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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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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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作业安全规程汇编
2011-12-15发布2012-01-01实施
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安全标准化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作业安全规程汇编。
本标准由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部门:
综合部
本标准起草人:
王刚
本标准审核人:
陈冬根
本标准批准人:
方根火
序号
规程名称
标准编号
页码
1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12-12-2011
4
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13-12-2011
10
3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安全作业规程
QG/TZXA1514-12-2011
18
4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05-12-2011
22
5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15-12-2011
33
6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18-12-2011
39
7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07-12-2011
47
8
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16-12-2011
54
9
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17-12-2011
60
QG/TZXA1512-12-2011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设备检修前的安全要求、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GB2894-1996,ISO3864-1984,MOD)
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QG/TZXA1509-12-2011《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QG/TZXA1505-12-2011《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13-12-2011《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15-12-2011《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07-12-2011《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06-12-2011《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16-12-2011《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17-12-2011《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4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2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外包施工安全环保责任书》。
4.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生技部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须经公司技术审定委员会审定,总经理批准。
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公司设备主管对检修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安环科对检修负监督责任。
4.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QG/TZXA1512-12-2011
4.4.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4.4.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4.4.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4.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5检修现场应根据GB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6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并对检修负全面、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4.7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8设备检修前应当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当设备检修涉及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断路、动土等作业时,须按第2条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对应的相关标准执行。
4.9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10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4.1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工艺与设备技术人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4.1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13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1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并合理放置。
4.15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1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收集用具、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等。
4.17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
间应设警示红灯。
4.18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19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信道、行车信道,保证畅通。
4.20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21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QG/TZXA1512-12-2011
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5.4多任务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5.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
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5.8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作业。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作业证》由设备所属工段办理,格式见附录A。
7.2检修内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7.3《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填写、检修单位负责人确认、生产技术部审批、安环科负责监督。
7.4经审批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由审批部门留存,一份交安环科,一份交作业单位,《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1年。
QG/TZXA1512-12-2011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编号:
设备名称
所属单位
检修地点
检修单位
检修负责人
参加检修人数
检修时间
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检修内容
负责人:
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设备交出负责人(签字):
日期: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检修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设备所属单位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生产技术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QG/TZXA1512-12-2011
备注:
1、本作业证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设备大、中修、小修与抢修作业。
设备检修作业前应办理本证。
2、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代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本证一式三份,一份由审批部门留存,一份交安环科,一份交作业单位。
QG/TZXA1512-12-2011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
设备检修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选项√
1
作业人员不清楚现场危险状况。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2
存在凶险化学品。
清洗、置换至分析合格。
3
系统未彻底隔绝。
连接的所有阀门关系,必要时使用盲板或拆除一段管路隔绝。
4
监护不足。
指派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
5
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按规定佩戴。
6
与生产现场联系不足。
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取得联系。
7
存在运转设备。
切断需检修设备的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
8
检修器材不符合安全要求。
检查材料、器具、设备必须安全可靠。
9
其他辅助器材不符合安全要求。
对需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合理放置。
10
行走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
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笼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11
使用移动式电气工(器)具。
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12
检修场所存在腐蚀性介质。
备有冲洗用水源。
13
检修场所有危险品或其他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
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杂物干净。
14
检修现场存在坑、洼、沟、陡坡等。
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15
安全通道受阻。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信道、行车信道、保证畅通无阻。
16
夜间检修。
作业场所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17
电气设备检修。
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18
需进行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插盲板、进入设备内等作业。
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19
违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停止其作业。
20
出现危险品泄漏。
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21
检修项目有遗漏。
会同有关检修人员彻底检查。
补充
QG/TZXA1513-12-2011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QG/TZXA1505-12-2011《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QG/TZXA1507-12-2011《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
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本公司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4.2安全隔绝
4.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
拆除管道。
4.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清洗或置换
4.3.1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QG/TZXA1513-12-2011
到下列要求:
4.3.1.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4.3.1.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
4.3.1.3可燃气体浓度: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
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4通风
4.4.1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1.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1.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1.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监测
4.5.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
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
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个体防护措施
4.6.1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6.1.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4.6.1.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
花的工具。
4.6.1.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6.1.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照明及用电安全
4.7.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QG/TZXA1513-12-2011
4.7.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容器中,
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7.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13869规定架设和拆除。
4.8监护
4.8.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4.8.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8.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9其它安全要求
4.9.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9.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9.3多任务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9.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9.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长管送风式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4.9.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4.9.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4.9.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程》(QG/TZXA1518-12-2011)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4.9.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规程》(QG/TZXA1505-12-2011)的规定进行。
4.9.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4.9.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5职责要求
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5.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5.1.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
5.1.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QG/TZXA1513-12-2011
5.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2监护人员的职责
5.2.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5.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与作业人员保持
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5.2.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5.2.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5.3作业人员的职责
5.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
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5.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3.3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5.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5.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5.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
现场。
5.4审批人员的职责
5.4.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4.2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5.4.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作业证》由作业所在工段负责办理,格式见附录C。
6.2《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6.3《作业证》由安环科负责审批。
6.4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
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6.5《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由审批单位存查,二、三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持有,QG/TZXA1513-12-2011
《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QG/TZXA1513-12-2011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编号:
申请部门
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部门
作业负责人
作业人员
安全监护人
作业内容
作业时间
年月日时起年月日时止
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分析项目
取样时间
取样部位
合格标准
分析结果
分析人
受限空间氧气含量
有毒气体名称
可燃气体名称
其他
安全措施确认人
签名:
岗位班长
签名:
所在单位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安全部门意见
签名:
年月日
QG/TZXA1513-12-2011
备注:
1、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求:
(1)受限空间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要求,有毒气体浓度,可燃气体浓度符合许可规定。
(4)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5)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要析确认。
禁止向设备内充气氧气或富氧空气。
2、其他选项见《进入受限空间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见附录D)。
3、本证作业内容变更,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
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本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由审批部门存查,二、三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持有。
QG/TZXA1513-12-2011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
进入受限空间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选项√
1
作业身体状况不好。
体质较弱的人员不宜进入。
2
作业人员不清楚现场危险。
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
3
系统内存在危险品。
进行置换、冲洗至分析(提前30min)合格,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连续分析。
4
系统未隔绝。
所有连通生产管线阀门必须关死,不能用盲板或拆卸管道彻底隔绝的须经安全部门批准。
5
存在搅拌等转动设备。
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标志。
6
通风不好。
打开入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必要时强制通风,不准向内充氧气或含氧空气。
7
高处作业。
办理高处作业证。
8
需动火时。
办理动火作业证。
9
监护不足。
指派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险情重大的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
10
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绳)、防毒用品等。
11
易燃易爆环境。
使用防爆低压灯具(干燥容器内为36V,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为12V)和防爆电动工具,禁止使用可能产生火花的工具。
12
使用的设备、工具不安全。
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13
未准备应急用品。
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或清水等应急用品。
14
内外人员联络不畅。
正常作业时,内外可通过绳索互通信号或配备可靠的通讯工具。
15
人员进出通道不畅。
检查,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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