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西彭措法师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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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法师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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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法师译
般若品易解句义释·净水如意宝
益西彭措法师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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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般若品…………………………1
入行论·般若品科判……………………19
般若品易解句义释·净水如意宝……21
入行论·般若品
寂天菩萨 造
益西彭措法师 译
此等一切支,佛为般若说,
故求灭苦者,当生般若慧。
世俗与胜义,许此为二谛,
胜义非心境,心者是世俗。
世间见有二,瑜伽及凡庸。
凡庸世间者,瑜伽世所害,
彼亦由慧别,以诸上上害。
以二共许喻。
为果不察故。
世间见有事,执彼为真实,
不许幻性故,诤于瑜伽师。
色等谓现量,共许非量成,
彼如不净等,谓净等虚妄。
为导世间入,怙主说实有。
真中非刹那,谓俗亦成违,
瑜伽俗无过,待世为见真,
否则世间害,知女身不净。
供幻佛生福,一如供实佛。
有情若如幻,死已云何生?
乃至众缘聚,幻事亦现起。
何以相续久,有情即实有?
杀戮幻人等,无心故无罪,
于有幻心者,当生罪与福。
咒等无力故,不生如幻心,
种种缘生幻,亦复种种相,
一缘生一切,何处皆非有。
胜义中涅槃,轮回即世俗,
则佛亦轮转,菩提行何用?
诸缘相续集,幻现亦不退,
诸缘相续灭,俗中亦不生。
若时识亦无,以何能见幻?
若时幻不成,尔时亦见何?
若处有非尘,相分为心体,
若时心即幻,尔时何见何?
世间怙亦言,心不自见心,
犹如刀剑锋,不能自割自。
若谓如灯火,能明于自体,
然灯非所明,由无暗蔽故。
如晶青待他,有青不待他,
如是亦见识,有待与不待,
于非青成青,定无自作自。
所谓灯自明,由识知而说,
然谓心自明,以何知而说。
若时悉不见,则观明不明,
如说石女女,娇媚实无义。
设若无自证,岂能念彼识?
受余相连故,能念如鼠毒。
具余缘见故,心何不自明?
由涂眼药力,见瓶不见药。
随何见闻知,此处非所遮,
此处遮苦因,计实之分别。
幻境非心外,计无异亦非,
若实岂非异,非异则无实。
境无实可见,心能见亦然。
轮回依实法,否则如虚空,
无实依于实,云何有作用?
汝心无助伴,应成独一体,
心离所取时,一切成如来,
若尔于唯识,观察有何德?
虽知法如幻,岂能断烦恼?
何时于幻女,幻师亦生贪。
幻师于所知,未断烦恼习,
故见幻女时,见者空习弱。
习于性空故,当断实有习,
由习何亦无,彼亦后当断。
若时全无事,不见所观事,
无实离所依,云何住心前?
若实无实法,悉不住心前,
尔时无余相,无缘极寂静。
譬若摩尼宝,如意树满愿,
此由众生善,愿力现佛身。
如成鹏咒者,供处成已逝,
彼逝虽久远,能作灭毒等。
相应菩提行,成就佛供处,
菩萨虽入灭,能作一切义。
由供无心者,云何有福果?
供住世涅槃,经云福等故。
世俗胜义供,咸依教承许,
如供实有佛,如何有果般。
由见谛解脱,何用见空性?
经说无此道,不能证菩提。
大乘若不成。
汝教云何成?
二前成此故。
初于汝不成。
何缘信彼典,大乘亦同具。
不然二许真,吠陀等成真。
大乘有诤故。
外与教有诤,
教内亦互诤,有诤故应舍。
教本为比丘,彼亦难安住。
心有所缘者,难得入涅槃。
若断惑解脱,彼无间应尔,
彼等虽无惑,犹见业功能。
谓初无取爱,故定无后有,
此爱非染污,如愚云何无?
由受缘生爱,彼等仍有受。
彼有所缘心,犹于某中住,
诸离空性心,灭已复当生,
此如无想定,故应修空性。
何语入经藏,许彼为佛语。
大乘经多分,岂非同汝经?
若由一不属,一切皆非经,
则以一分同,一切成佛语。
何语迦叶等,亦无力测度,
谁由汝不解,判彼不应持。
为利愚苦众,解脱贪惧边,
成就住轮回,此即证空果。
如是破空宗,实为不应理,
是故当无疑,修习空性义。
唯空能对治,烦恼所知障,
欲得遍智者,何不修空性?
何事能生苦,于彼应生惧,
空能灭诸苦,云何畏惧彼?
若有谛实我,当于彼生惧,
既无尘许我,谁成畏惧者?
齿发甲非我,骨血亦非我,
涕涎脓非我,黄水复非我,
脂汗亦非我,肺肝亦非我,
余脏亦非我,屎尿亦非我,
肉皮亦非我,暖风亦非我,
孔窍复非我,六识皆非我。
声识若是常,恒时应取声。
无所知知何,何因为能知。
无知若为知,木亦成能知。
故境未现前,定无彼有境。
若由彼知色,尔时何不闻?
若谓声不近,则无知彼声。
取声自性者,云何成取色?
一人兼父子,假立非真实,
忧喜暗三德,非子亦非父,
彼者恒不见,具有取声性。
如伎以余相,见异则非常,
异相犹为彼,彼一未曾有。
余相若非真,当说彼自性,
若谓一识性,士夫合成一,
心无心成一,何则同为有。
别别为颠倒,何为同所依?
无心亦非我,无心则如瓶。
与心相应知,应成坏不知。
设我全无变,心于我作何?
无心离作业,虚空应计我。
我若非实有,业果系非理,
业作已灭故,成为谁之业?
业果基异体,我亦无作用,
汝我皆受此,相诤实无义。
因存见彼果,此见不可能,
依一相续说,作者受者一。
过去未来心,今无故非我。
今心即是我。
彼灭我亦无。
此如芭蕉树,层层析不得,
如是以理察,我亦非实有。
若无诸有情,于谁兴悲愍?
为果立誓境,以痴假立者。
无人谁得果,实然由痴许。
为求灭苦故,不除求果痴。
苦因之我慢,我痴令彼增。
谓彼亦不除,修无我为胜。
足胫非为身,腿腰亦非身,
腹背胸非身,臂肋复非身,
手腋肩非身,诸内脏非身,
头颈亦非身,此中何为身?
身若于诸支,各以一分住,
诸分纵各住,身自住何处?
若为具支身,一一住手等,
则尽手等数,应成等数身。
外内若无身,手等岂有身?
手等外若无,彼身云何有?
无身于手等,以痴起身想,
如以形差别,假人起人想。
乃至诸缘聚,身似现士夫,
如是手等存,于彼现为身。
如是指聚故,手亦为何物?
指亦节聚故,节亦析为分,
分复析为尘,尘复以方分,
方分离分故,如空尘亦无。
如是如梦色,具观者谁贪?
若时全无身,尔时何男女?
苦若自性有,何不损极乐?
乐则以美食,忧等何不喜?
具力映蔽故,心不领受彼。
何者非受性,云何可谓受?
若谓有细苦,岂非除彼粗?
谓彼即余乐,细亦乐一种。
若生违缘故,苦受不现起,
岂非成立受,以分别耽著?
故于彼对治,此观串习修,
观察田生定,乃为瑜伽食。
根境若有隔,彼二岂相遇?
无隔应成一,谁与谁相遇?
极微不相入,无入机同等,
无入则无合,无合则无遇。
无分亦有遇,云何谓应理?
相遇尚无分,若见当指示。
识无尘聚身,相遇不应理。
聚亦无实故,应如前观察。
如是不成触,则受从何生?
辛劳为何义?
以何损何人?
若时无受者,受亦不可得,
尔时见彼义,云何爱不退?
此见乃至触,皆由梦幻性。
与心俱生故,受非以心领,
受心先后生,是忆非领受。
受非自领受,亦非他能受,
丝毫无受者,故受非真有,
如是无我聚,以彼云何害?
意于根无住,于色中无住,
于内外无住,余处亦不得。
非身非余物,非合非独立,
彼无尘许故,心性本涅槃。
识先于所知,彼缘何境生?
识所知同时,彼亦缘何生?
识后于所知,彼时从何生?
如是当无知,一切法之生。
如是若无俗,云何有二谛?
俗以他心立,有情岂涅槃?
此为他分别,非彼自世俗,
后定有则有,无则无世俗。
心与所观境,二者相依存,
依照世共许,说一切观察。
何时能观者,以彼观察时,
亦须观察彼,应成无边际。
观察所观已,能观无所依,
无依故不生,说彼亦涅槃。
彼宗于心境,极难立实有,
若由识成境,依何立识有?
由境立识有,依何立境有?
由互观待有,二者成无实。
无子则无父,子为从何生?
无子定无父,如是二皆无。
如芽从种生,由芽知有种,
依境所生识,何不知有境?
以彼异芽识,虽知有芽种,
然于知彼境,以何知有识?
首由世现量,见于一切因,
莲之茎等别,乃由因别生。
因别以谁作,由前因别生。
何故因生果,前前之因力。
自在许生因,当说彼为何?
若谓诸大种,唯名何徒劳?
地等为多体,非常净非天,
不动足所践,彼非自在天。
自在非虚空,非我前已遮。
作者不可思,非思说何用?
许彼生亦何?
彼我及地等,
自在岂非常?
识由所知起,
苦乐从业生,以彼生何果?
若因无初始,彼果何有始,
何不恒生果,彼不观待余。
无一非彼造,彼造复待何?
待则聚为因,非为自在天,
聚无自在生,未聚无力生。
不欲犹造作,自在随他转,
如欲亦随欲,岂是自在天?
谓尘世间因,彼亦前已遮。
数论许常主,众生之生因。
喜忧暗三德,平衡而安住,
此则名为主,失衡名众生。
独一有三性,非理故无彼,
如是亦无德,各亦具三故。
无德有声等,应成极杳然,
衣等无心物,不容有乐等。
事谓彼因性。
岂非已遮讫;
汝因亦乐等;彼不生衣等,
则衣生乐等,无衣无乐等。
乐等为常性,恒见不可得。
若有显乐等,何故不恒受?
若谓彼成细,云何有粗细?
舍粗为细故,粗细成无常,
如是何不许,一切皆无常?
粗者不异乐,显然乐非常。
若许因位无,不生由无故,
显者前无生,汝不许亦有。
因上若有果,食成啖不净,
当以买布值,购穿棉花种。
谓愚故不见,然知真者立,
世人亦有故,云何不见真?
世间若非量,见显亦非真。
能量设非量,量果岂非假?
汝修胜义空,依彼故非理。
未触所观事,不取彼事无,
故事为虚妄,彼无显然妄。
是故梦子死,以子无之想,
障于子有想,然彼想亦妄。
故由如是观,知非无因生,
非住于别别,非住于合集,
非从余处来,非住亦非去。
痴心所计实,与幻有何异?
应观幻变事,及与缘现法,
彼从何处来,复去于何处。
何由何近见,无彼则无有,
虚现如影像,云何有谛实?
若果已成有,于因何所需?
若果为无性,于因亦何需?
纵以亿万因,无不转成有。
无时岂成有,成有为何事?
无时若无有,何时将成有?
乃至未生有,时未舍于无;
时不舍于无,终无生有时。
有亦不成无,应成二性故。
如是则无灭,有事亦非有,
是故诸众生,恒时无生灭。
众生犹如梦,谛察同芭蕉,
涅槃不涅槃,真实中无别。
如是诸空事,有何得与失?
有何他敬事?
有何他轻凌?
苦乐从何出?
有何喜与忧?
真性中观察,谁贪于何贪?
观此存活世,谁于此处亡?
谁生谁已生?
谁为亲与友?
一切如虚空,当如我受持。
诸求自乐者,争爱以为因,
引发恼与喜,忧劳及争执,
身互砍杀刺,以多罪劳活。
数数来善趣,数受诸安乐,
死已堕恶趣,常受难忍苦。
三有多险地,真实性非彼,
彼亦相违故,三有无真实,
彼中难可喻,住无边苦海。
彼中善力微,寿命亦短促,
复为寿康作,饥饿疲惫眠,
内外诸侵害,伴愚行无义。
无义命速逝,慧观极难得,
复串习散乱,焉有遮方便?
为令堕恶趣,彼中魔亦勤,
邪道复众多,难从疑超越。
暇满难再得,佛世亦难值,
惑流难超越,呜呼苦相续!
如是虽极苦,愚犹不自知,
众生住苦流,呜呼当悲愍!
如人数沐浴,复数入火中,
如是住极苦,犹自以为乐。
似若无老死,住于享乐者,
先遭弑后堕,恶趣受极苦。
何时能成就,无量福聚云,
善出乐具雨,熄众生苦火。
何时心无缘,诚敬集福德,
为著相衰者,演说空性义。
入行论·般若品科判
应须生起道之主要——般若之理
正明般若波罗蜜多
基立为实空
道择为无我
正义
断诤
认定所证二谛
述能证士夫之次第
述如何证悟之方式
于所诠空性断诤
于能诠大乘教断诤
彼等摄义
于基断诤
于道断诤
于果断诤
断凡庸之诤
断实事师之诤
断唯识师之诤
教之断诤
理之断诤
断实相唯识师之诤
断虚相唯识师之诤
正说
证悟空性之作用
人无我
法无我
遮俱生我
遮遍计我
于如是遮我断诤
【表1】
………见【表2】
遮许我为识
遮许我为色
业果不应理诤
兴悲不应理诤
于自等离八法
于他任运生悲
般若品易解句义释·净水如意宝
全知麦彭仁波切 撰
益西彭措法师 译
敬礼文殊!
大圣文殊欢喜光,住于彼心莲花蕊,
佛子行香遍十方,寂天尊前我敬礼。
甚深大乘妙中道,唯仗佛力与宿习,
此外大慧勤难证,况如我者何须言。
然随圣教以谛理,善见智者妙道时,
尽离邪曲偏执行,无疑而行此寂处。
以蒙大圣文殊摄受、于菩萨行海咸得自在之稀有妙传遍传大地的共称具德寂天尊者所造大论《入菩萨行》之《般若品》,即此处所诠之法。
此亦分二:
应须生起道之主要——般若之理;正明般若波罗蜜多。
甲一、应须生起道之主要——般若之理
此等一切支,佛为般若说,
故求灭苦者,当生般若慧。
上述的施等此等一切支,佛是为般若而说。
对此,以施等前前为因方生般若之故,有以因果方式解释,然此处“为”者如王入战场时,四兵亦为王而行,果母一切相智不共之亲因,乃是道之主要——般若,因为以其能断二障亦能究竟二智,余度则不能如此;且余五度唯有得般若摄持,方能获得波罗蜜多之名,而趣行佛位。
如《般若十万颂》云:
“须菩提,譬如一切江河同入于大恒河,彼等江河随恒河而入大海。
须菩提,如是五波罗蜜多得般若摄持,则往入一切相智。
”如是广说。
总之,须依止道之主要——般若而作断证究竟,对此宣说其助伴施等一切方便,故主要者般若不容缺少。
如是“为”字指示了大义。
“此等一切支”,也有对应本品前的静虑而解释,然需对应一切波罗蜜多。
且由“支”与“为”字的语势,此处唯说般若为主要,不应另取他义。
以如是故,欲求毕竟寂灭轮回苦者,当由精勤发起现证真如之般若。
甲二、正明般若波罗蜜多分二:
一、基立为实空 二、道择为无我
乙一、基立为实空分二:
一、正义 二、断诤
丙一、正义分三:
一、认定所证二谛 二、述能证士夫之次第 三、述如何证悟之方式
丁一、认定所证二谛
世俗与胜义,许此为二谛,
胜义非心境,心者是世俗。
此处承许:
染净所摄诸法住于有法尽所有唯现相之世俗谛,及法性如所有空性之胜义谛如是二谛中。
如《父子相见经》云:
“世间知者此二谛,非从他闻自证悟,所谓世俗胜义谛,离此更无第三谛。
”
于此,世俗者,即是无有生等自性的同时,显现彼如梦、幻、毛发般的现相;若观察彼显现之体性,生等相空的真实性,即是胜义。
《入中论》云:
“由于诸法见真妄,故得诸法二种体。
说见真境即真谛,所见虚妄名俗谛。
”因此,此等二谛若胜义中异体及世俗中一体,则各为四过所害,应知如《解深密经》所说。
胜义者,遮生的无生、遮住的无住等仅仅无遮之空,唯是入离四边大空性之门,故取名为假胜义或同分胜义。
《中观庄严论》云:
“与胜义同分,故亦名胜义。
”
无始以来串习实执的众生初始无机会生起离四边智,故首需产生仅以“诸法胜义中无有”所引起的心所妙慧。
因此,自续派的一切论中对经论中遮色等所有一切,仅诠释为遮实有的单空假胜义之义,进而亦不许单空为实相究竟之义。
如《中观庄严论》云:
“无有生等故,定无无生等。
”又如《中观二谛论》云:
“真中无遮遣。
”
尽管如此,暂时抉择道时,胜义中虽无生,却否认不了世俗中似有生的显现。
因此,以观名言量成立诸法于世俗中持其自相,而胜义中如彼显现一无成立,故于所破加胜义简别说“胜义中无、世俗中无欺有”,如是不坏二谛各自之处。
如此于初业者前极为适合,如清辨云:
“无诸正俗梯,欲上真楼阁,于智不应理。
”然而,就究竟实相而言,“世俗中有、胜义中无”此有、无二相实非各自偏堕而住,因为:
彼所现色等即是空,空的同时即是彼色等显现。
因此,乃至未现前现空双融远离三十二增益之法界时,非是真实般若波罗蜜多。
为此,具德月称、寂天等从初始即着重抉择离四边的各别自证智。
如是“世俗中成立自相”亦遮遣故,以此寂灭执著二谛各自,将成现空双融。
因此,与胜义实相已得契合之见,远离一切承认。
由此以应成理能摧一切有无诸边,故称应成派。
虽然居于智者上首的布顿等承许应成、自续二派的差别唯是藏人臆说,印度无有,然究竟之义虽无差别,就讲论方式而言,定有差别。
如于佛护之论,清辨说有于所破未加简别之过,月称又破清辨。
因此,中观应成、自续二派的诸大车,虽于究竟密意的关要上无差别,而又各自唯一着重抉择真胜义及假胜义而阐述。
此广义应阅《中观庄严论释》。
因此,应成派此处唯一着重抉择双融离戏大中观故,当知此宗无有真假胜义的类别。
有者说:
“圣者智慧为真胜义,彼为离戏,而凡夫修空性都只是修相似胜义——无遮。
”然此处说空性时,遮色等唯是无遮,因为:
若非遮而遮,终究成为耽著有事,以此不能成空义。
因此,是无遮的同时缘起无欺显现而现空双融,故需灭除遮立的执著。
如云:
“了知诸法空,业果随缘起,此为最甚奇,此乃极稀有。
”《五次第论》云:
“显现与空性,通达各分已,若时融为一,于彼说双融。
”
有者说:
“此为密乘道修行,非教乘所行。
”然此离四边之双融,除去有观察修及由方便强令智慧现前的差别外,于法界无有差别。
因此,虽然观察实相的凡夫以观察修并非同时遮四边,但若未做到以轮番而作的方式次第遮四边后,于无缘义双融法界了知而生起觉受,则圣智也不会如麦种生稻芽般无因生起,因此于资粮、加行道中为何不修?
是故,诸法真实性胜义者,远离有、无、二俱、俱非一切边故,非心行境,心及言说为世俗、非胜义故。
以心缘“此是”“彼是”等而取,以言说“此是”“彼是”,凡心与言说行境之法,若以理观察,皆是无实如幻的空性,而堪忍性则何时也不容有。
因此,佛于经中说:
“天子,若胜义谛是身语意所行境性,则彼不入胜义谛数,成世俗谛性。
天子,然胜义谛超越一切名言,真实中不生不灭,是离于所说能说、所知能知,乃至超过具一切胜相之一切智境,是胜义谛。
”《中观庄严论》亦云:
“真中离戏聚,乃为真胜义,依于分别心,非真成世俗。
”
因此,此处说“法性非所知”,乃由法性离一切戏论,非心所缘故。
即:
境与有境何者亦不成,且何相亦不成,真实中如何说彼为所知?
如云:
“有情自言见虚空,观彼虚空如何见,佛说见法亦如是,非见余喻所能说。
”
有者认为:
设若胜义非圣心行境,则缘彼生断证功德亦不应理;又,圣根本慧若不知彼,则应成根本慧非法界有境,且等于承许法界如同不可思议作者;又应成二谛分基非所知等,有如是诸违害故,应简别说:
胜义谛非二取识之境。
此唯是以语句而徒劳。
《入中论》云:
“不生是实慧离生,此缘彼相证实义,如心有相知彼境,依名言谛说为知。
”如其所述,名言中圣根本慧为有境,法界为境,依此可说所知,然胜义中说“此为无二取根本慧所取或所知”,岂不直接导致相违?
其次,由二谛分基为所知而许胜义为所知,是就否定而言,此处“非所知”则是指肯定,因此互无相违,因为:
若肯定中也承许是所知,则应成承许空性为实有故。
二宗各自以语句徒劳有何用?
应依意义。
丁二、述能证士夫之次第
世间见有二,瑜伽及凡庸。
凡庸世间者,瑜伽世所害,
彼亦由慧别,以诸上上害。
如是二谛之境能证的世间见有二种,即具止观功德的瑜伽世间及不具的凡庸世间。
此外无第三种。
于此,凡庸世间之见为瑜伽世间所害,彼瑜伽师中也由见真实性智慧的差别,以诸上上违害或胜伏于下下见义之宗,见真实性之慧转增微妙故,以彼具量者能遮下者,反之不能。
《入中论》云:
“如有翳眼所缘事,不能害于无翳识,如是诸离净智识,非能害于无垢慧。
”
例如:
凡庸执有事为常、一,有部、经部师见为微尘及刹那性而害之;彼师许微尘实有,复为唯识师以破生似决定理而遮除;唯识师许实有识,又为中观师以离一多因等胜伏而遮遣。
因此,乃至承许有、无等边之间,当有违害,然灭一切边执,以无过故,如何能害?
如刀不能斫空。
故如论云:
“由我全无宗,故我唯无失。
”
如是,由中观师抉择诸法实相真如之故,何者亦无能胜,而成一切士夫之顶。
丁三、述如何证悟之方式
以二共许喻。
为果不察故。
世间见有事,执彼为真实,
不许幻性故,诤于瑜伽师。
若说:
瑜伽师如何能害于凡庸识?
凡庸现见生等而如是执持,瑜伽师则相反,故彼此无害。
驳:
许诸法无实及许实有二者共许的虚妄喻,即梦、幻等,由彼现而不成实有故,如是“色等诸法现而无自性”能于凡庸世间前成立。
反之,凡能现者定无实有故,“现而实有”无共见之喻,故凡庸于瑜伽师前何时也不能安立有事为实法。
若说:
若诸法无实如幻,则学布施等道亦不应理,如买幻马而辛劳,有何必要?
答:
此唯是为果或必要、不观不察而论行持。
何等必要?
即:
于此如幻般的轮涅显现分,以缘起无欺有故,乃至能取所取之行尚未消于法界之间,在众生份上,此显现相续不断,且能为利为害,由此对能灭自他诸苦及作利乐之方便的此道精进。
此非执道果实有而勤修,乃如变化幻军能从敌畏中解脱,及士夫梦中受苦而于觉醒之方便精进般。
那么,于瑜伽师及凡庸前共同显现的此等法有何可诤呢?
答:
并非就“显现有事”这一分的有无而诤,因为无任何遮现相的中观师。
凡庸见有事时,将所见事执为真实或胜义中有,而不许现而无实如幻之性,故二者相诤。
丙二、断诤分三:
一、于所诠空性断诤 二、于能诠大乘教断诤 三、彼等摄义
丁一、于所诠空性断诤分三:
一、于基断诤 二、于道断诤 三、于果断诤
戊一、于基断诤分三:
一、断凡庸之诤 二、断实事师之诤 三、断唯识师之诤
己一、断凡庸之诤
色等谓现量,共许非量成,
彼如不净等,谓净等虚妄。
世间凡庸说:
色等明明以眼等现量成立,云何非实有?
驳:
“色等为现量境”也仅是不观察时的世间共许,若观察,则非以量如是成立,如下文所述,由观察根境遇不遇等能遮遣故。
彼义如何?
如女身本为不净、无常等,世间却共称净、常等,此处成立色等也如是虚妄。
己二、断实事师之诤分二:
一、教之断诤 二、理之断诤
庚一、教之断诤
为导世间入,怙主说实有。
真中非刹那,谓俗亦成违,
瑜伽俗无过,待世为见真,
否则世间害,知女身不净。
诸实事师认为有事应是实有,因为佛说存在基——蕴界处,并说蕴之相为刹那性等。
驳:
佛唯以现相为密意而如是说,其必要是为了接引不能证空性的诸世间,将其间接导入于真实义,故说实有。
如云:
“佛说我我所,必要如是说;如是蕴界处,亦具必要说。
”然真实或胜义中不成立蕴等的刹那性,一体、多体何者不成而无生灭,于彼岂有成立刹那性?
即无成立。
对方说:
彼刹那性若非胜义,立为世俗亦成相违,由此应成不属二谛。
彼为世俗如何相违?
以理、教二者相违。
一、世俗是可共见、凡夫亦行之境,然世人承许上午瓶下午不灭而常住,不许刹那性,彼不能见故,实非世俗。
二、世尊也说:
“见刹那性即谛见有事实相”。
驳:
世人并未见瓶等常住,而仅是于同类相续由错觉引起常执。
因此,凡庸识不知刹那性,而观名言实相之瑜伽士见彼为刹那性而了然时,彼刹那性是按世俗之现相故,无有不属二谛任一之过。
观待凡庸执常之识而言,见彼刹那性是见真实,即见名言真实性故。
否则,若观待世间亦无见真、见妄的差别,则成世间执女身清净也能害于串习女身不净而知不净者,于彼识无有见真、见妄之别故。
然见不净能害执净,反之永不能害。
庚二、理之断诤
供幻佛生福,一如供实佛。
有情若如幻,死已云何生?
乃至众缘聚,幻事亦现起。
何以相续久,有情即实有?
杀戮幻人等,无心故无罪,
于有幻心者,当生罪与福。
咒等无力故,不生如幻心,
种种缘生幻,亦复种种相,
一缘生一切,何处皆非有。
胜义中涅槃,轮回即世俗,
则佛亦轮转,菩提行何用?
诸缘相续集,幻现亦不退,
诸缘相续灭,俗中亦不生。
问:
供养无实幻佛何以能生大福呢?
答:
供养如幻无实性之佛,可生如幻之福。
何则?
即如你所许供实佛得生实福,即唯有佛、福是否实有的差别,而无是否生福的差别。
问:
有情若如幻,应像幻马、幻象般灭已不生,死已复生云何应理?
答:
乃至各自能现的众缘尚在集聚,幻事亦不退而现起;乃至能生有情的因缘——业惑等不退,有情云何不生?
是故,“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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