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样本.docx
- 文档编号:29400288
- 上传时间:2023-07-23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2.28KB
发电厂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样本.docx
《发电厂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发电厂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样本.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发电厂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样本
发电厂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次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保养工作到位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
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损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设备润滑保养管理的目的和任务、各级人员管理职责、润滑台帐及润滑图表的编制、润滑油脂的申请计划及消耗定额的编制、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油品的发放、润滑用具的管理与使用、设备的加油和清洗换油规定、废油的回收及再生利用、违规处罚等十二章的内容,较为详细地涵盖了润滑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根据我厂设备管理的特点制定,结合了润滑和保养工作中的经验编写而成,各级人员都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条设备润滑保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种先进设备和新的润滑材料将不断涌现,润滑保养工艺也将同步改进和发展,在执行本制度的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当之处或有更好的管理和工艺方法,请及时提出,以便于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
第二章设备润滑保养管理的目的和任务
第五条设备润滑保养管理是指控制设备摩擦、减少和消除设备磨损的一系列技术方法和组织方法,其目的是:
(1)给设备以正确润滑,减少和消除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降低设备性能;
(3)减少摩擦阻力,降低动能消耗;
(4)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保证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果;
(5)合理润滑,节约用油,避免浪费。
第六条润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1)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和工作细则,拟定润滑工作人员的职责;
(2)搜集润滑技术、管理资料,建立润滑技术档案,编制润滑图表,指导润滑工和操作工搞好润滑工作;
(3)核定单台设备润滑材料及其消耗定额,及时编制润滑材料计划;
(4)检查润滑材料的采购质量,做好润滑材料进库、保管、发放的管理工作;(5)编制设备定期换油计划,并做好废油的回收、利用工作;
(6)检查设备润滑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更换缺损的润滑元件、装置、加油工具和用具,改进润滑方法;
(7)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和治理设备漏油;
(8)做好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润滑技术水平;
(9)贯彻润滑的”五定”原则,总结推广和学习应用先进的润滑技术和经验,以实现科学管理。
第三章各级人员管理职责
第七条我厂润滑工作采取分级管理方式,与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一致。
综合科设专(兼)职润滑技术员负责各生产和检修车间设备润滑保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化水车间对润滑油脂的质量进行检验;各车间由正、副主任主抓设备润滑保养工作,班组设专(兼)职润滑工对本班组所属设备实施润滑保养。
第八条综合科职责
(1)在厂长、总工和设备副厂长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厂的设备润滑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设备润滑手册,组织制定全厂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润滑”五定”(即:
定人、定时、定点、定质、定量)图表和润滑油(脂)消耗定额。
(3)负责监督全厂润滑油品的计划选购和贮存、保管、发放、使用及润滑用具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4)负责组织交流、推广先进润滑技术、润滑管理经验和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润滑知识,做到合理用油,节约用油、不断提高设备润滑管理水平。
(5)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不合格油品的再生处理及质量检验鉴定工作。
第九条运行和检修车间主任(副主任)的职责
(1)车间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对车间的设备润滑保养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本车间职工认真学习设备润滑保养手册,贯彻执行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本车间的润滑油品消耗定额,按时提出年、季、月润滑油品的使用计划。
(4)认真填写设备润滑档案,负责提出有关润滑油方面的改造措施和革新方案。
经综合科审核后组织落实。
(5)严格执行”三级过滤”(即:
领用过滤、入库过滤、加油过滤)和润滑”五定”,负责本单位润滑油品及用具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时间对在用油品提出检验分析申请。
(6)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综合科报告。
(7)负责本车间不合格油品的回收工作。
第十条专(兼)职润滑工工作职责
(1)制订本班组设备润滑保养工作方案,并负责润滑技术和业务指导,深入现场检查、监督。
(2)贯彻实施润滑的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和定人五定工作。
(3)根据油脂消耗量按时向车间提出年、季、月需要的润滑油料计划,并按期统计实际消耗数量
(4)监督润滑油的使用,并根据油品状况提出油脂质量化验请求。
(5)监督润滑用具的合理使用,总结和推广设备润滑保养经验。
(6)组织实施废油回收工作。
第十一条运行操作工的职责
(1)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做到”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
(2)维护好润滑用具,严格做到专油专具,定期清洗,并纳入交接班内容。
(3)认真做好加、换油记录,做到无油不启动、低油位不开车。
(4)按时检查滤网、油位、油压、油温和油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5)对自存自用油品要定时检查,认真交接,对固定式油桶(箱)应按时脱水。
(6)认真做好废油回收工作。
第四章润滑台帐及润滑图表的编制
第十二条润滑台帐及润滑图表是组织设备润滑的基本文件,由综合科负责编制。
第十三条润滑台帐是设备润滑的档案资料,它包括设备的换油部位、润滑油脂的名称及牌号、消耗定额、换油周期等,由专(兼)职润滑技术员编制后,润滑工根据润滑台帐的规定,按时加油、换油并做好记录,台帐每月末装订后交回润滑技术员存入档案。
第十四条润滑图表是设备润滑部位的指示图,由润滑技术员根据设备类别、型号分别绘制润滑图,图表应标明润滑点及部位、油品、加注周期及操作工人与润滑工负责的部位。
第十五条润滑图表可根据每种型号的设备说明书的规定和实践经验进行绘制,贴在显眼处,做到目视管理。
第五章润滑油脂的申请计划及消耗定额的编制
第十六条车间润滑工应根据润滑台帐上的油脂消耗情况记录,每月统计一次,汇报车间主管领导,以作为编制润滑油脂消耗计划的依据。
第十七条车间主管领导根据换油周期与消耗定额及每年实际消耗量,编制出本车间年、季、月度的润滑油脂申请计划交综合科审查汇总,报采购计划保证及时供应。
第十八条各车间各类设备的润滑油脂消耗定额,由各车间的润滑工和车间主管领导会同综合科根据设备复杂系数和本厂实际情况共同编制。
第六章油品的贮存与保管
第十九条油品库房或存放点应防雨、防晒、防尘、防冻、通风良好,保持地面、墙面、门窗清洁无油污,并要配置完善的消防设施。
第二十条各种贮油容器应完好无损,零附件齐全。
容器应标明所盛油品的名称和牌号。
第二十一条装有油品的容器应按种类规格分组、分层存放,层间应用木板隔开。
每组要有油品标签,注明油品名称、牌号、入库时间及质量鉴定时间,不允许混放。
第二十二条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三个月以上时应检验,不合格油品应及时进行处理,直到再次检验合格为止。
第二十三条应严格掌握装油容器的安全容量,除留出温度变化的空间外,尽量装满。
第二十四条容器换装不同种类、不同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规定彻底冲洗干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第二十五条贮存汽缸油或其它高粘度油的容器或库房,应视具体情况,设置加热设备,以保待油品的正常流动性。
但严禁使用明火加热,以免油品变质和发生火灾。
第二十六条润滑油品的保管,应备有如下资料:
a.各类润滑油品质量指标。
b.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c.设备润滑油品消耗定额。
d.油品合格证及化验分析报告单。
第七章油品的发放
第二十七条各车间应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润滑油脂的统一管理,做好领用发放工作。
第二十八条各车间必须严格做到按计划发油,按需要领油,按规定用油,杜绝滥用多领。
第二十九条发油人员应熟悉各种润滑油品的名称、牌号、性能和指标,以及存放地点。
发油时要将领油单据与油品标签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并坚持存新发旧的原则。
不合格油品不准发放。
第三十条发油人员、领油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拧开或旋紧盛油容器盖时,应用专用扳手等工具,严禁用其它铁器敲打。
第三十一条发油人员如发现领油器具标记不清或盛油器具不合格时,应劝说对方予以改正,否则可拒绝发油。
第八章润滑用具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十二条润滑用具要按统一的规格、标准进行购置或制做,并按岗位需要进行发放。
基本用具有:
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桶(箱)、抽油器、提油桶、油壶、接油盘、过滤漏斗、油脂桶、油脂铲、油脂枪等。
第三十三条各润滑用具应标记清晰,专油专用,定期清洁。
一般情况下,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桶(箱)每三个月清洗一次;其余各用具每周清洗一次;用具各部的过滤网要班班检查,及时清洗。
各用具使用或清洗后,应按指定地点放置整齐,以免丢失或损坏。
第三十四条三级过滤所用滤网要符合下列规定。
a.汽缸油或其它粘度相近的油品所用滤网:
一级40目;二级60目;三级80目。
b.液压油、透平油、冷冻机油、空气压缩机油、全损耗系统用油、车用机油或其它粘度相近的油品所用滤网:
一级60目;二级80目;三级100目。
c.如有特殊要求,应按特殊规定执行。
第九章设备的加油和清洗换油规定
第三十五条各车间应按照润滑图表上的”五定”要求对设备进行润滑保养工作。
第三十六条设备的清洗换油工作,应尽量与一二级保养及计划检修期相结合,避免无谓停机影响生产。
第三十七条设备对润滑的需求与设备的工作环境、温度、负荷等多种因素有关,加油的多少、频次和换油的周期长短都不是严格不变的,规定的周期只是一种带有普遍指导性的建议,我们在工作中必须考虑实际情况,杜绝出现过度换油和该换不换现象,既要防止润滑不良导致设备损坏又要防止润滑油脂无谓浪费。
但调整加、换油时间要有充分的运行经验支持,并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润滑工应经常检查设备油箱的油质及消耗情况,对尚未到期换油的油箱,如发现油质已变黑或油面低于油标规定位置,应换新油或添加补充。
第三十九条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用油,不得任意滥用和混用,不合格油品不准使用。
第四十条凡设备变更加注润滑油牌号,应由车间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综合科提出,经综合科同意后,并办理润滑油品变更手续,方可执行。
第四十一条如需要更换不同型号的润滑油品或油品经检验不合格需要更换时,应先将原油品清除干净,然后再加入新油品。
第四十二条润滑油品代用必须符合同等质量或以优代劣的原则,规定油品得到供应后应停止代用。
第四十三条机械设备不需拆卸设备的加油保养工作由各运行车间负责,需要拆卸清洗加油保养以及设备拆修装配的部位由机械维修车间负责;各种起重设备由机械维修车间负责;电机、电气设备由电气维修车间负责;电动头、执行器等仪器仪表设备由热工车间负责。
第四十四条设备在大、中修理时,由机修工检修油箱内机械部件;由润滑工放油、清洁油箱及加换新油。
第四十五条设备油箱或油室应用煤油进行清洗,然后用干净不掉纤维的包布擦干净,要求高时可用白面团沾附赃物进行清理。
第四十六条设备加油操作时必须认真检查油品及加油工具清洁情况,严禁粉尘、砂粒、水分等杂质进入设备润滑系统。
第四十七条新安装设备第一次(磨合期)投入运转的设备,应在15〜30天内更换一次新油;正常运转时,换油周期应根据工作条件、润滑油检验报告而定。
第四十八条具有独立润滑油系统的大型机组检修后,润滑油循环一定时间经检验合格,方可试车或投入运行。
第四十九条运行中的大型机组润滑油应每季度检验一次,条件恶劣或运行后期应适当增加检验频次,不合格时应及时使用具有脱水、脱气、杂质过滤功能的在线净化装置进行处理。
第五十条各类风机、泵类轴承室、机油润滑,要每天检查油窗、油尺油位是否在刻线范围内,个别设备要根据实际增减,并报厂部备档,否则不得随意增减,防止油多热量无法散发,油少或缺油造成轴承干磨损坏,并注意假油位的产生和油质变化,如粘度下降,水份增加,要进行清洗更换。
润滑油的更换周期、正常情况下最长不能超过6〜8个月,室外夏季采用46#机械油,冬季采用32#机械油,室内视室温高低灵活运用。
第五十一条各类闸阀丝杆、门杆以及调节用丝杆,室温条件下用普通钙基、钠基黄油润滑,60C以上用二硫化钼润滑脂润滑,加油前要清理干净润滑部位,以润滑均匀适量为度。
第五十二条各轴承润滑视温度情况添加润滑脂,常温下加普通钙、钠基脂,60C以上加锂基脂。
第五十三条链轮链条,滚轮、滑轨及各铰链和其它需要防锈点处用普通钙、钠基脂黄油或废机油,链条要以润滑脂润滑均匀,各节链条转动灵活,无锈迹为度。
第五十四条起重设备的钢丝绳、滑轮及轨道上,每月用黄油或废机油润滑一次,以润滑均匀机械部件运转灵活为度。
第五十五条具体的润滑要求请见《发电厂设备润滑保养手册》。
第十章废油的回收及再生利用
第五十六条润滑油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机械磨损和工作环境的影响会逐渐变质,主要是粘度增大、闪点降低、酸质、胶质增多和渗人杂质而造成油脂老化变质,成为废油,综合科应负责组织回收再生利用。
第五十七条各车间在清洗换油时,应将旧油和废油妥善收集,与综合科联系进行回收利用或处理。
第五十八条废油要尽可能地回收,防止浪费和污染环境,废油的回收率一般应达到新油量的30%-40%
第五十九条废油回收及再生工作应严格按下列要求进行:
a.同一品种,不同牌号的废油应收集在一个桶内;
b.特别脏的和不太脏的废油,应分别回收,不得混在一起;
c.车间维修用于洗涤的废油及其它废油,应分别回收,不得混在一起;
d.高级的废润滑油和一般用的废机油应分别回收,不得混在一起;
e.储存废油的油桶应当加盖,防止灰砂及水混入油内;
f.油桶应有明显的标识,仅作储存废油专用,不应存放其它液体。
第六十条回收的旧油经处理后,各项指标达到该种油的质量要求的可作为新油使用,质量稍差的能够用于要求较低的设备,不能作为润滑油使用的废油能够作为燃料用于点炉。
第十一章违规处罚
第六十一条油品管理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相关车间主任和副主任每人20元。
第六十二条故意浪费油品和不做旧油回收的,每发现一次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考核相关班长30元,主任、副主任每人20元。
第六十三条查实未按”五定”要求进行设备润滑保养的,每有一次对直接责任人处罚50元,考核相关班长30元,主任、副主任每人20元。
第六十四条因润滑保养不到位造成一般设备损坏时,视设备损坏情况处罚直接责任人100-500元,考核相关班长100-200元,主任、副主任每人100-200元。
造成主要和大型设备损坏时,对各级人员处罚500-1000元。
第六十五条因滥用润滑油脂,造成润滑事故(润滑事故:
采取不当的润滑措施或选用不当的润滑油脂对设备进行润滑,造成设备损坏或加速磨损减少设备使用寿命的情况),时,处罚额度同第六十五条。
第十二章其它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由设备副厂长和综合科负责解释。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代替ATQ/FD(SB设1.7—发电厂设备润滑保养制度,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发电厂 设备 润滑 保养 管理制度 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