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全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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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全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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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全套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
3、安全检查制度..........................................7
4、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审批制度...............10
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8
6、危险源告知制度.......................................21
7、安全例会制度.........................................25
8、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6
9、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9
10、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3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0
1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0
13、安全生产考核制度...................................48
14、民爆用品管理制度...................................53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56
16、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61
1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73
18、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6
19、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87
20、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9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经理部各工区、施工班组的生产工作劳动保护,保护职工及一线施工工人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项目安全工作稳定发展,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理部各工区、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经理部安劳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全面负责集团各工区、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经理部、各工区、各施工班组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和作业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劳部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安劳部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并督促各工区、施工班组切实执行;
3、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研究解决职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安全事故的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按时实施;
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监督执行;
8、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反馈工作。
第八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学习教育、检查,安劳部组织安全学习教育全年不少于四次,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八次,各工区、施工班组组织职工安全学习教育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并有详细的学习教育、检查记录。
第九条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在上岗前,经理部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各工区、施工班组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安全员要经常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施,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对从事电气、焊割、车辆驾驶、机械操作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具备合格操作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车辆、设备、设施不得超负荷运行和带病运行,做到正确使用,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生产工作场地要有足够的光线,有危险的地方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五条仓库要配备防火、防盗设施,夜间要有专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贮存、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应有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与明火保持在两米以上的距离,各类刀具、铁棒、铁钩禁止对准人员使用,并加以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现金、发票、重要单据、资料和印章要配备保险柜存放,由主管人员加密进行保管,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按照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的原则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九条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各单位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职工实施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
第二十条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责任未遂事故后,安劳部和各工区要联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安劳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项目部员工、工区员工、作业队员工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工区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
一、项目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项目级教育;安全生产法产自纠自查;工程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
二、工区级安全教育培训
1、介绍各个工区的概况。
如工程项目、施工工艺流程及其特点,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状况及活动情况,现场危险源、区域、有毒有害工种情况,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项,事故多发部位、原因、有什么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介绍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介绍、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文明生产方面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2、介绍工区防火知识,包括防火的方针,易燃易爆品的情况,防火的要害部位及防火的特殊需要,消防用品放置地点,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车间消防组织情况,遇到火险如何处理等。
3、组织新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培训教育会。
三、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
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班组容易出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2、讲解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重点讲思想上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
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了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3、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进入车间戴好工帽,工作场地要整洁,道路要畅通,物件堆放要整齐等。
4、实行安全操作示范。
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会。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法律法规条文及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目的及目标
第二条目的:
1.通过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3.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通过检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通过安全生产检查,了解安全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第三条目标:
不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第三章内容
第四条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主要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和文明施工(防火、卫生及场容场貌)等。
第五条安全检查组的组成形式,应根据检查目的、内容而定,主要由部门组织,公司领导带队,会同工会、工程部共同参加。
第四章形式和方法
第六条形式:
安全检查分为经常性、定期性、突出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
1.经常性安全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
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通常有: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人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2.定期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评比,工地每旬组织一次。
每次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和项目经理带队。
3.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参加。
4.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
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5.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
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灭不安全隐患。
(2)互检:
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
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经过交接检查。
第七条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1.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2.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
对大面积或数量多的相同内容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测点杆结合的检查方法。
检查时尽量采用测检工具,用数据说话。
.对现场管理人员的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
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
哪些项目已达标,哪些项目虽已达标,但是具体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哪些项目没有达标,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整改。
受检单位(即使本单位自检也需要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可以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加强管理。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
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和销案。
第八条对检查出来的隐患的处理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不仅是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
根据隐患记录的信息流,制定出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
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检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一落实”,立即进行整改。
5.整改后应以反馈单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立即派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第九条检查依据:
1.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2.省建委《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实施细则》,
3.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审批制度
为规范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审批程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和公司《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安全管理和监控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范围: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并附安全验算资料,经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1、路基、站场施工
(1)石方爆破安全技术方案。
(2)桩基础挖孔作业安全技术方案。
(3)高边坡路堑安全技术方案。
2、不良地质隧道施工
(1)地质超前预测预报实施方案。
(2)钻爆设计方案。
(3)不同围岩级别及地质条件下的开挖支护方法。
(4)围岩量测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实施方案。
(5)隧道二次衬砌的施作时间、顺序和进度安排。
(6)施工防火及应急方案。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前,编制人员应收集整理与施工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作为编制依据。
三、编制方案时,编制人员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必须按照贯标要求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预防措施。
四、法律法规及要求清单和危险源识别评价表由专人负责,履行签字手续,项目总工审核,做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备案。
五、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根据需要的技术设计、有校核计算、有详细布置图和相关文字说明,并实行分级审批。
1、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部总工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重要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大型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公司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审批。
3、对采用新技术和技术复杂的重难点工程,如超长大直径桩基、深水大跨径桥梁、新型结构桥梁、地质复杂隧道、特长或长大隧道、控制爆破和大药量爆破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公司总工组织项目及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论证,报专业机构审批。
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或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组织施工。
七、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施工相关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改变,必须及时变更或修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方案。
八、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
九、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
十、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留存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附件。
十一、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前应由项目总工向现场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十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十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十四、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投入到位,不得随意减免。
十五、对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管理制度不落实或方案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规范项目危险源管理,促进现场安全生产秩序、规范运行,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
危险源:
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风险评价: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
二、危险源的类别
危险源的分类,根据现场便于执行的特点,将影响现场生产安全和执业健康的危险源从“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健康”的方法进行分类,具体如下:
(一)参照事故类别分类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瓦斯爆炸;15、火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理辐射、非电理辐射)、其他危害因素等7类。
三、危险源调查辨识
安检人员负责项目危险源的调查辨识工作,调查结束后填写“危险源识别及评估表”(附表1)。
调查应从下列方面进行:
(一)工作环境:
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
(二)平面布局:
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
(三)运输路线:
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
(四)施工工序:
物资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
(五)施工机具、设备:
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机械设备的运动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电气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
(六)危险性较大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
如提升、起重设备等;
(七)特殊装置、设备:
锅炉房、危险品库房等;
(八)有害作业部位:
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
(九)各种设施:
管理设施(指挥机关等)、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医院、保健站等)、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
(十)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和人机工程学因素等。
四、风险评价
由评价小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所调查辨识的危险源进行评价,评价方法较多,本项目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进行:
(一)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是运用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危险源的风险性大小,这三种因素是:
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并根据不同的可能性赋予不同的分值见下表: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分数值
完全可以预料
10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相当可能
6
极不可能
可能,但不经常
3
实际不可能
可能性小,完全以外
1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连续暴露
10
每月一次暴露
2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6
每年几次暴露
1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3
非常罕见的暴露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分数值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分数值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100
严重,重伤,或造成较小的财产损失
7
灾难,数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财产损失
40
重大,致残,或很小的财产损失
3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15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1
(二)由评价小组成员共同确定每一危险源的LEC各项分值,然后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
D=LEC。
(三)将D值与(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中的分值相比较,若D值大于70分,则应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源评价情况填入《危险源识别及评估表》(附表1)内,并建立危险源台帐(附表2)。
风险等级表
序号
D值
危险程度
风险等级
1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5
2
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4
3
70~160
显着危险,需要整改
3
4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
5
<20
稍微危险,可以接受
1
(四)LEC法对风险划分的是凭经验判定,难免有局限性,应用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五)安检人员填写“重大危险源清单”、(附表3)并报公司安全部。
五、风险控制
(一)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结合现场施工与管理的实际,拟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即:
管理措施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两类,对现场危险源的风险控制按以下优先顺序选择措施进行过程控制:
1、消除风险。
如:
移动照明使用安全电压。
2、降低风险。
(1)用低毒、低燃物代替高毒、高燃物;
(2)将危险源与接受者隔离。
如机械防护装置等;
(3)限制风险。
工程技术方面措施如:
不良地质超前管棚施工;管理方面措施如:
轮班制以减少暴露时间。
3、使用个体防护装置。
仅在无立即可行的其他方式下使用个体防护装置。
(二)对于一般危险源,应按施工方案或交底中的控制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过程进行控制。
对于重大危险源,项目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进行控制。
同时,“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1、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应达到的目标;
2、明确主要技术方案和措施;
3、“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实施计划及步骤。
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作业人员。
(三)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现场重大危险源开展日常监控,由项目安检人员过程负责检查、指导、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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