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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分解
农业财政项目财务管理讲义
一、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范围及其他资金
(一)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范围
农业财政项目是指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农业部行政司局和部属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农业项目支出。
项目按照其性质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
1、基本建设类项目
新建项目:
指当年财政安排基本建设资金,并已开始建设的项目。
在建项目:
当年财政虽然未安排资金,但以前年度已安排资金,尚在建设的项目。
停缓建项目:
财政已安排基本建设资金,因各种原因停缓建。
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
已建设完成,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未转固定资产和提供固定资产台账。
2、行政事业类项目
专项计划项目:
是指国家批准设立的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工程、基金等项目。
专项业务项目,是指农业部和部属单位为履行其职能,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中持续发生的特定支出项目。
大型修缮项目,是指农业部和部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需要对其危险性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修缮和大型专业设备修理等项目。
大型购置项目,是指农业部和部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基本支出以外的设备购置项目。
大型会议项目,是指农业部和部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召开的“一类会议”和经国务院批准召开的国际性会议等项目。
其他项目,是指农业部和部属单位在上述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
3、其他类项目,主要包括:
用于科技三项费用、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性补贴、对外援助、支援不发达地区等资金安排的项目。
(二)其他资金
1、基本支出经费资金:
指财政按照年度预算,拨付给单位保证正常运转的经费资金。
2、经营结余资金:
单位自筹和自主经营收支结余资金。
(三)资金来源
1、财政拨款
中央财政拨款:
主要是财政部年度计划的项目资金
地方财政拨款:
包括基本支出经费和财政年度计划项目资金
经费结余返还:
财政按照规定返还给单位的经费结余资金
项目资金结余返还:
财政按照规定返还给单位的项目结余资金
2、单位自筹资金:
经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入、培训收入和经营收入结余等。
二、农业财政项目财务管理
项目财务管理包括:
申报管理、预算管理、项目实施管理、支付管理、监督管理
(一)申报管理
申报管理包括主管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两个方面,主管部门偏重规范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偏重合理选择项目和规范申报材料。
申报管理包括:
项目库管理、可行性报告及投资概算、项目分配、资金使用明细
1、项目库管理
根据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库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
根据农业财政项目支出规定,农业部的项目库由财务司进行管理,为了规范管理农业财政项目项目库,农业部专门制定了农业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各省市、地县,项目实施的事业单位和相关企业申报项目,并入选项目库。
项目库管理对各项目单位很重要,关系到年度工作计划是否能顺利完成和取得较好的业绩。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经费资金虽说财政能够保证,但,如果没有项目资金支撑项目实施,单位很难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计划。
对差额拨款、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及相关农业企业来说,项目能否申报成功更重要,事业单位涉及按到人员费用的保障,相关农业企业涉及到业务发展。
因此,加强项目库的财务管理,对项目单位非常关键。
作为项目申报单位,熟悉项目项目申报指南和原则,对项目是否申报入库很重要。
业务部门在制定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时,需要考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申报的项目都涉及项目投资、资金使用计划,投资概算等,所以财务的工作就很重要
2、可行性报告及概算:
为保证项目申报文件的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请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委托专家或社会中介组织编写。
接受委托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社会中介组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编制项目可行性的同时,应编制项目投概算。
概算是立项批复和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项目可行性报告中的投资是否合理、资金安排和筹措是否恰当,对项目申报能否成功有很重要的作用。
尤其建设项目,概算作用更重要,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需要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投资对比分析,项目投资完成后,要求一般不能超概算,但也不能投资节约过大,否则,对今后的项目申报有影响。
一般不仅要求总投资不超概、单项投资业不能同概算差距太大,这就要求概算各项目的编制要科学、合理。
3、项目分配
项目分配管理主要是针对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依据项目评审报告,将符合规定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择优选择。
农业项目资金实行规范化分配,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依据专家或项目评审报告对项目资金进行分配。
4、资金使用明细
资金使用明细管理主要是针对项目单位。
项目申请入选项目库时,应编制项目资金使用明细,即可以增加项目进入项目库的可能性,也利于批准后的项目监督。
(二)预算管理
财务部门根据项目库排序和年度工作重点,提出下一年度部门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意见。
有关业务部门按归口管理职责、程序提出行政事业类和其他类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框架和重点项目的初步意见报送财务部门。
有关直属单位将其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意见报送财务部门。
预算管理包括:
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控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
1、预算编制:
包括农业财政项目的主管部门预算编制和项目单位的预算编制。
主管部门的预算编制主要按照政府的年度经济工作计划,结合农口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项目,争取合理或更多的财政项目资金。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编制详细的项目预算。
增强预算本身的透明度,就是要细化预算,使预算支出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和每项支出的每一款。
2、预算控制:
包括农业财政项目的主管部门预算控制和资金使用单位的预算控制
主管部门的财务部门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提出财政项目支出分配建议,报领导审批同意后分别向有关单位下达控制数。
有关业务部门商财务部门编制行政事业类和其他类项目支出预算草案,按归口管理职责和程序报主管领导审查后报送财务部门。
有关直属单位编制其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预算草案,报送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审核、汇总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草案,编入部门预算草案,经厅常务会审定后报送财政厅。
财政厅预算批复后,财务部门批复项目支出预算。
文件抄送财政、审计、驻纪检。
项目申报单位得到批复后,应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内容控制,不能随意突破预算或挤占其他项目资金。
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单位,应将财务的职能定位于全面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与控制。
要对财务室内部进行合理规范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界定以保证财务的职能得以有效的实现,在此基础上,财务人员应该参与到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对于整个过程进行统筹规划,根据“资金流到哪,管理管到哪”的思想,尤其是要加强对资金支出方面的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率。
如让财务人员能及时了解项目进度,据此有效的进行付款安排,当然这需要整个单位提高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配合。
3、预算执行
主管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项目计划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按照项目预算签订项目合同和执行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付款。
项目单位在专项开展之前应制定尽量详尽的费用预算,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应尽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资金支出过程中应加强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使财务人员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及时安排项目资金,财政部门也应奉公执法,不能无故滞留专项资金,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项目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及时进行项目报销工作,并进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分析,形成专门项目决算,阐明形成预算和最后将专项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返还财政。
不能私自挪作他用。
(三)项目实施管理
有关业务处室负责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类和其他类项目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
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其行政事业类项目的实施。
财务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务预算批复的项目由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根据项目支出预算与项目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可以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设备、仪器等,要按照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开、公平、透明的方式实施。
1、设立项目资金台账,管理项目资金应设置“项目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项目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项目进度管理
项目单位根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合同,安排项目进度计划,并落实到项目责任人,实行责任人管理制,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财务人员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安排资金计划。
项目监理,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聘请监理单位,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
3、项目结算管理
项目结算管理包括进度款结算和完工结算,财务部门根据项目跟踪审计单位审核确认的项目进度完工量支付,在合同中应约定,工程进度款一般不超过完工量的80%,其余在项目完工验收、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并按规定留质保金)。
项目结算,项目完工后,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结算审核完成后,财务按照规定留足质保金,再支付剩余款项。
4、竣工决算
非建设项目,按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首先进行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办理详细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按照规定结转固定资产和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见附表)。
(四)支付管理
纳部门预算的财政项目支出,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办理项目经费支付的相关工作。
项目申报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财务处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合同向财务处报送季度或年度用款计划。
1、支付审核程序,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支付审核程序。
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2、资金支付手续要求,主要是资金支付的合法单据和文件要求,原始单据要真实、合法。
项目支出报销,经办人必须在发票上注明每笔支出的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按报账审批权限送主管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列支。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主管领导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手写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
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会计核算管理,科目设置要合理,会计账簿记录要完整,项目资金收入和支出要分别设置明细账。
(五)项目监督管理
主管单位的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项目申报单位的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项目承担单位一经确定,不涉密的内容分期分批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公布,项目执行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向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并按要求编报项目年度决算。
1、业务科室要积极参与项目的调查、论证,熟悉项目情况,为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言献策。
2、业务科室在拨项目资金前,要到项目现场了解情况,掌握项目实施详情。
3、项目专项资金拨付过程中,业务科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到项目现场了解进度,检查财务支出情况,并提供跟踪监督报告。
4、项目结束时,业务科室要及时组织项目单位的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5、业务科室要及时掌握各单位其它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监督检查科每年至少要开展1—2次的专项检查。
6、项目资金必须实行专帐明细核算,必须与单位的经费分开,核报发票时,要严格按照项目报告、施工合同、招投标书及相关工程验收资料和单位领导审签的资料列支项目支出。
7、属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开工时,先预拨30%的启动资金,然后依据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工程全部完工,视工程性质,预留5—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清全部项目资金;属疾病防治、救灾、救济资金,依据病情、灾情情况,原则上按实际需要拨付,特殊情况可一次性拨付到位;属其它方面的专项资金,依据其实际需要和财政资金调度情况,据实拨付。
专项资金由财政局科室业务经办人核实指标和相关资料并签署意见,经分管局长审查,局长审核批准拨付。
8、对应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设备、仪器等,要按照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规定的方式实施。
9、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特殊情况确需改变财政专项资金用途的,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三、农业财政项目财务管理现状与问题
(一)管理不规范
1、财务制度问题
制度不健全
制定的制度没有有效执行
2、预算编制问题
预算编制不详细,实际执行过程中,开支项目不能完全同预算项目对应。
预算编制较随意,工程量没有完全按照设计图纸计算,随意加大,不能有效控制投资。
3、人员问题
专业人员配备不到位
人员分工、责任不明确
(二)财务支出不规范,各种违反规定的现象频频出现,例如:
改变专项资金用途;配套资金不到位;将专项资金拨付给非项目单位;用原有资产顶替项目资金等,这些行为不但违反了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更重要的是为农业生产生活的发展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害。
1、改变资金用途
2、挤占项目资金
3、项目管理费问题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1、科目设置问题,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会计账簿记录不完整,不按照专款收入、支出分别设置明细账;
2、审核手续问题,财务支出审核手续不齐全,原始单据不真实、不合法,出现使用“白头单”、现金大额支付等现象;
3、固定资产入账问题,固定资产不登记入账,购置仪器、材料等没有入库、验收、出库记录,管理混乱,具体发放情况不详;
4、会计档案问题,会计档案资料不完整、管理不规范,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凭证账册、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不齐备,造成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
(四)项目管理问题
1、招投标问题,很多单位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该招标时不招标或者虚假招标得现象,在招标的过程中经常有违反规定的现象出现,在参与人员、过程的设置、程序方面都存在严重的问题。
2、竣工决算问题,没有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聘请审计机构开展项目审计,因此而造成项目无法验收。
四、完善财务管理工作建议
1、单位负责人要增强管理意识,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资金管理,这是做好农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的首要要求。
2、强化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物,做好农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执行工作。
通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出各项规章制度,如人、财、物等管理制度,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然后,贯彻执行所制订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
这样,农业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便有章可循。
3、加强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首先,组织各项目承担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农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
其次,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强化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
财务人员应自觉加强学习,强化自我约束,努力提高工作能力,认真按照农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的要求做好财务核算和内部监督。
再次,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其他相关人员也要加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加强个人修养,将法制的外在约束和道德的内在约束结合起来,共筑法律和道德防线,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用好农业专项资金。
4、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核算和支出管理,加强财务控制。
对项目支出的原始凭证要严格审核,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结算。
5、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编制是专项资金管理的首要环节。
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做到项目所涉及的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切实可行,项目实施内容细化,安排的工作量实事求是,项目经费预算真实可靠、科学合理。
专项资金预算一经批复,项目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得自行调整。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原申报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6、加强结余资金的控制和管理,项目单位要按照预算批复的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对已经执行但当年尚未完成的项目以及因故当年未执行的项目所形成的专项结余资金,要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纳入下一年预算;对于当年已成的项目和执行中途撤消的项目形成的净结余资金,不得随意处置。
部属单位应在部门预算“二上”前将净结余资金结存情况报财务司审核,财务司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将统筹安排这部分资金;地方项目单位应在每年年初将这部分资金使用意见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省级主管部门于1月底前报我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7、积极推行项目绩效评价,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执行过程要实施全程监
督管理,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
为增强政府支出的透明度,要建立
绩效评价信息的公开发布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8、做好专项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总结分析制度,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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