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发展规范指南征求意见稿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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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发展规范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一)入党申请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入党申请坚持自愿原则。
申请人书面提出入党申请,并将申请书递交所在班级党支部。
3、申请的内容:
明确提出愿意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要求;说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本人成长的主要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简要情况;附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4、入学前已提出入党申请的,申请时间从申请书注明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要再次向所在班级党支部提出申请。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2、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对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各方面表现突出的申请人,通过团员推优产生人选,再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记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团员推优由学院团委负责,各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条件:
①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履行团员职责,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
②参加过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或青年志愿者活动,要有院级以上团组织证明材料。
③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包括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者优先。
④学习成绩优良。
⑤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推优程序:
①被推荐人向团支部大会介绍提交入党申请后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②团支部大会讨论、评议、表决。
③团支部根据表决结果,签署意见。
④学院团委对各支部推荐情况进行汇总,签署推荐意见报党组织。
推优工作要求:
每学期初,学院团组织要集中做好推优工作,作好推荐会议记录;填写《优秀团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表》。
党支部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
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需要进一步培养的要继续培养教育。
3、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向团支部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并通知本人。
学院党委(总支)要在每学期初,将《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对入学前已经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可参考原单位的培养考察情况,继续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进行培养。
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4、党支部应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内容主要包括:
入党申请书、团员推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自传、思想汇报材料、两级党校结业材料、学习成绩单、政治审查材料等。
5、党支部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1、成立入党积极分子党章学习小组,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学院党委(总支)举办业余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结业合格参加学校党校培训。
3、党支部向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活动,在实践中锻炼和培养。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1、考察的主要内容
政治思想情况。
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积极要求进步,靠拢党的组织,主动汇报思想,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验,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②入党动机。
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否坚定;能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是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如公益劳动、义务献血等,并做出表率;能否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③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是否努力刻苦,成绩良好;各项活动和工作是否积极参加,勇挑重担,顺利完成任务;能否严格要求自己,走在学生的前列。
④组织纪律观念。
能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否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考察的主要方法
谈:
党支部、联系人与积极分子谈话。
听:
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看:
看积极分子的行动表现。
查:
检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3、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①《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由党支部或联系人填写,不能本人填写。
②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并认真记录考察情况。
③对没有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以及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随其人事档案转出,以便新的单位继续培养考察。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讨论同意后确定拟发展对象,会议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
拟发展对象需学习成绩优良,名次在本班非党员学生中居5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拟发展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拟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备案表》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基层党委进行审查,按照发展党员的计划要求,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并通知党支部。
(二)制定党员发展计划
1、每学期初,党支部要确定本学期的发展对象,将发展计划报学院党委(总支)。
2、学院党委(总支)应将《拟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备案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三)进行政治审查
党支部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
1、审查的主要内容:
①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
②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③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审情况要形成结论性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入团时间、学习和参加工作的简历、所任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等;
②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③入党动机、思想觉悟、现实表现等;
④主要优点和存在的不足;
⑤本人政治历史的审查情况、奖惩情况;
⑥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附外调材料);
⑦党支部意见,支部书记签字。
3、政审的基本方法:
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查阅档案材料由党支部成员进行;函调、外调由学院党委(总支)指定专人进行。
政审需要注意的几点: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其他单位发展的可以不接收。
1、政审范围:
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组织发展对象的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
2、政审形式:
既可以委派正式党员前往政审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政审,也可以采用组织发函的形式进行政审。
政审时当事人应该回避。
要坚决杜绝让发展对象本人或其亲属到相关单位索取政审材料、安排非党群众参与政审和政审材料不密封托人代交等现象发生。
3、外调材料由党支部出具,经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委审核盖章。
(四)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基层党委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填写《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情况登记表》。
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
(一)发展前的预审
1、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2、党支部应向学院党委提供下列材料进行预审:
①入党申请书;②团支部推优材料;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材料;④两级党校培训材料;⑤政审结论性材料及有关外调材料;⑥自传、思想汇报;⑦学生学习成绩单;
公示情况;⑨培训情况。
3、学院党委(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二)确定入党介绍人
1、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比较了解发展对象的党员担任。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2、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①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②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③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④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⑤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三)填写《入党志愿书》
1、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党支部负责人或介绍人要对其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志愿书内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解释清楚。
可拟就草稿或填写与正式表栏目一样的草表,经党支部审查后,再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正式的《入党志愿书》。
2、填写《入党志愿书》应注意的问题
•“入党志愿”一栏,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和发展过程,填写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向党表达自己的心愿、理想和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决心。
切不要脱离个人思想实际通篇照抄《党章》或有关材料;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的填写要与身份证一致;
•“学历”指已经取得的学历;
•“单位、职务或职业”填写:
x学院x专业班级;
•“有何专长”,填所学专业特长或个人特长;
•“本人经历”一般从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
•“何地、何单位”要填具体单位全称,“证明人”不能填写自己的亲属;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和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填写与本人有密切关系的亲属;
•“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一般只填写大学以来的(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
•“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它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如表上的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
•入党介绍人意见,应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工作表现进行介绍。
并表明自己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态度;
•必须贴入党申请人近照。
(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如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到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党委(总支)必须派人列席,一般为党委(总支)委员或组织委员,否则大会决议无效。
两名入党介绍人都应出席会议。
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接受教育。
党委(总支)列席人员任务:
①指导支部按程序召开大会;
②了解掌握大会的基本情况;
③指导督促支部填写大会决议,按时写入入党志愿书;
④可同新接收的预备党员谈话并填入《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2、支部大会前准备
①会场:
悬挂党旗;
②党支部将开会的时间、地点通知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列席会议人员。
3、大会主要程序:
①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
主持人清点、报告应出席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人数,宣布会议内容;
②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③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④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⑤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五)支部大会决议的主要内容
1、支部大会决议的形成
①在召开支部发展大会之前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草案;
②支部大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名称、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及日期。
(六)党支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对于发展会上党员提出的问题,被发展对象和支部应予以解答,如果某些问题尚未清楚,可暂时休会,待弄清后再继续开会。
2、做好大会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及原因,发展对象和列席人员;会议发言、表决结果,有何不同意见;综合归纳全体党员讨论的意见,形成的正式决议;及大会其它情况,全部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
3、将党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及时将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政审结论性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上报学院党委(总支)审批(审查)。
5、所有材料都要求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七)与发展对象谈话
1、审批前,学院党委(总支)指派学院党委(总支)委员或组织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2、谈话人要对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通过谈话了解以下内容:
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明确;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的情况,特别是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基本路线,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组织原则、纪律等方面了解的情况;为争取入党作过哪些努力,主要优缺点;对党有哪些要说明的;对支部大会决议的态度等。
4、谈话后,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八)党委审批
1、学院党委可审批接收学生预备党员,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填写《预备党员备案表》。
学院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后,应将《入党志愿书》、政审结论性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审批。
2、党委审批学生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3、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学生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经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3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6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九)审批后的工作
1、党委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后,要将材料及时归档,将《预备党员备案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并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支部应肯定其优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其克服缺点,继续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验,争取早日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宣誓
1、按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总支组织进行。
2、入党宣誓仪式一般在党委审批后一个月内进行,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七一”前夕组织。
3、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党员代表讲话;
⑤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进行教育和考察。
2、党支部应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组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并分配适当的工作,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
3、预备党员的教育以院党委(总支)、支部为主。
教育内容:
做合格共产党员教育;组织观念教育;正确对待预备期教育等。
4、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由介绍人负责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克服缺点,提高觉悟,争取按期转正。
介绍人不在或调出支部的,由支部指定其他正式党员负责。
5、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6、预备党员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每季度口头汇报一次,每半年作一次书面汇报;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7、预备党员单位变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转给新单位的党组织。
(三)预备党员的转正审查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由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本人没有提出的,党支部及时提醒。
没有提出书面申请的不能转正。
2、转正申请的主要内容:
自己入党和预备期满的时间,对照党员标准,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学习、思想和工作表现,入党时缺点的改正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
3、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4、支部委员会审查。
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综合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支部大会讨论转正
1、经过支委会对预备党员审查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其程序为:
①支部书记宣布会议内容,清点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
②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学习、思想和工作表现及履行党员义务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清楚的问题;
③预备党员入党介绍人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意见;
④支部党员进行讨论,表明是否同意其转正的意见;
⑤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做出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及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2、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慎重研究,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必须先向学院党委(总支)汇报情况及意见。
3、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上报院党委(总支)审批(审查)。
(五)预备党员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决议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对不足之处的改进情况。
2、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写清支部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票数。
3、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填写时间。
(六)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
1、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学生党员转正决议,应在三个月内集体讨论审批。
批准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据实说明原因。
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内,注明审批时间,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党委盖章。
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学生党员转正决议进行审查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学院党委审批后,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备案表》上报组织部。
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3、预备党员转正后的所有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公示情况、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由学院党委保管。
4、对延长预备期的,党支部要具体地向他说明延长的原因,教育他正确对待,接受考验,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若具备党员条件,可转为正式党员。
5、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要有事实根据,并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党组织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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