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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精选20篇)
故乡读后感
(一):
当我读完了鲁迅先生写的《故乡》时,真正的体会到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而鲁迅先生又是怎样费劲力气要唤醒人们被麻木的心灵。
我们学习了《少年闰土》,从中我们明白了闰土是一个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孩子,可几十年后,闰土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小时侯的闰土有一张紫色的圆脸,一双机灵的眼睛和红活圆实的手。
中年时的闰土是一个十足的穷苦农民,他的脸色灰黄,眼睛周围肿得通红,手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和小时的他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这时他的景况十分糟糕:
饥荒、多子、苛税、当时社会的腐败把他折磨得像块僵硬的石头。
鲁迅写这一切的原因,不都是想要将沉睡已久的中国人唤醒。
那时,中国人都在遭受着帝国主义的压迫,却没有人能够去反抗,只是默默的忍受,容忍那些强盗在我们的国土上肆虐。
闰土的心灵就已经麻木了,许多人如闰土一样,在艰苦的生活下茫然的生存着。
但也有如鲁迅先生一样的反帝国主义的人,这些人都有着清醒的头脑。
人民学会去反抗,就不怕那些帝国主义,只要人民有打倒帝国主义的信心,没有不能成的事情。
鲁迅没有健壮的身材,但他能够用自我所写的文章去让人们复苏,不少人看了他的文章后都意识到了要坚强的去与敌人斗争,不能懦弱的等待被残杀。
小鸟在天空消失的日子是什么日子-----在战争时期。
如果不是中国人觉醒了,至今日空还是没有小鸟的影子,到处是硝烟战火。
故乡读后感
(二):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
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
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
一向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
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以往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
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
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此刻是一场噩梦。
之后,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
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
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
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
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
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
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终,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杯具。
仅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
对啊。
路就在前方。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此刻,我最终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仅有《少年闰土》了。
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
仅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
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
这就是《故乡》,完美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读后感(三):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
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
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
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
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
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异常是最终一句:
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四):
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识。
文中有句话:
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
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
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
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趣味,很自由。
所以作者当时很羡慕闰土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
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
不好。
他这时的生活很困难:
多子、饥荒、苛税。
他本也不可能过好。
因为:
福祸相依。
闰土儿时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我自我。
三年级寒假时,我一向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
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习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本终日不离桌面,之后便是四年级上册的。
那时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
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
能够把这看作祸。
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
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
数学提前学习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简便多了。
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
又如《塞翁失马》。
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
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
换成福、祸顺序为:
祸福祸福。
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
故事中,塞翁一向在说:
这不必须是祸(这不必须是福)。
就是因为他懂得:
福祸相依。
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
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
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
这就是:
福祸相依。
故乡读后感(五):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
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可是他见多识广,明白许多事。
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
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
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
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
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此刻都有着独到的诠释。
《故乡》这本书。
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期望不去奋斗,那期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期望去奋斗,那期望也就无所谓无。
虽然实现期望困难重重,可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
期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我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
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明白原先读书是多么的趣味,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
还记得: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以往说过:
时间就是生命。
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六):
回归《故乡》本身。
无论是闰土还是杨二嫂,在我幻想的故乡中都是完美的;当然,以往整个故乡都是完美的。
几十年远离故乡,我在心里以接近自我安慰的形式幻想着它,但我的回归让我那以往的幻想故乡彻底崩塌
完美事物的毁灭总是令人痛惜,在读者们对那完美故乡消失的失落之外,透过表面看本质,它为什么会消失?
为什么会毁灭?
这一切依旧能够归咎于那些影子般甩不掉的国民劣根性。
如何去走接下来的路?
路根本没有,或者说,有人走了才会有。
对啊,在我们口口声声谈及的国民劣根性的另一面,又何尝没有一种国民优根性呢?
当社会所谓黑暗时,当时的人们就不再会觉得他们生活的黑暗的时代;当社会不再黑暗,人们便批评这前某某朝代是黑暗的时代,而自称现世生活是所谓的盛世。
所以,黑暗的时代只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只是国民劣根性暂时压过了国民优根性而已。
而国民优根性用两个字概括,就是抗争。
如果没有抗争,怎样会有中国历史上一次次的反侵略战争,又怎样会有那震惊华夏大地的五四运动?
所以优根性与劣根性的对立,就从必须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黑暗与否:
当奴性大于抗争,就是麻木黑暗的社会;当抗争大于奴性,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换代的新时代,历史就是在这样的交替中前进的。
很庆幸,我们生活的时代似乎是一个抗争大于奴性的时代。
但其实似乎也没有可庆幸的,说不定何时它就会像完美的故乡一样轰然破碎,或者说它早晚会像故乡一样崩塌......
看,在当今社会,人们仍旧有劣根性的表现么?
高铁霸座、围观打架、造假碰瓷、文物刻字......这些事情的本质,与所谓的旧社会围观鬼子杀同胞又有何区别?
悲观来说,我们根本无法摆脱黑暗......
但生活需要乐观,也有处处可见的优根性支持我们的乐观。
作为漫漫历史长河中的一分子,我们不能左右历史的走向,也不能阻止它前进,更不能扭转它客观存在的趋势。
我们能做的,仅有发挥我们的优根性与劣根性对抗,才能让我们心中的故乡永不崩塌。
也许,后人会踩着我们走出的路上,去往社会、历史、天地中那片永不陷落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七):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
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
或许在今日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
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必须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样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
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
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我。
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
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
闰土同志的少年多完美!
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完美的生活。
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
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
这又是怎样不幸!
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
我们能够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
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
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杯具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
拜神!
拜神又有何用!
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
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
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杯具
而杨二嫂则不是杯具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
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
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主角。
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
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
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
让我怎样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必须不会认为自我的东西仅仅仅有《故乡》那么长。
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
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
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
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
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
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
所以杨二嫂会一向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杯具,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完美地方的我。
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故乡读后感(八):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述也可谓精彩绝伦。
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
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
大家都明白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貌恰到好处。
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主角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
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
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
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终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
不一样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
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
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
别忘了,她以往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
她与闰土一样理解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
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
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
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
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
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
故乡读后感(九):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
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
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
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
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
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
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
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
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能够留恋的呢
原先,我们都是如此。
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完美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
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期望。
就像鲁迅先生说的:
期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
毕竟,那是我以往美丽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十):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这段对闰土的描述可谓家喻户晓。
这是鲁迅在其文章《故乡》中描绘的完美画面。
夜空、圆月、大海、沙地、瓜田,还有那勇敢的捕猹少年,人景交融,景美人美。
但这段话出名的原因,并不在于它的手法与意境,而是它在《故乡》中的作用。
能够说,这是一个完美的幻想。
这童话一般的场景正因为仅在我的记忆中,才会愈发像童话虚无缥缈又梦幻完美,而它的作用,正是经过和下文的闰土作比较,体现闰土天翻地覆的变化,也进一步表现社会对普通人民的残害。
这种写法与雨果的《就英法联军远征中国致巴特勒上尉的信》有异曲同工之妙。
雨果正是经过幻想与现实一美一毁的比较,谴责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强盗行为。
对鲁迅来说,作为一个有批判精神的作家,这种写作手法运用的炉火纯青。
那么,鲁迅批判的是怎样的社会呢?
他没有直接告诉我们,而是经过对人物的描述来反映---这正是小说最常用的。
如果要用两个字概括长大后的闰土,麻木最适宜可是了。
应对艰苦到难以为继的生活,他已经失掉了一切反抗与抱怨的意识,甘愿做一个生活的木偶人,封建意识与天灾人祸的线拉的他跌跌撞撞地前行。
最终,在不堪重负后散架、消失......
这就是麻木,这就是闰土身上的国民劣根性。
鲁迅这样写,矛头对准的仅有一个---残害人们思想与灵魂的社会。
故乡读后感(十一):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述。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
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
是贫穷?
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
可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能够明白,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向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
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
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可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
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当叫鲁迅老爷,可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
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可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
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可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齐玩耍,可是他明白,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
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
是懦弱?
是卑怯?
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
这,也许仅有闰土明白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可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
20年前,她以往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貌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
对于她的样貌,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此刻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
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
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
不仅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
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
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异常是最终一句:
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十二):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
想着:
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
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此刻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
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
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
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
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
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资料,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经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比较,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
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
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仅有随着环境所变。
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能够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
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
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十三):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
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
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
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吧?
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异常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
闰土。
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
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
啊,那是闰土吗?
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并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
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
老爷!
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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