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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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2014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拘押收教管理
项目单位:
海南省拘留所
主管部门:
海南省公安厅
评价时间:
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9日
组织方式: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
□中介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
上报时间:
2015年5月29日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拘押收教管理
指标
类型
绩效
指标
年初绩效目标
调整后绩效目标(如有)
绩效标准
优(年初
/调整后)
良(年初
/调整后)
中(年初
/调整后)
差(年初
/调整后)
产出
指标
公安民警业务培训人数
36人次/年
36人次/年
33人次/年
30人次/年
30人次/年以内
拘押人员接受教育
450人
450人
430人
400人
少于400人
成效
指标
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达标率
100%
100%
98%
95%
95%以下
监仓学员受教育满意度
100%
100%
95%
90%
90%以下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0%
100%
98%
95%
95%以下
缩短对监仓学员应急处理到位时间
20分钟
20分钟
25分钟
30分钟
30分钟以上
学员综合素质占受教育学员比例提高
98%
98%
95%
90%
90%以下
应急处理及时,减少人身事故率
0%
0%
1%
2%
大于2%
效率
指标
人均培训成本节约率
5%
5%
3%
2%
2%以下
注:
“年初”目标指编制预算时(或绩效分析调整)申报的目标,“调整后”目标按项目自评情况填报。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
省拘留所
主管部门
省公安厅
项目负责人
郑德华
联系电话
65858777
地址
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111号
邮编
571100
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
计划投资额
(万元)
126.66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26.66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126.66
其中:
中央财政
其中:
中央财政
省财政
126.66
省财政
126.66
126.66
市县财政
市县财政
其他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根据琼编【2001】4号文件精神。
省拘留所的主要职责是:
依法羁押全省各级法院判处拘役的罪犯、省级司法部门处予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人员以及各市县司法部门羁押的重大案犯;依法协助办案单位做好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依据2014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拘押收教管理”项目经费组织实施。
该项目已运行多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费用预算,以保证收教管理正常运行。
3
3
决策程序:
该项目按有关要求,报经省公安厅审核,省财政厅批复下达后执行的。
该项目资金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申请用款计划,按季度平均数下达,即时使用。
我所分别在2014年2、4、6、9月申请用款计划,经省公安厅和财政相关部门批复后,根据所收教管理的需要和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核和使用该项目资金,并经国库支付局第十核算中心审定,保证拘押收教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根据“拘押收教管理”年度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年度该项目预算资金安排。
预算安排126.66万元,分别在学员教育和收教场所管理两方面安排资金。
第一,在教育方面安排资金9.6万元,公安部规定基层民警每人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一个月.全年所需定期培训费为:
36人×1500元/人=54000元。
公安部监管业务知识每年都派员在北京等外地学习培训.6700元/人×4人=26800元。
每年都有从部队转业回来首次授衔入警培训人员,也有民警正常警衔晋升的人员,全年共有约4人参加培训,每人培训费需3800元,全年需经费3800×4人=15200元。
第二,学员场所管理费用117.06万元,包括学员生活、活动等场所用水电费29.6万元,场所监控网络租赁2.88万元,场所管理后勤保障人员费用39.48万元,场所应急发电及学员食堂燃油等费用15.12万元,押解、追捕、释放、遣送人犯等17.59万元,上下班及场所管理车辆费用10.8万元,有线电视收视标准收费1.59万元。
2
2
分配结果:
资金分配基本合理,项目预算跨年度上报测算,可能会受市场、物价因素影响。
但变化不大。
执行过程中,在项目总费用控制下,个别工作项目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总体不会影响该项目工作的完成。
6
5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根据琼财预【2014】131号文件下达数,2014年预算资金到位率:
100%
3
3
到位时效:
2014年2月在国库支付系统中下达预算指标126.66万元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严格按规定,报经国库局核算站申核后,列支相关支出。
经省国库支付局核算中心核算,2014年省拘留所“拘押收教管理”项目预算安排126.66万元,实际支出126.66万元。
7
7
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由省国库支付局核算中心核算。
项目费用先按要求在国库支付系统申报用款计划,经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相关业务部门在财政系统审批后取得用款指标。
费用发生时,先由我所经办人送报账会计复核,所领导审批,再送省国库支付局核算中心,经核算站审核确认支出。
支出严紧,手续齐全。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经所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郑德华所长任组长,沈海兵、龙映清、冯诗辉、韩惠珠、任正良等任小组成员。
项目小组指导,监督项目运行由政秘后勤、管教科等负责具体实施。
1
1
管理制度:
按照省项目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按项目工作流程报批。
费用支出层层把关,先由我所审批,再送核算站复核确认。
制度完善,执行严格。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公安民警业务培训人数36人次。
优
8
8
拘押人员接受教育450人。
优
7
7
项目效益
40
应急处理及时,减少人身事故率0%优
8
8
民警执法规范化达标率及公众满意度100%以上,优
8
8
监仓学员受教育满意度98%以上。
良
8
6
学员综合素质占受教育学员比例提高95%以上,良
8
5
缩短对监仓学员应急处理到位时间20分钟以内优
8
7
总分
100
100
100
93
评价等次
良
三、评价人员
姓名
职务/职称
单位
签字
郑德华
所长
海南省拘留所
沈海兵
科长
海南省拘留所
韩惠珠
主任科员
海南省拘留所
任正良
司务长
海南省拘留所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谢照云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郑德华
年月日
海南省拘留所2014年拘押收教管理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多年来,我所一直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与大力支持,在省公安厅党委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所人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海南省拘留所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111号。
是省公安厅直属正处级单位。
我所内设政秘后勤科、医疗卫生科、教育管理科三个科室,人员编制35人,其中民警32人,工勤人员3人。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拘押收教管理”项目,属经常性项目,该项目已运行多年,是我所主要管理的工作。
根据琼编【2001】4号文件精神。
省拘留所的主要职责是:
依法羁押全省各级法院判处拘役的罪犯、省级司法部门处予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人员以及各市县司法部门寄押的重大案犯;依法协助办案单位,做好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根据《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公委通字[2009]17号)精神,为了适应新时期公安队伍管理要求,每年都要安排民警要分批分期参加公安部、公安厅的各类培训班。
其目的就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监管民警队伍,确保监所执法规范化,安全无事故。
提高管教民警的综合素质,加大对公安干警的培训教育力度。
对被收容教育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法律、道德教育、禁毒知识教育,开展文化体育锻炼、劳动技能培训活动,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心理矫治,促进被监管人员思想转化,使之成为身心健康的公民。
再就是学员场所的管理经费,涉及到场所用水、用电,监仓用厨房及后勤服务人员工资、保险费用,排水沟清理,监仓监控网络系统日常维护保养,监仓人员生活及业务用车车辆经费,业务办案经费(押解、追捕、遣送、释放人犯)等费用,是拘押收教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
为实现该项目目标,经测算并报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批准,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拘押收教管理”项目资金126.66万元。
(三)本项目不是跨年度项目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4年省拘留所“拘押收教管理”项目预算安排126.66万元,项目经费已于2014年2月,财政厅已安排并挂在国库支付系统上。
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根据2014年“拘押收教管理”项目安排,我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按预算安排有关工作,严格按规定,报经国库局核算站申核后,列支相关支出。
经费全部由省国库支付局第十核算中心核算。
1、教育管理:
公安部规定基层民警每人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一个月.全年所需定期培训费为:
36人×1500元/人=54000元。
公安部监管业务知识每年都派员在北京等外地学习培训.6700元/人×4人=26800元。
每年都有从部队转业回来首次授衔入警培训人员,也有民警正常警衔晋升的人员,全年共有约4人参加培训,每人培训费需3800元,全年需经费3800×4人=15200元。
全年民警及有关培训支出9.6万元。
2、场所管理:
监所部门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根据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及单位的实际情况.每人每天用水量为0.18吨,关押量为500人,计每日用水104吨;在押人员食堂及民警食堂每天用水26吨,其他公共用水每天17吨(用于办公用水、绿化及清洁卫生等),由于水价提高,现每吨水为2.55元,全年共计水费需:
147吨×2.55元/吨×365天=136820.25元。
根据供电公司的收费标准及单位的实际情况.671度/天×0.65元/度×365天=159194.75元.我所关押人员流量大,到期释放的在押人员较多,平均每月释放30人,每人发给路费90元。
2005年经省编办26号文批准,我所新增加外来人员强制戒毒和遣送职能,关押量大,到期释放的外来戒毒人员按照公安部2003年第49号令和省政府2003年第163号令必须强制遣送出岛外,送回原籍地方。
每人平均遣送费为350元,每月平均遣送16人,为了便于监仓的管理及监舍的安全要求,每个监仓必须设有一个耳目,我所共有36个监仓,每名耳目每月补贴50元,因工作需要,每月需押解犯罪嫌疑人平均38人,每人押解费(即民警差旅费、住宿、燃料费)120元每年为了便于开展业务工作,与公安网联网,使用专线网络通讯由于我所没有经费购置专用网络设备,因此只能租用通讯网设备。
专线网每月专线租金为2000元,全年需经费2000元×12月=24000元。
租用通讯网设备费每月400元,全年需经费400元×12月=4800元。
1、在押人员餐饮用具:
18000.00元。
2、在押人员伙房炊具费:
21000.00元。
为确保监所部门安全,我所已购置备有一台发电机组,以应急停电时使用,平均每月应急发电20个小时,发电机组每小时耗柴油36升,现燃油价格普遍猛涨,每升柴油7.43元,全年共计经费36升×7.43元/升×20小时×12月=64195.20元。
由于煤气价格上涨,在押人员伙房燃料费:
48000.00元。
根据公通字【2009】36号文件规定,我所关押500余人,由于警力不足,为了便于开展工作,需聘请从事工勤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18人,劳务费为:
18人*21.9千元/年=394.8千元。
根据有线电视收视标准收费,全年计需经费:
26元/月×12个月=312元/年;51部×312元/年=15912元。
我所是监管场所,办公的地点离市区较远,因工作的性质不同,除了正常上下班交通用车及办理业务外,每天必须给在押人员采购生活物质用品,接送在押人员看病,并回访部分吸毒人员等。
我所现有6辆车,以每辆车一年消耗燃修费1.8万元计算(每辆车年燃料费13000元;修理费5000元),全年需车辆燃油、维修费18000元/辆×6辆=108000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省项目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按项目工作流程报批。
费用支出层层把关,先由我所审批,再送核算站复核确认。
制度完善,执行严格。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拘押收教管理工作,是我所每一年都需要做的工作,也是我所重要的管理工作。
有专门的对收教人员进行管理的工作小组,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管教科为拘押收教场所直接管理部门,组织该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实行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确。
按管理规定负责有关资金的报批、采购、验收等工作。
重要问题,管教科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拘押收教管理工作产生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所支委会、所务会报告该项目进展情况。
接受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完成该项目,我所严格按照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的要求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预算下达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
相关费用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费用支出必须由经办人、证明或验收人签字、财务复核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报经国库局核算站审核,经省国库支付局核算中心核算,列支相关支出。
按时完成该项目工作。
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⑴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014年省拘留所“拘押收教管理”项目预算安排126.66万元,实际支出126.66万元,项目成本控制比较理想,达到预期目标。
⑵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拘押收教管理”项目预算安排126.66万元,实际支出126.66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⑴项目的实施进度
2014年12月已全面完成该项目工作,按季度申报用款计划,全年项目经费支出126.66万元。
⑵项目完成质量
社会满意度提高,场所环境进一步完善,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所提高,公安民警能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规范化行政办案,民警监管业务准确、规范,执法管理规范化。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⑴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拘押收教管理”项目属经常性项目,已运行多年,对今后提高该项目的管理水平,降低运行成本,起到借鉴作用。
总体看,该项目已按时间、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⑵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对在押人员的系统教育,使在押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他们今后到社会中发挥正能量,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实行项目管理后,“拘押收教管理”项目经费基本能满足管理需要,由于该项目不确定因素较多,如:
场所水电费、场所人员工资、保险等费用、拘押人员数量变化等,根据项目管理规定,项目经费零增长,多少都会影响该项目的持续发展。
建议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和特殊性,在该项目经费方面给予调整。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⑴公安民警业务培训人数预算指标36人次,实际安排培训36人次。
评价为:
优秀。
⑵拘押人员接受教育产出指标450人次,经小组考评,本年度完成拘押人员教育人数450人次。
⑶民警执法规范化达标率100%,自评达标率100%,等级评为:
优。
⑷监仓学员受教育满意度100%,小组自评95%,评为:
良。
⑸社会公众满意度100%,考评分100%,为:
优。
⑹缩短对监仓学员应急处理到位时间20分钟,小组考评为:
优。
⑺学员综合素质占受教育学员比例提高98%,自评95%,评为:
良。
⑻应急处理及时,减少人身事故率0%,经项目评价小组自评0%,评价等级为:
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拘押收教管理”项目属经常性预算项目,是根据我所工作职责,收教管理的需求设定的,目前我所承担的职责就是在押人员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两项内容。
项目资金一年一报,一般年度预算结束后项目即已完成,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再申报。
由于项目资金及时并足额到位,为我所顺利、有序实施该项目提供了资金保障。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所长亲自安排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政秘后勤科、管教科具体管理该项目。
项目运行过程中,根据预算要求专款专用,按照项目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规定程序报支费用。
重要问题,政秘后勤科、管教科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拘押收教管理工作产生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所支委会、所务会报告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案,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行。
该项目的实施,对保障我所在押教育及场所管理有序进行,做好我所监管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为在押人员今后走向社会,发挥正能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所自评小组经过认真讨论,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认为该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3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
良。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因跨年度测算,可能会受市场、物价因素影响。
项目资金安排在执行过程中有些吃紧,该项目资金分配基本合理。
总体不会影响该项目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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