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照明LED筒灯征求意见稿》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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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照明LED筒灯征求意见稿》精
ICS
DB36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XXXX—201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分类与命名........................................................................3
5技术要求..........................................................................3
6试验方法..........................................................................7
7检验规则..........................................................................8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江西省晶和照明有限公司、江西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华东交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敏、熊松林、曾平、杨华、刘燕德、龚志远、罗茶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室内照明LED筒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照明LED筒灯的技术要求,其中包括产品的规格分类、初始光通量、初始光效和光通维持率等基本光学性能指标,电气等安全要求及无线电骚扰特性以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250V以下,频率为50Hz,由LED模块、控制装置、连接器、灯体等组成的室内照明用LED筒灯,或自带驱动装置LED筒灯,或驱动装置分离式LED筒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Ka:
盐雾
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7000.1灯具第1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
GB7000.201-2008灯具第2-1部分:
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GB7000.202-2008灯具第2-2部分:
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
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
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GB19510.14灯的控制装置第14部分:
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GB/T20145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
GB24819-2009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安全要求
GB/T24823-2009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性能要求
GB/T24824-2009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
GB/T24825-2009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性能要求
GB/T24826-2009普通照明用LED和LED模块术语和定义
SJ/T1136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SJT11395-2009半导体照明术语
GB/T24909-2010装饰照明用LED灯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LED筒灯(LEDdownlight
LED光源和保持其启动及稳定燃点所需元件一体化或驱动装置分离式LED下射灯,由LED模块、控制装置、连接器、灯体等组成。
3.2
额定值(ratedvalues
额定工作条件下LED筒灯的参数值,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
3.3
初始值(initialvalue
老炼1000小时的LED筒灯稳定工作时的光电参数值,初始值用于评价LED筒灯的初始性能。
3.4
额定光通量(ratedluminousflux
初始光通量的额定值,该值由LED筒灯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
3.5
初始光通量(initialluminousflux
LED筒灯所发出的总光通量的初始值,单位为流明(lm。
3.6
光通维持率(lumenmaintenance
LED筒灯在规定条件下燃点,在寿命期间燃点达到一特定时间时所发出的总光通量与初始光通量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
3.7
额定相关色温(ratedcorrelatedcolortemperature
相关色温的额定值,该值由LED筒灯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
3.8
初始相关色温(initialcorrelatedcolortemperature
LED筒灯相关色温的初始值,单位为开尔文(K。
3.9
灯具的功率因数(powerfactorofluminaries
LED筒灯在标称的额定电源电压及额定频率下工作时,所测得的实际消耗功率与电源电压(有效值与电源电流(有效值乘积之比。
3.10
初始光效(initialefficacy
LED筒灯光效的初始值,该参数是初始光通量与系统实测总功率的比值,单位为流明每瓦(lm/W。
3.11
初始显色性(initialcolorrenderingindex
LED筒灯显色指数的初始值。
3.12
显色性维持(colorrenderingsustainability
LED筒灯在规定条件下燃点,在寿命期间燃点达到一特定时间时的显色性。
3.13
额定寿命(ratedlifetime
50%LED筒灯达到其寿命燃点的累计燃点时间。
3.14
寿命(单只LED筒灯(lifetimeofanindividualLEDdownlight
标准测试条件下LED筒灯保持正常燃点,且光通维持率衰减到70%时的累计燃点时间。
4分类与命名
4.1分类
4.1.1按结构可分为自带控制装置式(即整体式、控制装置分离式。
4.1.2按安装方式LED筒灯可分为固定式、嵌入式。
4.2型号命名
LED筒灯的型号规格按下述形式标注:
5技术要求
5.1外观
5.1.1产品表面应无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现象,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应无毛刺、尖角及其他机械损伤。
5.1.2产品各连接部件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5.1.3反光罩表面应光亮,无杂色、划伤等影响性能的缺陷。
5.2安全要求
5.2.1标记
应符合GB7000.1第3章的规定,同时应标注如下项目:
a功率因数;
b额定光通量;
c额定相关色温;
d显色指数;
e额定寿命。
5.2.2结构
应符合GB7000.1第4章的规定。
5.2.3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应符合GB7000.1第5章的规定。
5.2.4接地规定
应符合GB7000.1第7章的规定。
5.2.5防触电保护
应符合GB7000.1第8章的规定。
天花板空间或空腔内的灯具部件和元件应提供与天花板空间下的灯具部件相同的防触电保护等级。
注:
在安装和维护时,天花板空间或空腔被认为是可触及的,而挡板不提供相当的放触电保护。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5.2.6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应符合GB7000.1第9章的规定。
5.2.7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应符合GB7000.1第10章的规定。
5.2.8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应符合GB7000.1第11章的规定。
5.2.9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应符合GB7000.1第13章的规定。
5.2.10接线端子
应符合GB7000.1第14章和第15章的规定。
5.2.11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固定式LED筒灯应符合GB7000.201第12章的规定;嵌入式LED筒灯应符合GB7000.202第12章的规定。
IP等级大于IP20的固定式LED筒灯,GB7000.1第9章规定的试验顺序应采符合GB7000.201第12章的规定;IP等级大于IP20的嵌入式LED筒灯,GB7000.1第9章规定的试验顺序应采符合GB7000.202第12章的规定。
5.3光电参数
5.3.1输入功率
LED筒灯的输入功率应在标称值的±10%范围内。
5.3.2功率要求
LED筒灯的实测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不大于10%。
5.3.3功率因数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功率因数
实测功率实测功率因数其他要求
实测功率≤5W≥0.60
5W<实测功率≤15W≥0.7015W<实测功率≤25W≥0.90实测功率>25W≥0.93实测功率因数与标称值之差不大于0.05
5.3.4初始光通量要求
LED筒灯的初始光通量应不低于额定光通量的90%,不高于额定光通量的120%。
5.3.5初始光效要求
LED筒灯的初始光效应不低于表2的指定值。
表2LED筒灯初始光效要求
初始光效
额定相关色温K
高效低效≤3500≥70lm/W≥60lm/W>3500且≤6500≥75lm/W≥65lm/W5.3.6光通维持率要求
应符合表3规定。
表3LED筒灯光通维持率要求
项目指标
3000h光通维持率≥96%
6000h光通维持率≥93%
10000h光通维持率≥86%
70%额定寿命光通维持率≥70%
5.3.7初始显色指数
应符合表4规定。
表4初始显色指数
指数
项目
高显中显低显
初始显色指数平均值≥83,单个值≥80平均值≥80,单个值≥77平均值≥70,单个值≥655.3.8显色性维持量
LED筒灯的3000h显色指数的平均值相对于初始显色指数的平均值的衰减不应高于3,单只LED筒灯的3000h显色指数相对于初始显色指数的衰减不应高于5。
5.3.9色度要求
应符合表5规定。
表5LED筒灯色度要求
额定相关色温K初始相关色温KDuv及其容差a
27002725±1450.000±0.006
30003045±1750.000±0.006
35003465±2450.000±0.006
40003985±2750.001±0.006
45004503±2430.001±0.006
50005028±2830.002±0.006
57005665±3550.002±0.006
65006530±5100.003±0.006
a使符合CIE1976色度坐标。
5.3.10平均颜色漂移
LED筒灯平均颜色漂移应符合GB/T24909-2010的要求。
5.3.11光分布
向下垂直轴夹角60°区域内,光通量应大于总光通量的75%。
5.3.12照度均匀性
灯发射的光照度在一定距离的被照表面上,其光束角范围内的被照表面上不应出现明显的明暗区域。
5.4寿命
LED筒灯的额定寿命应不低于30000h。
5.5灯体
5.5.1尺寸偏差
LED筒灯反光罩口直径尺寸偏差应不大于3%。
5.5.2机械强度
LED筒灯悬挂系统应能承受等于4倍LED筒灯重量的恒定均布载荷以灯具正常的受载方向加在灯具上,历时1h,悬挂系统的部件应无明显变形。
5.5.3耐盐雾试验
经盐雾试验后,灯体外观应无明显的锈蚀,且应能正常工作。
其中试验时间为24h。
5.6电磁兼容性能的要求
5.6.1骚扰电压
LED筒灯的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17743-2007的要求。
5.6.2谐波电流限值
LED筒灯的输入谐波电流应符合GB17625.1-2003的要求。
5.7工作条件要求
LED筒灯在90%~110%额定电压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LED筒灯在-10℃~40℃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同时LED筒灯还应满足具体使符合地的环境温度、湿度和腐蚀性等其他特殊要求。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实验室环境条件
光电参数测量应在环境温度25℃±1℃条件下进行。
寿命试验环境温度为25℃±15℃,应保证照明产品周围的气流是由该产品所造成的正常对流气流,不允许有照明产品的振动和冲击。
光电参数测量和寿命试验的最大相对湿度为65%。
6.1.2电源电压要求
电学和光度特性测试电压为额定电压,产品测试所符合的电源应该在50Hz的额定工作频率下提供220V正弦波形的电压,以保证测试过程中谐波部件谐波含量总和不超过基值的3%。
在稳定期间,电源电压应稳定在额定值的±0.5%范围内;测量时,电源电压应稳定在额定值的±0.2%范围内;寿命试验的电源电压应稳定在±2%以内。
6.2标志
灯具标志的正确性和清晰度符合外观法检查。
灯具上标志的耐久性符合蘸水的湿布擦拭15s,待其干后,再符合蘸有已烷的布擦拭15s,试验后,标志仍应清晰可见。
6.3外形尺寸
灯的外形尺寸应采符合通符合量具或界限量规检查,在测量灯的直径时,量具的精度不应低于0.1mm;在测量灯的长度时量具的精度不应低于0.2mm。
6.4外观
采符合目视进行检查。
DB36/TXXXX—20116.5安全要求按照GB7000.1测试LED筒灯的安全要求项目。
6.6光电参数6.6.1输入功率及功率因数在额定电压和频率电源条件下,LED灯具工作至稳定状态,测量输入端的功率和功率因数,结果应满足5.3.2和5.3.3条要求。
6.6.2光通维持率灯在规定的条件下燃点,在寿命期间内某一特定时间的光通量与该灯的初始光通量之比,以百分数来表示。
随着点燃时间的增加,光源的光通量会下降。
当光通维持率低于50%,可视为灯已达到使符合寿命。
应满足5.3.6条要求。
6.6.3显色指数将灯具置于积分球内,在额定条件下工作至稳定状态,符合光谱分析系统测量,测量时应注意使符合挡光板以防止灯具光线直接射到探头,并合理放置灯具使灯具外壳对测量影响最小。
测量值应满足5.3.7条要求。
6.7电磁兼容性按照GB17743-2007测试LED筒灯的无线电骚扰特性;按照GB17625.1-2003测试LED筒灯的输入谐波电流。
6.8老炼和寿命试验方法在满负荷条件下进行老炼和寿命试验,试验中点灯时间为24h连续点灯。
6.9稳定判定条件稳定时间随产品不同而不同,稳定状态通过以下方法判定:
30分钟内对光输出和电功率进行至少3次读数,以15分钟的读数计算,光输出和电功率的偏差应低于0.5%。
6.10光通量和颜色参数在LED筒灯老炼规定小时数后,使符合积分球测试系统或分布光度计测试系统测试系统总光通量和颜色参数。
6.11样本数量规定产品的光电参数评定以6只为一批次进行测试,电磁兼容测试和安全要求采符合1只样品进行测试。
7检验规则7.1交收检验交收检验的灯应按组批原则从同一型号灯中随机抽取。
交收检验按照GB/T2828.1-2003执行,其检验项目、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按表6规定。
特殊要求可由制造商和客户共同商定。
表6序号123外形尺寸外观标志交收试验的项目、抽样方案检验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试验项目抽样方案一次S-34.0检验水平AQL/%8
DB36/TXXXX—2011456谐波灯具电性能主要光参数(初始光效、初始光通量、色温、显色指数S-3S-20.056.57.2例行检验7.2.1例行检验的灯应从交收检验合格的灯中随机抽取,例行检验按GB/T2829-2002的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执行,其试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样数量和不合格判定数组按表7规定进行。
例行检验每年不少于1次。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或LED筒灯的设计、工艺或材料变更可能影响灯的性能时,都应进行例行试验。
表7序号12345678外形尺寸外观灯的标志谐波电磁兼容性灯具电性能主要光参数(初始光效、初始光通量、色温、显色指数光通量维持率、寿命12121210[0,1][0,1][2,3][2,3]8.08.0253012[2,3]25例行检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样数量和不合格判定数组检验项目样本大小判定数组RQL/%88.1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志产品标志8.1.1每只筒灯上应有下列清晰而牢固的标志:
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b灯的型号、额定光通量、初始显色指数、初始光效等参数;c制造日期。
8.1.2包装标志包装盒和包装箱上应注明:
a制造厂名称、商标;b产品名称和型号;c包装箱内灯的数量;d厂址;e产品标准号;f符合GB/T191规定的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符合SJ/T11364规定的产品污染控制标识。
8.2包装每只筒灯符合小包装盒包装,然后再符合包装箱集装。
包装应安全可靠。
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使符合说明书。
9
DB36/TXXXX—20118.3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上应标明:
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b检验日期;c检验员。
8.4运输、贮存8.4.18.4.2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雪淋袭和强烈的机械振动。
产品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大于85%、通风良好的室内,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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