐中。
3施工中过程控制
3.1安全控制:
(1)孔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
电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2)进入孔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3)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措施。
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
(4)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护栏高度宜为0.8m;
(5)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周边1m围,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6)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遵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的规定,如电工持证上岗,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照明采用低压电源,设置夜间警戒照明等。
3.2成孔:
检查已成孔的中心位置、孔深、孔底标高、孔径、垂直度、桩端持力层、嵌岩深度、孔底清洁等。
(1)为核对地质资料、检验设备、工艺及施工技术要否适宜,桩在施工前,宜进行“试成孔”;
(2)人工挖孔桩的孔径(不含护壁)不得小于0.8m,且不宜大于2.5m;孔深不宜大于30m。
当桩净距小于2.5m时,应采用间隔开挖。
相邻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不得小于4.5m。
(3)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并应振捣密实;护壁应配置直径不小于8mm的构造钢筋,竖向筋应上下搭接或拉接。
(4)第一节井圈护壁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井圈顶面应比场地高出100~150mm,壁厚应比下面井壁厚度增加100~150mm;
(5)修筑井圈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护壁的厚度、拉接钢筋、配筋、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节护壁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每节护壁均应在当日连续施工完毕,护壁混凝土必须保证振捣密实,应根据土层渗水情况使用速凝剂,护壁模板的拆除应在灌注混凝土24h之后,发现护壁有蜂窝、漏水现象时,应及时补强,同一水平面上的井圈任意直径的极差不得大于50mm。
(6)当遇有局部或厚度不大于1.5m的流动性淤泥和可能出现涌土涌砂时,将每节护壁的高度减小到300~500mm,并随挖、随验、随灌注混凝土,采用钢护筒或有效的降水措施。
(7)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逐桩下到孔底确认持力层和嵌岩深度,并复核相邻桩桩底高差是否满足刚性角要求。
(8)成孔的允许偏差应满足:
桩径±50mm(负值是指个别断面),垂直度0.5%,桩位50mm。
且底部扩大段要按设计挖成圆台状,保证尺寸。
3.3钢筋笼制作、安装:
检查钢筋规格、焊条规格、品种、焊口规格、焊缝长度、焊缝外观和质量、主筋和箍筋的制作偏差、钢筋笼安放的实际位置、防雷接地焊接连接等。
(1)钢筋、焊条进场应验收,检查质保单和实物,作力学性能试验和焊接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规定:
主筋间距±10mm,箍筋间距±20mm,钢筋笼直径±10mm,钢筋笼长度±100mm;
(3)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应采用焊接接头,直径大于20mm的应采用机械式接头;
(4)钢筋笼应设置加劲箍;
(5)安装前监理人员应对制作的钢筋笼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才能安装;
(6)钢筋笼起吊点宜设在加强箍筋部位,搬运和吊装钢筋笼时,应防止变形,安放应对准孔位,避免碰撞孔壁和自由落下,就位后应立即固定,注意深桩钢筋笼的吊装安全和接头质量;
(7)检查钢筋笼的标高,到达设计位置后应采用工艺筋(吊筋、抗浮筋)固定,避免钢筋笼下沉或受混凝土上浮力的影响而上浮;
(8)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为无护壁时70mm、混凝土护壁时35mm。
保护层用水泥砂浆块制作,当无混凝土护壁时严禁用粘土砖或短钢筋头代替。
垫块每1.5-2m一组,每组3个,圆周上相距120°,每组之间呈梅花形布置。
保护层的允许偏差为±10mm;
3.4混凝土灌注
检查混凝土原材料质量与计量、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混凝土强度等级等。
(1)检查成孔质量合格后应尽快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封底和灌注桩身混凝土。
在灌注混凝土前,应进行清孔工作,要求孔壁、孔底必须清理干净,孔底无浮渣、积水,孔壁无松动;
(2)灌注桩身混凝土时,混凝土必须通过溜槽,当落距超过3m时,应采用串筒,串筒末端距孔底高度不宜大于2m,也可采用导管泵送,混凝土宜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
(3)当渗水量过大时,应采取场地截水、降水或水下灌注混凝土等有效措施。
严禁在桩孔中边抽水边开挖边灌注,包括相邻桩的灌注。
(4)灌注桩身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另详;
(5)注意桩头混凝土的标高,应适当超出设计标高,以保证在凿除浮浆层后,桩头进入承台50~100mm;
(6)桩身混凝土浇灌过程应旁站监理。
4试验
4.1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验,以及钢筋抽样试验、钢筋连接接头抽样试验、混凝土试样强度试验、混凝土坍落度试验等。
4.2单桩承载力抽样检验
(1)检验方法:
采用岩石的单轴抗压强度检验桩基础地基的承载力,见证取样、送检,建立监理台帐;
(2)抽(取)芯部位:
桩端底面;
(3)采样数量及位置:
由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下表要求共同商定。
单体建筑物每一结构单元桩基础岩石采样数量一览表
安全等级
桩直径d(mm)
≥800
<800
一级
不少于总桩数的10%;
且不应少于6根
不少于总桩数的5%;
且不应少于6根
二、三级
不少于总桩数的5%;
且不应少于4根
不少于总桩数的3%;
且不应少于4根
注:
1每桩应不少于9个标准试件(φ50×100mm的圆柱体)进行天然湿度条件下的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2当场地岩性有变化时,应增加取样数量。
对复杂场地的一级建筑不宜少于9根,二级建筑不宜少于6根;
3总桩数少于表中规定时,应全数检验;
4对场地简单的非极软岩岩质地基,当采用人工挖孔桩时,对三级建筑物可不取样。
(4)勘察单位应对桩底下3倍桩径或5m围的岩性进行检验,确认不存在溶洞、破碎带和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情况,并出具检验报告。
4.3桩身完整性抽样检验
4.3.1检验方法:
钻孔抽芯法、低应变动测法、声波透射法;
(1)声波透射法:
1桩身长度大于15米的桩;
2地下水丰富或雨天施工不易保证成桩质量的桩。
(2)低应变反射波法(动测法):
桩身长度小于15米的桩。
(3)钻芯法:
1由于具有随机性,每个单位工程应在成桩后在满足最不利条件的桩中随机选取1%--3%数量的桩进行钻芯法检测。
2桩顶浮浆大于500mm的桩必须用钻芯法检测。
4.3.2检验目的
(1)钻孔抽芯法:
检测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判断或鉴别桩端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2)低应变动测法:
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3)声波透射法:
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4.3.3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小于15MPa。
(2)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4.3.4检测数量:
(1)一柱一桩的全数检测;
(2)群桩的检测数量见《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JGJ106-2003的规定。
(3)声波透射法和钻芯法的检测数量之和按规要求比例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
4.4钢筋抽样试验、钢筋连接接头抽样试验、混凝土坍落度试验另详;
4.5混凝土试样强度试验
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有1组试件,每组试件应留3件。
5验收
5.1人工挖孔桩施工验收会主要包括:
首次桩基验孔、桩基础承台施工前检查和承台钢筋检查、基础结构验收。
5.2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项目监理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
5.3首次桩基验孔、桩基础承台施工前检查和承台钢筋检查、基础结构验收等,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以及质量监督站监督人员等,共同按照设计要求和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验收(检查)参加单位
施工阶段或部位
参加单位
首次桩基验孔
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质监站
桩基础承台施工前检查和承台钢筋检查
建设、监理、施工、设计、质监站
基础结构验收
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质监站
5.4验收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后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形成验收(检查)会议纪要,由各参会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5.5验收通过后,各单位应立即签署结论意见,其中勘察单位应逐桩签署桩基验孔的结论意见。
5.6桩基础验收的主要资料: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单;
(3)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桩位线复核签证单;
(4)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和复检报告;
(5)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6)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承台钢筋质量检验记录;
(7)混凝土灌注桩、承台质量检验记录;
(8)见证取样及检测试验报告(包括钢筋接头、单桩混凝土试件);
(9)事故处理记录及有关文件;
(10)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11)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以及勘察单位出具的桩底下3倍桩径或5m围不存在不良地质情况的检验报告;
(12)基坑挖至设计标高的基桩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
(13)基础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14)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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