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条例.docx
- 文档编号:29367198
- 上传时间:2023-07-22
- 格式:DOCX
- 页数:30
- 大小:36.78KB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docx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加工承揽合同条例.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篇一:
篇一:
加工承揽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加工承揽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易法通撰写时间:
20XX-12-31加工承揽合同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如主体资格、标的的不合法及合同的形式不合要求等,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
这些问题事项在加工承揽合同订立中至关重要,当事人应予足够认识。
一、加工承揽合同主体资格
订立加工承揽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的能力。
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工艺水平以及其曾经完成过何类水平的项目,都要了解清楚。
即使全部符合要求,并已经承揽多年业务,也应查询清楚。
二、加工承揽合同标的
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劳动成果,具有特定性,当事人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
应注意加工物是否是合法物,审查加工物是否是法律禁止物,是否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允许加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三、加工承揽合同原材料的供应和使用
1、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要求及检验
承揽人提供原材料应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规定原材料的质量标准,承揽人必须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的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加工承揽合同规定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解除加工承揽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原材料及检验
由定作人提供原料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规定原材料交付的时间、数量、质量、交接地点、方式等,承揽人对原材料应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更换或补齐。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件。
同时还应对原材料消耗定额,以及超出定额部分材料费用的承担作出约定,以明确责任,避免履行加工承揽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
四、对加工承揽合同定作物的质量要求及(或)技术标准
1、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对定作物的质量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不能简单或者模棱两可。
当事人对质量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加工承揽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
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五、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方法
对资料和图纸的名称、数量和编号都要注明并要经双方签字盖章进行确认。
六、关于加工承揽合同检查验收
①加工承揽合同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检查,但定作方不得因此妨碍承揽方的正常工作。
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对定作物和项目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②加工承揽合同定作方应当按加工承揽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加工承揽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七、加工承揽合同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有标准的按标准,没有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要求检验。
对于检验的方式、方法和期限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协商,最好注明提出异议的期限,对任何期限的约定都一定要注明期限终止的时间点。
八、加工承揽合同留置条件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质量证明的名称和数量、有关说明书、装箱单、安装图纸、化验单、检验合格证等内容,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末付清价款可作为留置条件。
《合同法》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承揽人享有的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无须加工承揽合同约定。
承揽人在依法留置定作物后,应当通知定作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义务,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可以对该期限进行约定。
《合同法》规定的期限应不少于2个月。
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只有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才能处分定作物。
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通过折价的方式处分定作物应与定作人协商,通过拍卖、变卖方式处分定作物,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定作人。
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在留置定作物期间,可以收取定作物孳息,享有必要的使用权,将报酬请求权转让时,留置权也可一同转让。
留置权作为为承揽人设立的权利,当事人可以约定选择放弃。
九、关于加工承揽合同交付(提取)定作物的方式及费用负担。
交付方式一般是通过自提或送货途径。
涉及运输的方式和费用负担双方协商约定。
注意不得出现“带款提货”、“货到付款”的字样,因为这不是买卖合同,无货可提,并且“带款提货”、“货到付款”也不是交提货方式。
十、关于加工承揽合同交付定金的时间、数额及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
加工承揽合同中一般约定定金,数额为总价款的20%,因定作人有任意解除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一旦中途解除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的损失将无法及时有效地得到赔偿。
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一般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关于加工承揽合同余款的支付及支付期限加工承揽合同一般不能约定分期付款,无论谁提供原材料,在加工过程中都转化为定作物,而定作物的所有权在加工完成时就属于定作人所有,承揽人只享有留置权,一旦交付,留置权消灭,分期付款对承揽人十分不利。
十二、关于加工承揽合同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
如有约定要分别注明违约事项所适用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
不要出现“按经济合同法”、这是违法无效的约定,不要出现“按合同法”、这是无意义的约定)对违约责任、违约金结付定出了比例幅度;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应注意确定违约金的具体百分数。
十三、关于加工承揽合同保密条款
承揽人在订立和履行加工承揽合同过程中知悉定作人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如:
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专利成果甚至是定作人要求保密的姓名、名称、住所等,如果承担人泄漏或不正当使用该秘密的,将会给定作人的利益带来损害。
因此,在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时,定作人应明确约定承揽人保密的内容和期限,保密的期限可以不限于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期限,并应具体约定如承揽人违反保密的义务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十四、加工承揽合同其它约定的事项
1、承揽方应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合理的预见“定作方依法随时解除加工承揽合同”、“中途变更承揽要求”所带来的损失及评估,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人力及设备组织加工。
2、定作人的协助义务
①定作人有依据加工承揽合同提供材料、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样品的义务,如出现相关材料存在瑕疵的,定作人还应及时更换、补齐。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在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催促其履行,如果定作人仍不履行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加工承揽合同。
这里涉及到催促履行期的问题,应当在加工承揽合同中予以具体化。
②加工承揽合同定作方应对自己提供给承揽方的图纸或技术方案予以认真审议。
但加工承揽
合同承揽方对图纸及技术方案提出异议时,要及时核实情况、组织论证、完善方案,切不可拖延推诿,由此将会承担承揽方产生的窝工、设备租赁、生产线闲置等相关损失。
3、在履行加工承揽合同过程中,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或图纸、技术要求等不符合加工承揽合同约定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进行更换、补齐或采取其他的补救措施,如承揽人不及时通知或定作人怠于答复则有可能导致加工承揽合同不能按时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
因此,这里就涉及到“通知”的时间及方式问题了。
所以,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应当明确,如出现上述问题,加工承揽合同一方应当在几天内,通过什么方式通告对方,只要守约方在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了通知的义务,则可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
4、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尤其是涉及技术含量较高的承揽工作的加工承揽合同中,一般均约定主要工作应当由承揽人自行完成。
这对于维护定作人对承揽人的依赖以及合同利益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作为承揽人,如考虑到自身在加工承揽合同期限内有可能不能按时完成承揽工作,而必须与第三人合作才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时,则可以在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时与定作人进行协商,约定可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这样对于促成加工承揽合同的签订以及保障加工承揽合同的顺利履行将起着积极的作用。
反之,如果承揽人在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加工承揽合同,这样将给承揽人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特别注意!
!
!
】易法通的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是为了您更好签订合同。
但是我们还是建议您在使用模板前咨询律师,以确保您的利益最大化。
篇二:
加工承揽合同之审查技巧加工承揽合同之审查技巧
律师在签订审查加工承揽合同时,作为定作方应该注意哪些条款呢应该如何用合同更好地保护自己,规避潜在的风险呢以下方面,仅供参考,欢迎交流。
(1)审查合同中的质量条款
审查合同是否有质量条款,质量条款是否完善。
如果确定定做物的质量技术标准采用统一标准的,要审查是否写明其名称、代号或编号;如果凭说明书确定定作物的质量技术标准的,要审查说明书中有无辅以图样、照片、设计图、分析表和各种数据以说明定做物的构造、用料、性能和使用等;如果是凭样品确定定作物的质量技术标准的,要审查封存样品是否当面进行,双方当事人是否亲自签名贴封,合同中是否注明以样品质量为准。
(2)审查原材料的提供和使用条款
首先,审查合同中有无原材料的提供条款,由谁提供。
其次,审查原材料的规格、质量、数量等问题有无规定。
如果是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审查是否规定在使用前原材料必须经定作方检验才能使用;是否规定承揽方有意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享有的权利。
如果是定做方提供原材料的,要审查合同中是否明确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是否规定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具体时间、数量、质量和规格;是否规定承揽方擅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擅自偷换修理物品的零部件的后果。
再次,要审查合同中对原材料提交日期的计算方法。
(3)审查合同的验收标准和方法条款
审查合同中有无载明验收标准,由谁验收,怎样验收,以及验收的期限、地点和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关于验收标准,定作方有技术资料、图样的,按照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图样规定的标准验收;没有技术资料或图样的,当事人有约定标准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标准进
行验收。
无论哪种验收标准,都要审查合同中有无明确标准。
对需要经过在一定时间里放置或者使用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要审查合同中有无规定保质期限。
(4)审查承揽方的义务规定条款
审查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承揽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加工定做或修缮任务
的主要部分,承揽方是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还是完成全部工作量,是否明确规定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不得把接受的任务转交给第三人完成。
(5)审查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以后才能免除责任,所以在签订承揽合同时,要审查这一条款是否规定得清楚。
(6)审查违约责任条款
审查违约金的偿付比例是否具体确定,违约金的计算基数是依据定做物的总价款、还是依据加工承揽的酬金总额。
篇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
(1989年8月8日(1989)法经(函)字第22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9)沪高经核字第3号请示报告收悉。
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电话答复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发文时间:
1989-11-23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电话答复1989年11月23日,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经(1989)7号“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通常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此复
附: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的请示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我院最近连续收到辖区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的请示,经研究认为:
加工承揽合同应以承揽方履行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制作测绘测试等行为的地点为履行地;加工行为不在一地的,以行为完成地为履行地理由是:
(一)承揽方的义务是完成特定项目的工作,承揽方在加工过程中从原材料选用到工艺过程都要受定作方的检查监督因此,承揽方进行工作的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揽合同标的物所有权是定作方的,承揽方加工期间只是负有保管义务,双方无论采用何种交接方式,都是保管义务的转移,而不是象购销合同标的物交接那样属于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不能把加工承揽合同规定的标的物交付地点视为合同履行地当否请批示
1989年9月19日
篇二:
XX公司标准加工承揽合同
《合同管理制度》附件十一:
加工承揽合同
合同编号:
定做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1(1)
(2)
(3)
□双方封样标准。
本合同中涉及的产品,乙方应于年月日制做样品交于
甲方,经甲方认可后签字封样,封样人为甲方的代表和乙方的代表,封样样品共份,保存于处。
2、为保证乙方加工产品的质量,乙方同意以甲方应付乙方加工费的百分之
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此保证金自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时由
甲方预先扣除。
3
41甲方可预付乙方元作为购料款,购料款于年月日支付乙方。
2、原材料由方负责运至乙方位于的仓库内,该运输费用由方承担,从乙方仓库运至乙方加工车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原材料后应进行验收,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乙方为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乙方应对其后所加工的产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如甲方提供的原
材料不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继续使用该原材料的,则乙方就用该原材料所加工的产品不负原材料方面的产品质量责任。
但非原材料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该原材料,甲方应重新补足质量合格的原材料,交货期也相应的顺延。
乙方自购原材料的,乙方应对原材料质量负责,并对其后所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
4、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原材料,不得超过定额
(工3.乙方对于在加工承揽工作中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资料图纸等,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得自行进行复制,否则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加工费(或订购费)总价值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方式:
2、交提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的承担:
5、包装方式及费用承担:
6、验收时间:
甲方必须于乙方交货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的
71□28121料损失、甲方因此批货物不能如期向零售商交付所赔偿零售商的损失及由此所引起的其他一切甲方损失。
2、对于甲方拒收的不合格产品,乙方应销毁或予以分解,不得使该批商品流向市场,更不得以甲方代理或注册的商标流向市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流入市场该产品价值20倍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及声誉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5百分之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逾期15
6工作部分加工费(订购费)总额的_____%7
8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
10分的损失。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变更定做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的,如乙方已经进行了生产加工则方应如数接受乙方已生产加工之产品,未生产加工的部分乙方应当予以变更,因此造成的加工费(订购费)的增减双方应另行约定。
2、单方解除合同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加工费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
篇三:
承揽合同范本
承揽合同范本
(一)委托方:
承担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依照《合同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1、项目(媒介):
2、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
承揽方应按《广告法》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
委托方提供虚假证件,应承担相应责任。
如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
3、发布地点或形式:
4、颜色:
5、规格或材料:
6、刊播次数、起讫时间、日期:
7、其他要求:
第
二条费用及支付办法1、费用包括:
设计、制作费:
发布费:
代理费:
合计金额(大写):
2、结算方式和期限:
3、承揽方必
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改造部分广告费的%,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支付违约金。
篇四:
加工承揽合同,合同履行地
篇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
(1989年8月8日(1989)法经(函)字第22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9)沪高经核字第3号请示报告收悉。
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
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但是,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你市虹口区,合同承揽方所在地在你市松江县,松江县应为合同履行地。
故,虹口区法院和松江县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现两院在管辖上发生争议,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应由上海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
1989年08月08日实施日期:
1989年08月08日(中央法规)
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电话答复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发文时间:
1989-11-23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电话答复1989年11月23日,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经(1989)7号“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通常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此复
附: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的请示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我院最近连续收到辖区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的请示,经研究认为:
加工承揽合同应以承揽方履行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制作测绘测试等行为的地点为履行地;加工行为不在一地的,以行为完成地为履行地理由是:
(一)承揽方的义务是完成特定项目的工作,承揽方在加工过程中从原材料选用到工艺过程都要受定作方的检查监督因此,承揽方进行工作的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揽合同标的物所有权是定作方的,承揽方加工期间只是负有保管义务,双方无论采用何种交接方式,都是保管义务的转移,而不是象购销合同标的物交接那样属于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不能把加工承揽合同规定的标的物交付地点视为合同履行地当否请批示
1989年9月19日篇二: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定作方):
嘉润公司
乙方(承揽方):
鉴于:
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甲方大量需要指定型号产品;乙方系
专业产品生产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
品名:
(应填写定作物的正式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规格:
(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复杂或特殊的,可以
写明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定做,并将技术图纸作为合同附件)
数量:
(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备注: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二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总额:
(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付款方式:
(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月结等其他方式。
建议货到付款,以作为产品质量责任的牵制)
付款时间:
(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
(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或者甲
方具体要求,必须要写全称)
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
理化学参数)
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
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注:
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甲方于年月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和保密
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未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验收标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加工 承揽 合同 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