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峪历史文化名村建设保护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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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峪历史文化名村建设保护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促进郭峪历史文化名村健康有序地发展,特编制《阳城县郭峪村建设保护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郭峪历史文化名村村庄建设、历史遗存保护的指导性文件。
凡在村庄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意见》、《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的规定,遵守并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依据
1.《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2.《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2004)
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6.《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4]38号)
7.《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
8.《山西省旅游发展与行动计划纲要》(晋政发[2004]8号附件)
9.《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2005年)
10.《晋城市第一批划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皇城等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11.《阳城县北留镇总体规划》(2004――2020)
12.《北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及远景发展目标纲要》
13.《阳城县北留镇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
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和区域背景分析郭峪村发展的动力机制,确定村庄经济和社会发展思路,制定发展目标。
2.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合理确定郭峪村的职能定位,统筹安排各项设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3.以煤炭产业为后盾,以旅游产业创品牌,充分发挥旅游业的联动作用。
第五条规划期限为2004——2020年。
第二章村庄建设规划
第六条规划原则
1.深入挖掘郭峪村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村落人文景观和自然山水景观,保持村落风貌的完整性。
2.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的力度,正确处理煤炭工业与旅游业发展的关系,使二者协调发展。
3.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做到在发展中传承历史文脉、在传承文脉中谋求发展。
4.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改善村民的生活居住环境和旅游环境。
第七条规划目标:
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实现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将郭峪村建成国内乃至国际著名的文化旅游景区;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
第八条村庄性质:
郭峪村是以古堡文化为特征、具有沁河流域乡土特色的历史文化名村。
第九条村庄规模:
2020年人口规模为1800人;用地规模为26.9万平方米,人均建设用地149.4平方米。
第十条用地发展方向:
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近期向南适当发展;远期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考虑将部分村民迁往北留镇区,村中不再安排居住建筑用地。
第十一条规划结构为“一轴、两区”。
“一轴”即规划沿樊溪两岸形成村庄的景观轴线。
“两区”包括村落北部(包括郭峪古城、三槐庄、侍郎寨、黑沙坡)为旅游景区和旅游服务区,景观风貌上以体现传统风貌为主;村落南部为新区,在景观风貌上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第十二条居住建筑用地:
规划新增居住建筑用地位于郭峪中学南侧,面积1.5万平方米,居住户数53户,住宅形式为2层坡屋顶建筑。
拆除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住宅建筑;搬迁黑沙坡的村民;对三槐庄旧区进行更新改建;搬迁部分传统民居中的居民。
第十三条规划居住建筑用地11.5万平方米,占村庄建设用地的42.75%,人均居住建筑用地63.89平方米。
第十四条公共建筑用地:
规划公共建筑用地7.10万平方米,占村庄建设用地的26.39%,人均公共建筑用地39.44平方米。
1.行政管理用地:
规划将商场迁出村委会办公楼,整栋楼将作为村委会和旅游区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
村中戏台院内的行政办公机构迁往村委会办公楼内。
2.教育机构用地:
在现状郭峪中学东侧规划一所3个班的幼儿园,占地面积为0.20万平方米。
3.文体科技用地:
拆除、整饬游览区周边及内部的不协调建筑;利用老狮院、张家大院、下范家院、豫楼、容安宅等规划展览馆和样板房;规划戏台院为文化娱乐用地,作为村民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在石山院的山门前复建鱼池院。
4.医疗保健:
在郭峪中学东侧,结合该处规划的商业金融设施,规划一个卫生所,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床位数5个。
5.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上街、下街为商业文化街,沿街建筑层数为1―2层,建筑为明清风格;结合三槐庄旧区更新改建,建设小型农家宾馆,建筑形式为四合院式;将古城部分传统民居进行内部改造,作为家庭旅馆;规划东门广场、汤帝庙周边地段作为庙会和赶集时的临时集贸设施用地;在郭峪中学东侧规划1处商业金融设施。
第十五条生产建筑用地:
规划要求紧邻村庄的郭峪煤矿进行环境整治和污染治理;搬迁食用油厂、煤球厂、面粉厂。
第十六条对外交通用地:
规划沿侍郎寨北侧山沟规划一条从郭峪村至史山村的运煤专线,作为郭峪村煤炭运输的主要通道。
第十七条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在现有道路格局基础上,增加村庄各部分的内部道路;沿古城墙规划环城路;在东山上开辟机动车道和旅游步行道,与现有的旅游道路一起形成旅游环路。
整体保护古城内街巷格局、空间尺度。
重点保护前街、南沟街,上、下范家圪洞,王家圪洞,常家圪洞。
规划郭峪古城、三槐庄及侍郎寨的道路以步行为主。
规划道路划分为三级:
主路、支路、宅前路。
路面宽度分为8米(主路)、5米(支路)、3.5米(宅前路)。
规划道路断面形式均为一块板。
第十八条规划1处广场:
在郭峪古城东门外规划1处文化休闲广场,面积1.0万平方米,是一个体现古城文化内涵、为村民和游客提供瞻观和休闲活动场所的广场。
第十九条规划2处社会停车场,分别位于文化休闲广场的北侧和三槐庄的东北部,面积分别为0.12万平方米、0.08万平方米;完善配建停车场。
第二十条规划道路广场用地3.10万平方米,占村庄建设用地的11.52%,人均居住建筑用地17.22平方米。
第二十一条规划利用村中的边角地和民住宅拆迁后的场地建设街旁景观绿地;整治樊溪河村中段,恢复历史上樊溪河“溪水清冽,夹岸垂柳,百鸟争鸣,蜂蝶飞舞”的景观;加大道路绿化、普遍绿化的建设力度;加强山体绿化。
绿化树种以松树、柏树、桑树、柿树、柳树、槐树等地方树种为主。
第二十二条规划村庄绿地达到3.10万平方米,人均17.22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2.40万平方米,人均13.33平方米。
绿化覆盖率达到35%。
第二十三条规划期末最高日用水量为725.1m3/d,最大小时用水量为69.0m3/h。
第二十四条规划采用水源井提升经高位水池重力流供水方式。
现状水源井日出水量大于1000m3/d,可以满足远期村庄用水需要。
第二十五条村内管网布置以环状网为主,管径DN100以上给水管以间距120m均匀布置消火栓。
第二十六条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规划期末平均日污水量为386.7m3/d。
第二十七条村内污、雨水干管均沿主次干道路布置,排水方向总体表现为由北向南。
第二十八条规划于樊溪河以西敷设一条D600的污水截流干管,污水经收集后沿截流干管直至大桥村下游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第二十九条雨水排放以分散排放为主,规划沿村西部边山结合道路工程的建设布置雨水管渠,其余区段则结合采用地面漫流排放形式。
规划于樊溪右岸共设置3个雨水出水口。
第三十条规划于樊溪两岸构筑防洪护岸,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
第三十一条规划远期村内用电负荷为3676KW,主要包括居民生活用电负荷和公建负荷。
第三十二条规划供电电源自郭峪村南10kV电力线引接。
设置8座10kV变配电室,结合实际可附设于建筑内部。
第三十三条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方式,由10KV配电室出线380/220V低压线路至用户处。
高低压电力线路规划均采用直埋电缆。
第三十四条规划电话容量为1500门。
由北留电信支局引接电信电缆,村内共设置5处电信交接箱。
第三十五条电信电缆采用直埋敷设,过道路处穿钢管保护。
第三十六条规划远期采用煤层气作气源,于村南引接中压燃气管道,规划设置一座中低压调压站。
第三十七条规划期内居民生活和公建总用气量为583.2Nm3/d。
第三十八条村内低压燃气干管以环状网布置为主,各组团、建筑由低压燃气干管引接燃气分配管和入户管。
第三十九条规划村内总热负荷为5.35MWMW,于村南设置一座锅炉房,装备4t/h热水锅炉2台。
第四十条规划热力管网供回水温度为95-70℃,热力管采用树枝状布置,无缝钢管直埋敷设,热网与各建筑之间为直接连接。
第四十一条将村庄及与其相关的外围地区划分为生态环境保护区、古城控制区、交通噪声控制带、工业治理区四类功能区并执行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第四十二条生态环境保护区指与村庄相关的外围地区。
规划要求该区域大气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一级;水体达到《地面环境质量标准》Ⅰ-Ⅱ类标准;噪声小于45分贝。
古城控制区指观光游览、居住、商业等混合区,即村庄。
规划要求该区域大气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饮用水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噪声控制在45-55分贝之间;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100%。
交通噪声控制带指旅游公路和运煤专线两侧的区域。
规划要求该区域噪声控制在50-60分贝之间。
工业治理区规划要求该区域大气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三级;饮用水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噪声控制在50-60分贝之间;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100%。
第四十三条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近期50%,远期100%;垃圾粪便清运机械化程度:
近期70%,远期100%;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
近期50%,远期100%;水冲式公共厕所普及率:
近期40%,远期100%;垃圾废物收集、中转站覆盖率:
近期60%,远期100%。
第四十四条公共厕所应合理布局、改建并举,以水冲式为主。
中心商业区设置间距为300——500米,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米;居民区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100米,在各收集点设置活动垃圾桶,以便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清除;中心区街道设置废物箱的间隔为25——50米,一般街道间隔为80——100米;共设置小型垃圾转运站2座,每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规划在村庄的出入口设置汽车清洗站2座。
第四十五条重点保护地区的消防应以防为主,保护优先;一般保护地区应以改造与保护相结合为主,其他地区可以结合改造开辟消防通道。
合理组织交通线路,改造村落的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消除火灾隐患,保证火灾发生时消防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四十六条在重点保护地区内所有院落内的建筑纳入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内;一般保护地区的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60米。
其他地区利用拆迁后的空地调整为绿地,以解决消防疏散的场地问题。
第四十七条村庄防洪按50年一遇设计,100年一遇校核。
第四十八条规划郭峪开发建设分为三期。
其中,一期工程(2004-2010年),建设商业文化街;复建古城墙东、南、北段,整治豫楼和汤帝庙周边地段环境,复建鱼池院,拆除45户村民住宅;在中学南侧新建村民住宅区,安置一期工程拆迁户;樊溪村中段绿化美化;修缮老狮院、明地道及其城内出口。
二期工程(2011-2015年),复建古城墙西段,拆除37户村民住宅;修缮张家大院、柴家院、下范家院、小狮院、容安宅、王重新旧居(卢家院和郭家院)、大院(位于后街)、谭家院、待郎寨的六座院落(安乐居、所其无逸、老宅、花墙院、机房院、书房院)、恩进士宅、西院、槐庄。
三期工程(2016-2020年),三槐庄和郭峪中学东侧旧区更新改建;环古城道路建设;搬迁黑沙坡居民;侍郎寨全面整治,复建侍郎寨寨墙;边山绿化。
第三章保护与更新规划
第四十九条规划原则:
原真性原则、整体性原则、新老建筑相协调原则、保护规划与建设规划相衔接原则。
第五十条规划目标
1.划定郭峪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范围,分为两个层次:
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
2.保护历史建筑的原真性,保护名村的空间格局和风貌的完整性,再现名村所凝聚的浓郁的地方传统文化氛围,传承地方历史文脉。
3.以严格保护为前提,科学合理地发展旅游事业,带动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
协调开发力度、发展速度和环境承载能力三者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十一条保护框架
1.以历史为线索,从整体上保护村落的历史建筑、环境、传统空间格局等,以保持村落风貌的完整性,展示明清之际沁河流域乡村社会的全部内涵。
2.以“山环水绕幽居之村”的人居环境为线索,保护村落周围自然山水景观与特色风景,体现村落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的特征。
第五十二条核心保护区:
郭峪古城保护范围东至沿河道外侧;西至西门外100米;北至北城墙外100米;南至城墙外道路南侧。
侍郎寨保护范围为寨墙(或寨墙基)东西南北外10米处。
第无十三条建设控制地带:
郭峪古城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东至苍龙岭山脊一线;西至可乐山山脊一线;南至城墙外500米处;北至城墙外300米处。
侍郎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在郭峪古城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
第五十四条街巷保护整治
整体保护古城内街巷格局及风貌。
前街、南沟街,上、下范家圪洞,王家圪洞,常家圪洞为重点保护街巷。
其余为一般保护街巷。
重点保护街巷严格保护街巷的现有形态,整治传统风貌已被局部轻微破坏的地段。
拆除不协调建筑中体量不协调及位置不协调建筑,整饬色彩及造型不协调建筑。
严格保护一般保护街巷中历史形态完整的地段,全面整治传统风貌已被破坏的地段。
拆除不协调建筑中的超高建、构筑物,整饬色彩及造型不协调建筑。
新建房屋必须符合有关控制要求。
第五十五条院落保护整治
重点保护院落:
张家大院、柴家院、下范家院、小狮院、容安宅、王重新旧居(卢家院和郭家院)、大院(位于后街)、谭家院、待郎寨的六座院落(安乐居、所其无逸、老宅、花墙院、机房院、书房院)、老狮院、恩进士宅、西院、槐庄、上范家院;一般保护院落:
郭家院、卫家院、新院(共2座,位于南沟和黑沙坡)、上头院、秦家院、书房院(位于下街北侧)、西都世泽、孙家院、王家院、上范家院、苗家院、书房院(位于北门内)、窦家院、正泰号、顺理则裕(位于豫楼北侧)、常家院、陈家后、郑家院、松木寨、张家院、后街院、槐树院、石家院、知止院、福景介、有竹居、有那居、大院(位于黑沙坡)、槐树院、顺理则裕(位于北门外)、苏家院、崔家院、赵家院、沟后院。
重点保护院落保护措施:
严格保护院落格局及传统氛围,将其挂牌、建档;拆除院落内的临时建筑及非传统形式建筑,拆除后空地内新建建筑严格遵守传统院落布局要求,建筑形式严格遵守传统形式,新建建筑不得破坏院落传统风貌;一般保护院落保护措施:
保护院落格局中的传统部分,整治非传统部分,完善院落格局;拆除院落内的临时建筑,保留或更新改造非传统形式建筑。
院落保护整治详见传统民居院落、建筑保护整治一览表。
第五十六条建筑保护整治措施
1.保护,是针对各级文物保护建筑(文保单位)以及详细研究后确定的优秀历史建筑属“准文物”的建筑的保护措施。
保护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2.整饬,即根据历史地区的风貌特征和要求,对建筑的立面和形体上不符合历史风貌的部分进行强制性的整饬,通过整饬恢复建筑的原有风貌或者减少它们与历史地区环境的冲突。
3.保留,对处于历史风貌地区以外的、不影响传统风貌、而且质量好的建筑,采取保留措施。
4.拆除,针对影响传统风貌较大的建筑,采取拆除的措施。
拆除的对象主要针对功能不符、对周边环境风貌有较大冲突和视觉障碍、有条件拆除的建构筑物。
第五十七条核心保护区建筑保护整治。
城墙、豫楼、汤帝庙、张家大院、柴家院、下范家院、上范家院、小狮院、容安宅、王重新旧居(卢家院和郭家院)、大院(位于后街)、谭家院、待郎寨的六座院落(安乐居、所其无逸、老宅、花墙院、机房院、书房院)、老狮院、恩进士宅、西院、槐庄为重要保护点。
其他传统民居建筑为一般保护点。
核心保护区建筑保护整治措施:
重点保护建筑,对建、构筑物绝对保护,进行严格维护、修复等设计。
构筑物除修复主体外,应确保局部环境的设计与恢复。
并对外部环境、材质、地面、高低开合等格局进行整体保护;一般保护建筑,严格保护传统建筑的空间布局、群体组合、结构形式、色彩、材料与门窗细部等,在维护、加固、修复、重建中必须按原风貌以“整旧如旧”的原则进行。
第五十八条建设控制地带建筑保护整治
建设控制地带建筑保护整治措施:
该区域内新建建筑的檐口高度不超过6米,新建筑的性质、形式、体量、色调都必须与历史风貌地区相一致。
对于该区域内的现状建筑,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整饬、拆除、保留措施:
根据历史地区的风貌特征和要求,对建筑的立面和形体上不符合历史风貌的部分进行强制性整饬,以减少与历史地区环境的冲突;对功能不符、与周边环境风貌有较大冲突和视觉障碍、有条件拆除的建、构筑物,采取拆除更新措施;对处于历史风貌地区以外的、不影响传统风貌、而且质量好的建筑,采取保留措施;整治建筑周围的场地和环境。
建筑保护整治详见传统民居院落、建筑保护整治一览表。
第五十九条建筑高度控制
严格控制历史风貌地区的天际轮廓线,特别是核心保护区的天际轮廓线,严格控制更新建筑高度与风格形式;重点保护山体边缘的轮廓;对景观视廊的控制,保证豫楼、汤帝庙、主要的城楼、石山庙、文峰塔等制高点之间有良好的视线通廊。
新建、改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分为两个层次:
一层控制区为三槐庄,新建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4米;二层控制区包括郭峪古城及其南侧,新建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6米。
第六十条旅游市场定位
一级客源市场:
山西省东南部、中部和河南省中北部地区,包括阳城、晋城、长治、太原、临汾、济源、洛阳、郑州、焦作、新乡、开封等地。
二级客源市场:
包括除一级市场之外的山西省其它地区构成的山西省内市场,以北京、天津、石家庄为主的华北市场,以西安为主的西北市场,由除一级市场之外的河南省其它地区所构成的河南市场和以上海为中心的华东市场等。
三级客源市场:
国内其它地区及来自于西安、洛阳、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部分海外客源是郭峪古城堡文化旅游区的三级客源市场。
第六十一条旅游发展规模:
2010年接待游客35万人次,2020年接待游客45万人次。
第六十二条旅游景区划分:
郭峪古城、侍郎寨为核心游览区;文昌阁、文峰塔、三槐庄、黑沙坡、石山庙为辅助游览区;古城内的商业文化街、三槐庄为主要旅游服务接待区。
功能分区:
郭峪古城为古堡文化展示区,以展示郭峪古村落的民防文化、耕读文化、古建文化、商业文化、民俗文化、宗教文化为主;侍郎寨是民防文化、商业文化展示区;三槐庄、黑沙坡是民俗文化展示区;文昌阁、文峰塔是耕读文化展示区;苍龙岭是自然生态景观展示区。
第六十三条旅游环境容量:
旅游景区日游人容量7500人;年游人容量为130万人。
第六十四条景区游览线路组织
1.郭峪古城堡区内旅游线路
观光半日游:
东面城墙(金汤门)、樊溪——东门——商业文化街——申明亭——汤帝庙——豫楼——豫楼地道——西院——东门,东门——商业文化街——下范家院——豫楼——北门,北门——西都世泽院——恩进士院——光照世则院——大院——老狮院——柴阴阳宅——新院——东门,侍郎寨——白云观——文昌阁——文峰塔——北门。
观光一日/二日游:
东面城墙(金汤门)、樊溪——东门——东南段城墙——魁星阁——菩萨阁——新院——张家大院——槐庄——汤帝庙——小狮院——豫楼——老狮院——申明亭——商业文化街——东门,陈家上下花园——北门碉楼——西都世泽院——豫楼——下范家院——老狮院——申明亭——汤帝庙——永安门区——柴阴阳宅——槐庄区——张家大院——新院——商业文化街——东门,东门——商业文化街——柴阴阳宅——汤帝庙——豫楼——豫楼地道——大院——光照世则院——恩进士院——北门碉楼——陈家上下花园——文峰塔——文昌阁——白云观——侍郎寨——东门,陈家上下花园——北门——城墙——大院——西院——商业文化街——张家大院——柴阴阳宅——汤帝庙——永安门——小狮院——老狮院——下范家院——豫楼——豫楼地道——恩进士院——光照世则院——西都世泽院——北门碉楼——文峰塔——文昌阁——白云观——侍郎寨,侍郎寨——黑沙坡——白云观——文晶阁——文峰塔——陈家上下花园——北门碉楼——城墙——大院——商业文化街——申明亭——汤帝庙——永安门区——槐庄——新院——菩萨阁——魁星楼——西院——豫楼地道——豫楼——老狮院下范家院——老狮院——商业文化街——东门。
第六十五条区域联动旅游路线规划
1.县内组合旅游线路:
阳城城区——海会寺——郭峪古城堡文化旅游区——皇城相府(一日游),阳城城区——郭峪古城堡文化旅游区——皇城相府——九女仙湖旅游区(二日游),阳城城区——蟒河——郭峪古城堡文化旅游区——九女仙湖旅游区(二日游),阳城城区——郭峪古城堡文化旅游区——九女仙湖旅游区——析城山旅游度假区——蟒河生态观光旅游区(三日游或四日游)。
2.省内旅游线路:
太原——榆次——长治——高平——晋城——郭峪古城堡文化旅游区——永济,河津——侯马——郭峪古城堡文化旅游区——晋城——高平,运城——侯马——阳城——郭峪古城堡文化旅游区——晋城。
3.省际旅游线路:
武汉——郑州——洛阳——郭峪古城堡文化旅游区——晋城——太原——包头,西安——洛阳——郭峪古城堡文化旅游区——晋城——焦作——郑州,石家庄——邯郸——新乡——焦作——晋城——郭峪古城堡文化旅游区——侯马——延安。
第四章规划实施措施及建议
第六十六条严格建设管理
严格规划管理。
在郭峪历史文化名村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必须符合本规划。
新区建设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和“规划建设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
出让保护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划拨保护范围内国有土地、审批保护范围内集体土地时,必须符合保护规划要求,必须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或在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手续时,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传统风貌的协调等作出限制性规定。
在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范围内,安排布局各项建筑物、构筑物等,在体量、高度、色彩等方面都要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并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时,提出规定性的要求。
严格建设活动管理。
郭峪历史文化名村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必须坚持维护历史遗存、完善原有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的原则;必须保存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传统格局和风貌。
在核心保护区除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外,不得进行其它新建、扩建活动。
在保护范围内确定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先经专家论证后,方可按照建设管理的程序进行立项、设计、施工等;并在保护范围内禁止有损文物及文物景观的建设,对传统格局和整体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的建设,修建破坏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广告、标牌等设施,损坏和拆毁受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等。
严格现存建筑物的管理。
阳城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保护规划中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相关的街区环境等,建立档案,设立标志,予以公告,明确保护范围,增强居民的保护意识。
第六十七条重视维修保护
建立重点保护建筑档案。
要对保护范围内的重点保护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测绘、拍照,建立保护档案,并挂牌公示。
保护范围内建筑的拆除。
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要符合历史的真实性和生活的原真性,对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拆除,要向阳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保护规划进行审查,符合保护规划规定原则的方可批准;对于核心保护区内建筑物的拆除,要由晋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方可作出决定。
保护范围内建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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