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JD SHEO HM007《听力防护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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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JDSHEOHM007《听力防护管理规范》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质安全体系
职业健康管理规范
HNJD/SHEOHM-007-2018
听力防护管理规范
2018-06-30发布2018-07-01实施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前言
为规范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荆门热电”或“电厂”)工作场所噪声控制管理,通过采取相关控制措施,保护暴露于高噪声工作环境或场所人员的听力,按照华能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华能国际《本质安全体系管理手册》,结合华能荆门热电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华能荆门热电人力资源部组织编制、修编并归口管理。
本规范起草单位: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编审人员:
修编:
彭申亮
初审:
崔鹏
审定:
洪漭
批准:
聂云峰
本规范由华能荆门热电负责解释。
本规范历次修订情况:
本规范历次修订情况:
本规范于2016年06月21日首次发布。
2018年06月30日第三次修编,自2018年07月01日起实施。
原Q/HNJD-SHEOH-007《听力防护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听力防护管理规范
1.范围
2.
1.1.本规范适用于华能荆门热电所有噪声控制和涉及高噪声作业人员的听力保护管理。
1.2.
1.3.本规范适用于华能荆门热电各级人员及外来人员。
1.4.
3.规范性引用文件
4.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GB12348-2008环保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3096-2008环保部《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50087-20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15952-2010质检总局《电声学个人声暴露计规范》
GB/T 21230-2014质检总局《声学职业噪声暴露的测定工程法》
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卫生部(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5.术语和定义
6.
6.1.生产性噪声: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按噪声的时间分布分为连续声和间断声;声级波动<3dB(A)的噪声为稳态噪声,声级波动≥3dB(A)的噪声为非稳态噪声;持续时间≤0.5s,间隔时间>1s,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A)的噪声为脉冲噪声。
6.2.
6.3.听力防护:
指为保护暴露于高噪声工作环境或场所人员的听力而采取的防护性措施,包括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6.4.
6.5.分贝(dB或dBA):
是一种测量相对响度的单位。
6.6.
6.7.听力损害:
任一耳的听力在500,1000,2000,3000赫兹的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水平平均大于25dB的改变。
它可以是因为噪声引起或因非噪声所致听力损害,例如因为听力神经瘤或胆脂瘤。
6.8.
6.9.听力下降:
(a)传导性:
声音不能传至内耳的听力损害(b)感音神经性:
因为耳蜗或听神经损害所致听力损失。
6.10.
6.11.标准听阈偏移:
与基础听力图比较,任一耳在3000,4000和6000赫兹上的平均听闻改变等于或大于10dB。
在确定是否有标准听阈偏移发生时,应考虑老化(老年性耳聋)对听力偏移的影响。
6.12.
6.13.高噪声区:
凡有职工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分贝(以下简称“LAeq,8〔85dB〕”的区域。
)
6.14.
7.职责
8.
8.1.电厂应制定听力防护管理制度。
8.2.
8.3.电厂应明确噪声控制与听力防护的责任部门与人员的职责。
8.4.
8.5.电厂应按照一岗一标的要求,明确各级人员对听力防护管理规范的应知、应会内容。
8.6.
9.流程与风险控制
10.
5.1流程图
5.2
听力防护管理流程图见附图1
5.3风险控制
5.4
风险控制点及风险管控见表1
表1:
风险控制点及风险管控表
风险控制点
风险管控
监测与检测
1.工作场所噪声进行监测;听力健康危害的场所设置标识;
2.定期对长期处于高噪音作业环境下的员工进行听力测试。
危害控制
1.改善生产劳动条件;
2.设置听力危害治理、防护设施。
防护用品管理
1.配置所需要的听力防护用品;
2.听力防护用品应妥善维护保养。
11.管理内容与要求
12.
6.1基本要求
6.2
12.1.1.电厂应监督检查噪声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检修计划的实施,建立并实施规范的听力保护计划、听力防护用品的选购、使用和维护,对电厂的听力防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
12.1.2.
12.1.3.电厂应监督产噪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产噪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参与各项噪声治理工程方案的调研、试验、制定和审查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监督检查噪声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检修计划的实施,对具体噪声污染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12.1.4.
12.1.5.电厂应当根据噪声监测,确定本电厂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人群。
监测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工。
12.1.6.
12.1.7.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当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
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电厂必须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12.1.8.
12.1.9.职工暴露于作业场所LAeq,8≥90dB的,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
噪声控制设备必须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12.1.10.
12.1.11.职工暴露于LAeq,8≥85dB的,应当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的护耳器,并定期进行听力保护培训、检查护耳器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
12.1.12.
12.1.13.应当建立听力保护档案,按规定记录、分析和保存噪声暴露监测数据和听力测试资料。
12.1.14.
6.3噪声水平监测
6.4
1.
2.
3.
4.
5.
6.
6.1.
6.2.
6.2.1.电厂应每年对作业场所噪声及职工噪声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测。
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6.2.2.
6.2.3.电厂应建立噪声测试记录清单,清单见附表1,并在听力健康危害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6.2.4.
6.2.5.噪声测量仪器应当按规定定期接受法定部门检定,噪声监测人员应当受过有关专业培训。
6.2.6.
6.2.7.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区域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噪声监测:
6.2.8.
1)项目投产或设备最初使用时进行首次监测;
2)
3)每年一次监测噪声水平小于85分贝的区域,如果连续两年或以上的数据显示此区域噪声水平保持稳定,则此区域监测期限可放宽至24个月监测一次;
4)
5)当设备或工艺发生变化,并且此变化可能影响噪声水平,或职工感觉到噪声水平升高时须立即进行监测。
6)
6.2.9.生产场所允许的最大暴露时间和噪音限值如表2所示。
6.2.10.
表2:
生产场所允许的最大暴露时间和噪音限值
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h)
卫生限值[dB(A)]
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h)
卫生限值[dB(A)]
8
85
1/2
97
4
88
1/4
100
2
91
1/8
103
1
94
最高不得超过115[dB(A)]
6.5听力测定与处理
6.6
1.
2.
3.
4.
5.
6.
6.1.
6.2.
6.3.
6.3.1.首次在LAeq,8≥85dB场所中从事工作的职工,应当在3个月内接受听力测定;暴露于85dB≤LAeq,8<100dB噪声作业场所的职工,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跟踪听力测定;暴露于LAeq,8≥100dB的,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跟踪听力测定。
6.3.2.
6.3.3.对于已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应以书面形式将测试结果通知本人,并采取相应听力保护措施。
6.3.4.
6.7噪声控制方法
6.8
1.
2.
3.
4.
5.
6.
6.1.
6.2.
6.3.
6.4.
6.4.1.噪音控制原则
6.4.2.
6.4.2.1.应通过本质安全设计,对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和装置采取工程性控制措施,将噪声水平控制在85dB以内;
6.4.2.2.
6.4.2.3.对现有设备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
6.4.2.4.
6.4.2.5.对新购买、安装的设备噪声不应超过85dB时间加权值;
6.4.2.6.
6.4.2.7.临时行政管理和个人防护装备只能作为工程控制之外保护听力的辅助方法。
6.4.2.8.
6.4.3.工程控制
6.4.4.
6.4.4.1.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6.4.4.2.
6.4.4.3.对现有生产设备噪音水平在LAeq,8≥90dB的作业场所,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
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工程措施包括:
6.4.4.4.
1)设置隔声监控室。
2)
3)对强噪声机组安装隔声罩。
4)
5)作业场所的吸声处理以及在声源或声通路上装配消声器和对设备的隔振处理等。
6)
6.4.4.5.在管理上应当特别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零部件和新工艺流程,替代旧的强噪声设备、零部件和生产工艺。
6.4.4.6.
6.4.4.7.在采取工程控制措施之前,应当首先识别主要噪声源及其特性,以便提高控制效率,降低工程费用。
6.4.4.8.
6.4.4.9.对于存在强噪声设备而职工无需长时间在该设备旁工作的场所,应当设置隔声监控室;职工需长时间在强噪声设备旁工作且混响声较强的作业场所,应当尽可能采取吸声降噪措施,使该场所的平均吸声系数高于0.3;对于噪声源数量少且比较集中,易于处理的场所,应当优先考虑采取声源隔离措施降低噪声。
电厂进行噪声控制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6.4.4.10.
6.4.5.发电厂各类工作场所的噪声控制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的《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等规定,其噪声限值见表3。
6.4.6.
6.4.7.发电厂的噪声防治,应首先控制噪声源,并采取隔声、隔振、吸声及消声等措施。
6.4.8.
表3:
电厂各类地点的噪声标准
序号
地点类别
噪声限制值
〔dB(A)〕
1
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工人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
85
2
主厂房碎煤机等设置的值班室、观察室、休息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70
3
电子计算机室(正常工作状态)
60
4
车间所属办公室、化验室、设计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70
5
主控制室、集中控制室、汽机控制室、锅炉控制室、通信室、电话总机室、单元控制室、网络控制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60
6
厂部所属办公室、会议室
60
注:
1.对于工人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接触时间减半噪声限制值增加3dB(A)原则,确定其噪声限制值;
2.本表所列的室内背景声级,系在室内无声源发声的条件下,从室外经由墙、门、窗(门窗启闭状况为常规状况)传入室内的平均噪声级。
6.4.9.发电厂的主设备和辅助设备选型时,应要求制造厂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设备。
6.4.10.
6.4.11.集中控制室、机炉控制室、单元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6.4.12.
1)围护结构(墙、门、窗、楼板、顶棚等)应隔声性能良好;
2)
3)各种缝隙、孔洞应塞填密实;
4)
5)应设置门斗,并在门斗的墙面和天棚采用吸声材料贴面;
6)
7)室内表面进行吸声处理。
8)
6.4.13.汽水管道的节流装置,应采用微孔多级节流,并尽可能缩短在节流元件后易出现介质两相流动的管道。
6.4.14.
6.4.15.调节阀、减压阀,应选择低噪声或带节流消声的阀门。
6.4.16.
6.4.17.对钢球磨煤机、高压风机、减温减压装置及空气压缩机、汽轮机头部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消声、隔声措施。
6.4.18.
6.4.19.对空排放的锅炉点火排汽管,应装设消声器。
锅炉安全门排汽管,宜装设消声器。
6.4.20.
6.4.21.集中控制室、单元控制室、电子计算机室、电子设备室等空调系统,应采取消声措施。
6.4.22.
6.9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6.10
1.
2.
3.
4.
5.
6.
6.1.
6.2.
6.3.
6.4.
6.5.
6.5.1.电厂应当提供适当的护耳器(包括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耳塞或耳罩),供暴露于LAeq,8(85dB)作业场所的职工选用。
如果暴露噪声水平达到或超过100dB则考虑使用双重护耳器。
6.5.2.
6.5.3.职工佩戴护耳器后,其实际接受的等效声级应当保持在85dB以下。
6.5.4.
6.5.5.张贴和使用护耳器警示:
在职工需要佩戴护耳器的高噪声区域须有清晰的分界线、醒目提示佩戴护耳器的标识。
6.5.6.
6.5.7.护耳器的维护与清洁:
护耳器必须保持清洁,当破损时或慢回弹式耳塞脏污时立即废弃。
耳罩和反复使用型耳塞可以用肥皂水清洗,储存在清洁的盒子或口袋中。
耳罩上的塑胶可随时间而老化,发生老化时立即更换。
6.5.8.
6.11听力保护培训
6.12
电厂就对接触噪声的员工开展听力培训,内容包括:
1)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2)
3)听力测试的目的和程序;
4)
5)噪声实际检测结果及噪声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6)
7)各类型护耳器的优缺点、声衰减值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等。
8)
7.检查与考核
8.
8.1.本规范执行情况由华能荆门热电进行检查和考核。
8.2.
8.3.考核标准执行华能荆门热电《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范》中的有关部分。
8.4.
9.相关/支持性文件
10.
HNJD/SHEOPD-023《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范》
HNJD/SHEOPD-021《监测与测量管理规范》
HNJD/SHEOPD-006《全员安全培训管理规范》
HNJD/SHEOPD-009《记录控制规范》
HNJD/SHEOHM-001《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HNJD/SHEOHM-00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HNJD/SHEOEM-004《厂界噪声控制管理规范》
11.报告与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
HNJD/SHEOHM-007-R01
噪声测试记录
相关部门
15年
附录
附图1:
听力防护管理流程图
附表1:
HNJD/SHEOHM-007-R01《噪声测试记录》
附图1:
听力防护管理流程图
附表1:
HNJD/SHEOHM-007-R01《噪声测试记录》
序号
测试地点
测试日期
测试数据(dB)
国家标准(dB)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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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力防护管理规范 HNJD SHEO HM007听力防护管理规范 HM007 听力 防护 管理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