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坎学校教职工工作考核方案03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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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坎学校教职工工作考核方案0325
松坎学校教职工工作考核方案
(学校修订草案)
为贯彻落实《遵义市公办学校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桐梓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奖励方案》(桐教[2017]78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松坎学校教职工工作考核方案。
第一部分总则
教职工工作考核分为工作量与强度、考勤、月考核、成效质量、突出业绩、满意度测评、职业道德七个项目。
考核赋分分为两个等次,标准考核赋分为100分,优质考核附加赋分10分。
权重如下表:
第二部分工作量与强度
一、教职工工作量共分为行政管理、专兼职教师、工勤人员三个系列。
1、行政管理类:
按桐教〔2017〕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中层以上干部任课听课的通知》执行,超过文件要求上限的计入超课时。
群团组织负责人参照中层领导任课标准执行。
2、专兼职教师:
按照上级定编定员定岗的原则完成学校全部工作量,人均工作量作为基本工作量。
重大疾病的(符合桐梓县教科局关于教职工考勤及有关问题的规定中的重大疾病且有县级及以上病历)经本人申请主要领导确认后可享受最多周课时减两节;慢特病的(符合桐梓县教科局关于教职工考勤及有关问题的规定中的重大疾病且有县级及以上病历)经本人申请主要领导确认后可享受最多周课时减一节;离退休时间不足两年的经本人申请主要领导确认后可享受最多周课时减一节。
以上特殊情况享受减课的累计周减课时数不得超过3节。
超过基本工作量1课时及以上的计超课时工作量,不足基本工作量达1课时及以下的计为不足工作量。
以上关于工作量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3、工勤人员根据上级相关制度安排或学校工作安排认定。
二、具体岗位工作量测算如下表:
附件1:
工作量测算表
附件2:
学科课时测算表:
三、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教务处
考核赋分:
基本工作量考核赋分为2分,工作强度赋分为1分。
考核办法:
1、不足基本工作量每课时扣1分。
2、超过基本工作量每课时加0.5分。
3、其它考核项中规定在本项考核中加减分的按相关项执行。
4、学期工作量内的工作没有完成的每项工作扣1分。
5、以上扣分本项中出现不足扣分的在考核总分中扣除。
6、工作强度(1分):
一类1分(班主任、教研组长、任中考学科考试总分达300分及以上、超任教学科教师平均工作量2节及以上、任中层及以上或参照中层的管理人员),二类0.8分(任中考学科教学或超工作量1课时),三类0.6分(满工作量且承担有教学任务),四类0.5分(未承担有教学任务或其他)。
第三部分考勤
考勤考核分为常规考勤、会议考勤、教研考勤、集体活动考勤四部分。
考核单位:
教务处及其它科室(由教务处主体统筹考核,其它科室负责分管工作的考勤给教务处汇总)
考核赋分:
考核赋分为7分,一等优质考核附加赋分为1分,二等优质考核附加赋分为0.5分。
考核办法:
每月公布,累计扣分。
1.常规考勤
1)旷课每一节扣1分,
2)事假1天扣0.5分(半天扣0.2分、不足半天的扣0.15分)
3)病假1天扣0.2分(特殊除外,半天扣0.1分)
4)迟到或早退:
迟到5分钟内扣0.2分,5-10分钟扣0.4分,10-15分钟扣0.6分,15-20分钟扣0.8分;迟到2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迟到达20分钟以上如就果能上课又拒不上课的扣2分;早退5分钟以内扣0.3分,早退超过5分钟的按旷课处理。
5)中途离堂空堂5分钟以内的扣0.3分,5-10分钟扣0.5分,离堂超过10分钟的按旷课处理。
6)升旗仪式按一节标准课(比照“常规考勤”项中的1至5条执行)计考勤。
到场但未到指定位置全程(升旗与国旗下的讲话环节)参加升旗活动的每次扣0.2分。
2.会议考勤
请集体会议假一次扣0.2分,迟到5分钟内扣0.1分,迟到5至15分钟扣0.15分,15分钟以上未请假的按旷会计假扣1分,未请假迟到15分钟以后又到会的计迟到假扣0.5分。
3.教研考勤
请教研业务活动假一次扣0.15分,在教研活动中迟到5至10分钟扣0.1分,10分钟以上未请假的按旷会计假扣1分,未请假迟到10分钟以后又到会的计迟到假扣0.5分。
4.活动考勤
请集体活动假一次按常规考勤项目第1、2、3项计假,按活动方案迟到10-15分钟扣0.1分,15分钟以上按旷会计假扣0.5分,未请假迟到15分钟以后又到会的计迟到假扣0.3分。
5、教职工学期考勤项考核在6.5分及以上7分以下的可申请二等优质考核加0.5分;学期考勤项考核为7分的可申请一等优质考核加1分。
对违反桐教科【2017】18号《桐梓县教科局关于教职工考勤及有关问题的规定》的仍按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岗位的考勤由管理科室参照本方案考核,具体考核制度由管理科室制定。
第四部分月考核
月考核分为教学常规、德育与安全管理、关爱、特色创建、值周管理、即时工作、资料建设、行政管理、兼职管理、专职岗位管理等项目。
一、教学常规工作(25分)
完成教学常规工作是教师的基本任务,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安排的课程计划,认真做好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检测与评价、教研课改与学习提升等工作。
1.执行课程计划(2分)
考核单位:
教务处。
工作标准:
教职工必须全面执行学校的课程安排,不私自调课和挤占小学科课时(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的除外);完全服从学校临时代课安排或学校及各科室安排或调配的临时课程。
临时课程由教务处自主统筹安排。
按照最有利于课程专业或最有利于学生发展或最有利于人员统筹的原则进行安排,通过下达《松坎学校临时代课通知单》或电话、短信、学校QQ、微信群等任意方式通知教职工,该教职工接到该临时代课任务后,统筹安排好相关工作,不得顾此失彼,不得找主、客观原因不去落实任务。
开学初可向教务处申请是否同意代课,申请的形式包括口头、书面、QQ、微信、短信,凡不申请者表示默许教务处安排,申请不同意教务处安排者不得申请该项工作的优质考核。
考核赋分:
赋分采用两级赋分制度,学月标准考核赋分为2分。
学期优质考核附加赋分1分,优质考核指4个学月考核时该项均按标准完成,在该项总分上另加1分。
考核办法:
由考核组考核或由教师个人根据本方案的标准填写《松坎学校业务学月考核表》申报考核或。
在本项中若涉及考勤纪律的按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考勤项考核中再扣分并按相关学校纪律处分条例处分。
1)在执行课程计划中有下列行为的,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①未按学校规定私自调课者,每课时扣0.5分,同时双方当事人均按相关课时量计旷工;
②未服从学校或学校科室临时代课安排的每节次扣0.25分;若因未服从或未执行临时代课安排直接或间接造成空堂的,每节次扣该当事人1分,且按相关课时量计旷工。
上述①、②项中赋分不够扣的在学月考核的总分中扣除。
2)服从学校或学校科室临时代课安排的认真完成临代任务的在“工作量”考核项中每节次加0.05分;服从学校或学校科室临时代课安排的且优质(标准:
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教学任务的每节次加0.05分。
2.备课(5分)
考核单位:
教务处
工作标准:
课前备好课是上好课向40分钟要质量的关键一环,教学设计必须基于学生实际和课程标准,按照学校或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教学模板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
教学设计使用学校统一制作的教案模板备课,备课时间为课前1天至7天,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真实性:
自主完成(集体备课除外)。
完整性:
语、数、外、物、化等学科的新授课应该较为详实。
新授课中要列出教学三维目标、重难点、授课时间、教法、教具、班班通设备运用、板书设计及必要教学过程环节。
集体备课、实验课、练习课、测验课按桐梓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及时性:
备课时间为课前1天至7天。
考核赋分:
赋分采用两级赋分制度,学月标准(全面达到本项的工作标准要求)考核赋分为5分,优质考核附加赋分为1分。
考核办法:
学月考核时由教师根据自身完成实际情况申报标准考核或优质考核,标准考核由教务处评定记分;优质等次经教务处考核后报主管领导签批后计分。
1)教务处在不定时抽查备课中发现没有提前备课准备的每节次扣0.5分;如若课前抽查中没有备课的对该教师停课半天处理,考核扣1分。
2)在备课(教学设计)中有下列行为的,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电子文本内容经雷同筛查后字序相同总字数超过100至200字的,每节次扣0.5分。
电子文本内容经雷同筛查后字序相同总字数超过200字的视为未备课,每节次扣1分且重写教案,同时教务处对其戒勉谈话。
3)备课缺一节扣1.5分;
此项考核低于4分者由教务处组织开展个别研判辅导。
3.上课(5分)
工作标准:
备课准备充分,课前3分钟候堂,认真组织组织教学(晨检、清点学生人数、报告异常情况等)和眼保健操,课堂学习纪律好,执行40分钟作息时间并完成教学任务。
早读课按时到堂辅导。
考核单位:
教务处
考核赋分:
考核赋分为5分,优质考核附加赋分为1分。
考核办法:
教务处或巡堂认定和教师据实申报考核。
有下列情况的按下列项扣分
1)未持教学设计上课的扣0.5分;
2)坐着上课(特殊疾病严重期间除外)每件次扣0.2分;
3)课堂上违规使用通讯工具每件次0.2分;
4)上级各类检查中被点名没用普通话教学的扣每次0.2分;
5)早读未按时到堂辅导的一节次扣0.2分,旷早读一节次的扣0.5分。
申报优质考核的必须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且此项考核分在4.8分及以上的。
相关佐证由申请教师提供。
1)通过随机入班调查,80%及以上的学生能听懂且喜欢你的课;
2)月考试或单元检测中对比班级有5个及以上的,教学成绩位列前两名;或对比班级少于5个的,教学成绩位列第一名。
此项考核低于4分者由教务处组织开展个别研判辅导。
4.作业布置与批改(5分)
工作标准:
作业布置次数与作业量和批改均符合主管部门要求。
不得过轻或超负。
语文:
课堂作业量适度,每新授两课时不少于1次,全收全改;家庭作业每次检查且批注日期。
作文写作次数不少于单元量,全收全改。
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课堂作业量适度,课堂作业每新授课时不少于1次,全收全改;家庭作业每次检查且批注日期。
英语作文写作(含低段的句或片段写作)不少于5次,全收全改。
政、史、地、生、科:
课堂作业量适度,课堂作业每新授两课时不少于1次,全收全改。
音、体、美:
每两课时布置家庭作业或实践活动类作业。
考核单位:
教务处
考核赋分:
考核赋分为5分,优质考核附加赋分为1分。
考核办法:
教务处检查认定和教师据实申报考核。
有下列情况的按下列项扣分
1)低于标准批改量的每批次扣0.5分;
2)作业量不适度的每件次扣0.1分;
3)错改、漏改一处扣0.1分;
4)所教学科作业按时完成率低于95%的每个百分点扣0.05分。
此项考核分在4.8分及以上的可申报优质考核,按下列条款考核加分。
1)超过作业批改基本量5%-10%的加0.5分;
2)超过作业批改基本量10%以上的加1分;
此项考核低于4分者由教务处组织开展个别研判辅导。
5.辅导与检测(5分)
工作标准(市统考学科):
认真完成辅导或晚自习任务,每月个别辅导(中考或联考学科)人次不少于5人次或集体辅导不少于4课时;高段按县局安排完成月检测,低段完成单元检测,半期检测后有完整的质量分析和整改措施。
考核单位:
教务处
考核赋分:
考核赋分为5分,优质考核附加赋分为1分。
考核办法:
教务处检查认定和教师据实申报考核。
有下列情况的按下列项扣分
1)未按时完成教务处安排的月检测(见批改试卷)每件次扣1分;
2)检测后未完成较为完整的质量分析和整改措施的扣1分。
3)检测(考试)过程不认真,有学生违反考纪1人次扣0.5分。
4)辅导考核由教师上传辅导视频或照片佐证考核,学期以班级学生数计算,每少一人次或件次扣0.2分
此项考核低于4分者或镇级及以上统一组织中成绩倒数(镇内倒数1-2名或县内倒数最后5位)的由教务处组织开展个别研判辅导。
此项考核分在4.8分及以上的可申报优质考核,(申请优质考核的教师必须要有辅导的视频资料为佐证。
)
另加分按下列条款考核。
1)超过辅导与检测基本量5%-10%的加0.5分;
2)超过辅导与检测基本量10%以上的加1分;
6.教研课改与学习提升(3分)
工作标准:
认真参加教研组开展的各项活动,不断学习,努力提升教学能力。
考核单位:
教务处
考核赋分:
标准考核赋分为3分,优质考核附加赋分为1分
考核办法:
教务处检查认定和教师据实申报考核。
1、参与学习1分:
参加教研组组织开展的活动并完成任务计1分。
2、努力提升1分:
参加活动后写一份符合要求的活动反思(200字以上)。
3、成就自己1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计1分;
(1)参加磨课并完成预期目标的;
(2)参加组团教研被上级选拔参加更高一级比赛的计1分;
(3)指导教师参加各项比赛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的。
(4)承担公开课教学的计1分。
4、获得县级及以上“三名工程”称号的可申请优质考核附加1分,收到申请直接计分。
二、德育与安全管理:
(安保政教处负责此项考核)(3分)。
工作标准:
安保政教处具体负责拟订。
考核科室:
总务处
考核赋分:
3分
考核办法:
具体评价细则由安保政教处负责制定。
三、财产管理与设备使用(1分):
工作标准:
按照管业务管安全、管财产设备运行的原则,对所负责的财产精心管理,不出现因管理原因致使学校财产出现损失。
考核科室:
总务处
考核赋分:
1分
考核办法:
具体评价细则由总务处负责制定。
四、三关爱工作:
(1分)
工作标准:
关心爱护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完成学校安排的关爱工作。
考核科室:
团队委
考核赋分:
1分
考核办法:
具体评价细则由团队委负责制定。
五、特色创建(1分):
工作标准:
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校园特色项目或文化建设任务。
考核科室:
行政办
考核赋分:
标准考核1分,优质赋分1分。
考核办法:
1、按要求完成的计1分。
2、未完成的不得分。
3、超标准完成的
注:
本项考核如考核期内学校未安排工作,赋分直接计分。
六、值周管理(2分):
工作标准:
按照学校全天、全周作息时间安排,组织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健康正常,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保障全体师生安全,认真完成值周工作任务。
考核科室:
行政办
考核赋分:
标准考核2分,优质赋分1分。
考核办法:
按照值周分工安排的工作,全部认真完成的10分,未按值周工作职责要求,履行值周工作职责的,每一件次视其情况扣0.2-0.4分;完成量低于50%的此项得分记0分外,在工作态度项考核中再扣2分。
各项工作均出色完成,且大课间秩序、就餐秩序和午休秩序明显很好的值周组可申请优质考核,申请提交主管领导同意推荐后,提交校务会讨论通过表决(当事领导回避原则)过半记分。
七、临时工作(2分):
工作标准:
不推诿堂塞、找借口或找客观原因拒绝接受任务,认真完成学校及各科室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考核科室:
行政人员.
考核赋分:
标准考核2分,优质赋分1分。
考核办法:
1、学月内每次都认真要求完成工作的2分;
2、个别事项由少数人员单独完成的,可申请优质考核:
1课时以内完成的计0.1分;1课时以上至半天内完成的计0.2分;半天至1天内完成的计0.5分,1天以上完成的计1分。
3、推诿堂塞、找借口或找客观原因拒绝接受任务的每件次扣2分,接受任务后未按时或认真完成的每件次扣1分。
八、资料建设(2分):
工作标准:
按要求按时完成学校或各科室要求、安排的各类计划、表册、电子录入、登记等资料。
考核科室:
学校或各科室
考核赋分:
2分。
考核办法:
学月内学校或各科室安排的各类计划、表册、电子录入、登记等资料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按下列条款扣分。
1)首次未按时或按要求完成的一件次扣0.5分;再次未按时或按要求完成的一件次扣1分;启动督导未按时或按要求完成的一件次扣5分,同时按学校有关要求问责处理。
2)完成内容中有明显错误的一处扣0.2分;
九、行政管理:
工作标准:
详见学校制定的任务清单
考核科室:
学校考核组
考核赋分:
校级领导赋分20分,中层领导赋分15分。
考核办法:
上级评价10%+运转考核70%+中心校领导评价20%。
科室运转考核细则如下:
1、运转考核项目及赋分:
岗位职责40分、任务落实30分、考核评价10分、管理成效20分,总赋分为100分。
2、管理人员岗位范围:
指由上级或学校任命的中层领导干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
3、考核细则
(1)岗位职责(40分)。
教务处主要职责:
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考勤管理、继续教育、校本研修与教研组建设、教师常规考核评比督导、课程改革与管理、教学质量分析、升考与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音体美等竞赛活动、功能室管理、教材征订及提议教师任课安排。
政教处主要职责:
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德育教育、法治建设、班级管理、值周管理、表彰奖励、纪律卫生、入学入托、农村环境整治、教师办公室管理与评价、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特殊学生的转化教育、国旗下讲话。
总务处主要职责:
负责后勤队伍建设,财务预算、管理、报账、审计和公示,收费工作、学生教材管理,校产管理与维护、水电与物资管理、生活管理与后勤服务、保险代收与校方责任险办理、工程建设。
安保办主要职责:
负责安保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预案制定、安全教育、资料建设、隐患排查、安全监管、门卫管理、宿舍管理、应急处置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会务接待、人事考核、学校节假日值班安排、学校安全内保,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登记等工作。
工会主要职责:
参与决策学校重大事项、信访维稳、关心职工困难、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监督校务公开。
团队委主要职责:
负责团队组织建设、团队活动、学生素能培养与社会实践、关爱弱势、阵地建设。
考核办法:
依据松坎学校任务清单对照实施月考核。
各科室任务月考核清单由学校明确。
(2)任务落实(30分)。
根据学校每月安排各科室的工作,对照任务台账考核。
考核办法:
没有按时完成一件次工作的扣1分,第一次督导仍未完成一件次工作的扣5分,第二次督导仍未没有完成一件次工作的扣10分,同时按相关制度处理。
若考核时任务清单与任务台账内容相同时以任务清单为准考核。
(3)考核评价(10分)。
考核办法:
没有按时完成月考核评价工作的扣1分,第一次督导仍未完成一件次工作的扣5分,第二次督导仍未没有完成一件次工作的扣10分,同时按相关制度处理。
(4)管理成效(20分)。
由上级主管部门(占比30%)、中心学校(占比20%)、校委会(占比30%)、三分之一以上教师代表(占比20%)负责对本科室负责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考核。
十、兼职管理
工作标准:
主管科室负责制定
考核科室:
主管科室
考核赋分:
兼职5节-8节的管理岗位赋分5分,兼职2-4节的管理岗位赋分2分。
考核办法:
上级评价60%+过程监督评价20%+民主测评20%。
具体评价细则由主管科室负责制定。
十一、专职岗位管理
工作标准:
主管科室负责制定
考核科室:
主管科室
考核赋分:
20分
考核办法:
上级评价60%+过程监督评价20%+民主测评20%.具体评价细则由主管科室负责制定。
第五部分质量成效
教学质量按桐教[2017]78号文件规定质量评价公式,结合各学科特点按各学科各项赋分(以下表为准)计算得分的40%计入考核总分。
松坎学校初中部在教学质量评价时,以上一年中考质量全县综合排名在松坎学校前后一个位次学校的教学成绩为参照计算提高率等。
一、本项考核如若由松坎镇中心学校统一组织考核且兑现奖励的,则该项分值计入考核总分,同时纳入学校考核兑现绩效奖励分配。
二、各系列质量成效考核比重如下:
1、校级领导质量成效=学科考试成绩的10%+行政管理20%+中心校考核10%。
2、中层领导质量成效=学科考试成绩的20%+行政管理10%+中心校考核10%。
3、兼职系列质量成效=考试成绩的学科所占工作量的百分比+兼职管理工作所占工作量的百分比。
三、承担所任教学科由上级组织统一考试的以考试成绩核算质量成效;非专业教师承担的非上级统一考试学科的核算质量成效时不计入此学科的考查成绩;专业教师承担的非统一考试学科质量成效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
四、教学质量评价各年级各学科各项赋分(由上级组织考核的以上级考核为准)
学段
学科
平均分
提高率
及格率
优良率
1—4年级
语文
55
20
10
15
5—9年级
语文
60
20
10
10
1—4年级
数学
55
20
10
15
5—9年级
数学
60
20
10
10
1—4年级
英语
60
20
10
10
5—9年级
英语
60
20
10
10
1—4年级
理、化、生、科
60
20
10
10
5—9年级
理、化、生、科
60
20
10
10
1—4年级
政、史、地、思
60
20
10
10
5—9年级
政、史、地、思
60
20
10
10
注:
1.原评价公式各项赋分为平均分50分,及格率20分,优良率30分。
为了让评价结果更趋近客观公平,分析近年教学成绩在学科间、年级间客观存在的差异,将优良率和及格率赋分据实调减,将调减的加到平均分上。
2.当同级同学科的平均分第一名与第二名分差达5分以上的,高出部分统一修正为只高5分测算。
3.当同级同学科有两个班无优良率,该项赋分纳入平均分赋分计算。
4.同级同学科均由一个教师担任时,引入第三方(县监测排名在学位前、后一名的学校)测算。
5.承担的初中部与小学部教学任务的汇总计算。
6.担任中考科目同年级同学科跨级教学的同年级合并为一班级考核。
六、工勤人员和未上课的教辅人员此项另方案考核。
七、专业教师承担的非统一考试学科质量成效考核办法:
音、体、美、信等专业教学(指音、体、美、专业教师人事本专业课教学时,上级未安排统一考试的任课教师由学校组织教学质量考核)质量考核拟从2018年春期试行,质量考核分为技能考核和成效考核两部分:
1)技能考核赋分75分。
每位承担音、体、美、信等的任课的教师由教务处组织的考核组临时抽签一个班级的30%以上学生代表本班考核,考核的平均分作为任课教师技能考核原始分。
考题由教务处组织命题。
2)成效考核赋分25分,考核办法:
音乐类:
指导的音乐节目参加校级活动的每个节目计5分;指导的音乐节目被评为校级一等奖的每个节目计10分;指导的节目被选送到县级的加15分;指导的节目被选送到市级的加20分。
教师个人参加县级评选活动获得二等奖的计5分,参加县级评选活动获得一等奖的计10分;教师个人参加市级及以上评选活动获得三等奖的计5分,参加市级及以上评选活动获得二等奖的计10分;教师个人参加市级及以上评选活动获得一等奖的计15分。
美术类:
指导的美术作品被评为校级一等奖的每件作品计10分;指导的美术作品被选送到县级的加15分;指导的美术作品被选送到市级的加20分。
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学生美术作品展的学生作品入选数量达10件的计5分,达20件的加10分,达30件及以上的加15分。
教师个人参加县级评选活动获得二等奖的计5分,参加县级评选活动获得一等奖的计10分;教师个人参加市级及以上评选活动获得三等奖的计5分,参加市级及以上评选活动获得二等奖的计10分;教师个人参加市级及以上评选活动获得一等奖的计15分。
体育类:
有中考成绩的按中考成绩计算。
指导的班级项目参加校级集体活动且被评为校级一等奖的每个项目计5分;指导的学生(个体项目)加校级集体活动且被评为校级一等奖的每人次计2分,指导的学生(个体项目)参加县级比赛获得三等奖的计10分,获得二等奖的计15分,获得一等奖的计20分。
指导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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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 教职工 工作 考核 方案 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