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集合票据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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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集合票据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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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集合票据情况
2009年集合票据
集合票据是由人民银行主导、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组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参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按约定还本付息的债券融资工具。
该工具由2个以上、10个以下中小法人企业,统一冠名发行企业债券。
发行额度最高为10亿元人民币,单个企业最高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但发行额度要小于各企业净资产的40%。
期限为1-3年,具体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商定。
集合票据采取浮动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加基本利差。
基本利差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
发行集合票据要聘请一家金融机构为主承销商,负责撰写集合票据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并组织成立承销团,由中国债券信用增进投资有限公司等对集合票据提供担保,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并托管,由承销团认购,如认购不完,由主承销商包销,发行采取实名记账方式,缴款日的次日即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
2009年12月,由人民银行主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了集合票据,首批推出3只集合票据,合计发行规模达12.65亿元,23家中小企业参与。
一是北京市顺义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由北京银行主承销,期限1年,利率4.08%,规模2.65亿元,顺义区7家中小企业参与;二是山东省诸城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由中信证券和中信银行主承销,期限为3年,规模5亿元,当地8家中小企业参与;三是山东省寿光市“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由农业银行主承销,期限2年,规模5亿元,8家涉农中小企业为发行主体。
后两只集合票据利率4.45%~6%。
11月25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发行结果显示,3只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山东省诸城市2009年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北京市顺义区2009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山东省寿光“三农”中小企业2009年第一期集合票据(寿光市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担保)成功进入银行间市场,但二级市场交易清淡。
三只集合票据均由担保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市政府对担保费予以全额补贴。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与中小企业集合债类似,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只面向机构投资人,后者面向机构投资人和普通投资人。
在利率和政府补贴上两者可资参照。
早在今年6月份,大连发行全国第三只中小企业集合债,票面年利率6.53%,当地政府给予了发债企业2个百分点的利息补贴。
目前中票二级市场非常不活跃,市场需求度很低,流动性差。
从购买主体银行来看,继今年上半年的天量放贷之后,各银行普遍面临资本充足率下降压力,信贷紧缩的预期影响到集合中票发行。
从已发行的3只中小企业集合债情况看,深圳2007年所发的5年期利率5.7%的集合债,至今没有二级市场的成交。
北京中关村2007年发行的3年期6.68%利率的集合债和今年6月大连所发的6年期6.53%利率的集合债,则有二级市场成交。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必须要有担保,但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要想找到合适的担保公司并不容易,特别是在市场处于弱势格局时,承销商和投资者在发行和二级交易时都承受了相当大的风险和压力。
而从担保公司来讲,目前资质普遍不高,并且根据相关规定,多家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必须要大于集合融资的金额才有可能增信。
在此情况下,集合票据要想获得高评级比较困难,发行成本也会提高,这也会影响集合票据的发行。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要成为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方式还任重道远。
山东省诸城市 2009 年度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公告
发行人:
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
1、本期集合票据名称:
山东省诸城市2009年度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2、发行人:
新郎希努尔等八家公司。
3、监管银行: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待偿还债务工具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各发行人无待偿还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余额。
5、注册额度:
5亿元(RMB500,000,000.00),其中:
优先级集合票据:
3亿元(RMB300,000,000.00);高收益级集合票据:
2亿元(RMB200,000,000.00)。
6、本期发行金额:
5亿元(RMB500,000,000.00),其中:
优先级集合票据:
3亿元(RMB300,000,000.00);高收益级集合票据:
2亿元(RMB200,000,000.00)。
7、本期集合票据期限:
优先级集合票据:
3年;
高收益级集合票据:
3年。
8、本期集合票据面值:
100元。
9、发行价格:
本期集合票据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万元为一个认购单位,最低认购金额为500万元,追加认购金额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万元。
10、本期集合票据利率:
本期集合票据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
基准利率为缴款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的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多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基本利差通过簿记建档确定。
11、发行范围及对象: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3、发行方式:
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14、本期集合票据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
15、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本期集合票据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兑付。
16、本息兑付方式:
通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有关机构办理。
17、本期集合票据保 本期集合票据有连带责任保证。
18、偿债风险准备金 发行人在本期集合票据发行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分别把相当于各自发行额度的 5%的金额存入偿债风险准备金账户,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本息偿付风险。
19、税务提示:
根据中国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集合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0、发行模式:
本期集合票据采取"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的方式共同发行。
各发行人仅负责偿还各自本期集合票据发行额度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由此产生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对其他发行人本期集合票据发行额度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由此产生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由于发行人违约可能产生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违约的发行人按照各自违约金额的比例承担。
山东省寿光市 2009 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公告
本期集合票据主要条款
1.集合票据名称:
山东寿光“三农”中小企业2009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据。
2.联合发行人:
寿光市鲁清防水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寿光万龙实业有限公司、山东新龙集团聚氯乙烯有限公司、山东光耀超簿玻璃有限公司、山东博润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潍坊市跃龙橡胶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健元春有限公司。
3.集合票据品种:
二年期集合票据。
4.注册金额:
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0,000元)。
5.本期发行额度:
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0,000元)。
6.票面金额: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7.发行方式:
本期集合票据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集合方式:
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
注册方式。
发行人仅对自身债务承担偿付义务。
参与本期集合票据发行的中小企业仅对自身募集资金额度承担债务的到期兑付责任。
如参与集合票据发行的其中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于集合票据本息到期日未 能按时支付本金或/和利息即发生违约时,其余参与集合票据发行的企 业不承担连带兑付责任,没有责任为发生违约的企业代行支付债券应付本金或/和利息。
9.托管机构: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0.集合票据形式:
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托管。
11.计息期限:
本期集合票据期限为2年,自2009年【11】月【24】日起至2011年【11】月【24】日止,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在本期集合票据存续期固定不变。
本期集合票据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
12.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3.发行日:
2009年【11】月【23】日
14.起息日:
2009年【11】月【24】日
15.缴款日:
2009年【11】月【24】日
16.债权债务登记日:
2009年【11】月【24】日
17.上市流通日:
2009年【11】月【25】日
18.交易市场: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19.付息日:
2010年至2011年每年的【1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0.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2011年【11】月【24】日一次性支付该年利息以及本金。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21.兑付日:
2011年【1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2.兑付方式:
本期集合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联合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
本期集合票据的兑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23.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集合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4.担保情况:
本期集合票据由寿光市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25.担保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寿光市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风险提示
1.投资本期集合票据的相关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一旦本期集合票据发行人没有兑付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
北京顺义区2009 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公告
1、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北京市顺义区中小企业2009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据
2、联合发行人:
特指以下各公司、企业,以及由以下七家公司、企
业共同组成的整体:
北京长久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冶金工程技术联合开发研究中心 ;北京冶金正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美驰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华冠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大发正大有限公司 ;北京微特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3、集合方式:
本期集合票据采取“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
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的模式。
集合方式即指本期集合票据各联合发行人仅负责偿还各自本期集合票据发行额度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由此产生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对其他联合发行人本期集合票据发行额度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由此产生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由于联合发行人违约可能产生的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违约的联合发行人按照各自违约金额的比例承担。
4、本期集合票据担保情况:
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本
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注册金额:
人民币贰亿陆仟伍佰万元(RMB265,000,000元)
6、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贰亿陆仟伍佰万元(RMB265,000,000元)
其中:
北京长久物流有限公司 5,000.00万元 ;北京冶金工程技术
联合开发研究中心6,000.00万元 ;北京冶金正源科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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