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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计划
太原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尾之年,更是我市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关键一年。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做一流贡献、争一流荣誉”的要求,全力推进新农保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农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截止今年12月,全市参保人数55.2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28.4万人的194.4%,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37.6万人的146.8%,比上年增长了近1倍;征缴保费14856万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3981.2万元的373.2%,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5851.5万元的253.9%,比上年增长了90.6%;为12.38万名领保人员发放养老金8977万元,其中为符合条件的12.02万名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8718万元;发放人数、发放金额分别是上年的2.2倍和3.7倍;农保基金的运营实现了安全无风险和保值增值,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全市农保工作实现了跨越发展,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围绕中心,狠抓落实
在我市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市政府今年承诺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为此,我们把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机制,强化服务,全力推进,率先在全省实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走在了全省的最前列。
(一)攻坚克难,扎实工作
在推进新型农保的工作中,我们克服重重困难,从基础工作做起,将新农保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新农保工作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为确保全年农保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我们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将任务目标分解细化,真正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
2、调查摸底,打好基础。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市适龄农村居民的基本情况,今年3月,在市政府有关文件尚未出台前,我们主动出击、超前谋划,下发了《关于对全市16周岁以上农村居民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掌握了全市适龄参保农民的人数、年龄结构等情况,为全市新农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条件。
3、编印资料,提供服务。
我们认真收集整理国家、省、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等相关资料,编印了《太原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指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文件汇编》、《太原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指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文件汇编》等资料,方便了农保经办和宣传工作的开展。
4、制定方案,加强培训。
为使各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有关新型农保的文件精神,顺利开展新型农保工作,我们提早准备有关培训资料,制定培训方案,对各级农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培训,提升了业务水平。
5、创新思路,确保实效。
鉴于我省暂未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实际情况,为尽快全面启动新农保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新农保启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我们组织有关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负责人认真研究、反复讨论,在征求上级部门意见并确保将来能与新农保软件对接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印发多种新农保工作所需的表格,为全市新农保工作的推进做了充分的准备,促进了全市新农保经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6、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为全力推进新农保工作的开展,我们多次召开全市农保经办工作座谈会。
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各县(市、区)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培训,解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新农保工作。
7、印发文件,规范工作。
为全力做好新农保的组织实施工作,规范经办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我们从实际出发,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保经办机构经办能力建设的通知》,从新农保宣传版面的设计、新农保登记工作、档案管理工作、统计报表工作、经办机构办公环境等多个方面,就加强农保经办机构经办能力建设的相关事宜做了详细规定,规范了新农保经办工作。
8、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今年以来,中心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加强指导,提供服务,及时了解掌握新农保工作的进展情况,向他们讲解各地的先进经验做法,与县区同志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9、定点学习,定点帮助。
针对各县(市、区)任务繁重、工作量大、人员较少的实际困难,我们开展了“定点学习、定点帮助”活动,采取“中心同志包县区”的方式,帮助指导县区工作的开展,及时掌握县区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县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实践,加深了经办人员对政策的理解掌握,为新农保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10、超前工作,主动出击。
我们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多次协商新农保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流程,6月将到龄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预算表上报市财政局,保证了到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的及时拨付,确保了全市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11月申请拨付了市财政缴费补贴,做实了个人账户,维护了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齐心协力,推进工作
为保证全市新农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各县(市、区)政府也积极行动,全部将新农保工作列入了当地政府今年为民办的实事之一,各地农保经办机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力度,全力推进新农保工作的开展。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新农保工作,全部成立了由县(市、区)长为组长,分管县(市、区)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街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保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强化了对新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充分调研,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探索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农保制度。
在局及中心的指导帮助下,经过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符合当地实际的新农保实施方案。
3、加强培训、组织实施。
为全力推进新农保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召开了新农保宣传动员大会,对乡镇、村级农保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了新型农保工作顺利开展。
4、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农保的认识,使新农保这一惠民举措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制宣传资料等形式、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民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帮助群众算好参保缴费账和参保实惠账,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真正让群众体会到了新农保的好处。
二、统筹兼顾,率先发展
中心在认真做好新农保工作的同时,对全市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工作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实现了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一)积极探索,大胆实践
全市农村幼儿教师的养老问题影响着我市农村幼教队伍的稳定和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此,我们从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出发,在全国开创了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之先河。
1、制定细则,规范工作。
我们抽调专人,攻坚克难,大胆创新,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农村幼儿教师参保的相关事宜,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太原市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为全市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操作依据。
2、核实信息,精算保费。
为保证农村幼儿教师的权益,我们多次督促、协助教育部门对各县(市、区)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认真核实。
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参保名单,按照年龄、县区等对参保人员应缴保费进行了认真核算。
3、印发通知,督促工作。
鉴于全市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起步较晚、时间较紧、任务较重的实际情况,中心以文件形式确定了农村幼儿教师的参保缴费时间,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督促各县(市、区)所属村办幼儿园做好农村幼儿教师的参保工作,真正把好事做好。
4、开设专户,确保安全。
为加强规范基金的安全运营,中心积极与市财政局协商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户的设立,开设了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专户和收支户,确保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认真研究,规范操作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文件精神,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心认真研究国家有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编印了《太原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指南》,印发了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表格。
同时积极与市财政局协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的设立,开设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专户,规范了我市各县(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三)加强监管,控制风险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印发了《太原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围绕基金安全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自查自纠,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维护新农保制度的健康平稳运行。
4月份,根据省中心有关文件要求,由中心领导带队组成基金账目核对审计工作小组,采用账账核对、帐表核对,询证、逆查等方法,对全市农保经办机构2009年度的基金帐目进行了全面核对检查。
9月份,根据我市有关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与有关部门一道进行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对全市新农保财政补助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
在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没有发现挪用、截留基金行为。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坚持“以人为本”,人是第一要素,只有打造一支思想境界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团队,才是根本,才是源头,才能从根本上推动我市农保工作的新进展。
为此,中心从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多个方面着手,教育职工做到团结干事、和谐共事、依法办事、多做好事,进一步强化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树立农保工作的良好形象,促进中心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带头作用。
中心党支部时刻将组织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充分发挥中心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1、加强了党建工作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将2010年党建工作目标、文明和谐建设目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印发了《太原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党员会议,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中心党的建设,提高中心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了农保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3、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
中心把加强党员教育作为有力抓手,把党性教育作为提高党员思想素质的主要手段,坚持职工教育与党员教育有机结合,开展有声有色的教育活动。
7月份,中心组织干部职工赴我省党员教育示范基地右玉县参观学习,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二)加强业务学习,强化队伍建设。
为确保我市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的稳步发展,推进新农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中心始终坚持队伍建设不放松。
1、今年以来,多次组织中心人员学习有关农保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业务学习,研究讨论新农保实施细则、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等;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新农保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不但提高中心职工的业务能力,还进一步提升了中心职工的素质,为今后中心的发展奠定基础。
2、今年8月份,中心领导在参加了局系统学习贯彻袁纯清书记重要讲话暨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后,积极组织职工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共同学习了袁纯清书记的讲话内容,并就进一步加强单位作风建设进行了探讨研究;以中心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工作纪律的通知》,从多个方面强化了中心管理,促进了中心的队伍作风建设。
(三)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反腐意识。
中心在加强人员业务学习的同时,不断加强廉政建设,教育职工树立廉政意识,谨记廉洁理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为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以中心文件下发了《太原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等;同时,根据局党组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召开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专题民主生活会,参加了《廉政准则》考试。
通过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农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2、按照局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中心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
通过自查,为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杜绝“小金库”的产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为了进一步强化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中心密切关注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通过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树立农保工作的良好形象。
1、2010年以来,中心在开展工作的同时,把接待群众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本着热情、真诚的原则,认真关注群众利益,积极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帮助解决参保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得到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好评。
2、11月,中心根据局系统的安排部署,办公场所顺利搬迁到了社保大厦。
中心以此次搬迁为契机,在加强办公基础条件的同时,要求职工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树立新环境、新农保的良好形象,促进全市农保工作的开展。
3、积极参加了局系统组织的为贫困山区小朋友捐书、慈善一日捐等活动。
教育中心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四个一流”、“四个事”的要求,加强政策指导,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为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搞好服务,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今年3月5日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上,我中心被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今年3月在长治县召开的全省农保经办工作座谈会暨长治县现场会上,市中心领导作了题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大会发言,介绍了在我市全面推行新农保制度的有关情况。
中心被授予2009年度全省农保经办系统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经办能力薄弱问题等,这些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开展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解决好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一件大事。
我们要抓住农保发展的大好机遇,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全市农保工作新局面,为保持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农民老有所养做出积极的贡献。
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的起步之年,我们要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全力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农村幼儿教师参保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全市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全市农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督促指导帮助县(市、区)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农保工作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10]14号)文件精神,完善新农保操作细则,扩大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促进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认真贯彻落实《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并政办发[2010]4号)文件,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四、认真贯彻落实《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10]9号)、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并人社发[2010]5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全市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五、加强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确保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符合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新农保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规范业务程序,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面推行新农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创造条件。
七、在全市农保经办机构大力推行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为领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周到的服务,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农保基金的自查自纠,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落实内控制度,推进农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实现农保基金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九、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搞好创先争优活动,强化自身建设,积极做好党建、和谐文明单位创建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四个一流”的要求,树立农保工作的良好形象。
十、完成好局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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