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政工作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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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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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根据厅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乡镇撤并后的基本工作情况,我处先后深入XX市水富、绥江、XX县,德宏州XX市遮放镇,西双版纳州XX市嘎洒镇,XX市XX区、江城县,红河州XX县文澜镇、XX市鸡街镇、XX县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乡镇撤并前的基本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全省设置了770个区、10067个乡。
195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省共建立了8532个乡(镇)人民政府,成为县以下统一的一级基层政权机关。
1984年,全省开展政社分开、建立区乡政权工作,共设立1377个区、574个镇(其中县辖镇118个、区辖镇456个)、12474个乡(其中民族乡1716个)、40个城市街道办事处。
1987年,全省农村进行了区乡体制改革,撤销区公所,设立乡(镇)人民政府,完善农村基层政权组织。
这次改革,我省基本是在撤销县辖区、在县辖区的管辖范围基础上直接改设为乡镇的。
通过改革,全省共设立160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其中乡1018个、民族乡193个、镇357个、街道办事处35个),这种乡镇行政区划格局一直沿续到上世纪90年代末期。
可以说,上世纪80年代区乡体制改革后的乡镇行政区划格局,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上符合云XX区多、民族多、人口密度小且居住十分分散的实际情况。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项改革的深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我省乡镇行政区划格局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数量偏多和部分乡镇规模过小、布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二、近几年来乡镇撤并的基本情况
(一)乡镇撤并基本情况
我省乡镇撤并工作总体上是从1998年开始,至XX年,我省乡镇撤并工作基本上可划分为3个阶段。
1998XX年为第一阶段。
这一阶段属探索阶段。
XX市从当地乡镇行政区划的实际情况出发,为解决乡镇设置过多XX县城镇规模过小的问题,对县城镇与周边相邻乡镇以及少数其它乡镇行政区划进行了撤并调整,共撤并乡镇27个,减少了14个乡镇,为推动我省乡镇撤并工作探索了新路子,提供了宝贵经验。
XXXX年为第二阶段。
这一阶段是全面启动阶段。
XX年11月23日,省政府下发了《云南省适度撤并乡镇工作实施意见》,对乡镇撤并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原则、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相关问题都作了具体明确,推动了乡镇撤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全省共撤并乡镇98个,减少了48个乡镇。
XX年至XX年为第三阶段。
这一阶段为全面推进阶段。
XX年8月,省委下发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云发〔XX〕27号),对加大乡镇撤并力度提出了要求,制定了支持鼓励乡镇撤并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明确提出了用一年的时间在原有基础上减少乡镇数量15%左右的目标。
截止XX年底,全省共有14个州(市)、112个县(市、区)、537个乡镇进行了调整撤并,全省乡镇总数由1997年底的1569个减少至1312个(不含街道办事处),共减少乡镇257个,其中1998年至XX年减少14个,XX年至XX年减少48个,XX年至XX年减少195个,撤并减少幅度为%,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乡镇总数在原有的基础上减少15%左右的目标任务。
(二)乡镇撤并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乡镇经济发展。
78个县(市、区)政府驻地镇,平均辖区面积由撤并前的平方公里扩大到平方公里,扩大了倍,平均辖区人口由撤并前的万人增加到万人,增加了倍,县域驻地镇规模的扩大,促进了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流动,优化了资源的科学配置和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为乡镇支柱产业的发展壮大、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发展、综合实力的增强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扩大了乡镇规模,调优了乡镇结构,推动了农村城镇化建设。
乡镇撤并后,全省乡镇平均辖区面积由过去的250平方公里扩大到了300.41平方公里,辖区平均人口由原来的万人增加到万人;乡镇规模的扩大,壮大了乡镇经济规模,优化了资源配置,增强了乡镇经济综合实力,促进了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城镇服务功能的完善,吸引了更多的人流、资金、技术向县域中心和次中心城镇的聚集,加速了乡镇集镇化、集镇城市化进程。
三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和农民负担,巩固发展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全省减少乡镇建制257个(含撤销4乡17镇改设为街道办事处),如按平均每个乡镇年公务费25万元和每个乡镇行政编制28人、每人每年人头费2万元测算,乡镇撤并后,全省每年可减少行政经费开支2亿多元,加上事业开支,全省每年还可减少更大数额的财政支出。
因此,通过乡镇撤并,既减少了乡镇数量,精简了机构和人员,有效地减轻了财政和农民的负担,巩固和发展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
四是深化了乡镇机构改革,提高了办事效率。
各地通过乡镇撤并,深化了乡镇机构改革,规范了乡镇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设置,由“全能型政府”逐步向服务性政府转变,乡镇政府的职能更加明确,各机构间的工作关系进一步协调顺畅。
(三)乡镇撤并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人员分流难。
我省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个私经济不发达,农村中介组织数量少,乡镇经济实力不强,造成人员分流渠道少、难度大的现状,在一定时期内减员增效的优势还难于得到显现。
二是被撤销乡镇政府驻地固定资产处置难。
受固定资产本身条件的限制、市场购买力的制约和相关政策不配套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乡镇撤并后,一些被撤销的乡镇政府驻地的固定资产,特别是乡镇政府办公房产等难以变现,得不到有效处置,处于闲置状态,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浪费。
三是新设立的乡镇政府驻地办公用房紧缺,公益基础设施滞后。
省里明确每撤销一个乡镇,省里补助60万元,许多乡镇反映,补助经费没有到达基层。
目前,较大一部分乡镇办公用房拥挤,多部门在一间房内办公,基础设施较差,不适应工作需要。
四是化解债权债务压力大。
乡镇撤并后,原来分散在两个或多个乡镇的债务实行统一划转,负债规模扩大,给乡镇政府带来很大压力。
五是群众办事难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过去更凸现。
我省山区面积广大,一些乡镇撤并后,辖区面积扩大,而有些被撤销乡镇驻地学校、医院等单位也并入了新设乡镇驻地,给群众就医、办事和子女就学带来了不便,特别是边远山区不通公路,老百姓到新设乡镇驻地看病和办事、子女上学的成本比过去加大。
六是基层民政工作难度加大。
随着民政职能的增多,基层民政任务越来越重,除原来的民政常规工作外,去年实施农村低保、优抚扩面等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繁重,基层民政力量远远适应不了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需要。
七是个别地方未完成撤并工作。
这次乡镇撤并,各地都能严格按照省政府的批复如期完成了乡镇的撤并,新设立的乡镇运转正常。
但在调研中发现,红河州的XX县、XX县、XX县未能按照省政府的批复撤并利民、李浩寨、胜村乡和朋普镇,上述4个乡镇仍在运转。
这一现象一则使上面掌握的乡镇总数与下面不一致,二则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当前乡镇民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将社会建设和民生问题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从而给以民生及社会建设为关注重点的民政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乡镇民政工作是最基层的民政工作,直接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党和政府联接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党和政府爱民、亲民、为民的窗口。
因此,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和民政队伍建设,是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民为本战略思路的重要环节。
(一)当前乡镇民政工作的新特点
一是在乡镇政府职能中的地位得到充分凸现和发挥。
XX年以来,我国进行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要内容的乡镇机构改革,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较好地解决了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有效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此确定了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随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在以立足农村,为民服务的乡镇政府职能中,民政工作不断得到凸现,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事业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二是在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声望。
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意识,真正做到了“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近年来,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建设、民间组织培育、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管理等,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落实的农村低保工作,民政部门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
三是新的挑战伴随着新的机遇。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乡镇民政工作要实现从传统工作方式向信息化、社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方向转变的现实挑战。
作为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息息相关的民政工作,必将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必将得到社会更广泛的参与和支持,这对我们更广泛的利用一切社会资源,更好的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地位,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因此,基层民政工作者要顺势而谋、乘势而上,切实履行好职责,不辱使命。
(二)当前乡镇民政建设与职能要求的不相适应
一是编制结构与职能作用不相适应。
目前我省乡镇民政部门机构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大部分地方设有民政所,全省现有1169个民政所、2330名民政助理员。
在乡镇机构改革后,有的地方乡镇的内设机构只有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和事务办,通常有1-2名专职或兼职民政助理员在党政办或事务办内办公,有的乡镇只有1名专职或兼职民政助理员,还身兼残联、侨办、林改、扶贫挂钩等职。
这不仅难于高效履行好民政职能,同时也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一个人又当会计,又当出纳,难于保证大量民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部分乡镇民政工作处于“机构无帽子,门口无牌子,办公无章子,办事无票子”的“四无”状况。
乡镇民政机构是民政工作的最基层,是掌握民情、倾听民声、反馈民意的“前沿阵地”,是把党和政府温暖送给广大困难群众的最前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战场”,目前机构不明确、编制不统一、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的现状,与党和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能不相适应。
二是工作条件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工作经费不足是乡镇民政部门最普遍、最头疼的事,民政各项工作的实施都离不开工作经费,如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救助,灾害救助、民房恢复重建、拥军优属等工作的摸底调查、核实上报、建卡建档以及各类报表等都离不开人、财、物力的保障,但很多县乡财力十分有限,属保吃饭的财政,能够把需各级财政配套的经费落实都难以做到,解决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就更无能为力了。
办公用房不足也是乡镇民政部门最普遍的问题,乡镇民政办(所)或民政助理员大多是和其他部门合用一间办公室,且部分民政助理员本身就身兼数职,真正是“几块牌子、一个身子”;办公设备简陋直接影响乡镇民政工作的效率,除陈旧的桌、椅、档案柜以外,有较大一部份民政办(所)没有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的现代办公设备,对救济、低保、优抚等人头经费的发放都靠民政助理员带现金进村入户兑现,工作量大且不安全;此外,交通方面也存在困难,民政助理深入村寨主要以步行为主,除XX市鸡街镇配备一辆桑塔纳骄车、大屯镇配备一辆三轮摩托车外,调研组所到的乡镇均没有任何交通工具。
工作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效快捷地履行民政工作职能。
三是队伍建设及工作手段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目前我省乡镇民政助理共有2330人,平均每个乡镇人,而全省现有城乡低保对象313万人,农村五保对象万人,重点优抚对象268984人,仅XX年,救济灾民就达581万人,民政对象数量多、情况复杂,乡镇民政助理人员力量非常薄弱,民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德宏州XX市遮放镇由原东山乡和遮放镇合并而成,现有2名兼职民政助理员,全镇有农村低保人员1300人、重点优抚对象13人,2名民政助理员平时还负责民族宗教、残联、侨联、林改、挂钩扶贫等工作;版纳州XX市嘎洒镇先后由3个乡镇整合而成,国土面积由原450平方公里扩大为754平方公里,是一个人口达7万多人的大镇,该镇农村低保人员677人、城镇低保人员176人、重点优抚对象11人,而民政助理员仅有2名,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需要。
民政助理员年龄偏大、文化结构偏低、对民政业务新技能掌握不到位,是制约乡镇民政队伍建设的一个瓶颈。
在调研组所到的乡镇中,民政助理员年龄均在45岁以上,大都是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对民政工作全局性把握和现代办公设备的应用有一定的难度,高标准地完成各项民政工作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尽管乡镇民政助理在人员力量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以“孺子牛”的精神,直接履行着为民解困的各项民政职能,但由于队伍力量薄弱而影响各项业务优质高效的完成。
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素质,已是基层民政工作一个不容回避、不容忽视,且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四、对加强乡镇民政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争取设立乡镇民政所,以增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
在乡镇设立机构健全的民政所,建议按照辖区总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配备民政干部。
并参照计生、财政等部门对乡镇所(办)的管理体制,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归口直接管理,或由县(市、区)民政局和乡镇对民政所人员实行双重管理。
民政所负责人的任免须征得县(市、区)民政局的同意,民政干部的调动应报县区民政局备案,以保持基层民政队伍的相对稳定;同时,还应当尽量减少兼职,切实解决民政工作有人办事、民政干部有时间办民政的事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要建立健全以乡镇中心福利院为依托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性质为事业法人单位,履行农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维权援助等服务功能;在村(居)委会配备一名民政工作协管员,构建覆盖所有村(居)委会的民政工作网络,确保基层民政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点。
红河州对乡镇民政所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州、县(市)编委分别下文设立乡镇民政所,对民政所的级别、编制、工作职能进行了明确,乡镇民政所级别为股所级,人员编制一般不少于3人,值得各地借鉴和学习。
(二)改善乡镇民政所(办)的办公条件,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的办事效率。
一方面,整合乡镇民政现有资源,分类管理和营运。
公共服务类设施严格按政策搞好服务,社会服务类设施推进社会化运作,市场服务类设施搞好有偿和低偿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增强“造血”功能。
另一方面,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引导县乡加大投入,配备相对统一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应急装备,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改善乡镇民政部门的服务手段,增强应急能力。
此外,在下达工作任务、分配专项资金时,各级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要给予适度的工作经费,以保证基层民政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有效开展工作。
(三)加大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基层民政队伍,是做好乡镇民政工作的重要条件。
州、市民政局应负责对乡镇民政所长的培训,县区民政局应负责对乡镇民政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知识层次和能力水平,使他们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完善乡镇民政工作制度,以规范基层民政工作程序。
建立健全标准化的乡镇民政业务流程、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经费等管理和发放程序,资金全部纳入社会化发放,基本实现基层民政干部不直接经手现金。
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从工作目标、业务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严格考核,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强化乡镇民政干部的责任意识。
篇二:
乡镇民政所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前沿。
乡镇民政所直接面对每个群众,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任务都要靠他们去贯彻执行。
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民政工作涉及的社会面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丰富,乡镇民政工作所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乡镇民政所工作绩效,直接影响民政职能的履行,事关社会的稳定。
目前,乡镇民政工作基础薄弱问题仍很突出,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工作基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实施。
这次调研主要是针对我乡民政工作的现况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调研情况如下:
一、乡镇民政工作的现况
赵家岗土家族乡距县城70公里,与桑植竹叶坪乡交界,面积73平方公里,辖19个村,164个组,3985户,14659人。
全乡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1274人,其中五保户119人,农村低保户1128人,城镇低保户14人,重点优抚对象11人,孤儿2人。
XX年县民政局下拨到我乡的各类民政资金200余万元。
我乡设有民政所办公室,配备了一名民政所长和一名民政工作人员。
近年来,民政工作人员在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乡镇民政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强。
目前我乡只配一名民政所长和一名专干,而我乡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1274人,也就是说我乡两名民政工作人员要管1274名民政对象的事。
按照民政有关政策,这些对象每年都要到户调查审核一次,他们两人根本忙不过来,而且民政工作人要驻点包村,完成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城乡环境同治等工作,工作量相当大。
(二)乡镇民政干部有为无位。
乡镇民政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近年来,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力的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切身利益。
但就其工作地位而言,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不够重视。
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认为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相比,民政工作只是软任务,无关大局,目前我乡的民政工作人员只有乡里的一位老同志和新进公务员担任,分管民政的领导由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在目前乡镇权力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分管民政的领导有位无权,民政所人员在乡镇安排工作开展、经费开支又无自主权,导致民政工作难以落实。
(三)乡镇民政工作无经费保障。
目前我乡财政十分困难,乡镇没有专门的民政工作经费,民政工作又是实打实的工作,走村入户路途很远,大部分时间在翻山越岭,业务经费的不足给工作带来不便。
目前我乡没有专门的救灾车,救灾设备和物资难以保障。
还有民政工作人员进城办事和下村走访都需要费用,由于没有经费,不能激发民政工作人员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容易导致各项民政工作很难得到落实。
(四)乡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普遍不高。
通过调研了解到我乡民政所长由于从事民政工作多年,十分了解民政业务,但是目前仅配一名专干。
现在由于大部分乡镇的民政工作人员是随意指派的,自身专业的限制造成相当一部分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不懂业务,不懂民政相关的政策法规,甚至不了解民政工作对象是哪些,对自己的服务对象不熟悉,民政资金到账后,不能科学的发放,给上级业务部门上报的情况和数据也不是特别懂,基层民政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
三、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
民政工作以民为本,其工作宗旨是“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民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和差,领导重视与否是关键,上级党委、政府应从制度、政策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对乡镇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规定,并督促落实,把乡镇民政工作纳入乡镇工作目标,类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理顺民政干部的管理体制。
乡镇民政干部直接由县级民政局管理,每个乡镇设立民政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大的乡镇配备3-4名工作人员,民政工作站参照基层财政所管理落实编制。
(三)增强民政干部的稳定性。
在选配乡镇民政干部时,既要考虑选配懂业务、有农村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干部,又要考虑民政干部的工作时限,乡镇民政干部至少要连续工作3年以上。
另外,对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比较优秀民政干部,而且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组织上应考虑解决政治待遇。
(四)加大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
民政部门和乡镇要加大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特别是业务知识的培训,对乡镇民政工作加大督查,对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落实得好的民政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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