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部分教学大纲初稿.docx
- 文档编号:29457765
- 上传时间:2023-07-23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36.09KB
《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部分教学大纲初稿.docx
《《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部分教学大纲初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部分教学大纲初稿.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部分教学大纲初稿
《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部分教学大纲(初稿)
第一节行政公文
一、行政公文概述
(一)行政公文的界说与作用
1.行政公文的界说
行政公文又叫公务文书、公务文件,简称公文。
它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进行公务活动时所使用的格式规范、具有法定效力的应用文书。
公文有广义和狭义之别。
所谓行政公文即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
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8月24日颁布(国发〔2000〕23号),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工具”
2.行政公文的作用
(1)依法行政,规范行为
(2)指明方向,宣传教育
(3)处理公务,凭证依据
(二)行政公文的分类与特征
1.行政公文的分类
2000年新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将公文分为13种:
(1)命令(令),
(2)决定,(3)公告,(4)通告,(5)通知,(6)通报,(7)议案,(8)报告,(9)请示,(10)批复,(11)意见,(12)函,(13)会议纪要。
这13种公文,按不同的标准可作多角度划分:
(1)按行文方向可分为:
上行文:
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传递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
下行文:
向下级单位传递的公文,如命令、决定、批复等。
平行文:
向平级单位和不相隶属的单位传递的公文,如函、通知、通报等。
(2)按秘密程度可分为:
公开级、国内级、内部级、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
(3)按紧急程度可分为:
特急件、急件、普通件。
(4)按来源可分为:
收文、发文和内部公文。
(5)按性质和作用,可分为:
指挥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记录性公文。
2.行政公文的特征
(1)政治性。
(2)法定性。
(3)规范性。
(4)时效性。
(三)行政公文的格式
行政公文的格式,指公文的规格、样式,即公文的外部结构形态。
行政公文格式的依据是由国务院颁发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这一规定对公文的结构、规格、款式提出了严格、统一的要求。
下面逐一介绍。
1.文头部分
又称眉首部分,它由公文份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公文版头、发文字号、签发人和横隔线等构成。
(1)公文份号。
也称公文编号,它是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第一行,秘密公文还应当标明份号。
如“编号000234”或“NO.000234”。
(2)秘密等级。
简称密级。
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等级分为:
绝密、机密、秘密,标注在公文首页左上角份号下方的适中处。
(3)紧急程度。
指对公文送达与办理的时限要求。
它分特急、紧急、限时送达三种。
标注在版头左上角,密级下方。
(4)公文版头。
即公文名称,也叫发文机关标识,公文身份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如“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省人民政府文件”。
它处于文件首页上方的中心位置,字体大而醒目、整齐、庄重,并套红印制。
(5)发文字号。
又称“文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三项组成,置于版头下面横隔线之上居中的位置。
其基本格式有二:
一是“××发〔20××〕××号”,党政领导机关的下行文常用之,如“国发〔2000〕1号”;二是“××字〔20××〕第×号”,称之为字第搭配式,职能部门常用之,如“劳政字〔2001〕第9号”。
(6)签发人。
是最后签署意见对草拟公文表示认可、准予印发的领导人。
凡上行文,要在发文字号右侧横隔线上方标明签发人和签发人的姓名。
(7)横隔线。
也称间隔线,即发文字号下的一条横线。
2.主体部分
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分时间和公文的生效标识等项目。
(1)标题。
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称为标题三要素。
有时发文机关名称可以省略,大部分发文的事由和文种不省略,个别文种如“公告”、“通告”等有时也省略事由,但文种一般不能省略,文种选择要准确,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主送机关。
是主要的行文对象,亦即发文机关送文要求负责办理或答复问题等的受文机关。
主送机关应标明于标题之下、正文之上的左边,顶格书写,后加冒号。
上行公文一般只有一个主送机关;下行公文除批复之外,一般不止一个主送机关,所以多用泛称,如国务院发文时就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泛称,市政府发文时则以“市属各单位”等泛称。
(3)正文。
是公文的内容,是体现制文意图、实现制文目的之关键所在。
正文可以分为开头、主体、结尾三个部分。
开头:
主要说明行文的原因、依据和目的等。
“开门见山”是公文正文开头写作的基本原则。
开头一起笔就要直接点明公文主旨,或为展现公文主旨开路。
开头的具体方法多种多样。
常见的有:
或直接指明公文中心、点出公文主旨、阐述中心问题的意义;或概述有关工作或事件情况,为下文的详叙、引申张本;或以“根据”、“依据”、“遵循”、“遵照”、“按照”之类的介词组成介词结构发端,交代制文目的;或以“由于”、“鉴于”之类的介词组成介词结构发端,说明制文的原因等等。
主体:
即公文的核心内容。
主体部分的根本作用在于体现制文意图,达到制文目的。
主体部分的写作核心是结构问题,其结构应力求单纯、简洁,层次分明,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严谨自然。
常用的结构类型约有以下几种:
其一,因果式。
“因”包括根据、目的、原因、背景、意义等内容;“果”,包括由“因”而生的需要实施的路线、方针、政策、原则、方法、措施、步骤、命令、决定的具体事项等。
“因”、“果”两方面内容在公文内部按照逻辑关系连接起来,即为因果式结构。
其二,总分式。
“总”是指在公文中提出可统领全文的总观点、大原则、大前提,或对全文的内容作出扼要的概括,或规定总的范围等;“分”是指在公文中将主要内容逐一加以具体表达,或分别作出具体的规定。
其三,综合式。
因果式和总分式结合或交织使用的结构类型。
结尾:
正文结尾的基本原则是根据文种和行文关系,写出不同的结语,补充完善,照应前文;干净利落,不添“蛇足”。
公文的结尾,主要目的在于最后表明制文机关的意向、意志、态度、要求、希望,进一步强调主旨,使首尾呼应,浑然一体。
在公文正文末尾,常用与文种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简短规范用语或专用语,以结束全文。
如“此令”、“切切此令”、“特此公告”、“特此通告,望周知并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以上各点,望认真贯彻执行”、“特此函达”、“特此批复”、“以上报告,请审阅”、“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等等。
此外,在结尾还可以总结全文内容,或提出建议、设想、号召、希望等。
(4)附件标注。
附件是公文正件(主件)的附属材料,是对正件起补充说明、印证参考等辅助作用的书面材料或其他资料。
如调查材料、统计表格、图片等。
附件不能夹在正件之中,而是附在正件之后,其名称(标题)及件数标注在正文下发文机关名称上的左侧,注明:
1×××/2.×××××/3.×××××……(每一附件的名称独占一行)。
(5)发文机关名称。
即公文制文机关。
位于正文或附件标注之后偏右处。
发文机关名称要用全称或公认的规范化简称;有的要署机关领导人姓名,但必须同时冠其所任职务;联合行文要标出各个机关的名称,主办机关在前。
(6)发文时间。
公文一般以成文时间为发文时间,也就是领导签发的时间,它通常就是公文的生效时间。
凡会议文件,以会议通过的时间为成文时间;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的签发时间为成文时间;法规性公文以批准的时间为成文时间。
成文时间标注于发文机关下方,必须完整地写出“×年×月×日”,不可省略。
(7)机关印章。
加盖机关公章,是公文制发机关对公文生效负责的凭证。
机关公章要端正、清晰地盖在发文机关和发文时间上。
联合行文加盖各行政机关公章,要注意留出空行。
3.文尾部分
(1)注释。
文中如有需要注释的地方,可在文字的右上角标明序码,然后在文尾对应注出(即使用尾注)。
注释的位置在发文时间的左下方。
(2)发放范围。
有的下行公文,属于密级范围,对行文对象有明确的限制,需要在注释下面用括号注明“此件发至××级”之类的字样。
(3)主题词。
主题词是反映公文主题概念的词汇。
它的主要作用是,在输入电脑系统的情况下,供查询、检索使用。
主题词由几个词或词组构成,一般情况下是3—5个。
这些词或词组,多数为名词性的,有时也有动词性的。
主题词原则上要标明文件的范围、事由和文种。
它大致同标题的事由、文种对应。
例如《××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决定》,主题词标为“廉政建设决定”;《××大学关于部分学生考试作弊的通报》,主题词标为“学生考试作弊通报”。
主题词的位置放在抄送机关上面,先顶格书写“主题词”三字,后加冒号,再写出几个词或词组,词或词组之间空出一字格。
(4)抄送、报送机关。
除主送机关外,其他需要了解公文内容或协助输送有关事宜的单位,属于抄报或抄送的对象。
送文对象是上级机关时,叫“抄报”;是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时,叫“抄送”。
抄报、抄送的位置在主题词的左下方。
(5)版记。
用以注明具体负责印制公文的机关以及时间、份数等。
位置在文件末页下方。
二、几种常用行政公文的写作
(一)决定
1.决定的含义
《办法》规定: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定是一种下行文,是各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及决策的指挥性公文,是上级机关在传达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指挥下级工作,规范思想行动时常用的公文文种,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2.决定的分类
常见的决定从内容上看分为两种:
一种是重要事项的决定,包括重大会议的召开,机构设置、人事安排、表彰或处分等决定。
其内容是将发文机关就某一重要事项作出的安排传达给有关方面,让受文单位知道。
如《国务院关于授予赵春娥、罗健夫、蒋筑英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
一种是重大行动的决定,其内容往往涉及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决策等方面,要求受文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就是涉及全党、全国范围内的重大行动。
3.决定的写作
决定的写作,其结构一般由标题、通过日期、正文等组成。
标题多用完全式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要素组成。
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有的决定是经有关会议通过的,应在标题下面的括号内写明通过的日期和会议的名称;有的决定是领导研究作出的,无需有关会议讨论通过,,则在正文后面写明发布的日期。
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构成。
即决定依据、决定事项、执行要求三部分。
决定依据应开门见山,简洁概括。
决定事项是在依据的基础上所决断的具体事项,行文应以说明为主,也可适当运用议论,语言要明确简练,条理清楚。
执行要求应与决定事项相照应,是对内容的补充或强调,要求应具有鼓动性、号召性、动员性,应具体合理。
(二)报告
1.报告的含义
《办法》规定: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报告是一种呈阅性的上行文,主要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等。
由于2000年颁发的《办法》中已新增意见文种,报告原有的“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功能便让位于意见。
2.报告的分类
报告的分类情况比较复杂,从不同的角度分有不同的种类。
按内容分有:
情况报告、工作报告、答复报告、和报送报告四种。
按行文目的分有:
呈报性、呈转性报告。
按性质划分有:
综合报告、专题报告。
按时限可分为:
例行报告和不定期报告两种。
3.报告的写作
报告的写作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和日期组成。
报告的标题要完整规范,应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组成,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有时可省略发文机关,如《关于防控禽流感工作情况的报告》,但在落款时必须写明发文机关名称。
报告的正文一般由报告缘由、报告事项、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缘由为开头部分,以简明的语言概括报告的基本情况后,常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引出下文的具体内容。
报告的内容是报告的主体,也是核心。
一般情况下,这部分要写出四个方面的内容,即陈述基本情况、归纳主要经验、说明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的措施。
若是综合报告,要将内容正确地分类,有分析有综合,中心突出,点面结合;若是专题报告,要突出“专”字,内容单一。
结束语单独一行,如是工作、情况报告,其结尾惯用语为“特此报告”;回复报告多用“专此报告”结尾;建议报告可用“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结尾;呈报性报告常用“请审阅”、“请收阅”等作结语。
最后写明日期。
(三)请示
1.请示的含义
《办法》规定: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请示是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向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指示、批准、审核、答复有关事宜的报请性公文。
2.请示的分类
按请示的性质与功能来讲,可以把请示分为三种:
其一,批准性请示,即按法定权限,报请上级审批;其二,答复性请示,即请上级对其制订的政令、法规、规章制度中个别条文作出解释;其三,裁决性请示,即对一些有争议的事,需要上级裁决所写的请示。
3.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请示与报告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公文。
其主要区别是:
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的目的在于请上级批准并给予明确的答复;报告只是让上级了解或掌握情况,不必作出答复。
行文时限有别。
请示的事项是还没有进行,经上级批准后再实行,是事前行文;报告的事项多是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之中,是事后行文或事项进行中行文。
内容要求不同。
请示要求“一文一事”以便上级批准答复;报告的内容可一文多事。
4.请示的写作
请示的写作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日期等组成。
请示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发文事由加文种三要素构成。
如《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妥善解决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家属住房困难问题的请示》。
有时也可省略其中某一要素,即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文种或发文事由加文种构成,如《关于增加选举工作干部编制名额的请示》。
在请示标题制作时要特别注意文种不能写成“请示报告”。
主送机关是负责答复、批准请示事项和指示工作的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是请示最直接的受文单位,因此,撰写请示要坚持谁负责主送给谁的原则,防止“多头主送”。
请示正文由请示缘由、请示事项、请示结语组成。
原由即原由理由或政策依据。
这是上级机关作出批复的重要依据,因此写作时既要情况真实,理由充分,又要开门见山,简明扼要,以达到请示的目的。
请示事项是指要求上级指示或批准的具体问题,这部分明确陈述自己的观点,提出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鉴于这部分是上级指示批复的直接依据,所以应写得明白流畅、具体恰当、切实可行。
结尾一般以征询期盼的口吻请求上级批复,常用:
“妥否,请指示”、“特此请示,请审批”、“以上请示,请予批准”等。
请示落款的格式与报告等公文相同,即将发文机关、单位写于正文末尾右下角。
请示的日期是指发文的具体年、月、日,一般书写在落款之下,不写在标题之下、正文之前。
(四)批复
1.批复的含义
《办法》规定: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批复是一种答复性的下行文,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文种。
批复的使用只限于答复下级机关所请示的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
上级机关对于下级机关所请求的问题给予批复,是具有权威性和政策性的答复,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
2.批复的分类
根据批复的作用,一般将其分为:
批准工作的批复、答复问题的批复、帮助解决问题的批复。
3.批复的写作
批复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批复日期四个部分。
批复的标题构成形式有三种:
一是由发文机关、批复事由、行文对象和文种四要素构成,如《国务院关于同意××市设立××区给××市人民政府的批复》;二是由发文机关、批复事由和文种三要素构成,如《国务院关于××省进一步开放沿海城市的批复》;三是由发文机关、原件标题和文种构成,如《××省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市城市市容工程总体规划的请示〉的批复》。
批复的主送机关也就是请示的发文机关。
有的批复,因其内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其他机关了解遵守,可以在文末写明抄送机关。
批复的正文一般包括开头、主体和结尾。
开头要写明批复所针对的对象,引述下级机关来文的文号、标题,有时还要极精练地直接引述请示事项,作为批复的依据。
主体部分要针对请示事项给予明确答复或具体指示,有的要简要陈述批复的原因和依据。
常用“特此批复”或“此复”作为结束语,并写明日期。
需要时应加盖公章,以示重视。
(五)通告
1.通告的含义
《办法》规定: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告其发布作用是对众宣布,使人周知或遵守。
通告属于知照性公文,使用范围较广泛,各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可以使用。
它既有广泛的告知性,也有一定的政策性和法规性。
2.通告的分类
从内容上看,通告分法规性和事务性两种通告。
法规性通告是用来宣布有关规定,要求一定范围内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的,带有鲜明的政策性和较强的约束力的知照性公文。
如《××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发文机关所辖市区范围内就具有行政法规的强制作用。
事务性通告是用来公布某些单位或个人需要周知或办理的一般性事宜。
大多涉及某一单位或部门的具体事务,具有专业性和业务性,没有法规作用。
如修路通告、办理更换证件通告、税务登记通告等。
3.通告的写作
通告通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通告的标题有三种形式:
一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二是由发文机关和文种构成;三是只有文种“通告”两个字。
通告正文主要包括通告缘由和告知事项两项内容。
缘由要求以简洁明确的语言说明通告原因,用“特通告如下”这一惯用语转入通告的具体事项,其写作形式可用条文式,也可用贯通式。
通告结语,即正文结尾,或对通告内容作强调和要求,如“以上各点,希遵照执行”;或对通告执行加以说明,如“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或提出奖惩要求,如“对有功单位与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通告者将依法严惩”;或以惯用语“特此通告”、“此告”结语。
并写明日期,有时需要注明发文机关。
(六)通知
1.通知的含义
《办法》规定: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知是现行公文中使用频率最高、范围最广的公文文种。
它是发布事项,传达、部署工作,告知事情,批转文件,任免和聘任干部时使用的公文。
通知的使用权限不受任何限制,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可使用。
2.通知的分类
通知按内容和作用划分,有指示性通知,发布性通知,事项性通知和批示性通知。
指示性通知是上级机关用来对下级作出某项指示或布置工作的公文。
发布性通知是专门用来发布行政规章的公文,包括发布、颁布已制定的规章或对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事项性通知是用于告知有关单位和人员需要办理或周知的公文。
如召开会议、人事任免、更换单位印章、修改或补充行政法规制度等事项。
批示性通知是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文件或批转下级机关文件的公文。
3.通知与通告的区别
第一,通知适用于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或聘用干部。
而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第二,通知的对象一般只限于某些人或某些单位;通告的对象比较广泛,一般是社会公众,不专指某些人或单位。
第三,通知的事项一般需要办理或执行;而通告的事项一般只需要遵守和知晓。
第四,通知的内容不一定完全公布于众,而通告的内容一般要公之于众。
4.通知的写作
通知的标题形式常见的有三种:
一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完全式标题;二是由事由和文种两要素构成;三是只有文种“通知”两个字。
根据需要有时应标明“紧急通知”、“联合通知”、“补充通知”等。
正文写作由事情缘由和通知事项组成,应根据不同种类的内容提出相应的要求。
语言力求通俗易懂、简洁明了。
最后一般用“特此通知”、“请贯彻执行”等作为结语,并注明日期。
如: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42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转制科研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的管理,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政部、科技部制定了《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科技部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七)通报
1.通报的含义
《办法》规定: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通报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中的典型的先进事迹、人物进行及时的表彰,对严重的错误予以及时的批评教育,对重要的精神和情况予以迅速的传递、沟通时所用的一种下行文。
2.通报的分类
常见的通报分三种:
表彰通报、批评通报、情况通报。
表彰性通报是对先进典型、好人好事或先进经验进行表彰的通报。
其作用在于推广经验,树立榜样,以此调动积极性,开创新局面。
批评性通报是批评错误行为或反面典型,使犯错误者及其他人从中吸取教训,以防止类似错误再发生的通报。
情况通报用于传达重要情况或精神。
其作用在于便于把握工作方向,调整工作部署,改进工作措施。
3.通报的写作
通报通常由标题、受文机关、正文、落款与发文日期等组成。
通报的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构成,有时由事由和文种直接组成。
内容不同的通报,其正文在写法上也有区别。
表彰性通报的正文,要首先简要介绍有关先进事迹,接着概括指出向先进学习的主要内容,最后发出号召提出希望和要求或作出决定。
批评性通报的正文,首先要写清被通报单位或个人的主要问题、情节及错误的原因等,然后陈述对所通报错误或事故的处理意见和决定,并因此提出告诫性要求,指出应从中吸取教训,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情况通报的正文主要是写清所要反映的情况即可。
落款与发文日期:
正文之后是落款,落款之后是发文日期,如果标题中已有发文机关名称,落款可省略。
(八)函
1.函的含义
《办法》规定: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函”虽属行政公文中的一种,但其分类中的部分文种格式与其他行政公文又有区别。
“函的形式”是公文格式中区别于“文件格式”的“信函格式”。
有时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询问一般性问题也可用函。
函兼有联系、沟通、知照等多种作用。
2.函的分类
从行文上划分,函有来函和复函。
从内容上分,有商洽函、请求函、询问函、答复函四种。
来函是主要用于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商洽工作、询问有关问题时使用的公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语文 应用文 写作 部分 教学大纲 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