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澳高速以东建业路以北地块6163住宅小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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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澳高速以东建业路以北地块6163住宅小区
太澳高速以东建业路以北地块6-1,6-3住宅小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1、任务来由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剧增,城市住房需求量日益增大,为满足房地产市场需求,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顺德区容桂街道高黎居委会太澳高速以东建业路以北地块6-1,6-3兴建房地产项目,总投资91502.5万元人民币,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472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8335.57平方米。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预计开工时间为2011年3月,竣工时间为2014年12月,施工期长度为46个月;二期预计开工时间为2015年1月,竣工时间为2018年1月,施工期长度为36个月。
本项目为住宅商品房、商业等共同组成的商住小区,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25.07%,总绿地率为39.32%。
项目主体工程为32栋4~32层不等的高层住宅、多层住宅,规划总户数为1420户。
本项目设有地下车库,全小区规划机动停车位共1540个,其中地下车库停车位数1337个,地面停车位数203个;而自行车停车位共1144个,均位于地下车库。
商铺在1~6、8~9、13、17、20~21栋首层及商业裙楼首层设置,商业建筑面积为7781.19平方米。
为保证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该项目的实施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通过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及现场踏勘,并对同类项目进行了类比调查和现场监测的基础上,按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太澳高速以东建业路以北地块6-1,6-3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根据《印发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佛府[2007]154号),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大气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以及2000年修改单所列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
进出小区车辆产生的尾气、备用发电机柴油燃烧时产生的废气、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等。
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及氮氧化物(NOx),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共有排风井25个,排风口高度为1.5米。
地下停车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项目设一台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主用功率为400kW,其污染物的排放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第Ⅱ阶段标准;项目垃圾收集点恶臭气体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无组织排放源的二级标准限值。
3、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1999]553号)和《顺德市环境保护规划(1995-2010)》,眉蕉河与洪奇沥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之Ⅲ类水体功能;项目附近内河涌东升沥执行Ⅳ类水体功能。
根据《容桂第二污水处理系统专项规划(2009~2020)》(送审稿),该污水厂近期(2015年)规划规模为6万t/d,在2012年先建成规模为3万t/d投入使用,尾水排入眉蕉河电排站外,后汇入洪奇沥水道。
而本项目一期计划将于2014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因此,从进度上来说,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排入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若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未能如期建成投入使用,则项目须待生活污水可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方能投入运营。
在此情形下,项目生活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者。
4、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文件《关于环评过程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的意见》及《关于顺德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的通知》(顺府发[2002]51号),容桂街道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见图1-3。
由图可以看到,项目所在地不在容桂街道的中心城区,根据《关于环评过程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的意见》要求,暂时按照《转发市环保局佛山市公路、铁路(含轻轨)所经地段声环境质量执行标准试行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4]235号)中对“乡村居住环境”、“一般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和“工业区(规划工业区和业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带)”的划分标准对具体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声环境功能划分。
项目所在地区域属“乡村居住环境”,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2类标准。
建设施工期间作业噪声限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执行;营运期项目自身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电房等建筑物内设备产生的结构传播噪声,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住宅房间)时,其室内的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2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
本项目处于2、4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项目住宅卧室昼间≤45dB(A)、夜间≤35dB(A);卧室以外其他房间昼间≤50dB(A)、夜间≤40dB(A)。
5、周围敏感点和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位置
边界最近距离
影响因素
影响人数
1
翠河涧住宅小区
西面
150米
噪声、扬尘、废气
500人
2
剑桥印象住宅小区
(在建)
西北面
40米
噪声、扬尘、废气
600人
3
剑桥水岸住宅小区
(销售中)
西北面
450米
噪声、扬尘、废气
650人
4
水漾林庭住宅小区
西面
500米
噪声、扬尘、废气
1000人
5
上涌村
南面
400米
噪声、扬尘、废气
400人
6
东升村
西面
1000米
扬尘、废气
500人
7
东逸湾1~5期住宅小区
西面
1300米
扬尘、废气
1500人
8
东逸湾6期住宅小区
西北面
1400米
扬尘、废气
300人
6、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项目污水受纳水体为洪奇沥水道,属于大河,执行Ⅲ类水体功能;项目污水排放量为975.07m3/d,小于1000m3/d,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排入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该污水处理厂尾水排至眉蕉河电排站外,水流经较短距离后即汇入洪奇沥水道;另外,项目附近内河涌为东升沥,为了解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附近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因此确定水环境评价范围为:
以眉蕉河汇入口为中心,上下游各3km的洪奇沥水道河段及项目附近的内河涌东升沥。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大气污染源强较小,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计算项目大气污染物的占标率,主要污染物占标率均小于10%,因此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等情况,确定本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
以本项目中心(N22°47′42.62″,E113°20′39.06″)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形范围。
3、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属于房产开发项目,噪声源主要有机械设备噪声、生活噪声、机动车噪声,其噪声级为60~104dB(A)。
本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很小(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内),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的要求,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中的规定,确定本项目声环境的评价范围为:
项目及其边界外200m范围,并重点分析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7、地理位置
本项目选址于顺德区容桂街道,地理位置优越。
顺德区位于广东省的南部,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正北方是广州市,西北方为佛山市中心,东连番禺,北接南海,西邻新会,南界中山市。
顺德距广州32公里、香港127公里(69海里)、澳门80公里。
本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容桂街道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南部,是顺德中心城区的一部分,北隔德胜河与顺德新城区相望,西邻杏坛镇,东邻番禺,南接中山。
105国道,碧桂路,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及广珠城际铁路贯通全境。
容桂水道、桂洲水道环绕穿流,地理、交通条件优越,环境优美。
8、项目基本构成与经济技术指标
(1)项目基本构成:
工程名称
太澳高速以东建业路以北地块6-1,6-3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顺德区容桂街道高黎居委会太澳高速以东建业路以北地块6-1,6-3
建设性质
新建房地产
工程总投资
91502.5万元人民币
主体
工程
32栋高层住宅、多层住宅
自编号为:
1~9栋、10-1~10-5栋、11-1~11-4栋、12-1~12-5栋、13~21栋,其中1~6、8~9、13、17、20~21栋首层设有商铺。
公用
工程
停车场
分地下车库及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60930平方米。
全区配套1540个机动汽车停车位,其中地下车库停车位1337个,室外停车位20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144个,均位于地下车库。
给排水系统
给水接该区的市政给水管网;排水为雨污分流,污水及雨水分别接周边道路的污水、雨水管网。
项目规划属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营运期生活污水拟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供电系统
接入市政电力电缆线,小区应急电源选用一台柴油发电机组,主用功率为400kW。
项目备用发电机房设在2栋与3栋之间裙楼的地下室。
燃气工程
接市政燃气管线,小区燃料采用天然气。
绿地景观系统
游泳池
项目总绿地面积为25418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19604.23平方米,项目总绿地率为39.32%。
道路
小区共设2个主出入口,分别设在东南角及西北角;共有4个车库出入口,分别由小区东面(2个)、北面、南面规划道路进入,居住区采用人车分流方式。
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22173m2,占总净用地面积的34.56%。
垃圾收集点、物业管理用房、保卫室等其它配套设施
垃圾收集房位于地块的西南角,为独立设置,与附近居民楼的最小水平距离为20米;物业管理用房共两处,分别位于1栋、14栋首层;保卫室分别位于小区西南角、西北角地下车库出入口附近。
(2)项目32栋主体建筑情况:
期数
建筑
自编号
建筑层数
(层)
建筑高度(米)
首层
备注
一期
1栋
9
32.5
北侧为商铺、南侧为物业管理用房
位于小区中部偏东处,2层以上为住宅
2栋
9
32.5
面向道路一侧(外侧)首层设商铺
位于小区东面,临路,2层以上为住宅
3栋
12
39.5
4栋
12
39.5
5栋
12
39.5
6栋
12
39.5
7栋
12
39.5
住宅
2层以上为住宅
8栋
32
99.5
设有商铺
位于小区南面,2层以上为住宅
9栋
32
99.5
设有商铺
位于小区内部偏南处,2层以上为住宅
10-1栋
4
14.5
---
为多层住宅,位于小区西面,临近东升沥
10-2栋
4
14.5
---
10-3栋
4
14.5
---
10-4栋
4
14.5
---
10-5栋
4
14.5
---
11-1栋
4
14.5
---
11-2栋
4
14.5
---
11-3栋
4
14.5
---
11-4栋
4
14.5
---
12-1栋
4
14.5
---
12-2栋
4
14.5
---
12-3栋
4
14.5
---
12-4栋
4
14.5
---
12-5栋
4
14.5
---
二期
13栋
32
99.5
设有商铺
位于小区中部偏东处,2层以上为住宅
14栋
12
39.5
设会所、物业管理用房
位于小区内部偏西处,2层以上为住宅
15栋
12
39.5
住宅
16栋
12
39.5
住宅
17栋
32
99.5
设有商铺
位于小区北面,2层以上为住宅
18栋
12
39.5
住宅
19栋
12
39.5
住宅
20栋
12
39.5
设有商铺
位于小区东面偏北处,临路,2层以上为住宅
21栋
12
39.5
设有商铺
(3)项目用地平衡表:
项目
面积(平方米)
比例(%)
备注
一、规划总用地面积
84727.6
--
--
二、净用地面积
64170
100
--
其中
一期规划用地面积
36722.21
二期规划用地面积
27447.79
其中
1、住宅用地
9859
15.36
2、公建用地
6720
10.47
含商业、保卫室、电房等
3、道路广场用地
22173
34.56
含地上停车位
4、绿化用地
25418
39.61
(4)项目总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
单位
数值
规划要点要求
备注
规划净用地面积
㎡
64170
总建筑面积
㎡
318335.57
含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60930m2
其中
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
256679.99
其中
一期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
130982.09
二期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
125697.9
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
61655.58
其中
一期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
35015.73
二期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
26639.85
建筑基底总面积
㎡
16088.46
其中
一期建筑基底总面积
㎡
9398.06
二期建筑基底总面积
㎡
6690.40
容积率
4.00
≤4.0
不计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
%
25.07
≤35
绿地率
%
39.61
≥30
这里绿地率39.61%是指6-1地块的绿地率,6-1地块绿地率要求≥30%,6-3地块绿地率要求≥85%,均符合规划要求,见表2-6。
汽车停车位
个
1540
地下层1337个,首层203个
其中
一期停车位
个
866
其中
地下层停车位
个
737
首层停车位
个
129
二期停车位
个
674
其中
地下层停车位
个
600
首层停车位
个
74
自行车停车位
个
1144
位于地下层
其中
一期停车位
个
738
位于地下层
二期停车位
个
406
位于地下层
规划总户数
户
1420
其中
一期总户数
户
691
二期总户数
户
729
总人口
人
5013
(5)一期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规划总用地面积
㎡
36722.21
总建筑面积
㎡
165997.82
其中
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
130982.09
其中
1、住宅建筑面积
㎡
125233.61
2、商业建筑面积
㎡
4412.37
3、疏散楼梯建筑面积
㎡
30.00
4、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
908.90
其中
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
396.80
设在1栋首层
变配电房建筑面积
㎡
492.10
设在2栋、7栋首层
保卫室建筑面积
㎡
20
5、梯房建筑面积
㎡
397.21
5栋、8栋、9栋
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
35015.73
其中
1、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
34530
垃圾房建筑面积:
35m2
2、梯房建筑面积
㎡
485.73
建筑基底总面积
㎡
9398.06
容积率
3.57
建筑密度
%
25.59
绿地率
%
31.94
汽车停车位
个
866
其中
地下层停车位
个
737
首层停车位
个
129
自行车停车位
个
738
位于地下层
规划总户数
户
691
总人口
人
2461
每户按3.5人计算,联排按5人计算
(6)二期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规划总用地面积
㎡
27447.79
总建筑面积
㎡
152337.75
其中
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
125697.90
其中
1、住宅建筑面积
㎡
121445.56
2、商业建筑面积
㎡
3368.82
3、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
530.92
其中
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
117.15
设在14栋首层
会所建筑面积
㎡
117.15
设在14栋首层
变配电房建筑面积
276.62
设在18栋首层
保卫室建筑面积
㎡
20
4、梯房建筑面积
㎡
352.60
13栋、17栋
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
26639.85
其中
1、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
26400
2、梯房建筑面积
㎡
239.85
建筑基底总面积
㎡
6690.4
容积率
4.58
建筑密度
%
24.38
绿地率
%
49.87
汽车停车位
个
674
其中
地下层停车位
个
600
首层停车位
个
74
自行车停车位
个
406
规划总户数
户
729
位于地下层
总人口
人
2552
每户按3.5人计算
9、污染排放情况
营运期项目外排污水主要有居民、日常管理人员和商铺员工、顾客等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5.59万m3/a,CODCr产生量为69.9t/a。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量为14.24t/a。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备用发电机尾气,燃料使用轻质柴油,预计年运行时间为22小时,年耗柴油量为1.87吨,SO2产生量为7.48kg/a。
燃用天然气产生的烟气,项目预计天然气的使用量为259kNm3/a,主要污染物NOx排放量为455.84kg/a,CO排放量为90.65kg/a。
居民厨房油烟停车场机动车尾气。
项目设有地下停车场,共有排风井25个,排风口高度为1.5米。
其中NOx排放量为23.17kg/a,CO排放量为355.36kg/a,HC排放量为30.90kg/a。
垃圾收集点的恶臭等。
本项目设有商铺,商铺可能设置餐饮业,因此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饮垃圾等。
本项目营运期居民、日常管理人员、商铺(不包括餐饮业、娱乐业商铺产生的餐饮垃圾)等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921.54t/a;因为项目拟引进餐饮业规模未定,因此难以定量分析餐饮垃圾的产生量。
餐饮垃圾属严控废物(广东省严控固废名录HY05,见《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需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10、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对洪奇沥水道及东升沥水质现状的评价通过收集历史监测数据进行。
通过资料调研,本报告在洪奇沥水道及东升沥各收集了一个历时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其中洪奇沥水道断面监测时间为2010年10月26~10月27日,由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进行监测;东升沥断面监测时间为2010年8月18日~8月19日,监测单位为佛山市广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评介结果表明:
洪奇沥水道监测断面的所有监测指标中仅CODCr在2010年10月27日退潮时出现超标现象(标准指数为1.12,超标不严重),其余污染物监测指标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
洪奇沥水道水质现状尚可。
东升沥除粪大肠菌群超标外(标准指数为8.00,超标较严重),其余污染物指标的标准指数小于1。
东升沥水质现状为一般。
导致水质超标的原因:
由于河流附近区域人口逐渐增长,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便直接排入河中,导致污染物超标,水质变差。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现场监测共布设2个监测点,分别位于项目所在地及项目南面的高黎社区下涌村,委托有资质单位佛山市广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采样及分析,监测时间为2011年1月18日~2011年1月20日,连续监测3天。
采用单因子大气质量指数法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表明:
在3天的监测时间内,本项目评价区域内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2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且大气质量指数较小。
而PM10由于受附近施工工地的影响,3天监测值均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综上,本项目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属“轻污染”。
项目选址附近存在较多的房地产发展预留用地,在开发过程中难免产生较多的粉尘,不过待开发完成后,粉尘的产生量将大大降低。
(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为了解本项目建设前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对项目选址周围的声环境质量进行现场监测,共设4个监测点。
评价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佛山市广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时间为2011年1月18日,共监测一天,每个测点分别测量昼间(6:
00-22:
00)和夜间(22:
00-6:
00)时段的噪声。
考虑到距项目西北面约1.3km有广珠城际快速轨道,昼间噪声监测分别在有列车驶过及无列车驶过时各监测一次。
从监测结果可看到,4个监测点昼间、夜间等效声级现场监测值均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对比在有列车驶过与无列车驶过时的监测结果发现,由于广珠城际快速轨道与本项目距离较远,约1.3km,其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不大:
等效声级Leq在有列车驶过时增加幅度不大,均小于1.0dB(A);而从最大A声级Lmax来说,在有列车驶过时,Lmax最大值出现在4#监测点,为66.3dB(A),而在无列车驶过时4#监测点Lmax为66.1dB(A),噪声增加量不大。
综上,项目所在地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11、水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容桂第二污水处理系统专项规划(2009-2020)》(送审稿),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近期(2015年)规划规模为6万t/d,在2012年先建成规模为3万t/d投入使用,本项目一期计划将于2014年12月建成,而二期计划于2018年12月投入使用。
因此,从处理规模及建设进度的衔接性来说,项目一期及二期建成后营运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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