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测绘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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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测绘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奖励在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根据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结合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有关“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以下简称“科技进步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三个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科技进步奖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凡在黑龙江省有关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科技项目(包括合作完成项目),均可申报科技进步奖的评选。
第六条项目范围
(一)基础性测绘地理信息理论研究成果;
(二)测绘地理信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和技术创新等科技成果;
(三)推广、应用已有科学技术成果所取得的科技成果;
(四)引进、吸收、开发国内外先进技术所取得的成果;
(五)测绘地理信息软科学研究成果;
(六)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著作。
第七条科技进步奖实行限额申报制度。
主要完成人不得多于两项,主要完成单位不得多于三项。
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未获有关部门批准申报的涉密项目不得申报本奖项。
已获得同级或上级部门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奖项。
第八条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项目,主持单位组织其他单位共同上报,申报材料应当加盖各单位公章。
成果所有权归属个人的项目,持有关证明上报。
第九条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由下列单位推荐:
(一)省、市(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二)各市(地)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协会);
(三)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推荐单位应在对被推荐项目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公正、全面地给出评价推荐意见。
第十条申报单位或个人应提交《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书》(见附件),其中第一至七项,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全部一至八项装订成册,并经申报、推荐单位盖章生效,提供一份原件,复印件份数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
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的填写顺序应根据对该项目所做贡献的大小排列。
第三章评选标准
第十一条科技进步奖的评选主要从项目科学技术水平、技术难度和创新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一)一等奖:
成果技术难度大,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对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经过实践应用或经建设与管理单位采纳,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二)二等奖:
成果技术难度较大,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对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经过实践应用或经建设与管理单位采纳,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三)三等奖:
成果技术有一定难度,技术上有创新,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系统内先进水平,或解决了一些关键技术问题,对加快系统内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经过实践应用或经建设与管理单位采纳,获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第十二条科技进步奖评选按百分制评价,对每个项目的得分,由各评价指标项的分值累计而得。
综合得分达90分(含)以上者可提名一等奖,80~89分可提名二等奖,65~79分可提名三等奖,64分以下不授奖。
第十三条获奖名额控制在所申报项目总数的一定比例内,一等奖不超过获奖项目的10%,二等奖不超过获奖项目的20%,一等、二等和三等奖的比例要适当。
不同类别的项目分别按比例进行控制,根据分值定奖级。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十四条形式审查。
由奖励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按本办法第二、第三章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所报材料齐全,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可提交评选,否则退回原申报单位修改、补充或不受理参评。
第十五条初审。
由评审专家组按类别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每个项目经两名主审专家评分,专业组评议,按控制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的推荐项目。
推荐项目经主审专家介绍,评审专家组全体联评,通过无记名投票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的候选项目。
第十六条复审。
由评审专家组对初审评选的一等奖候选项目和部分排名靠前的二等奖候选项目进行复审。
经申报单位的项目介绍、现场质询与答辩,通过无记名投票评选出一等奖的提名项目。
第十七条审批、公示。
评审结果报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查批准。
经批准的获奖提名项目通过有关网站或报刊公示十五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异议处理。
对有异议的项目由奖励工作办公室处理。
若处理后导致原评选结果有变动,报奖励委员会批准。
第五章奖惩
第十九条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分别授予奖牌、荣誉证书。
一等奖授奖单位不超过五个,授奖人数为参与该项目研究的前十一人;二等奖授奖单位不超过四个,授奖人数为参与该项目研究的前九人;三等奖授奖单位不超过两个,授奖人数为参与该项目研究的前七人。
获奖单位可根据贡献大小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给予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对于获得本奖的奖项,向获奖者所在单位的上级部门通报,获奖单位记入测绘地理信息良好信用信息。
第二十一条对于获得本奖的奖项,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将优先推荐省科学技术奖、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及相关全国性协会组织等科学技术奖申报。
第二十二条对于剽窃、侵夺他人成果,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本奖的,由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撤销奖励、收缴奖牌和证书并予以通报,记入测绘地理信息不良信用信息。
第二十三条参与本奖评审活动的评审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守项目成果和评审情况的秘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今后不得参与本奖评审工作。
附件
编号: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
申报推荐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个人):
申报日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人
1.2.3.4.
5.6.7.8.
9.10.11.
主要完成单位
1.2.
3.4.
5..
推荐单位
(盖章)
是否涉密
有无纠纷
推荐等级
推荐日期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联系人单位、地址、邮编
推荐项目类别
□1、基础理论
□2、技术开发
□3、应用研究
□4、软科学研究
□5、科技著作
推荐
项目
所属
专业
□A.大地测量与空间定位;
□B.摄影测量与遥感;
□C.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
□D.工程测量与地下管线测量;
□E.地籍测量与土地勘测;
□F.水域测绘;
□G.房产测绘;
□H.其他。
任务来源
□1.国家计划;□2.省(部)计划;□3.厅|市计划;
□4.基金资助;□5.国际合作;□6.其他单位委托;
□7.自选;□8.非职务;□9.其他。
基金项目编号
或成果登记号
项目起止时间
二、项目简介
1.主要研究内容、特点
2.科学价值(技术的重要性、创新程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程度、对本行业的影响等)
3.第三方评价结论(如有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等)
4.有关的论文发表情况
(限800字)
三、项目详细内容
1.立项背景(相关科学技术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2.详细科学技术内容(总体思路、技术方案、关键技术、实施效果等)
3.技术创新点(以支持其创新成立的旁证材料为依据,如:
专利、验收、论文等)
4.与当前国(省)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对比国(省)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包括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限4000字,可加页)
四、项目推广应用情况
1.推广、应用情况(在行业内外相关领域的作用影响及预期前景)(限200字)
2.经济效益(社会公益类、国家安全类项目可以不填此栏)单位:
万元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额
回收期(年)
年份
新增利润
新增税收
创收外汇(美元)
节支总额
累计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
(限200字)
3.社会效益:
(限200字)
五、主要完成人情况
(所有项目完成人每人填写一份)
第完成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党派
籍贯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及邮政编码
毕业学校
文化程度
学位
职务职称
专业
毕业时间
曾获奖励及
荣誉情况
参加本项目
的起止时间
自年月至年月
在本项目研究中的主
要学术(技术)贡献
本人签名:
年月日
六、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所有完成单位每单位填写一份)
单位名称
第完成单位
单位性质
A科研院所B学校C社会团体D事业单位
E国有企业F民营企业G其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及邮编
在本项目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中的主要贡献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七、申报推荐审批意见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报奖等级:
(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公章)
年月日
审
批
意
见
(公章)
年月日
八、附件目录
下列材料根据推荐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要求与推荐书中相应栏目列出的支持附件一一对应。
1.知识产权证明,包括授权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其他知识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论文请提供目录页和首页扫描件,专著请提供版权页和首页扫描件。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的批准文件,指推荐项目的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评议评估报告等,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
3.应用证明(格式附后),成果应用单位核准的关于成果应用的经济效益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由若干用户填写并加盖公章。
4.技术研究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
5.其他证明,旁证该项目技术创新情况和社会影响的有关证明。
应用证明
项目名称
应用单位
通讯地址
应用成果
起止日期
经济效益(万元)
年度
新增产值(产量)
新增利税
(纯收入)
年增收入节支
总额
情况及社会效益
应用单位(盖章)
年月日
(纸面不够可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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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测绘 科技进步奖 奖励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