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国际经贸.docx
- 文档编号:29366610
- 上传时间:2023-07-22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40.66KB
第六章国际经贸.docx
《第六章国际经贸.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六章国际经贸.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六章国际经贸
国际经济与贸易第六章关税与非关税措施
【教学目的和要求】要求了解关税的主要特点,研究关税的主要种类及其作用,了解海关税则和一般通关手续。
【教学重点】关税的主要种类。
第一节关税概述
一、关税及其影响
关税是历史上最重要的一类贸易壁垒,早在欧洲古希腊、雅典时代就已经出现了关税。
长期以来,各国都把关税作为调节进出口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时期,可以通过降低关税、免税、退税来鼓励商品出口,通过税率的高低来调节进口。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税有大幅度下降,但是关税仍然被作为限制某些商品如纺织品、轻工产品进口的重要手段。
(一)关税的含义和种类
关税是一国政府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依据本国的海关法和海关税则,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税。
关税的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标准,主要可划分为以下几类。
1、依据关税的课征种类,主要的关税有进口税、进口附加税、出口税和过境税等。
(1)进口税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进口税又分为以获得财政收入为目的的财政关税和以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为目的的保护关税两种。
现实中,对国内并不生产的进口商品征税,一般是为了获得财政收入,但对国内可生产的进口商品征税,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为了保护国内企业,因此关税往往成为一国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
进口税是关税最主要的形式,一般情况下,我们提到关税时往往是指进口关税。
(2)进口附加税是指一国海关对本国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除征收一般关税外,根据某种目的所加征的一种关税。
根据针对的国家和商品的不同,进口附加税又可分为全面附加税和特别附加税两种。
例如,美国为了应付国际收支危机,于1971年8月15日实行“新经济政策”,对进口商品一律征收10%的进口附加税,就是属于全面附加税。
特别附加税不针对所有商品,反补贴稅和反倾销稅即属于此。
(3)出口税是一国海关在本国商品出口时,为保证本国市场供应或其它特殊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一般而言,各国为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很少征收出口税。
但在特定情况下,对某些供不应求的生活必需品的出口课以重稅,目的在于保证国内市场供应,稳定经济和安定社会。
出口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中世纪时代的欧洲各国均以此稅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收入。
19世纪中叶以后,西欧各国奉行自由贸易政策,人们发现,征出口税势必抬高本国商品的出口价格,削弱其国际竞争力,因此逐步停征。
现在,征出口税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
(4)过境稅也叫“转口稅”或“通过稅”,是一国对外国货物通过其关境和领土时所征收的关税。
现在绝大多数国家已不再征收过境稅,只收取少量的行政管理费和提供有关服务的费用。
2、依据关税的征收方法,关税又被分成从量税、从价稅、选择稅和混合稅。
(1)从量税是根据贸易商品的物理量(重量、体积、容积等)征收的关税。
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以商品的重量为计征标准的。
但各国对应纳税的商品重量计算的方法各不相同,一般有毛重、半毛重和净重三种计重方法。
在征从量税的情况下,当商品价格下跌时,关税的保护作用自然得到加强,反之,价格上升,保护作用自然减弱。
二战前,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从量税的方法计征关税。
战后,由于商品种类、规格日益烦杂和通货膨胀,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从价稅的方法。
(2)从价稅是根据贸易商品的价格征收的关税。
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
计算公式是:
从价稅额=商品价值×从价稅率。
从价稅的特点是税额随商品价格涨落而升降,所以其保护作用与价格密切相关。
从价稅征收比较简单,税率明确,税收负担比较公平,在税率不变时,税额随商品的价格上升而增加,即可增加财政收入,又可起到保护关税的作用。
但比较复杂的问题是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如何确定。
现在一般有三种方法即到堓价格、离岸价格和海关估价作为征税标准。
(3)选择稅是根据商品的特征确定征收关税的从价标准和从量标准,然后选择其中一种方法课征。
此稅的方法比较灵活,进口国可以根据进口商品的价格变动和国内经济情况的需要选择有利的课征方法。
(4)混合稅是对某些贸易商品既征收一定比例的从价稅,也征收一定比例的从量税。
具体运用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稅;另一种以从价稅为主加征从量税。
(二)关税的经济效应
1、进口关税对价格的影响
关税通过价格变动对经济活动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下面我们用图形分析说明关税的其他经济效应。
分析这些效应我们要使用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这两个重要概念。
所以我们首先介绍一下这两个概念。
Q
S
D
P
O
a
b
P0
图7.1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
在经济学中,常常用“剩余”或“盈余”来概括一种额外利益或福利。
当某种剩余被生产者获得时,被称为生产者剩余;当某种剩余被消费者获得时,被称为消费者剩余。
所谓生产者剩余是指,生产者愿接受的价格和实际接受的价格之间的差额。
所谓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和实际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差额。
在供求关系图中,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分别表示图中的不同部分。
如图7.1所示。
图中横轴表示商品的数量,纵轴表示商品的价格,S表示供应曲线,D表示需求曲线,Po表示供求均衡价格。
消费者剩余是需求曲线以下和价格线以上的三角形区域,即b区域。
生产者剩余是供给曲线以上和价格线以下的三角形区域,即a区域。
2、进口关税对消费者的影响
征收进口关税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征收关税使商品的价格上升,消费者的需求量会减少,进而减少了消费者剩余。
下面我们用图7.2来说明这种影响。
图中横轴表示供求数量,纵轴表示价格,S、D分别表示国内供给和需求曲线,Pw表示征收关税前的世界市场价格(即自由贸易下的价格),Pt表示征收关税后的国内价格。
假设关税为从量税,t表示对单位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则征收关税后国内价格可表示为:
Pt=Pw+t
.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对应于世界市场价格Pw,进口国国内生产为OQ1,需求为OQ2,OQ1<OQ2,Q1Q2为进口量。
在此情况下,该国的消费者剩余为f+a+b+c+d,生产者剩余为e。
征收关税后,国内价格由原来的Pw上升至Pt,由于价格的上升,消费者的需求量由OQ2减少到OQ4,消费量减少了Q4Q2,同时国内生产者的产量由OQ1增加到OQ3。
供求之间的差额为Q3Q4,由进口来弥补。
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剩余由征税前的f+a+b+c+d减少到f,减少了a+b+c+d。
由此可见,进口关税的征收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3、关税对进口国生产者的影响
在图7.2中,征收关税前,国内进口竞争品的生产者的产量仅为OQ1,其余部分的产品市场均由外国进口商所占领。
在此情况下,国内工业很难发展。
为支持国内工业,该国政府决定对该产品征收进口关税,结果,征税后,国内市场的价格由Pw上升到Pt,产品价格的提高,刺激了国内生产,国内生产量增加到OQ3,增加了Q1Q3的产量。
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国内生产者获得的生产者剩余仅为e部分,征税后,生产者剩余增加到a+e,增加了a。
4、关税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
一般而言,征收关税就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当一国政府出于保护本国工业的目的,决定对某种商品征收关税时,只要其关税税率低于禁止性关税水平,该国的财政收入就会增加。
征收关税所得的收入=进口量×关税率。
在图7.2中,政府的关税收入是c的部分。
至于对福利的影响,则要视政府如何使用这部分税收而定。
如果政府将关税收入全部用于补贴消费者,则可以抵消消费者的部分损失。
5、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
如果征税国是一个大国,那么除了上述各种影响外,关税还会产生贸易条件效应。
因
为在大国情况下,征收关税会降低世界市场价格,即本国进口商在世界市场上购买进口商品的价格要降低。
如果出口价格保持不变,则进口价格的下降意味着本国贸易条件的改善,贸易条件的改善对征税国有利。
下面我们用图7.3来说明这种效应。
Pw
c
图7.3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
a
f
e
S
D
P
O
b
Pt
Q4
Q3
Q2
Q1
d
Pw’
Q
图7.3是大国征稅前后的的情形,征收关税后,国内价格由原来的Pw上升至Pt,与此同时,世界价格也由Pw降至Pw’,征税后的国内外价格之间的关系为Pt=Pw’+t。
与图7.2相比可以发现,对应于相同的关税t,征税后国内价格在大国情形下的上涨幅度要小于小国情形下的上涨幅度。
世界市场价格的下降部分抵消了关税的部分影响,减弱了关税对国内生产和消费的影响效应。
图中征税后的进口量由Q1Q2下降到Q3Q4,现在以新的价格Pw’进口,和征税前进口同样多的商品相比,征税后进口费用可节约e的面积,e的面积就表示征税国因贸易条件改善而获得的利益。
6、进口关税对一国经济的净影响
首先,我们看小国情形。
由图7.2可知,关税各种福利影响的净值=生产者剩余增加-消费者剩余损失+政府财政收入=a-(a+b+c+d)+c=-(b+d)<0。
其中,b为生产扭曲,它表示征税后国内成本高的生产替代原来来自国外成本低的生产,从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下降所造成的损失;d为消费扭曲,它表示征税后因消费量下降所导致的消费者满足程度的降低在扣除消费支出的下降部分之后的净额。
其次,是大国情形。
由图7.3可知,关税的净福利效应=生产者剩余增加-消费者剩余损失+政府财政收入=a-(a+b+c+d)+(c+e)=e-(b+d)。
当e>(b+d)时,征税国净福利增加;当e<(b+d)时,征税国净福利减少。
所以,在大国情况下,关税的净福利效应是不确定的,它取决于贸易条件效应与生产扭曲和消费扭曲两种效应之和的对比。
第二节有效保护关税
名义关税率对消费者很重要,因为它表明了关税导致的最终商品价格的增加量,而有效保护率对生产者很重要,因为它表明了关税对进口竞争品生产者的保护程度。
有效保护率的计算公式为:
ERPj=(Vj’-Vj)/Vj×100%
上述公式中ERPj表示j行业(或产品)的有效保护率,Vj、Vj’分别表示征收关税前后j行业(或商品)的国内生产附加值。
有效保护率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基于如下事实:
按照生产过程中的加工程度,我们可将产品分成制成品、中间投入品和原材料等。
对中间产品或原材料征收关税,将提高这些产品的价格,从而增加国内使用者的负担,导致生产成本上涨,使得那些使用中间产品或原材料的最终产品的关税所产生的保护效应降低,所以从中间产品或原材料使用者的角度看,对中间产品或原材料征收关税就相当于对生产征税,降低了国内生产的附加值。
为了说明关税结构对有效保护率的影响,这里举一个具体的例子。
假设对进口汽车征收25%的从价稅,每辆汽车价格为4000美元,其中原材料等成本价格为2000美元,则征税前每两汽车的附加值为(4000-2000)=2000美元。
对汽车征税后,每两汽车的价格变为4000×(1+25%)=5000美元。
再假设对生产汽车的原材料征收10%的从价稅,则每辆汽车的原材料成本变为2000×(1+10%)=2200美元。
因此,征收关税后,每辆汽车的附加值变为5000-2200=2800美元。
根据有效保护率的计算公式,汽车的有效保护率=(2800-2000)/2000×100%=40%,高于汽车的名义保护率25%。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知,有效保护率与对最终产品的名义保护率相关。
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最终产品的名义保护率越高,有效保护率也越高;反之亦然。
在最终产品关税不变的前提下,随着中间产品关税的上升,最终产品的有效保护率下降。
对国内生产将起到抑制作用。
因而许多国家都有一个“瀑布式”的关税结构,对原材料制定非常低或零名义税率,随着加工程度越来越深,名义税率就越来越高。
这就使得使用进口原材料生产的最终产品的有效保护率比名义保护率要大得多。
第三节非关税壁垒措施
一、进口配额
(一)进口配额对一国福利的影响
进口配额是指一国政府为保护本国工业,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限制。
配额所规定的进口量通常要小于自由贸易下的进口量,所以配额实施后进口会减少,进口商品在国内市场的价格要上涨。
如果实施配额的是一个小国,那么配额只影响国内市场的价格,对世界市场的价格没有影响;如果实施配额的国家是一个大国,那么配额不仅导致国内市场价格上涨,而且还会导致世界市场价格下降。
这一点与我们前面分析的关税的价格效应一样,配额对国内生产,消费等方面的影响与关税也大体相同。
下面我们用图7.4来说明小国情况下进口配额对一国福利产生的影响。
c
a
Q4
Q3
Q2
Pw
图7.4进口配额对一国福利的影响
S
D
P
O
b
PQ
Q1
d
Q
图中Pw为自由贸易条件下的世界市场价格,此时国内的供给量为OQ1,国内的需求量为OQ2,需求大于供给,供需之间的差额为Q1Q2,只能通过从国外进口来弥补国内供给的不足。
这时,该国政府对商品进口实行配额限制,即只允许相当于图中Q3Q4所示的数量进口。
那么在Pw价格水平上,国内外总供给量为OQ1+Q3Q4,仍低于国内需求OQ2,由于供不应求,国内市场价格必然上升,当价格上升到PQ价格水平时,国内生产增加到OQ3,国内消费减少到OQ4,供求之间达到平衡。
此时,生产者剩余增加了a,而消费者剩余减少了(a+b+c+d)。
与关税不同的是,实施配额不会给政府带来任何收入。
综合起来,配额的净福利效应=生产者剩余增加-消费者剩余损失=a-(a+b+c+d)=-(b+c+d)。
其中,b、d分别为生产扭曲和消费扭曲,(b+d)为配额的净损失。
至于c,在关税情形下它表示政府的税收收入,因此可被抵消,在这里实际上是一种垄断利润,它的去向视政府分配配额的方式而定。
(二)进口配额的发放
现实中,分配进口配额常常要与进口许可证相结合,以限制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
许可证是由一国海关签发的允许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进入关境的证明。
分配许可证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竞争性拍卖、固定的受惠和资源使用申请程序。
(三)进口配额与关税的比较
第一点表现在实施进口配额和实施关税的效应不一定相同。
这主要取决于进口配额的
发放方式。
这一点我们在前面已作过介绍,进口配额以第一种方式发放,会产生与关税相同的效应。
但以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发放,则效应不同,并且它的成本必然比实施关税更高,因为后两种方式更加缺乏效率。
第二种不同则表现在他们对供给和需求的变化反应不同。
这一点我们以需求变动为例
D2
P1
D
S3
S2
图7.5进口配额与关税的比较
S
P
O
P0
Q
P2
D’
D4
D3
S1
D1
用图7.5来说明这种不同。
图中,P0为自由贸易下的价格,这时国内供给量为OS1,小于国内需求量OD1,则该国需进口该商品。
若对该商品征收关税,国内价格将由P0上升到P1,此时国内供给量为OS2,需求量为OD2,供求间的差额通过进口获得,即S2D2。
假设国内需求增加了,那么需求曲线则由D变为D’,这时国内的需求量增加到OD3,供求之间的差额扩大到S2D3,这一部分也通过进口来获得。
就是说,在征收关税的情况下,国内需求的增加使得进口量增加到S2D3,价格水平仍为P1;如果实施进口配额,其数量相当于图中的S2D2部分。
则进口配额实施以后,国内价格将由P0上升到P1,因为在此价格下,供求之间的差额为S2D2,满足进口配额的要求。
同样,假设国内需求曲线由D变为D’,则在P1价格水平上,国内的供给量为OS2,加上配额的数量S2D2,总供给量为OD2,仍然小于国内需求量OD3。
在供小于求的情况下,价格水平必然上升,直到P2水平上,国内供给增加到OS3,加上配额,总供给量正好等于总需求量,于是重新达到均衡。
也就是说,在实施配额的情况下,国内需求增加使国内价格上升到P2,高于征收关税条件下的价格,进口量仍然保持在S2D2(即S3D4)的水平。
因此,关税和进口配额对需求变化的反应是不同的。
关税的反应在于更多的进口量和消费量,价格水平却不变。
进口配额的反应则在于更高的价格水平和更多的国内生产量。
第三个不同表现在进口配额对进口商品数量的限制是确定的,而关税要通过提高关税税率来达到限制确切的进口数量则比较困难,在限制进口数量方面,进口配额更易于操作。
二、出口补贴及其影响
(一)出口补贴的含义
所谓出口补贴,是指一国政府为鼓励某种商品的进口,对该商品的出口给予的直接补助或间接补助。
出口补贴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
直接补助是政府直接向出口商提供现金补助或津贴。
间接补助是政府对选定商品的出口商给予财政税收上的优惠。
如对出口的商品采取减免国内税收、向出口商提供低息贷款等。
出口补贴也分从量补贴(每单位补贴一个固定数额)和从价补贴(出口价值的一个比例)。
出口补贴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本国出口商品的价格,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扩大商品出口。
(二)出口补贴的经济影响
。
下面我们用图7.6来说明这种影响。
图中,P1为自由贸易条件下世界市场的价格,此时国内的供给量为OS1,需求量为OD1,供给大于需求,出口量为D1S1。
如果政府给予本国出口生产者每单位出口商品金额为(P2-P1)的出口补贴,则本国出口产品生产者可以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成本进行生产,出口产品生产者的生产量由原来的OS1增加到OS2。
出口产品生产者的产品一部分在国内销售,一部分在国外销售,但在国内销售的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于是在国内销售的价格必须能够弥补这部分产品的生产成本。
图中国内价格为P2,高于补贴前的价格P1。
由于价格上升,国内消费减少至OD2。
这样,在国外销售的产品数量就会由原来的D1S1增加到D2S2。
由此可见,出口补贴扩大了产品的出口,但是这种出口是过度的出口,是靠牺牲本国正常消费增加的出口。
出口补贴对出口国的福利水平也产生影响。
出口补贴使本国的消费者面对的价格由P1上升到P2,消费者剩余减少,减少量为图7.6中a+b的面积。
生产者剩余则增加了,增加的部分相对于图中a+b+c的面积。
本国政府给予的补贴为D2S2×(P2-P1),也即图中(b+c+d)部分的面积。
综合起来,出口补贴的净福利效果=生产者剩余增加-消费者剩余损失-政府补贴=(a+b+c)-(a+b)-(b+c+d+)=-(b+d)<0。
其中b是过度出口造成的损失,d是过度生产造成的损失,这里要注意的是b损失了两次,而生产者只得到了一次,另一
从进口国的角度看,出口补贴是一种威胁。
因为接受补贴的产品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将产品销售到国外市场,从而会挤跨进口国的同类企业。
对此各国都采取一些措施,以反对因出口补贴带来的“不公平竞争”。
关贸总协定规定,成员国可以对采取出口补贴的国家的出口商品征收抵消性关税,也即反补贴稅。
这样,就可以使外国因实行出口补贴而价格低廉的商品恢复到原来的价格水平,从而抵消出口补贴的效果。
三、倾销与反倾销
(一)倾销的含义和类型
1、倾销是一种价格歧视行为,是指一国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水平进入另一国市场并因此对进口国工业造成损害的行为。
所谓低于正常价值是指某种产品从一国向另一国出口的价格低于下述价格之一:
①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正常交易过程中供国内消费的可比价格;②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正常交易中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③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里的推销费用和利润。
例如,1970年日本索尼公司以每台180美元的价格在美国销售其制造的电视机,而同样型号的电视机在日本售价333美元。
这一行为就构成对美国的倾销。
2、判断出口商是否构成倾销的依据是:
①进口国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是否受到低价进口品的冲击,以致其市场份额明显减少;②进口国同类企业的利润水平是否明显降低;③在低价进口品的冲击下,进口国的同类工业是否难以建立起来。
但现实中常常产生一种矛盾,进口国总是要夸大外国产品冲击本国市场的程度,而出口商从自己的目的出发,总是尽量掩盖其倾销行为。
3、按倾销的目的、时间的长短等,可将倾销分为持续性倾销和掠夺性倾销。
持续性倾销是指出口商以占领市场为目的持续地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国外市场销售商品。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这种持续性倾销意味着消费者可以享受低价商品,从而提高了进口国的实际收入水平。
因此,持续性倾销对进口国的消费者有利,而不利于进口国同类产业的发展。
掠夺性倾销是指,为打败竞争对手,出口商以低于本国市场价格向国外市场销售商品,在消除竞争对手后,重新提高价格,控制市场。
掠夺性倾销是有害的,由于企业降低价格是临时的和短暂的,因此消费者只能获得暂时性的低价利益,一旦竞争者退出市场,倾销者会重新提高价格,以获得垄断性的超额利润,由此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水平不但不会上升,反而会下降。
因此,掠夺性倾销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追求垄断地位的行为。
(二)形成倾销的条件及其影响
下面我们根据上述三个条件,用图7.7来说明倾销是如何发生的。
在(b)图中,表示进口国市场的情况。
由于出口商在该市场上有一定的垄断能力,所以它面临的需求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D2,相对于出口国国内的需求曲线,其弹性较大,相应的边际收益曲线为MR2,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出口商根据MR2=MC的定价原则,把价格定在P2水平上。
在(a)图中,D1为出口国的需求曲线,相对于进口国的需求曲线,其弹性较小,对应的边际收益曲线为MR1,根据MR1=MC的原则,出口国国内的价格为P1。
P1>P2。
因此出口商能在他国以更低的价格倾销其商品。
(三)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反倾销政策
自1979年8月欧共体对中国出口的糖精及盐类反倾销以来,迄今已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提起反倾销案件300多起,涉及到机电、化工、轻纺、土畜、医保等行业的4000多种商品。
尤其是近几年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对华反倾销案激增,在数量上又以欧美为最。
这些案中,裁定倾销成立的占60%以上,其立案数、裁定率均居各国之首,使中国成为目前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
与此同时,外国产品大举倾销到中国,中国也是倾销的严重受害国。
中国企业正面临着反倾销与倾销的双重冲击和考验。
四、其他非关税壁垒措施
(一)自愿出口限制
自原出口限制也称自愿限制协议,是进口配额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当一国出口威
胁到进口国整个国内经济时,进口国以全面的贸易限制相威胁,引导出口国自愿地限制某些商品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数量或出口金额。
自愿出口限制不是由进口国向进口产品实行配额,而是出口国对出口产品实行配额,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自1981年以来日本对向美国的汽车出口所实行的自愿出口限制。
(二)政府采购政策
各个国家的政府都有其组织机构,为维持其正常运作,政府机构也需要采购有关的商
品和劳务。
若政府机构在市场上按最低价采购,那么就没有什么不同,谁的便宜就买谁的,这是典型的完全竞争。
但是政府的采购政策规定政府采购的应该是本国生产制造的产品。
因此,它是一种优先采购本国产品的非关税壁垒措施。
(三)技术标准和卫生检疫标准
一些国家为限制某些商品的进口,常常设置一些复杂苛刻外国难以掌握的技术标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六 国际经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