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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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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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
(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是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1年印发的版本的基础上修订,并于1999年12月24日颁布的。
示范文本在91版示范文本的基础上,依据合同遵循法律、促进建设监理制的全面推行、规范承发包双方行为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际惯例等原则,在文本的结构及文本的具体内容方面均有较大、较好的修改。
由于中国有关管理部门对工程合同实行强制备案制度,各方为简便起见,几乎都使用该文本,几乎不加任何改动。
所以该文本在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规范管理,防止和解决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仍不发达,各方风险防范意识都不强,经常出现黑白合同、任意变更合同或者先施工后签合同等现象,更别提大量的内容简单,甚至条款内容不一致的合同。
这些现象的产生不仅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有关,也和中国传统的重感情、和为贵的经商理念有关。
这种理念在利益不冲突时,对各方比较有利。
但商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开始签合同时大家一团和气。
但到后来合同履行阶段,由于利益冲突,大家反目成仇,想主张权利,又发现合同签订的模糊不清,打官司又费时费力。
有些单位风险意识较强,签订合同时会想到让律师修改一下。
但中国目前的律师往往是以法律顾问的身份来修改合同的,其收费比较低,修改合同往往是免费的;难免有些律师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不认真修改合同,或者故意留下一定的漏洞,为以后收取高额的律师费留下伏笔。
针对上述现象,我们根据多年的执业经验,编写本篇文章,希望能对相关单位防范风险,有一定的帮助。
本文所述修改意见主要借鉴了以下文件:
(1)国际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第四版、第五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分别简称87版FIDIC合同条件和99版FIDIC合同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3)国家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结算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
本文采取分条解读的形式,对每条解读都可以分为:
解释、常见问题和对策三部分。
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构成。
《协议书》作为合同文本的第一部分,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对方承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正式协议。
《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合同主要内容,并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方式及合同订立的时问、地点等。
(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制定《协议书》并单独作为文本的一个部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目的:
一是确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主要内容,使合同主要内容清楚明了;二是确认合同主体双方并签字盖章,约定合同生效;三是合同双方郑重承诺履行自己的义务,有助于增强履约意识。
下面就《协议书》的内容及如何应用作具体的解释和说明。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解释】 发包方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发包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组织。
承包方:
是指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承包方必须是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常见问题】合同主体的确定是双方主张权利和义务的基础。
如果连主体都无法确定,将为当事人主张权利留下难以克服的障碍。
现实中也有人利用虚假公司,虚假项目进行诈骗,一旦上当受骗,往往损失无法弥补。
【对策】作为发包方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应完整准确地写在《协议书》发包方位置内,不应简称。
如“某某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某建筑公司承包住宅小区建设工程,签订合同时发包方应写全称,不应简称为“**房产”。
另,合同的签约主体不能是发包方的工程项目部。
承包方的名称应完整准确地写在《协议书》承包方位置内,不应简称。
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对方提供盖有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基本证书;如为个人则要其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产权证明的文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解释】本条为鉴于条款的规定。
主要规定了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意图及依据等。
同时,也表明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地位平等等意思在内。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是我国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如果违反上述原则,民事行为很可能是无效或者可撤销行为。
【常见问题】本示范文本规定的鉴于条款内容简单,当事人一般也不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
但实际上,一条规范完整的鉴于条款对维护当事人利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它可以防止一方利用优势地位,强加不平等条款给另一方;也可以防止一方恶意磋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也可以防止一方要挟另一方;还可以防止违约金约定过低时,一方损失无法得到保护等等。
【对策】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订立完整的鉴于条款。
最好把双方签订该合同的目的,工程用途等详细列出。
对当事人的资质等情形也应列出,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程概况的规定,主要是确定合同所指的对象。
【常见问题】本条如果不认真填写,出现错误,发生争议时,将极费周折。
我们曾经代理过一个案件,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认真核对,把地址写错了一个字,结果对方主张是另一个工程。
虽然后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对方说谎,但毕竟浪费了人力物力。
工程内容一项在实践中,一般都填写十分简单如:
土建、桩基等。
但实际上有时难免有疏漏,如:
厂房施工项目,往往有配套的道路、水渠、绿化等,这些项目通常由承包商附带一起施工,费用记在合同款内。
如果只简单填写“某厂房土建”,那么这些配套设施,承包商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另外支付工程款。
【对策】
1.工程名称:
应填写工程全称。
2.工程地点:
应填写工程所在详细地点。
如:
某某市××区××路××号。
3、程内容:
指反映工程状况的一些指标内容。
主要包括工程的建设规模、性质特征等。
群体工程包括的工程内容应列表说明。
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对于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立项才能建设的工程,应填写立项批准文号。
5. 资金来源:
指获得工程建设资金的方式或渠道,如单位自筹、政府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等。
资金来源有多种方式的,应列明不同方式所占比例。
(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解释】 承包范围:
指承包方承包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是确定承包方合同义务的基础。
承包范围一旦确定就是衡量双方是否违约的量化标准。
【常见问题】国内建筑市场与国际建筑市场的区别之一就是:
国际市场一般严格按合同办事,凡是合同没有约定的,即使是对另一方有利的,如:
合同约定的是砂石路,如果承包方铺了柏油路。
那么,承包方不仅不能多拿工程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国内市场合同意识差,业主常会要求承包方多做工作,就象到市场买菜一样,临了要搭颗葱。
承包方有时为了取得合同,也会主动提出额外免费做一些边角工程。
【对策】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确定的承包范围填写。
可以填写稍具体一些,例如可填写包括哪些标段,是否包括绿化种植、景观小品、水景及水处理系统、路灯工程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
【解释】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可以是绝对日期,如2007年9月1日(应填写完整的年月日)。
双方也可约定相对日期,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开工日期为收到发包方发出的开工指令的日期。
竣工日期:
同开工日期一样,既可以填写绝对日期,也可以填写相对日期。
绝对日期应填写完整的年月日,相对日期应在相对开工日期后加上合同工期总天数。
如合同工期为120天,开工日期为接获发包方指令后第7天,竣工日期则为接获发包方指令后第127天。
【常见问题】日期是衡量双方是否履约的重要依据;也是索赔和确定违约金的最主要依据。
日期的确定要求双方必须对工程有必要的了解,同时承包方应对自己的施工组织能力有充分的把握,否则如不能按期履行,将承担违约责任。
业主如果不能在开工日期前完成必要的场地清理等工作,导致施工方窝工,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合同工期如果写成半年或几个月,容易发生争议,最后竣工日期不易确定。
【对策】合同双方都应对工程项目详细了解,认真衡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工期应填写总日历天数,如合同工期为180天,不应写为6个月或半年。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解释】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双方也可以约定达到高于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常见问题】有时双方会约定较高的质量标准。
但质量标准的提高,会导致工期成本的变化。
有时,双方会约定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承包款。
有时双方对标准的内容和评价机构发生争议,在“通用条款”中,将详细解释。
【对策】在订立合同时填写的工程质量标准不能高得不切实际。
如果发包方提出的要求过高,承包方应分析高标准可能潜在的风险和成本。
(四)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
元─────────
【解释】合同价款规定虽然只有一个数字,但要考虑到许多因素,如:
是固定总价还是固定单价,是按工程量计价还是按审价等等。
【常见问题】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很少有工程是按合同价款最终结算的(固定总价除外)。
另外由于,许多业主利用优势地位压低工程造价,承包方为了拿到工程往往会先签合同,再利用签证多拿工程款,这样就造成协议书中的合同价款形同空文。
有时双方会签订黑白合同,价款约定不一,但只有白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对策】1. 对于总价包干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应填写双方确定的合同金额。
2. 对于招标工程,合同价款就是被发包方接受的承包方的投标报价。
3. 对于投标时工程量不能确定,约定今后按实结算的合同,在填写金额后可注明(暂定总价,工程完工时按实结算)。
4. 本示范文本的合同价款支付用人民币表示。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用外币表示合同价款。
5. 合同价款应同时填写大小写,数字填写应准确无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解释】本条是关于合同文件范围的规定。
该规定突破了一般人认为只有正规的书面合同正文才是合同的思维定势。
对于初次签订该合同的当事人有些不适应。
但这种做法却是国际惯例,也符合市场发展趋势,维护交易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是其他种类合同签订时应借鉴的规定。
【常见问题】由于合同组成复杂,文件众多,时间跨度长,当事人往往不能综合考虑,造成文件之间不一致或者前后冲突时有发生。
有时图纸或设计变更也会引起相应变更,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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