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处罚细则.docx
- 文档编号:29342463
- 上传时间:2023-07-22
- 格式:DOCX
- 页数:30
- 大小:30.74KB
标准化处罚细则.docx
《标准化处罚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标准化处罚细则.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标准化处罚细则
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检查处罚细则规定(试行)
第一部分公共类
1.1巷道文明生产
1.1.1巷道卫生
1.1.1.1在管理区域巷道、硐室内发现垃圾(塑料袋、水瓶、手套等),一处处罚50元。
1.1.1.2巷顶、巷帮有条丝、线绳等悬挂废旧杂物的,一处处罚50元。
1.1.1.3装修的巷道地板有痰迹、灰尘的,一处处罚50元。
1.1.1.4巷道有积水(长3m,深100mm)的,处罚50元。
1.1.1.5溜子或皮带出现洒煤未清理的,一处处罚50元。
1.1.1.6溜子、皮带机头出现堆煤或沿途出现超过100mm的煤(矸)块,一处处罚50元。
1.1.1.7巷道底板不平整,凹凸超过200mm以上的,一处处罚50元。
1.1.1.8巷道内皮带、溜子等处影响行人,未搭设稳固过桥的,处罚50元。
1.1.1.9开关等各类设备有粉尘不干净的,一次处罚50元。
1.1.1.10采煤工作面电缆槽内未及时清理的,处罚100元。
1.1.1.11开工护照未使用统一牌板架的,处罚100元。
1.1.1.12各类牌板使用条丝吊挂、捆绑的,一处处罚500元。
1.1.2材料管理
1.1.2.1工具箱、急救箱、沙箱统一刷漆管理,大小统一,放置整齐,油桶放置成直线,桶面干净,未达要求的,一处处罚50元。
1.1.2.2材料码放不标准(未分层、超高度等)或材料下、后有其它材料、垃圾的,一处处罚50元。
1.1.2.3巷内有乱放单一材料的,一处处罚50元。
1.1.2.4同类材料码放超过两垛的,一处处罚50元。
1.1.2.5备用支护材料距工作面迎头超过200米的,处罚300元。
1.2管线吊挂
1.2.1电缆、管路、小线吊挂不平直的,一处处罚50元。
1.2.2各类管路有跑、冒、滴、漏现象的,一处处罚50元。
1.2.3采掘机随机电缆未悬挂或悬挂不符合要求的,处罚300元。
1.3牌板管理
1.3.1大样图板悬挂位置不当、不整齐或内容有错误(一处)的,处罚50元。
1.3.2各类材料、设备不挂牌管理的,一处处罚50元。
1.3.3材料牌板未上架管理或高度不统一、不成直线的,处罚50元。
1.3.4电话未上架管理或电话架不标准的,处罚50元。
1.3.5里程牌、锚杆编号牌、导线点牌等悬挂不成直线的,处罚50元。
1.3.6无巷道名称牌、队组名称牌、灯箱或吊挂不规范的,处罚50元。
1.3.7水窝未安设栅栏或未挂管理牌板、警示牌板的,一处处罚50元。
1.3.8溜子或皮带过桥未挂警示牌板的,一处处罚50元。
1.3.9溜煤眼、风机处未挂警示牌板的,一处处罚50元。
1.3.10阻车器上未贴圆形反光膜或损坏的,一处处罚50元。
1.3.11各类标识牌未按标准进行贴挂的,一处处罚50元。
1.3.12标准化各类牌板有划痕的,一处处罚50元。
1.3.13设备、五小无编号,无危险牌,无包机牌内容填写不全的,处罚50元。
1.3.14各种图牌板现场悬挂不规范、不全,撕破或字迹不清的,处罚50元。
1.3.15各类标准化牌板有严重划痕和损伤的,一处处罚100元。
1.3.16开工护照未按要求放置,内容缺项或使用代替品挂牌的,处罚100元。
1.3.17标准化牌板未按矿总体要求制作(包括字体、尺寸大小、颜色、图标等)的,一次处罚300元。
1.3.18各类标准化牌板损坏严重导致不能使用或随意丢弃的,一块处罚500元。
1.4消防管理
1.4.1消防沙箱规格不符合规定或消防沙量不足,沙中混土、煤、渣、水等杂物的,处罚100元
1.4.2消防设施位置布置不当或消防器材不齐全,处罚50元。
1.4.3无油脂箱或使用的油脂箱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元。
1.4.4灭火器失效、超期未校、压力不足的,处罚50元。
1.4.5烧焊现场未检查瓦斯、洒水等的,处罚100元。
1.4.6烧焊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的,处罚100元。
1.4.7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的,处罚500元。
1.5综合管理
1.5.1组织的标准化动静态检查中,未按要求参加的,一人次50元。
1.5.2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标准化资料的,一次处罚50元。
1.5.3上报标准化资料有错误的,一处处罚50元。
1.5.4各种图纸、资料记录不全的,处罚50元。
1.5.5各种制度不齐全、未张贴,记录不齐全,填写不认真的,处罚50元。
1.5.6隐患排查项目,一项未按时完成的,处罚50元。
1.5.7巷道不按要求进行冲洗的,一次处罚300元。
1.5.8问题未按期进行整改出现第二次下表的,一次处罚500元。
1.5.9单位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标准化罚款汇总单的,一次处罚500元。
1.5.10零星工程的材料未履行标准化办公室签字手续,而材料入井的,处罚500元。
1.5.11凡未经标准化办公室审批,工程私自进行开工的,处罚3000元
1.5.12喷浆巷道迎头30米以外要求复喷而未进行复喷的,处罚3000元。
1.5.13各类开峻工验收不合格的,一次处罚责任单位3000元。
第二部分采煤
2.1质量管理
2.1.1无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和记录资料的,一次处罚100元。
2.1.2作业规程未按要求每月进行复查的,一次处罚100元。
2.1.3支护器材无基础台帐或对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无记录的,一次处罚100元。
2.2顶板管理
2.2.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板移近量按采高大于100mm/m的,一处处罚100元。
2.2.2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不严实,出现局部接顶现象,前梁千斤顶微表压力低于规定值的80%未采取措施的,处罚300元。
2.2.3综采工作面前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大于300mm,未穿板梁的,处罚300元。
2.2.4随意留顶、底煤开采的,处罚300元。
2.2.5顶板破碎或片帮深度超过0.5m,未超前拉架的,处罚500元。
2.2.6前后溜机头处未支设双抬棚,交错少于2m的,处罚500元。
2.2.7两端头悬顶长度超过5m(外错回风尾巷除外)的,处罚500元。
2.3工作面支护
2.3.1支柱要全部进行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符合要求的,一处处罚50元。
2.3.2工作面同一地点使用不同类型支柱的,处罚100元。
2.3.3金属单体柱三用阀注液口方向未与巷道平行的,处罚100元。
2.3.4支架未成一条直线,其偏差超过±100mm的,处罚100元。
2.3.5支柱未打成直线,偏差超过±30mm(横向、纵向)的,一次处罚100元。
2.3.6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钻底<100mm,不符合规定的,处罚100元。
2.3.7超前支护金属单体柱(直径100mm)初撑力〈90KN的,处罚300元。
2.3.8超前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处罚300元。
2.3.9切顶线支柱数量不齐全,有空载和失效支柱,挡矸无效的,处罚500元。
2.3.10支架错差超过顶梁侧护板的三分之二,出现支架挤、咬,架间空隙超过规定(>200mm)未采取任何措施的,处罚500元。
2.3.11工作面前、后溜之间不能保证八根单体柱支护的,处罚500元。
2.3.12进风端头排头架与转载机之间未架设抬棚的,处罚500元。
2.3.13切顶线处高度低于2.5m的,一次处罚300元。
2.3.14正常割煤不按规程追机拉架,不能保证距机组后滚筒4-6架的,处罚300元。
2.4安全出口
2.4.1两巷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护不完整,高度低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够0.7m的,处罚300元。
2.5、两巷与文明生产
2.5.1机组上积煤未及时清理的,一次处罚50元。
2.5.2巷道的积水不能排入水窝,未搭设稳固过桥的,一处处罚50元。
2.5.3开关等各类设备在检查中有粉尘不干净的,一次处罚50元。
2.5.4超前支护范围内(工作面)堆放杂物的,处罚100元。
2.5.5锚网支护巷道出现失效变形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罚100元。
2.5.6支柱不完整,出现断梁折柱,卡缆、板销不齐全,空帮空顶,拉杆不齐全,锚网支护不完整有效的,一处处罚100元。
2.5.7巷道支护失效变形,出现帮挤出或底鼓现象,未按措施进行扩帮起底的,一处处罚100元。
2.5.8工字钢支护巷道出现脱口,蹬腿棚,变形棚的,处罚100元。
2.5.9所有金属单体柱不拴防倒绳或不符合标准的,处罚300元。
2.5.10当两巷顶板条件恶化时,未架设钢抬棚的,处罚500元。
2.6、机电设备
2.6.1支架
2.6.1.1工作面支架同一阀组操作手把顺序不统一,方向不一致的,处罚100元。
2.6.1.2支架顶梁与顶板不平行支设,其最大仰角〉7度的,处罚100元。
2.6.1.3支架架间不干净,支架踏板不稳固的,处罚100元。
2.6.1.4排头(尾)架前梁千斤与前后溜电机距离低于0.5m的,处罚300元。
2.6.1.5支架尾梁、插板不完好的,处罚300元。
2.6.1.6回风端头、排尾架与煤壁之间距离大于800mm时,未支护的,处罚500元。
2.6.1.7支架活柱伸出部分少于300mm的,处罚500元。
2.6.2溜子、破碎机、转载机
2.6.2.1溜子缺挡煤板、铲板和刮板、螺丝的,一处处罚50元。
2.6.2.2溜子机尾未加盖板的,一次处罚50元。
2.6.2.3转载机千斤顶、破碎机大轮下的浮煤未清净的,处罚100元
2.6.2.4溜子上窜下滑:
工作面溜子机头轴边沿与转载机相齐,上窜超过200mm,下窜超过300mm的,处罚500元。
2.6.2.5机道溜子不平直、上飘、下挖每刀超过50mm的,处罚500元。
2.6.3皮带
2.6.3.1清煤装置不标准,清煤无效的,处罚50元。
2.6.3.2托滚保证齐全,少一串托滚的,处罚50元。
2.6.3.3皮带H架、圆杠缺胀销的,一处处罚50元。
2.6.3.4护网固定不牢固、变形的,处罚50元。
2.6.3.5清煤装置不合格,转载机簸箕紧固不可靠的,处罚100元。
2.6.3.6减速器有油污的,处罚50元。
2.6.3.7开关设备上有积尘的,处罚100元。
2.6.3.8各类仪表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处罚100元。
2.6.3.9冷却系统不完好通畅的,处罚200元。
2.6.4采煤机漏油、缺齿,无停止溜子的闭锁装置的,处罚100元。
2.6.5泵站
2.6.5.1泵站压力低于28MPa的,处罚100元。
2.6.5.2泵站各类仪表缺少或不能使用的,处罚100元。
第三部分掘进
3.1文明生产
3.1.1机组上浮煤未及时清理的,一次处罚50元。
3.1.2开关等各类设备在检查中有粉尘不干净的,处罚100元。
3.1.3同类材料超过两垛或材料码放高度超过1.5米的,一处处罚50元。
3.1.4网搭接或联网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处处罚100元。
3.1.5备用支护材料距工作面迎头超过200米的,处罚300元。
3.1.2溜子、皮带
3.1.2.1未安装稳固可靠行人过桥的,处罚300元。
3.1.2.2溜子机头、机尾未用地锚、戗柱或固定不牢固;无机尾护罩或不完好的,处罚500元。
3.1.2.3护网固定不牢靠,变形的,处罚50元。
3.1.2.4开关未统一上架的,处罚50元。
3.1.2.5煤仓口无栏杆、警标及照明的,处罚300元。
3.1.2.6带式输送机,各类保护(煤位、跑偏、烟雾、超温洒水和低速保护)不齐全的,处罚500元。
3.1.3局部通风
3.1.3.1风筒吊挂未执行逢环必挂的,一处处罚50元。
3.1.3.2风筒漏风的,一处处罚50元。
3.1.3.3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大于规程规定的,处罚100元。
3.1.3.4转载点无喷雾或安装不合理的,处罚100元。
3.1.3.5工作面未在规定位置安装风流净化水幕,或雾化效果不好的,处罚100元。
3.1.3.6工作面探头悬挂位置不当或不符合规程要求的,一次处罚300元。
3.2质量管理
3.2.1架棚巷道
3.2.1.1背板安设规格、数量、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处罚50元。
3.2.1.2拉杆或撑木安装不到位,上下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处罚50元。
3.2.1.3柱窝不到实底,棚腿距帮大于400mm的,处罚50元。
3.2.1.4棚腿接口不严密的,一处处罚50元。
3.2.1.5棚梁迈步超过规定的,一处处罚100元。
3.2.1.6工字钢支护巷道有脱口、蹬腿棚、变形棚未及时修复或加固的,处罚100元。
3.2.1.7支柱完整,无断梁折柱,卡缆、板肖齐全,无空帮空顶,拉杆齐全,锚网支护完整有效,不能有效支护时,未采取措施的,处罚100元。
3.2.1.8架棚扎角不合格、前倾后仰超规定的,处罚300元。
3.2.1.9架棚仰山角不符合规定的,一处处罚300元。
3.2.1.10炮掘架棚工作面未采取防倒棚措施的,处罚500元。
3.2.2锚杆、锚喷巷道
3.2.2.1锚杆、锚索间排距不符合规定,预紧力、角度不合格的,处罚100元
3.2.2.2锚杆、锚索安装不牢固,托盘未紧贴壁面,托盘后空的,处罚100元。
3.2.2.3锚网支护巷道,锚杆、锚索外露长度超过规定的,一处处罚300元。
3.2.2.4锚杆、锚索锚固力不达规程要求的,处罚500元。
3.2.2.5锚喷巷道1平方米内出现蜂窝、孔洞、露筋的,处罚500元。
3.2.2.6锚喷巷道地脚不符合规程要求或无地脚的,处罚500元。
3.2.2.7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的,处罚500元。
3.2.2.8非自然条件造成巷道成型极差,出现超挖现象(以中线量毛断面):
超挖≯150mm,欠挖≯50mm的,处罚500元。
3.2.2.9网搭接或联网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处处罚100元。
3.3其它事项
3.3.1现场未准备齐全、标准、完好的质量监测工具和仪表等的,一次处罚500元。
3.3.2支护材料如钢带、金属网等规格、型号不符合行业及公司相关规定的,处罚500元。
3.3.3工作面有过期的锚固剂在货架上或在工作现场的,一次处罚500元。
3.3.4巷道中腰线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一次处罚500元。
3.3.5在空顶或支护不完好的区域下作业的,一次处罚500元。
3.3.6工作面未按要求执行敲帮问顶的,一次处罚500元。
3.3.7工作面临时支护、控顶距不符合要求的,处罚500元。
3.3.8喷浆料配比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处罚2000元。
第四部分机电
4.1电器设备
4.1.1接线不整齐(扭弯)、不紧固、有毛刺的,一处处罚50元。
4.1.2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不齐全(使用线鼻子可不用平垫圈)的,一处处罚50元。
4.1.3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大于10mm的,处罚50元。
4.1.4接线腔地线长度不适宜的(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为宜),处罚50元。
4.1.5各种仪表不清晰、破损,指示不准确的,处罚50元。
4.1.6各种机电设备出现漏油、漏水、漏风、漏液的,处罚50元。
4.1.7减速器电机护罩破损、无风叶的,处罚50元。
4.1.8支架1处立柱有锈蚀,电镀层脱落的,处罚50元。
4.1.9同一部位的螺栓规格不一致的,处罚50元。
4.1.10防爆面接合面螺栓大于3扣的,处罚50元。
4.1.11开关倾斜大于15°或摆放不稳的,处罚50元。
4.1.12设备五小表面杂物、油污多的,处罚50元。
4.1.13机组滚筒缺截齿的,一个处罚50元。
4.1.14设备保护插件外壳有破损的,处罚50元。
4.1.15机电设备内外不卫生,有杂物,处罚50元。
4.1.16皮带护网固定不牢靠,变形的,处罚50元。
4.1.17溜子缺挡煤板、铲板和刮板、螺丝的,一处处罚50元。
4.1.18清煤装置不标准,清煤无效的,处罚50元。
4.1.19托滚保证齐全,少一串托滚的,处罚50元。
4.1.20皮带H架、圆杠缺胀肖的,一处处罚50元。
4.1.21护网固定不牢固、变形的,处罚50元。
4.1.22减速器有油污的,处罚50元。
4.1.23开关设备上有积尘的,处罚50元。
4.1.24清煤装置不合格,转载机簸箕紧固不可靠的,处罚100元。
4.1.25转载机千斤顶、破碎机大轮下的浮煤未清净的,处罚100元
4.1.26弹簧垫圈断裂或无弹性的,处罚100元。
4.1.27密封圈部分破损(但不影响防爆性能者)的,处罚100元。
4.1.28各类仪表缺少或不能使用的,处罚100元。
4.1.29采煤机漏油、缺齿,无停止溜子的闭锁装置的,处罚100元。
4.1.30泵站压力低于28MPa的,处罚100元。
4.1.31泵站各类仪表缺少或不能使用的,处罚100元。
4.1.32挡板、金属圈有漆、生锈的,处罚100元。
4.1.33设备整定不合格的,处罚100元。
4.1.34保险用铜、铁丝代替的,处罚100元。
4.1.35综掘机组照明灯不亮的,处罚100元。
4.1.36绞车使用后,手把未打到零位的,处罚100元。
4.1.37电气设备导线接头出现虚接或接头变形的,处罚100元。
4.1.38各种设备的固定或连接螺栓不齐或松动的,处罚100元。
4.1.39远方操作二五线未断开的,处罚100元。
4.1.40备用设备不完好的,一处处罚100元。
4.1.41硐室有高压设备未悬挂非工作人员入内或高压危险牌的,处罚100元。
4.1.42变电硐室内无合格的温度计的,处罚100元。
4.1.43回收设备喇叭咀留有电缆头的,处罚100元。
4.1.44各类机械设备所用油脂不合格的,处罚100元。
4.1.45电气设备接地不符合规定或不合格的,处罚100元。
4.1.46冷却系统不完好通畅的,处罚200元。
4.1.47隔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mm的,处罚300元。
4.1.48隔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的,处罚300元。
4.1.49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的,处罚300元。
4.1.50电气闭锁不起作用的,处罚300元。
4.1.51隔爆室(腔)观察窗(孔)透明板松动,破裂、使用普通玻璃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处罚300元。
4.1.52隔爆设备结构被破坏,隔爆腔相互之间直接贯通或接线柱松动裂缝,防爆电动机接线盒内的隔爆绝缘座去掉的,处罚300元。
4.1.53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处罚300元。
4.1.54螺纹隔爆结构:
螺纹精度低于3级;螺距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不足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正向用力再拧入半圈以上的,处罚300元。
4.1.55喇叭嘴外部缺损影响防爆性能的,处罚300元。
4.1.56未接线的喇叭嘴没有分别用密封圈、挡板、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
有一项未装、上反或未压紧的,处罚300元。
4.1.57未接线的喇叭嘴装入已使用过的密封圈的,处罚300元。
4.1.58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大于2mm,挡板厚度小于公称尺寸2mm(厚度允差为±0.18mm),挡板材质低于钢垫板强度,挡板有缺陷或机械性伤痕超过有关规定的,处罚300元。
4.1.59金属圈外径小,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大于2mm,金属圈厚度小于1mm,金属圈开口等的,处罚300元。
4.1.60隔爆接合面的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罚300元。
4.1.61操纵杆直径与隔爆接合面长度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罚300元。
4.1.62静止隔爆接合面的间隙与接合面长度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罚300元。
4.1.63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接合面的宽度小于25mm,间隙大于0.5mm以上的,处罚300元。
4.1.64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产生磨擦的,处罚300元。
4.1.65隔爆接合面的法兰碱薄厚度,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的,处罚300元。
4.1.66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大于1mm,深度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cm2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超过2个的,处罚300元。
4.1.67隔爆面上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大于0.5mm,其长度不能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小于规定长度的2/3的,处罚300元。
4.1.68隔爆面中间有杂物及铜丝的,处罚300元。
4.1.69隔爆接合面无磷化处理或磷面脱落未涂防锈油,有锈蚀或油漆。
如有锈迹,用棉丝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有感觉的,处罚300元。
4.1.70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大于6.3,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大于3.2的,处罚300元。
4.1.71隔爆接合面无间隙或锈蚀,正常情况下用手打不开大盖的,处罚300元。
4.1.72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缺弹簧垫圈的,处罚300元。
4.1.73螺栓或螺孔滑扣,螺栓折断在螺孔中的,处罚300元。
4.1.74用螺栓固定的隔爆接合面,其紧固程度未压平弹簧垫圈或螺栓松动的,处罚300元。
4.1.75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未上满扣,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未拧满螺孔的,处罚300元。
4.1.76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规格不一致,弹簧垫圈大于螺栓直径的,处罚300元。
4.1.77隔爆接合面同一部位紧固螺栓加装两个以上弹簧垫圈的,处罚300元。
4.1.78密封圈材质达不到邵尔硬度45~55度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处罚300元。
4.1.79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值超过规定的,处罚300元。
4.1.80密封圈内径引入电缆外径差大于1mm以上的,处罚300元。
4.1.81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小于10mm的,处罚300元。
4.1.82密封圈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70mm2的电缆除外),且小于4mm,处罚300元。
4.1.83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处罚300元。
4.1.84把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处罚300元。
4.1.85密封圈刀削后凸凹不整齐圆滑,锯齿直径差大于2mm以上的,处罚300元。
4.1.86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的,处罚300元。
4.1.87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夹有其它包扎物的,处罚300元。
4.1.88一个引入装置内用多个密封圈或金属圈的,处罚300元。
4.1.89线嘴压紧没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有加装金属垫圈,垫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处罚300元。
4.1.90螺旋式接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而松动的,处罚300元。
4.1.91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的,处罚300元。
4.1.92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气,引入引出的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
用单手搬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有明显晃动的,处罚300元。
4.1.93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处罚300元。
4.1.94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超过电缆直径的10%的,处罚300元。
4.1.95电缆护套伸入器壁长度小于5mm,大于15mm的,处罚300元。
4.1.96低压隔爆开关接线腔不允许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的,处罚300元。
4.1.97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锉细者的,处罚300元。
4.1.98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嘴引入引出动力线的,处罚300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标准化 处罚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