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nishima教授讲课文章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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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shima教授讲课文章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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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shima教授讲课文章汇总
文章一
Kunishima教授讲课的主要内容
Kunishima教授主要介绍了日本建筑业的七大特点:
1.有限制的竞争
●参加投标的承包商要取得建设省颁发的相应级别的承包资质;
●承包资质根据工程的类型,大小划分不同级别;
●参加中央政府项目投标要有建设省的建设承包资质许可,参加地方(县)项目投标还要取得地方建设承包资质许可。
每个县都有地方建设许可证制度;
●参加一个项目投标的承包商个数有限制,招标方一般在有投标资格的申请者中选5~10家承包商参与投标;
●通过对承包资质的管理和对投标者数量的限制,达到控制竞争的目的。
2.通过协商共享项目利益
●为了避免投标者之间的恶性竞争,鼓励参加投标的各承包商之间在投标报价之前进行内部协商;
●参加投标的多家承包商可以通过内部合作共享项目承包的利益;
●一个大项目往往分割为许多部分,然后分割承包给不同的承包商,以实现项目承包利益在承包商之间的合理分配。
3.最高价格
●每个项目(公款项目)都由业主(政府)制度一个最高限价,这个最高限价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是保密的,但投标者一般总有办法摘到这个限价;
●只有低于这个最高限价的投标价有效;
●多家投标者的报价一般是近态分布的,最高限价代表了多家家投标单位的平均水平。
4.由参与投标竞争的其它承包商为中标者担保
●中标者要在参与投标竞争的承包商中找两家为自己作履约担保;
●如果中标者由于破产等原因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由担保者继续完成承包合同。
5.30%~40%的工程预付款
●地方政府项目在签定承包合同后,一次性须付30%的工程合同款;
●中央政府项目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次性预付40%的工程合同款;
●剩余的工程款等工程全部完成后再付;
●有携预付款潜逃的承包商,但很少;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缺口,由承包商向银行贷款或自筹解决。
6.返聘政府职员
●在政府工作的职员离职后,一般由承包商或半官方的建设机构返聘;
●因为在政府工作的职员一般都是大学毕业的优秀生,又有建筑业工作的经验,所以很受承包商的欢迎。
7.工程咨询的理论与实践的分离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规划、计划等咨询性工作,一般由政府业主自己完成,或由承包商自己完成,没有独立的咨询方;
●日本工程咨询的理论与实践存在较大的差距,有关的法规正在改进这方面的规定。
文章二
上周末,日本东京大学著名的Kunishima教授专程来监理所向我们作了精彩的报告。
报告主要介绍了日本建筑业的七个特点,大意如下:
1.ControlledCompetitionwithrespecttoTypeandSizeofWorksandRegions
与中国类似,在日本招揽工程首先要取得建设省(相当于我国的建设部)的承包资质,然后才允许承包相应类型和规模的工程项目。
如果想在日本其它县(相当于我国的省)招揽工程,还必须取得该地区的承包资格。
但与我国不同的是,日本还有一些半官方机构给承包商评级。
通过资质的管理,建筑市场的竞争就得到了有序的控制。
2.FairSharingbyNegotiation
在日本,大中型工程项目通常要分割为若干小部分然后再分别发包出去。
所以承包商们一般事先经过内部协商,根据各自的实力进行合理的利润分配,再作投标。
3.CeilingPrice
在招投标之前,日本的官方机构会根据以前类似工程的数据给出一个投标最高价。
如果承包商的报价超过这个最高价,则作废标处理。
这一点与我国不同,我们是在标底的一定上下限之内均有效。
由于最高价的重要性,有些承包商可能会想方设法通过贿赂等手段把它搞到手。
4.CompletionGuaranteebyCompetitors
为了避免承包商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破产等等原因致使工程中断,业主会要求参与投标的其它两、三位承包商为中标的承包商提供完工担保。
如果出现中标承包商不能继续工程建设的情况,则由担保的承包商顶替承担其工程任务。
5.AdvancedPayment30~40%
在日本的建设项目中,工程开工之前业主支付30~40%的工程款,其余款项至工程结算时再予支付。
工程建设期间,承包商如果资金缺乏,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
6.Amakudari
这是个日本词汇的译音,意思是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退休离职后返聘到有关的建筑公司中工作。
在日本,最优秀的大学毕业生都很愿意到政府部门工作,所以政府部门的离职人员一般也具有相当高的素质。
另外,还由于这些人员特殊的工作背景,他们通常都具有良好的社会渠道与经验,所以很受承包商等单位的欢迎。
7.GapsbetweenPrinciplesandPracticesofConsultingServiceWorks
关于日本的工程咨询,理论上有一系列的规定和做法,但在工程实践中并不是严格按照规定来做,即实际与理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文章三
对日本建筑业的几点认识与思考
根据Kunishima教授所介绍的日本建筑业的七个KeySystems,我们对日本建筑业有如下几点认识:
1.关于日本建筑业的管理体制
Ø日本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
日本的各级政府依据承包商的资质等级和项目所在地点对参加项目投标的承包商进行严格的资质管理【1】。
日本各级政府按照所承包工程的大小、类型确定承包商的的资质等级,其中参加中央政府管辖项目的投标必须获得中央政府的资质认定,参加地方政府项目的投标则需得到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定。
日本政府的资质管理以颁发许可证的形式完成。
Ø日本的招投标制度
招标项目由业主根据投标单位的平均水平确定最高价(CeilingPrice),超过最高价的为废标【3】。
参加投标的承包商可以通过协商和谈判确定中标单位【2】,政府出于避免恶性竞争的考虑也允许承包商之间的这种类似于串标的行为。
作为中标条件,政府要求中标的承包商必须从参加投标的承包商中找出两家作为履约担保【4】.作为担保的承包商必须保证在中标者由于特殊原因(如破产)无法继续施工时,按原定中标价完成承包合同——这一规定也强化了承包商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
我们认为,日本政府关于招投标的这些规定除了避免承包商之间的恶性竞争,也有排斥外国竞争者的考虑,这与日本政府对其他行业(如汽车)的保护政策如出一辙。
Ø关于预付工程款的规定
政府项目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承包商支付30-40%的工程款,剩余的款项待工程完工后再付,不足的工程款由承包商自行解决。
【5】
2.日本建设管理的法制
日本的建筑业管理法规虽然完善,但其执法过程也不是无懈可击。
其突出特点就是建筑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根据Kunishima教授课上所述,日本的建筑企业返聘退休的政府官员到企业任职是十分普遍的现象【6】,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官员有着较高的职业素质(日本政府官员多为名校高材生),另一方面也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如许多承包商凭借与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可以事先知道CeilingPrice【3】。
日本建筑业的管理法规与工程界的实际情况存在较大的差距【7】,如政府要求设计与施工分离,但实际工程实施中,往往是设计和施工由业主交给一家承包商完成。
针对这种情况,日本政府正在修订有关法规。
3.关于信息技术在日本建筑业中的应用
根据Kunishima教授对我关于ConstructionCALS提问的回答,我感觉Kunishima教授在日本虽然有着较高的学术地位,但由于长期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缘故,对IT应用的巨大意义并不十分认同(如认为计算机辅助进度控制并非十分必要),对ConstructionCALS也只是表示了有限度的关注,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文章四
日本KUNISHIMAPREFESSIONOR讲课
内容包括三部分:
1.Safetyconstruction,2.7keysaboutconstruction,3.constructionmanagement,其中主要介绍了日本建筑业的七大特点:
一.日本建筑承包商整体规模。
建筑队伍人数在整个人口中的比例,建筑业的output在整个GDP的比例为18%。
二.建筑业的7KEYS
1.Controlledcompetitionwithresptcttotypeandsizeofworksandregion.
1).根据工程的规模,类型来评定承包资质,划分承包等级。
而承包商对工程的承包要依其资质而定,对中央政府和地方的项目投标,根据省及县的有关制度,中央项目投标要有建设省的资质许可,地方项目投标要有地方建设建设资质许可。
2).承包商往往根据自己所取得的资质对项目进行投标,根据规定,每个承包商都可以根据条件对项目进行投标,但实际并非如此,因为日本对每个项目参加投标的承包商都有数量上的限制,业主一般都是从具备条件的申请承包中选出适量数量的承包商参加投标。
2.Admissioneducation,Fairsharingbynegotiation.
承包商可以对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报价进行投标前的内部协调,进行内部合作,以达到共同承包项目,共同分享利益。
这样是避免了恶性竞争,可是每个项目就往往被分成若干个小项目。
3.Ceilingprice.
业主对项目制定一个最高价,对承包商来说,这个最高价是保密的,投标价只有适当低于这个最高价才有效,。
通常情况下,投标报价都成正态分布,而最高价往往接近平均水平。
4.Competitionguaranteebycompetitors
中标承包商必须找两家承包商作为自己的担保单位,这样,中标承包商因其他原因不能完成合同要求时,担保商就有义务履行未完成合同,从而能确保合同的预期实现。
5.Advancedpayment30%-40%
在承包合同签定时,业主必须一次性预付30%——40%的合同条款,剩下的部分等到合同完成后付清,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有资金短缺情况,由承包商通过贷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6..AMAKUDARI:
Re-employmenyofformergovernmentofficialsinprivateand
quasi-publicinstitutions
建设机构或承包商经常聘请离职的政府官员,这是因为这些离职官员以前往往是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又加上他们经验丰富。
7..gapsbetweenprinciplesandpracticesorconsultingserviceworks
在日本没有专门性的咨询机构,这个工作往往由业主或承包商自己完成,故经常存在理论和实际相脱节。
目前日本政府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在制定相关法规改进这个问题。
三.1.Associationsfortechnologics.
2.SmallsizconstructionProject
3publicowner;fearful
construcitonmanagement
principles
practices
techniques
文章五
听Kunishima(国岛正彦)教授讲课心得
3月24日日本东京大学Kunishima教授来监理所讲课,介绍了GeneralConstructioninJapan和DevelopmentAndTrendof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inAsian.这次讲课非常成功,国岛教授绘声绘色和充满激情的演讲迎来在场的学生的热烈掌声。
下面是我个人的几点感受。
1咨询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国岛教授原先是一个工程结构设计专家,15年的工程设计生涯使他具有严谨科学的逻辑思维和求实朴素的工作作风,比如他喜欢拿事实说话,抽自己的软壳香烟。
尽管他现在已年过五旬,但仍然正直敢言,忧国忧民。
国岛教授没有回避日本工程承包的政府过多干预和招投标的不公平现象,而是中肯切实的道出了其中的缘由,这是一个优秀的知识工作者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即敢于面对事实真相和为事业和国家奉献的精神。
2日本工程的现状的几点思考:
2.1政府干预下的竞争
日本政府对于大型公共工程的承包建设采取了政府干预,有一套严格的资格认证手续。
它保护了一部分国有大型的建设集团利益,同时也牺牲了一部分中小企业壮大的机会,这一点与国内的做法很相似。
但从国际工程承包来看,欧洲就没有这种偏袒似的保护,未来的建筑企业会向小而精发展,所以这种做法不利于未来培养更多建筑精英企业。
2.2技术共享联盟组织
该组织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先进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一般是非赢利性的。
在国外也有很多这样类似的组织,比如欧洲的高层脚手架联合会(ScaffoldTectonicsAssassination),美国的安全工程师联合会(ASSN)。
他们主要负责这一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在国际上有很高的知名度,并且确实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国内目前也有许多高校搞合作研究,但成果推广不理想,因为他们没有较正规的章程,责任和义务都不明确。
我很希望国内有这种比较开放的组织机构,办些实事。
2.3工程建设的预付费用
日本公共工程在招投标结束后,业主会预付工程款的30%——40%,以帮助企业更快的进入施工阶段。
为了降低业主的风险,通过保险担保等一系列措施加以补偿。
国内的工程风险保险一直都不能走上正轨,是因为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了项目各方的三角债,施工企业的信誉度因此受损。
我想国内应该加强对业主的资金审核,并出台一系列的保险政策完善和巩固。
文章六
kunishma教授讲座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日本建筑业的概况。
kunishma教授首先介绍了两张图表,1.1962~1998年日本GDP与日本建筑业产值的比较,2.1962~1998日
本死于各种原因的人数与死于建筑施工事故人数的比较。
他的结论是:
在日本,建筑业是高危险的行业。
kunishma教授然后介绍了他总结的七个keysystems。
1.controlledcompetitionwithrespecttotype&sizeofworksandregion
日本建筑业与US,UK不同,不是完全竞争。
建筑企业在地方上取得项目,要有当地的政府许可。
如果要在
日本其他省承包公共项目,就要拿到ministryofconstruction的许可。
2.Fairsharingbynegotiation
几家施工企业协商,选定其种一员,让其投标价最低,而其他承包商报价则都比其高。
这样投标价最低的
那个承包商中标率会很高,而他在获取了几个项目后再分配给其他成员。
虽然有明文规定禁止这种做法,但实
际上决大多数日本的建筑企业都有这种行为。
3.CeilingPrice
ceilingprice是指,有效的投标书的最高报价。
在决标前,是不能透露给承包商的,但实际上决大多数
承包商在投标前,总能知道。
4.Completionguaranteebycompetitiors
如果中标的承包商,在项目未完前破产或别的原因中断项目,业主的损失会很大。
为保障业主的利益,要
求中标者能得到另外两个投标人的保证(保证项目完成)。
这种做法现已取消,因为这种做法对fairsharing
bynegotiation有利。
5.advancepayment30%~40%,
预付承包商30%~40%的工程款,对业主是个很大的风险,所以日本有相应的保险。
6.Re-employmentofformergovernmentsofficialsinprivatequasi-publicinstitutes.
由于公务员对政府招标的过程,规定以及有关人员十分熟悉,聘用退休的公务员对获取政府投资项目十分
有利。
7.GapsbetweenPriciple&PracticesovConsultingServiceWorks
此外kunishma教授介绍了建筑项目管理学科的发展与前景。
文章七
听日本KUNISHIMA教授讲座之后感
库教授主要讲了三部分内容:
建筑业的安全,日本的建筑业以及建筑管理方面的思想,其中政府在承包商承接工程方面的规定为主要内容,包括七部分:
1.按照工程的大小和地域实施约束性竞争;2.在准入制度下通过协商,公平承接工程;3.招投标实行限价,即以政府给出的标底为最高价;4.由竞争对手提供竞争担保;5.予付款占工程总投资的30-40%;6.私营机构和私营公用事业的机构聘请原政府官员任职;7.及规定与实际实施中存在的区别。
我想根据自己在珠海工作的经验谈一谈上述第5点和第7点的看法。
首先在这方面中国的做法与日本不同,中国实行的基本上是按进度拨付工程款。
即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签定合同之后,先拨付10%左右作为启动资金,然后按月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直至工程总投资的90%左右,最后的10%在竣工验收通过之后一并拨付。
这种做法比较适合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其行业管理远远落后于对工程项目本身的管理,因此给很多承包商以随意挂靠的机会,“放下锄头就成为建筑工程师”现象普遍,因此很多承包商是不具有职业道德的,若按照日本的做法,定有许多承包商挟款而逃。
正如库教授所讲,实际情况与规定有所不同,中国也同样存在。
在建筑业高潮期,大量项目纷纷上马,投资远远超出政府的实际财力,因而普遍存在由承包商垫资建设的情况,有的甚至高达90%,但这些承包商用来建设的资金有相当部分是从个人手中集资来的,经过复杂的分包、转包成为垫资款,因而使工程项目的管理方到施工单位的最低端充满了无法理清的关系。
笔者在珠海工作期间,所面对的很多来政府索要工程欠款的并不是施工合同中施工方,而是与施工方有着几层关系的小老板或民工,而往往得益最少的或受害最大的是这些最低层的人群。
这导致建筑市场的混乱,因此国家真正管理到的只是“冰山一角”。
如何解决问题呢?
笔者认为有二:
一是政府应加强建筑业的行业管理,这包括指定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制度等;二是政府应根据财政收入树立“力所能及”的思想,要效益与政绩并重。
文章八
日本东京大学kunishima教授于3月26日在监理所作关于日本建筑业的报告,介绍了日本建筑业的现状,提出日本建筑业的七个特点(7keys)。
1.controlledcompetitionwithrespecttotype&sizeofworksandregions
日本建筑业的竞争受到很多限制。
建筑企业要进入某一地方市场必须拥有当地政府的准入许可证。
另外,在日本有严格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企业只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企业资质不同所能从事的工程项目的类型和规模不同。
2.fairsharingbynegotiation
日本建筑企业经常通过谈判方式分割建筑市场,他们通过私下协商决定工程项目由谁来承包商,以此来协调他们之间的利益分配。
3.ceilingprice
在日本业主编制招标文件时通常会制定一个最高价(ceilingprice),这与我国的标底不同,如果承包商的报价高于最高价就不可能中标。
4.completionguaranteebycompetitors
业主要求中标的承包商在竞争对手中找两三家做他的保证人,确保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如承包商倒闭)时,项目可以由保证人继续完成。
5.advancedpayment30%~40%
在日本,业主在工程开工时预付全部工程款的30%~40%,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再支付工程款,其余工程款在工程结束时再支付。
6.amakudari:
re-employmentofformergovernmentofficialsinprivate&quase-publicinstitutes
日本建筑企业经常雇佣退休的政府官员,因为退休的政府官员渠道比较广,可以获得各种内部消息,对企业的经营很有帮助。
7.gapsbetweenprinciple&practicesofconsultingserviceworks
日本建筑咨询业理论和实践之间存在着差距,理论与实践脱节。
文章九
2000年3月26日,日本KUNISHIMA教授来监理所讲课,他着重介绍了日本建筑业的七个特点(7Keys)。
1、ControlledCompetitionwithrespecttotype&sizeofWorksandRegion
即通过对涉及建筑业的相关企业的资质的限定来有效地控制同业竞争,这种限定是与其所能承担的项目的类型、大小和项目的地域相关的。
如一家外地企业要进入当地建筑市场,必须先拿到当地政府的许可证。
2、Fairsharingbynegotiation
即参与投标的承包商之间通过默契的协商,来达到有效地分享项目资源,以保证各家企业都能有饭吃,这与前些年日本境内承包商总数与项目总数差不多有关。
3、CeilingPrice
即业主对投标的承包商制定一个投标价的最高限额,若超出这个CeilingPrice则不能中标。
这与国内一般的上下浮动有很大区别。
4、CompletionGuaranteebyCompetitors
日本的业主为了防止中标企业中途退出而导致的项目意外的风险的产生,一般会要求参加投标而未中标的几家企业为中标企业做担保,以保证担保企业在中标单位中途退出项目时,按中标企业签定的合同价继续完成项目到交付使用。
5、AdvancedPayment30%~40%
日本的业主对工程款的支付一般分为两次,在承包商中标时,支付整个工程款的30%~40%,然后在建筑过程中则不用支出一分钱,直到承包商完成任务后才支付其余部分。
这与国内的先预付、再月付、最后结算的方式大不相同。
6、AMAKUDARI:
Re-employmentofformergovernmentofficialsinPrivate&quasi-publicinstitutions
日本的私营企业及私营公用事业的机构经常聘请一些前政府官员到其企业内工作,以扩大自己企业的关系网,拓展业务,增加收入。
7、GapsbetweenPrinciples&PracticesofConsultingServiceWorks
在日本,咨询服务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有区别。
另外KUNISHIMA教授总结了以下3点:
a、AssociationsforTechnologies,专业的技术协会
b、SmallSizeConstructionProject,建设项目小型化
c、PublicOwner:
fearful,政府项目比较难做
文章十
3月26日,东京大学教授KUNISHIMA来监理所做演讲,主要内容是日本建筑业运作过程中的七个特点。
演讲结束后KUNISHIMA教授还回答了学生的提问:
1、ControlledCompetitionwithrespecttotype&sizeofWorksandRegion
即根据企业的资质来确定企业所能承担的项目的类型、大小,同时考虑项目所在的地域因素,从而达到控制竞争的目的。
2、Fairsharingbynegotiation
即参与投标的所有承包商通过谈判,公平地分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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