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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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教职改〔2010〕7号
关于2010年度泉州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2010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人〔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2010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政策
2010年评审工作,按照《关于中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闽教职改〔1998〕第020号)、《关于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闽教职改〔1998〕第019号)、《关于中专、中学、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补充说明》(闽教职改〔1998〕第50号)以及省有关职称工作等文件规定执行。
(一)申报对象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城镇中小学(不含民办中学)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考虑到实际工作情况,今年城镇初中40周岁以下教师已有1年农村学校任(支)教经历,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可先予以评审,评审通过者,必须再到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后方可聘任;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中级职务(指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尚无农村学校任(支)教经历的,可先予以评审,评审通过者,必须具备规定的农村学校任(支)教经历后方可聘任。
(三)1957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参加高校4-6门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仅作为继续教育学时,不视为合格学历。
(四)学历层次符合要求,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不一致的,须到高等学校进修相应专业4门以上主要课程(由接受进修高校教务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五)上一次评审没有通过的,符合本次评审条件,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评审,但必须提供1篇以上(含1篇)新的文章,若因代表作鉴定不符合要求的,本次评审必须提供新的代表作。
(六)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交2篇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往年的鉴定结果今年不再使用。
(七)申报对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0年8月31日。
二、推荐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评审表格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
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及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消,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审和评议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员的条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申报材料须经学校签注意见并盖章,设区市教育局、人事局(公务员局)和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审核。
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审核盖章,并注明系原件复印(代表作复印件除外),未经审核盖章的复印件无效。
(三)严格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
各单位要将申报人员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等,在本单位公示7天。
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材料不得更换或补充。
对公示、评审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组织评审部门。
(四)申报评审的材料应齐全,并在材料袋(须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上贴上内装材料清单,注明学校经办人的联系电话。
因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评审的,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三、申报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设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学校委托评审函及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一式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无效)一式2份。
3.《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复印件无效)一式2份(送市评审一式1份)。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见附件1)一式35份,请单独装袋(送市评审一式3份,不必另行装袋)。
5.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教师考核表。
6.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在职提升学历的,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
//)上公布的学历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任现职以来的聘任书(复印件)。
9.送审代表作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一式2份(以A4纸复印,隐去单位、姓名)及检索情况。
10.获奖证书(复印件)。
11.公开课教学证明材料及公开课教案。
12.中层以上党政干部职务任命书。
13.教研、电教、督导人员需提供近一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的学校(单位)证明。
14.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农村学校任教(支)证明,申报人员须填写《福建省城镇中小学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15.近5年继续教育证明。
16.其它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四、其他事项
(一)近年来,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发现部分教师将文章发表在非法刊物上,为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防范意识,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往正规的学术刊物投稿,在申报推荐前,应登陆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
//
(二)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请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审和评议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员的条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申报材料须经学校、县(市、区)职改办、教育局审核,签注意见并盖章。
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经办人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并经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经办人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
复印件须注明原件复印(代表作除外)。
(四)申报评审的材料应齐全,并在材料袋(须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上贴上内装材料清单,注明学校经办人的联系电话。
因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评审的,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五)各县(市、区)职改办、教育局(市直学校)必须认真做好参评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
在资格审查和评审时,一律以送审材料为准。
评审档案一经送达市教育局档案室后,一概不得补送材料。
(六)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整理和汇总,并于2010年12月20日前送达泉州市教育局(送省评审12月10日前送达),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送材料时须提交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并E-mail报送市教育局职改办(22777351@)。
(七)职称评审相关信息发布请浏览《泉州教育信息网》教师职称评审栏目(
教师职务的评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工作。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教师职务评聘的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送审的各种材料必须如实提供,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违者将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各学校(单位)要根据上级职改部门的布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职改的有关文件,把本校(单位)教师岗位设置的范围、数量(职数)向广大教师公布,使广大教师都明确各级教师职务的岗位职责、任职的标准条件。
附件:
1.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2.福建省城镇中小学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
3.福建省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简明情况汇总表
4.材料清单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
教育职称 评审通知
抄送:
省公务员局职改办、省教育厅职改办,市人事局、教育局,存档
(二)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2010年11月20日印发
附件1:
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学校(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现职称及
任职时间
聘任时间
及年限
现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申报何
任职资格
取得何教师资格
申报学科
晋升
形式
□正常晋升
□破格
□转评
第一学历及学位
毕业
时间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教育
类别
参加工作时间
任教
年限
任现职以来班
主任工作年限
是否专
任教师
最高学历及学位
毕业
时间
毕业院校及专业
教育
类别
学校
所在地
在农村任教的起止时间
信息技术
考试成绩
项目年度
任现职以来获表彰情况
时 间
表彰称号
批准机关
任现职以来近年教育教学工作量
以学时计算
以工作日计算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
任现职以来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
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作品等
起止
时间
指导何校何人
指导内容和形式
成绩及
效果
日期
获奖项目
本人承担
的任务
授奖单位
送
审
代
表
作
题目
发表时间
期刊或汇编名称
刊号
1、
2、
其
他
主
要
成
果
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情况
公开课
时间
公开课内容
公开课范围
专家评价意见
学校(单位)推荐意见
总人数
参加人数
表决结果
同意
票数
不同意
票数
所填内容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后果(本人签字):
本人联系电话:
学校(单位)负责人签字:
学校(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
1、教师资格指:
小学(幼儿园)、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等。
2、教育类别指:
全日制教育或网络教育、自考、函授、电大、夜大等。
3、“学校所在地”指城市、乡镇或农村。
4、专任教师工作量以学时计算,电教、督导、教研、实验人员工作量以工作日计算。
附件2:
福建城镇中小学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工作
单位
任教
学科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
时间
何年何月
(起止时间)
在何农村学校
或薄弱学校任教
任教学科
任教班级
周课时数
任何行政职务(含班主任)
任教期间思想
政治教学工作
情况
派在学校
意见
校长(签名):
公章:
受援学校
意见
校长(签名):
公章:
派出学校
教育主管
部门认定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受援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福建省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简明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何年何月毕业于何校何专业及学制
现职称及确认年月
现任专业职务及任职年月
申报何任职资格
申报学科
委托单位
备注
注:
本表请用EXCEL表格打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单位(盖章):
附件4:
材料清单
单位
姓名
申报
职务
学科
序号
材料项目
材料
份数
备注
1
委托评审函及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
各1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3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
4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35
单独装袋
5
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表
各1
6
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位学历证书
各1
7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
1
8
送审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复印件2
9
获奖证书
1
10
公开课教学证明材料及公开课教案
1
11
中层以上党政干部职务任命书
1
12
教研、电教、督导人员近一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的学校(单位)证明
各1
13
在农村任教1年及以上的经历证明
1
14
继续教育证书
15
其它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1
注:
本清单可作为材料袋封面。
学校(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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