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层以上塔式高层住宅公共交通空间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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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层以上塔式高层住宅公共交通空间设计
设计研究:
18层以上塔式高层住宅公共交通空间
一、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1.塔式高层住宅的市场价值
目前我国大城市中,青年人已逐渐成为买房大军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但他们支付能力有限,因此价格相对较低的中档小套型住宅成为他们的首选。
在这种情况下,塔式高层住宅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开发商的视野。
该住宅形式高度集约,容易形成大量的小套型住宅。
而同时它又具有楼栋面宽小和进深大的优势,在规划设计中能够获得较大的容积率。
因此,最近在城市高密度住宅区规划设计中,小套型的塔式高层住宅成为一种受欢迎的形式。
2.以往塔式高层住宅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在以往的住宅研究中,并未对塔式高层住宅的内在规律进行系统深入地研究,致使在已建成的塔式住宅中出现很多问题如套型通风、采光不足;相邻住户形成对视;单元内公用建筑面积过大等,造成业主和物业管理者的矛盾。
3.本文的研究目的
基于以上问题,本文试图探寻一些塔式或板—塔式高层住宅设计中的内在规律,以达到便捷、优化设计的目的。
(二)本文的研究对象及研究范围
1.研究对象
在设计实践和研究中发现,塔式高层住宅中,公共交通空间的设计是影响整个住宅设计品质的重要因素。
单元中各户均围绕公共交通空间展开,它的设计是整个住宅设计的起点,直接影响着各套型设计的走向。
2.研究范围
我国相关建筑规范对不同层数的高层住宅有不同的要求,这一差别集中体现在对公共交通空间的限制上。
18层以上的塔式住宅,相关建筑规范对它的要求最为严格,通常这类住宅中每单元的户数也较多,因而在设计中较难处理。
综上所述,本文将研究18层以上的小套型塔式住宅中公共交通空间的设计及其与套型设计的关系。
二、建筑规范及公共交通空间各构成元素研究
塔式高层住宅的公共交通空间主要由下列元素构成:
疏散楼梯、电梯、候梯厅、公共走道、设备管井、垃圾收集设施。
针对这些空间元素,相关建筑规范分别有着详细的规定,在此将其归纳整理,以便设计参考。
与本文所研究类型住宅相关的主要建筑规范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以下简称《住规》)。
(一)我国规范对不同高度住宅要求的异同
前面已提到,随着高层住宅层数的增加,我国建筑规范对其垂直交通——楼梯和电梯的要求有着明显的变化,这也成为影响套型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
现对这部分规范整理如下:
1.疏散楼梯
“12层至18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见《高规》6.2.3.2)。
“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每防火分区可设一个安全出口(见《高规》6.1.1.1)。
“19层及19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见《高规》6.2.3.3)。
2.消防电梯
“塔式住宅、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应设消防电梯”(见《高规》6.3.1)。
“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见《住规》4.1.7)。
由此可以看出,随着住宅高度的不断增加,在规范上的要求也逐步加强。
我们将一般情况下的这种变化关系归纳见图1(不含特例)。
由于本文的研究范围为18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图1中灰色部分)。
规范中对这部分住宅的基本要求是设两部防烟楼梯间,至少两部电梯(其中一部为消防电梯)。
(二)我国规范对公共交通空间各构成元素的基本要求
以下,将对规范中关于各构成元素的基本尺寸、设计要求作整理分析。
1.疏散楼梯
《住规》规定:
“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见《住规》3.6.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并不得小于1.20m”(见《住规》4.1.2~4.1.4)。
《高规》规定:
“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墙分隔;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
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见《高规》6.1.2)。
在实际设计中,为节省公共建筑面积,通常将高层住宅的两部疏散楼梯设计为剪刀楼梯。
综合以上各项要求,在此以2.80m层高住宅为例,说明高层住宅剪刀楼梯间的基本尺寸要求(见图2)。
2.电梯井
《高规》规定:
“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
”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见《高规》6.3.3)。
在工程设计中,各厂家提供的电梯井道尺寸不尽相同。
一般塔式高层住宅中要求使用载重量1t以上的电梯,该类电梯井道尺寸多在2400mm×2400mm左右,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井道尺寸多在2400mm×3000mm左右。
本文中以这两种尺寸为例。
3.候梯厅
《住规》规定:
“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得小于1.50m”(见《住规》4.1.9)。
实际设计中因考虑到候梯厅通常兼作公共走道,在这里会发生交通流线的交叉再加之搬运家具货物的要求,所以通常将候梯厅深度设计为2.00m左右。
4.公用走道
《住规》规定:
“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见《住规》4.2.2)。
另外,《高规》还规定: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见《高规》6.1.3)。
所以在实际设计中,应避免所有户门直接开向消防前室。
5.设备管道
《住规》规定:
“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采暖供回水总立管、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和电气立管等,不宜布置在住宅套内。
公共功能管道的阀门和需经常操作的部件,应设在公用部位”(见《住规》6.6.4)。
《高规》规定: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见《高规》6.2.5)。
在实际设计中,有时只得将管道的检修洞口开在消防前室内;这种情况下应在此洞口设丙级防火门。
采暖、给排水:
通常将水暖管道设于同一井道内,井道最小进深600mm.面宽需1500mm左右。
有时也将其设计成为进入式的管道间。
电气:
强电、弱电一般各需要面宽1500mm、进深500mm的管井,以便于检修。
但实际工程中有时远大于这个尺寸,为将来增加设备留有余地。
6.垃圾收集设施
《住规》规定:
“住宅不宜设置垃圾管道……中高层及高层住宅不设置垃圾管道时,每层应设置封闭的垃圾收集空间”(见《住规》4.3.1)。
在实际设计中,为避免垃圾收集空间污染公用走道环境,应尽量使其靠外墙设置。
我们建议利用靠外墙的公用走道或楼梯间设置凸窗,在其窗台下方收集垃圾(见图3)。
既可保证其自然通风,又能节省公共空间面积。
三、典型套型公共交通空间设计分析
目前,综合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小套型的塔式高层住宅多以每单元四户至六户的形式出现。
本文以最具有典型意义的每单元四户和每单元六户塔式住宅为例,说明公共交通空间的设计与套型设计的关系。
(一)单元四户塔式高层住宅
1.套型基本特点
每单元四户是塔式高层住宅中常用的空间组织形式(见图4)。
其集约度适中,各户均好性较高;同时用地比较节约,亦可两或三个单元拼接成为“板一塔“(见图5)。
其中A套型通风、采光条件均较好,可以作为较舒适的三室甚至四室户。
B套型通风条件较为不利,不宜将进深设计的过大;同时在“板一塔”中为避免对A套型造成过多遮挡,也不宜将面宽设计的过大。
因此B套型常作为小套型的两室户。
2.影响该类住宅设计品质的主要因素
该类住宅的集约性导致了一些套型设计上的先天不足,而这些问题又都是围绕公共交通空间产生的,可以通过公共交通空间的优化设计得以改善。
我们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点:
1)争取自然通风
在该类住宅中,A套型南北通透,其条件不亚于板式住宅;但B套型北侧被公共交通空间遮挡,自然通风较为不利。
如果公共交通空间能够南北贯通,与B套型共同形成南北通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良B套型的室内环境(见图6)。
2)暗空间的合理处置
A、B两种套型中,靠近公共交通空间部分自然采光均较弱(见图7)。
尤其在北方地区,因节能要求又不宜随意在这里开缝而增加建筑外表面积。
但这里通常是户门所在,功能构成比较复杂,因而容易形成黑房间。
通过公共交通空间的设计,合理安排各户的入户位置,调整其套型设计,可以在这些采光不利处布置储藏间等次要功能空间(见图8)。
3)便捷入户
公共交通空间功能复杂,很难随心所欲地安排各户的入户位置。
协调好公共交通空间的形式与套型设计的关系,使各户都能以最便捷的方式入户,可以节省公用建筑面积;而争取从套型中部入户,亦可避免套内面积的浪费。
3.公共交通空间的基本形式
在该类塔式住宅的公共交通空间中,通常设两部电梯,两部疏散楼梯(通常为剪刀楼梯)。
它们的组合模式决定了公共交通空间的形式。
以下是几种常用的楼、电梯组合模式(见图9)。
A类将候梯厅与公共走道合并,是最为节省面积的做法,茌实际项目中亦最为常用。
B类将候梯厅单独设置,形成瘦长形走道,较费面积;但此种做法可以在不破坏核心筒结构完整的前提下做出一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C类的户门开口位置最为自由,利于多样化的套型设计;但楼梯间与公共走道的面积均较为浪费。
其中A类与B类交通核均可竖向或横向设置,形成完全不同的公共交通空间,造成各户不同的入户位置,从而影响其套型设计的走向。
下面以最具典型意义的A类为例,说明由公共交通空间决定的入户位置与各户套型设计的关系。
4.公共交通空间与套型设计的关系
A类公共交通空间可基本归纳为两列垂直交通空间夹一条公共走道。
将这一功能关系竖向或横向排列,则会得到各套型不同的入户位置,从而影响其套型设计(见表1)。
5.设计实例比较分析
以上的研究仅是对典型情况的对比分析,而在实际设计中,则会出现很多不同的情况。
下面我们将结合一些设计实例,对前面提到的几种公共交通空间进行具体的对比分析(见表2)。
(二)每单元六户塔式高层住宅
1.套型基本特点
每单元六户塔式住宅是一种更加集约化的形式(见图10),单元面积更大,而各户公摊面积无明显增加。
为控制建筑面宽,A套型通常只能争取到少量南向采光,多作为小套型的两室户;B套型通风较差,通常作为一室户;C套型作为朝向最好的套型,一般作为面积适中的两室户。
这类住宅的公共交通空间设计规律与每单元四户比较类似,所不同的是根据户数增多的需要,有时需采用三部电梯。
下面以设计实例说明这类住宅的一些特点。
四、结论
在本文中,我们以小套型的塔式高层住宅为例,探寻了一些公共交通空间的设计要点以及它与套型设计的关系。
尽管研究并不十分全面,但文中提到的一些设计规律对大部分塔式高层住宅的设计是有益的,值得相关设计人员注意。
在此总结如下:
1.公共空间集约化
我国建筑规范对塔式高层住宅中楼梯、电梯、设备管井等元素的要求均较高,易造成其公用建筑面积过大,这是塔式高层住宅比较大的弱电。
通过合理设计,尽量避免公共空间的浪费,可减少业主买房时在公摊面积上的花费。
2.入户位置合理化
塔式高层住宅中,各户围绕交通核布置,很难使每户都能做到南北双向自然通风。
同时因考虑节能问题又不宜将建筑外轮廓做的过于曲折,特别是在每单元六户以上时,也较难完全做到户户有明卫生间。
可以说这是塔式高层住宅较之板式住宅在套型设计上的先天不足。
而公共交通空间的设计恰恰是套型设计的核心。
正确处理公共交通空间与各户的关系,合理安排各户的入户位置,可以有效利用套内面积,避免“黑房间”的产生。
3.公共空间环境优化
公共交通空间的设计除应符合各项规范,满足为各户服务的要求外,其本身也是楼内居民每天经过和短暂停留的场所。
设计中尽量争取候梯厅的自然采光、通风,布置好等候空间及入户空间,合理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等做法,亦可提高整个住宅的设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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