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访工作制度两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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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访工作制度两篇
单位信访工作制度两篇
单位信访工作制度篇一
一、信访承办人员必须爱岗敬业,坚守岗位,以高度的
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信访工作。
二、接待来访群众,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
规定,负责填写群众来访登记表,即按登记表的每项内容和要求填写来访人的基本情况。
三、接待人员要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其举
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做好记录。
四、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文明用语,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接待人员不得歧视、刁难、恶语中伤来访人员。
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息诉。
五、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1、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局领导阅示。
2、对重要来访和结案后重复来访的(www.),应尽量由原接谈人员接谈。
确有道理的,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或复议;无正当理由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劝其返回。
3、对涉及几个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请示有关领导,与有关部门会商处理。
六、接待人员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
密制度,不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
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一、此项工作由jú长负责,jú长不在时由分管副jú长负责阅批。
二、对阅批的群众来信做到每件必办,安排具体落实时间和落实到人。
三、对阅批的群众来信人姓名要保密,对内容的真实性要经过认真调查。
四、来信可能涉及的重大事项及时与上级领导沟通,及时将案件处理在基层。
一、每月月末总结工作,安排下月要点时,将信访稳定工作充实其中,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对重点涉及不稳定,有信访隐患的案件由主要领导包保。
二、每月机关干部学习日安排一天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的知识,并开展学习研讨。
三、坚持每月排查和不定期排查分析,每月必须对全市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信访隐患排查调处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形势分析会议,对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信访隐患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解决方案。
四、每月要按时将信访突出问题汇总上报,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隐患要逐项登记,逐项落实解决措施。
一、建立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由主要领导挂牌接待群众。
答复和处理的问题,当场给予答复和处理,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限期给予答复,并及时开会研究,涉及主管领导才能解决的,积极协调领导妥善解决。
二、领导班子成员对信访工作负有“一岗双责”的责任,既要做好分管工作,又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切实做到既要干事、又不得出事,一旦出了事,就要及时妥善化解,以确保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的局面。
三、抓好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不仅要抓好分管系统部门业务工作,同时还好处理好分管工作中的信访问题,谁主管口上的问题谁主动处理。
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信访领导负分管责任,主管领导负主管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为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解决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重要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
一、本单位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处理。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信访问题,应由局领导包案处理:
1、到省、到市重要场所或重要会议会场、交通干道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非正常集体上访。
2、长时间未解决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体利益的信访问题。
3、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批示件中的重要信访件。
4、可能造成影响民族团结,危及宗教稳定的信访问题。
5、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处理难度大或涉及本单位责任的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三、包案领导应负责主持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审核签发结案报告。
四、领导包案处理的信访案件应本着急事先办的原则,尽快办结。
一、每季度组织一次领导下访活动,到信访量较大、信访问题较突出的乡镇街区接待信访群众。
二、下访前应通知所在乡镇街区将下访接待活动广而告之。
三、对于诉求合法合理的信访事项,应予以支持,并及时解决;对于诉求合理但按现行政法律无明确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对于诉求过高甚至无理的信访事项,应明确告知信访人不予支持,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来访者的解释工作,劝其息访。
四、接访人员应耐心、细致接待群众来访,宣传政策、答疑解惑。
一、局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以jú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组成,负责管理、协调和督查本单位信访工作的落实。
二、本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给予通报表扬:
1在信访工作中,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经验及做法被上级推广的。
2、对各类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积极有效地控制,受到上级表扬的。
3、全年无有效举报和无有效投诉的。
4、对各类交办件、批转件、信访件的办理均达到100%的。
5、社会评价高,作为正面典型得到媒体报道的。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1、群众举报或领导发现信访责任人不履行责任的。
2、信访办理不积极,受到群众投诉,经批评后仍不改正的。
3、上级单位或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办又没有回音的。
4、控制“三访”案件不积极,造成社会矛盾激化和不良影响的。
5、因信访问题给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受到上级或媒体公开批评的。
6、信访责任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较坏影响的,报请上级部门予以处理。
四、信访首问责任人成绩特别突出的,根据单位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及精神鼓励。
五、年度内工作人员在落实信访工作中,群众满意率达不到80%以上的,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群众满意率低于60%的,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
信访工作制度篇二
一、每月各乡(镇、街、区)、村(社区)联系点上报隐患排查表,出现突发事件1小时内上报至民族宗教局,民族宗教局接到上报和排查表立即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办法。
二、定期沟通各乡(镇、街、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和宗教方面可能引发的信访隐患,对可能引起的上访事件做到先知先觉,将可能引起矛盾的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领导干部定期下访,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重点处理比较棘手和重要的事件,做到超前服务。
一、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第一人负责此事的接待工作,对事件的始终要积极参与,直至事件的解决终止。
二、群众来访时领导首先接待,遇有领导不在,工作人员要及时予以接待,及时汇报事件的发展和变化,参与事件的解决过程,跟踪服务。
三、负责首次接待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本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原则,不激化矛盾,不参杂歧视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的思想,及时将解决问题的办法反馈给上访群众。
一、负责接待上访事件的信访责任人,负责记载基础档案的记载工作,谁主抓的信访案件谁负责将整个案件记载全部过程。
二、不得漏记信访案件,对所记载的案件真实性、保密性负责。
三、基础档案记载不祥造成案件处理不当,上级部门督查不清的要严肃处理。
一、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一)我局的信访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落实责任制。
由童胜京jú长作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李强纪检组长作为管管领导具体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信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同时应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反馈信息。
二、领导接待群众日制度
(一)领导接待日时间:
每周五上午,地点在局机关。
(二)参加信访接待的领导为:
童胜京jú长、范萍副jú长、杨波副jú长、胡强总会计师、李强纪检组长。
(三)领导接待日内,参加接待的领导同志认真解答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
能按相关政策法规当时解答的,当时答复处理;当时不能解答的,可视反映问题的情况批转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待问题解决后给予答复;如遇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一时不能解决的,可待领导研究后,由工作人员另约时间接待,并转告来访群众。
(四)局办公室负责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并提前通知有关领导同志做好接访准备。
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主动积极的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对领导接访后交办的事项要加强协查督办,单位得按时办结,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复,并将有关办理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
配合接待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做好领导接待的记录、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领导批阅人民群众来信制度
(一)局领导应认真阅批人民来信,阅批件不得少于人民来信总件数的10%。
(二)领导阅批人民群众来信的重点:
一是联名信,二是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反映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具体问题,四是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他突发性事件的来信。
尤其要注意阅批初次来信及群众多次反映都未能妥善解决的重复来信。
(三)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领导批示及时查处,及时将群众对查处情况的意见反馈给阅批来信的领导同志。
(四)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统一的格式填写《重要来信来访报批单》、《领导批示交办单》、《结案报告单》及《查处情况报告》等材料。
属上级交办的要按要求上报《查处情况报告》。
四、信访工作月排查制度
(一)排查范围:
包括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有过激行为的,一时还解决不了的问题,多次上访而未解决的问题,对潜在的苗头性问题,有可能越级上访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等。
(二)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认真进行分析,积极采取措施,制定解决办法、预案,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逐级上报,按信访报告处理程序办理。
五、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
(一)主管领导批示给分管领导的信访案件,由分管领导包案制,负责解决信访案件提出的问题,凡是批示给各(科)室、所的信访案件,由科(室)、所长承办,牵头组织对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二)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一般信访30天内回复,疑难信访,久拖不决的重大信访3个月内回复,并将办结结果及时反馈给包案领导和上访群众,到时仍未办结的案件,也要报进度,及时结案。
(三)局办公室要按领导包案制的要求,加强协调,及时督促检查,收集反馈信息,使案件得到较好地处理。
六、信访工作预案制度
(一)对带倾向性、区域性的不稳定因素和信访苗头实行“信访预案登记表”形式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加大信访苗头的排查报送及处理群体性上访力度,及时发现和认真做好疏导处置工作。
(三)明确管理责任制,集体上访发生在哪里,就在哪里控制处理好。
七、信访信息报告制度
(一)局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信访信息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落到实处。
(二)遇有下列情况的,要立即向区委办、政府办、区信访办报送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1、集体上访在10人以上且有可能越级上访的。
2、上访人数虽不多,但反映问题具有较强的政策性。
3、当地发生涉及人数较多的突发案件,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
4、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报送各部门的信息在1小时内,不得瞒报、漏报、误报。
(四)对市局、区信访办交办的信访工作不仅要督促办理,还要跟踪管理,做好办理情况、办理结果、群众的反映等情况的收集,并及时将受理情况反馈给市局和区信访办。
八、信访结案报告制度
(一)承办上级交办件的办案时间,原则上依照交办单位的时间要求;一般信访30天,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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