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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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殡仪馆新冠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殡仪馆新冠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殡仪馆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防范疾病传播风险,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新冠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殡仪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1新冠传染途径
1.1直接传播
病原体由传染源通过咳嗽、喷嚏、谈话等排出的分泌物和飞沫,使易感者吸入受染。
飞沫微粒一般大于5微米,飞沫传播的距离一般在1米以内。
1.2接触传播
病原体通过手、媒介物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传播。
2新冠患者(含疑似)遗体处置
2.1成立新冠患者遗体处置小组
2.1.1新冠患者(含疑似)遗体接运、火化等工作,按照就近原则,由当地殡仪馆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殡仪馆负责承办。
2.1.2殡仪馆应根据需要处置的新冠患者(含疑似)遗体数量,设置小组人员组成及人数,小组至少应配备驾驶员1名、遗体接运工2名、遗体火化工1名。
2.1.3驾驶员职责:
负责安全驾驶专用运尸车并协助遗体接运工进
入指定地点接运遗体。
2.1.4遗体接运工职责:
负责收殓、搬运医疗机构打包好的遗体,并协助指导家属办理死亡证明及殡仪馆内遗体火化手续。
2.1.5遗体火化工职责:
负责本小组接运来的新冠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工作。
2.1.6参与遗体处置的工作人员均须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并加强工作期间体温测量等身体状况监测,必要时设置专门隔离室。
2.2遗体卫生防疫处理
新冠患者死亡后,由负责治疗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对遗体按照规定进行卫生防疫处理,装入不透水和密封的双层尸体袋内密封,每层密封袋外喷洒有效氯10000mg/L的消毒剂,贴上高感染风险的标签。
2.3遗体接运
2.3.1搬运、接收遗体等接触遗体的工作人员第一次穿戴防护用具,最好请相关医护人员给予专业指导。
搬运遗体前,应确保遗体经过消毒处理并进行双层密封包装。
2.3.2接运遗体车辆应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密封隔离,车内设置清洁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消毒剂等。
接运遗体车辆到达后,经卫生防疫处理过的遗体装入殡仪馆提供的一次性卫生盒,并用封箱带封闭。
将已装入遗体的卫生盒用移动车转移到专用运尸车后,做好遗体交接记录,直接运送到殡仪馆连同卫生盒一起火化。
2.3.3专用运尸车使用后,无可见污染物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至车辆内物体表面湿润,作用30分钟;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按照车辆无可见污染物处理。
喷洒消毒剂过程中注意保护精密仪器。
金属部位消毒后用清水擦洗。
车辆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重复使用。
2.4遗体火化
新冠患者(含疑似)遗体运送到殡仪馆后,理应立即火化。
火化遗体理应使用专门火化炉,火化前不得打开装殓遗体的卫生盒和密封包装袋,不可进行遗容瞻仰、告别等活动。
2.5参与人员防护和消毒
2.5.1对殡仪馆参与新冠(含疑似)遗体处置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防护培训。
2.5.2参与人员防护参照《新冠防控方案(第三版)》附件5《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第一版)》遗体处理人员自我防护标准,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等。
2.5.3防护装备脱卸时尽量少接触污染面。
脱下的防护眼罩、长筒胶鞋等非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直接放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其余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放入黄色医疗废弃物收集袋中,作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脱卸防护装备的每一步均应进行手消毒,所有防护装备全部脱完后再次洗手、手消毒。
2.5.4参与人员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消毒。
用面巾纸或者消毒纸巾隔着按电梯按钮和拉门把手等。
2.5.5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根据卫生防疫要求按可重复利用和不可重复利用进行分类,分别装入环保污物袋。
可重复利用的防护用品,应用含1000mg/L有效氯的消毒剂浸泡30分钟以上后进行常规清洗消毒。
不可重复利用的,用含5000mg/L有效氯的消毒剂喷洒,装入防水塑料袋密封后再用相同浓度消毒剂喷洒密封袋外表面,按传染性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2.6终末消毒
2.6.1对遗体停留过的区域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进行环境及空气消毒,设施设备喷洒含1000mg/L-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消毒,地面用拖布擦拭或喷洒消毒,可选1%过氧化氢或含1000mg/L-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作用60分钟。
2.6.2搬运遗体移动床可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擦拭、喷洒或0.5%过氧乙酸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
用以上方法消毒处理时,金属部位及时用清水擦洗。
3殡仪馆疫情期间防护
3.1服务场所及环境控制
3.1.1疫情防控期间,对进入殡葬服务场所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要求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举办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
3.1.2服务遗体场所应符合《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XJGJ124-1999)的有关规定,确保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易于消毒。
空气的菌落总数应符合《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GB19053-2003)的相关要求,通风系统理应关闭二次回风,避免交叉感染。
3.1.3对服务遗体场所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可用高效消毒剂,如3%的过氧化氢、0.2%过氧乙酸、2%的戊二醛,20-30ml/m2,喷雾后关闭门窗30分钟,或用紫外线消毒(波长范围是250-275nm),每次1小时,每日2-3次。
3.2非传染病遗体服务人员防护
3.2.1工作人员须正确佩戴帽子、口罩、手套、鞋套等,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其中口罩选用医用防护口罩,口罩连续佩戴不超过4个小时,污染或潮湿后应立即更换。
3.2.2进入工作区前,工作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对照最新版《新冠感染的诊疗方案》,检查有无新冠感染的依据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入室。
对疑似新冠感染人员,应立即中止服务工作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待排除危险后恢复工作。
3.2.3接触遗体的工作人员,先用氧化剂喷洒消毒后,方可开始工
3.2.4服务过程中,尽量避免遗体体液、分泌物溢出,如有发生类似现象应立即釆取有效措施,用高效消毒液擦拭、密闭、固定做无害化处理。
3.2.5洗手时,按照“七步洗手法"用抗菌液、肥皂和清水(流水)搓擦洗净,洗手前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洗手后消毒可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其他快速消毒剂,如洗必泰、新洁尔灭、酒精等,揉搓1-3分钟。
3.2.6手部消毒后,再进行沐浴消毒,更换干净服装方可离开。
3.3遗体服务器械设备设施消毒
3.3.1使用过的器械用清水冲洗污垢,再用75%酒精拭干,放入红外消毒柜中消毒30分钟,达到灭菌时间后备用。
也可釆用煮沸消毒法,一般需要15-20分钟即可。
3.3.2用清水冲洗设备污渍,用3%过氧化氢喷洒消毒,作用10分钟后清水冲洗,再用脱脂棉蘸0.2%-0.5%新洁尔灭溶液或75%酒精擦拭干净。
3.3.3操作室地面和室内空气可釆用0.2%过氧乙酸喷洒或紫外照射消毒,密闭门窗作用30-60分钟后,开启门窗保持通风。
3.3.4遗体专用床,用0.2%-0.5%新洁尔灭溶液或75%酒精擦拭消
毒。
3.4废弃物处理
服务遗体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废弃物、污染物,应放入带有密封盖的垃圾桶或污物袋内,用3%-5%的过氧乙酸喷洒后密闭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无害化处理。
4注意事项
殡仪馆现场消毒工作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由殡仪馆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
非专业人员开展消毒工作前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培训,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
新冠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冠患者遗体处置工作,防范疾病传播风险,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民发(2017)38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及时稳妥、就近火化、疑似从有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属地管理,科学规范处置新冠患者遗体,加强卫生防护,防范疾病传播风险,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安全。
二、责任分工
医疗机构负责及时开具死亡医学证明,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做好遗体消毒等卫生防疫处理工作。
殡仪馆负责及时接运遗体,设立临时殡仪服务专用通道和专用火化炉,按照操作规程做好遗体火化工作,并开具火化证明。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相关人员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对殡仪车、火化设备和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遗体消毒等卫生防疫相关技术文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本机构内新冠患者遗体的规范处置。
民政部门负责全面摸清本地区殡仪服务情况及可调用的资源状况,及时协调、指导殡仪馆等服务机构做好新冠患者遗体处置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对运输遗体的车辆优先给予通行便利,依法查处遗体转运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遗体处置流程
(一)死亡报告。
新冠患者死亡后,由所在医疗机构报告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报本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通知相关殡仪馆做好遗体接运、火化等准备工作。
(二)卫生防疫处理。
对于死亡的新冠患者遗体,由所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冠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的规定,对遗体进行消毒、密封,密封后严禁打开。
(三)手续交接。
医疗机构理应在完成遗体卫生防疫处理、开具死亡证明、联系亲属同意火化后,第一时间联系殡仪馆尽快上门接运遗体,并在遗体交接单中注明已进行卫生防疫处理和立即火化意见。
对新冠患者亲属拒不到场或拒不移送遗体的,由医疗机构、殡仪馆进行劝说,劝
说无效的,由医疗机构签字后,将遗体交由殡仪馆直接火化,辖区公安机关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遗体转运。
遗体运送不得交由除殡仪馆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办。
殡仪馆安排专职人员、专用运尸车到医疗机构指定地点,按指定路线将遗体转运到指定的专用运尸车上运至殡仪馆。
(五)人员防护。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理应指导医务人员和遗体运送、处置人员等,按照疾病接触防护要求,进行卫生防护。
(六)遗体火化。
遗体运送到殡仪馆后,殡仪馆设置临时专用通道,由殡仪馆专职人员将遗体直接送入专用火化炉火化。
遗体不得存放、探视,全程严禁打开密封遗体袋。
(七)骨灰移交。
火化结束后,由殡仪馆服务人员捡拾骨灰,并出具火化证明,一并交亲属取走。
家属拒绝取走的,按照无人认领的遗体骨灰处理。
(八)环境消毒。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遗体运输车辆、设备工具、火化车间、遗体停留区域等进行严格消毒,对殡仪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九)信息管理。
医疗机构和殡仪馆理应对新冠患者遗体处理情况及时登记和存入业务档案,处理情况应及时向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民政部门报告。
四、相关规定
(一)在本省(区、市)内死亡的新冠患者遗体理应就近全部火化,不得釆用埋葬或其它保存遗体方式,不得移运。
本省(区、市)以外地区死亡的新冠患者遗体不得进入本省域,按照就近原则就地火化。
(二)新冠患者死亡后,不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和利用遗体进行其它形式的丧葬活动。
(三)少数民族新冠患者遗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遺体必须就地火化。
火化后骨灰可按照民族习俗进行安置。
(四)在华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士因新冠在境内死亡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遗体必须就地火化。
火化后的骨灰可按死者家属意愿运输出境。
(五)对疑似新冠患者(包括釆用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人员)的遗体,按照“疑似从有”的原则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六)遗体接运、火化等相关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结算。
疫情期间设灵防控规定告知书
尊敬的家属:
为有效做好设灵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集聚,控制传播风
险。
根据上级要求,设灵期间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在殡仪服务场所进行唱诗班等法事活动。
二、为了大家的安全,家属需尽量劝说亲朋好友错时到馆祭奠,同一时间段聚集人数不得超过30人。
聚集人数较多时,要主动对亲朋好友进行劝离。
祭奠群众在馆区内停留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三、建立疫情防控“通行卡"管理制度,每家设灵丧户配备疫情防控卡30张(含逝者亲属),设灵家属需在灵堂管理者手中领取疫情防控卡方可出入馆区。
退房时需将疫情防控卡交还给灵堂管理者,消毒后循环使用。
未持疫情防控“通行卡”者禁止入内。
四、入馆人员须釆取佩戴口罩、洗手、消毒等防控措施,配合殡仪单位做好体温检测、健康扫码等工作。
五、根据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祭奠群众就餐服务保障工作,原则上以盒饭的方式提供保障。
确需在餐厅内就餐的,需持疫情防控卡方可进入。
六、对不服从管理或蓄意扰乱治丧现场的,我单位将停止提供设灵治丧服务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XXXX殡仪馆
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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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 遗体 处置 疫情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