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通用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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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通用部分
天津市博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实施细则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通用部分)
工程名称
━━━━━━━━━━━━
━━━━━━━━━━━━
编制
━━━━━━━━━━━━
批准
━━━━━━━━━━━━
日期
━━━━━━━━━━━━
1适用范围1
2工程项目概况1
3监理质量控制目标1
4监理工作依据1
4.1相关的主要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1
4.2相关的主要标准2
4.3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设计文件2
5石油化工安装工程监理工作流程3
6质量控制要点4
6.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要点4
6.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要点7
6.3交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要点13
7质量监理方法15
适用范围
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
本监理实施细则仅包括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共性内容(通用部分),故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应与设备、管道、电气装置、自动化仪表、防腐蚀、绝热、工业炉砌筑等专业安装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专用部分)配合使用。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点:
3)工程项目质量要求:
4)工程项目特点:
监理质量控制目标
监理质量控制目标:
监理工作依据
相关的主要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
✧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
✧建设部令第9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0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九号《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1年)。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2004年)。
相关的主要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B29-131-2005《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SH/T3903-200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
✧GB50252-2010《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SH/T3543-200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
✧SH/T3503-200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HG20237-1994《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设计文件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质量控制要点
注:
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删除、增加或修改。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控制环节
控制点
控制内容
主要控制依据
监理方法
监理交底
监理交底内容
明确监理权利和义务,介绍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及方法,提出报审、报验及资料管理等要求,会签监理交底文件。
(DB29-131-2005)
7.6.4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1.明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权利和义务;2.介绍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3.介绍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4.明确有关报审、报验的要求及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
7.6.5监理交底文件应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代表签认,并分发与会各方。
会议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设计交底会及图纸会审会
熟悉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会及图纸会审会,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审签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
(DB29-131-2005)
7.7.1接到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后,项目监理部应熟悉施工图纸。
7.7.2项目监理部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并书面提出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7.7.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整理的本专业设计交底记录进行审核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设单位整理的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审核签认。
审签
施工单位
资质和许可证
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合法有效,施工单位应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外地企业应具有在津施工备案证明文件,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建市[2006]248号)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审查
(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按照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识别本安装工程中的特种设备,审查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DB29-131-2005)
9.5.2对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的安全监理除按本规程9.2节进行审查外,还应审查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设计单位、承包单位、检验单位、检测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均应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资质证书和专项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查
施工单位
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应合法有效。
(建市[2006]248号)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审查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应合法有效。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第2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审查
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
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应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
(GB50319-2000)
5.2.4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内容应完整并有针对性,编制依据正确,采用的标准有效,审批手续齐全,施工方法先进合理,人员和施工机具的配备满足工程需要,质量保证措施得当,质量控制内容完整准确,费用在控制范围之内,进度计划安排满足工期的要求。
(DB29-131-2005)
7.8.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并报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承包单位申报时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津监理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进行报审。
7.8.2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审查的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2.施工总平面布置;3.工期安排及劳动力配置计划;4.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5.主要施工作业方案和施工工艺流程;6.质量目标、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消防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7.冬雨期施工和专项施工措施。
审签
(SH/T3903-2004)
9.2.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a)内容完整,编制依据正确,采用的标准版本有效,审批手续齐全;b)施工方法先进合理、施工措施费用在控制范围之内;c)进度计划安排满足工期的要求;d)质量保证体系完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得当,质量控制点一览表的内容完整和准确;e)HSE管理体系完善,保证措施具体可靠,与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的隔离措施得当;f)设备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完整、准确;g)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备满足工程需要;h)施工机具、检测仪器和劳动力配备合理、齐全;i)现场平面布置合理;k)施工过程中各专业之间、与其他标段的承包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措施合适。
分包
单位
分包
单位资质及业绩
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合法有效,分包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外地企业应具有在津施工备案证明文件,相关人员的资格及企业业绩应符合要求。
(DB29-131-2005)
7.10.1项目监理部应对分包、供货、试验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1.分包单位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证书;2.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3.安全生产许可证;4.外地企业在津施工的备案证明文件;5.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的工程许可证及备案证明文件;6.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7.企业业绩证明材料;8.特种产品安全认证资料。
7.10.2承包单位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津监理A4《分包(供货、试验)单位资质报审表》进行申报。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确认后报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审签
测量成果
测量成果审签
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应合法有效,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应在有效检定期内,安装工程开工前的测量成果应完整、合格。
(DB29-131-2005)
7.9.1项目监理部应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
7.9.2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核验以下内容:
1.施工测量方案;2.红线桩的校核成果;3.基准点的引测成果;4.施工场地设置的平面坐标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5.对红线桩、基准点、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7.9.3承包单位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津监理A7《报验申请表》进行报验。
审签
工程物资(指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
工程物资进场验收
进场工程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应完整、正确、合格,工程物资实物进场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规定。
有复验要求工程物资应复验合格。
当工程物资采用进口产品时,应商检合格。
(DB29-131-2005)
8.3.34.对进场的工程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工程物资报验工作程序见表8.3.2
审签
特种设备进场验收
产品出厂资料(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竣工图及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等)应完整、正确、合格,产品实物进场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及相关规程、标准规定。
(DB29-131-2005)
9.5.2对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的安全监理除按本规程9.2节进行审查外,还应审查以下内容:
2特种设备产品出厂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安装和使用维修说明及设计单位提供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等文件;
审签
计量检测设备
合格证明文件
计量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DB29-131-2005)
8.3.36.对施工过程中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和检测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其技术状态的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定期检查。
审查
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
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应完整、正确、先进合理,审批手续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
(GB50319-2000)
5.4.3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审签
特种设备安装告知
书面告知
特种设备在安装前,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机关书面告知。
(DB29-131-2005)
9.5.2对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的安全监理除按本规程9.2节进行审查外,还应审查以下内容: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的承包单位应提供施工前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的告知和备案文件。
审查
(TSGR004-2009)
5.2压力容器在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关书面告知。
开工条件
开工条件审签
开工条件:
施工许可证已获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批准;有关分包单位资格已获审查确认;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等。
(DB29-131-2005)
7.11.1项目监理部应对下列开工条件进行核查:
1.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3.承包单位现场质量、技术管理和保证体系已获项目监理部审查确认;4.施工图审查机构已出具的审查合格书,施工图会审提出的相关问题已满足施工进度要求;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6.有关分包单位的资格已获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7.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已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8.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9.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7.11.2承包单位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津监理A1《工程开工报审表》进行报审。
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确认后,报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审签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控制环节
控制点
控制内容
主要控制依据
监理方法
施工组织设计
补充或变动
对调整补充或变动的施工组织设计按要求重新审查签认。
(GB50319-2000)
5.4.1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审签
重点部位关键工序
施工工艺及措施
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工艺和措施正确、可行并有针对性。
(GB50319-2000)
5.4.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审签
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
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DB29-131-2005)
8.3.33.应检查或抽查按规定有持证要求的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审查
测量成果
测量成果审签
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应合法有效,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应在有效检定期内,安装过程中的测量成果应完整、合格。
(DB29-131-2005)
7.9.1项目监理部应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
8.3.35.对工程定位、高程、测量和放线成果的控制。
承包单位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津监理A7《报验申请表》申请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核验。
审签
现场监理
巡视检查
重点巡视检查施工用材、操作工艺、操作程序以及质量控制方法等。
(DB29-131-2005)
8.3.37.对在施工程进行巡视和检查。
巡视时应重点检查施工用材、操作工艺、操作程序以及质量控制方法等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巡视
平行检测
对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细则中明示的施工部位进行平行检测。
(DB29-131-2005)
8.3.38.按照监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监理规划、细则中明示的施工部位进行平行检测。
平行检测
旁站监理
对隐蔽工程、吊装、重要部位焊接、设备无负荷试车、专业施工有要求及监理规划中明示的施工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DB29-131-2005)
8.3.39.对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及灌浆、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结构吊装、钢结构重要部位焊接、设备无负荷试车、专业施工有要求及监理规划中明示的其它重要施工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对旁站工作的要求应满足相关规定。
旁站
施工质量验收划分
施工质量验收划分原则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划分方法应符合相关规定。
(GB50252-2010)
4.1.1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检验项目应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检验抽样方案,可设置检验批。
4.1.2单位工程应按工业厂房、车间(工号)或区域进行划分。
单位工程应由各专业安装工程构成。
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
当一个专业安装工程规模较大,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独立使用功能时,也可单独构成单位工程。
4.1.3分部工程应按设备、管道、电气装置、自动化仪表、防腐蚀、绝热、工业炉砌筑等专业划分。
较大的分部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4.1.4分项工程划分应符合有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4.1.5当一个单位工程中仅有某一专业分部工程时,该分部工程应为单位工程。
当一个分部工程中仅有一个分项工程时,该分项工程应为分部工程。
审查
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应合理。
(GB50252-2010)
4.2.1分项工程应按设备的台(套)、机组划分。
4.2.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设备安装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4.2.3特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可单独构成单位工程或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可按工序划分。
审查
管道安装工程
管道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应合理。
(GB50252-2010)
4.3.1分项工程应按管道类别进行划分。
4.3.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管道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审查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应合理。
(GB50252-2010)
4.4.1分项工程应按电气设备、电气线路进行划分。
4.4.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审查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应合理。
(GB50252-2010)
4.5.1分项工程应按仪表类别和安装试验工序划分。
4.5.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审查
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
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的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应合理。
(GB50252-2010)
4.6.1分项工程应按设备台(套)或主要防腐蚀材料的种类进行划分,金属基层处理可单独构成分项工程。
4.6.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审查
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
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的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应合理。
(GB50252-2010)
4.7.1分项工程中设备绝热应以相同工作介质按台(套)进行划分,管道绝热应按相同的工作介质进行划分。
4.7.2同一单位工程中的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审查
工业炉砌筑工程
工业炉砌筑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应合理。
(GB50252-2010)
4.8.1分项工程应按工业炉的结构组成或区段进行划分。
当工业炉砌筑工程量小于100m3。
时,可将一座(台)炉作为一个分项工程,也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位或区段合并为一个分项工程。
4.8.2分部工程应按工业炉的座(台)进行划分。
较大的分部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4.8.3单位工程应按一个独立生产系统的工业炉砌筑工程(或一个工业建筑物内的工业炉砌筑工程)划分。
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
审查
施工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检验项目的合格标准:
主控和一般项目每项抽检处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具有完整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验和试验记录。
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所含工程或检验项目的质量应全部合格,且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3当检验项目的质量不符合相应规范规定时,处理方法及结果正确。
(GB50252-2010)
5.0.1检验项目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每项抽检处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2.具有完整施工依据、施工记录及质量检验和试验记录。
5.0.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项目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5.0.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为合格。
2.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5.0.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5.0.5当检验项目的质量不符合相应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返工后的检验项目,应重新进行质量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项目,应判定为验收通过。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保证安全使用要求的检验项目,可判定为验收通过。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0.6通过返修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判定为验收通过。
审查
施工质量验收程序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要求旁站的工程、检验批工程、分项工程的质量及施工记录、质量检验和试验记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及质量控制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GB50252-2010)
6.0.1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
审签
(GB50319-2000)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DB29-131-2005)
8.3.312.对下列工程,应要求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申请报验。
1)隐蔽工程;2)检验批工程;3)分项工程;5)各专业要求旁站的工程;6)项目监理部要求报验的其它工程。
8.3.314.承包单位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津监理A7《报验申请表》对本条第12、13款的工作申请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验收未予通过的项目,应按本规程附录B津监理B3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
承包单位在整改完毕后,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津监理A14《监理通知回复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查,并签署意见。
8.3.315.分部工程施工完毕,对承包单位提出的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进行审查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见表8.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工程施工资料和验收工程实体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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