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气管道工程与沿线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的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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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气管道工程与沿线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的规定
输气管道工程与沿线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的规定
输气管道、站场与相关设施、建构筑物安全间距规定?
目录
1、设计规范1
1.1国家法律、法规.1
1.2相关设计规范..1
1.3相关施工规范..2
1.4相关规定.2
1.5相关行业规范..3
2、安全间距控制要求..3
2.1管道与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规定3
2.2管道与公路并行的间距规定..4
2.3管道与铁路并行的间距规定..5
2.4管道与桥梁的安全间距规定..6
2.5管道与电力线路并行敷设的间距要求.7
2.6管道与变电站间距要求.9
2.7管道与已建油气管线并行间距.9
2.8管道与加油站安全间距..13
2.9管道与油库的安全间距..20
2.10管道沿河堤、堤坝并行敷设安全间距22
2.11管道与相关保护区的安全间距23
3、站场选址要求与注意事项24
3.1基本原则..24
3.2其他行业相关要求.251
、设计规范
1.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2002;
290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号;
322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号;
449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4号(1998);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
730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主席令第号;
8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年。
9
)地方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法规、条例。
1.2相关设计规范
1GB50251-2003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2)《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
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4GB50423-2007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5GB50459-2009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
6GB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
7)《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GB50470-2008;
8)《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定》SY/T6064-94;
9SY/T5257-2004
)《油气输送用钢制弯管》;
第1页共44页10SY/T0325-2001
)《钢制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推荐办法》;
11JC/T640-1996
)《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12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3)《66kV以下及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
14)《110~55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
15GB/T21447-2008
)《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
1.3相关施工规范
1SY/T0429-2000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
2SY4207-2007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管道穿越工程》;
3SY0470-2000
)《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石油天然气金属管道焊接工艺评定》SY/T0452-2002;
5)《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06;
6GB50424-2007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
7SY0470-2000
)《石油和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SY/T4071-93
)《管道下向焊接工艺规程》;
9)《钢质管道焊接及验收》SY/T4103-1995;
10)《石油天然气钢制管道无损检测》SY/T4109-2005;
11SYJ4006-90
)《长输管道阴极保护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4相关规定
178
)《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与公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试行油化管
452
道字号;
第2页共44页287505
)《原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油建字第号铁基
1987780
()号;
319963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年第号令)。
1.5相关行业规范
1TB100632007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3)《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2009;
4)《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2002;
5)《油气管道并行敷设设计规定》中石油;
2安全间距控制要求
、
2.1管道与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规定
根据《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管道与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根据规
范条文说明:
我国规范采用控制管道滋生的安全性,对周围建构筑物提供安全保证。
同时,
根据不同人口密度划分不同的地区等级,进而采取不同的设计系数,做出相应的管道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
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1
()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
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2)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第3页共44页3
()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5m
故在现场定线时,至少控制管道两侧各范围内无已建或规划建构筑物。
在选线前期需注意各省是否有单独制定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
有的对于安全间距有明确要求,尽量按照地方要求执行。
如若无法达到上述要求,需上报所技术委员会讨论确定。
补充说明:
5m
对于独立的的民房或建构筑物,安全间距不小于,对于密集居民区或建构筑物群,
按照间距不小于30m。
2.2管道与公路并行的间距规定
按照《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与公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
油、气管道的中心线与公路用地范围(注)边线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10
)对于石油管道,安全距离不应小于米。
220
)对于天然气管道,安全距离不应小于米。
3
)在县、社公路或受地形限制地段,上述安全距离可适当减小;在地形困难的个别
地段,最小不应小于1米。
对于地形特殊困难,确实难以达到上述规定的局部地段,在对管道采取加强保护措施
后,管道可埋设在公路路肩边线以外的公路用地范围内。
新(改)建公路路基必要时也可
100
填压管道两侧的防护带范围,但其填压长度不应超过米。
注:
公路用地范围为:
公路路堤两侧坡脚加护坡道和排水沟外边缘以外1米;或路堑
坡顶截水沟、坡顶(当未设有截水沟时)外边缘以外一米。
上述1米为公路留地宽度,是
指一般而言的。
在执行上,还应以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留地宽度为准。
第4页共44页2.3管道与铁路并行的间距规定根据《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管道并行铁路没有明确要求。
TB10063-20073.1.5
根据《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第条规定:
输送甲、乙、丙类
液体的管道和可燃气体管道与铁路平行埋设或架设时,与邻近铁路线路的防火间距分别不
应小于25m和50m,且距铁路用地界不小于3m。
条文说明为:
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和可燃气体管道与铁路平行埋设时,与铁
25m3m
路线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并距铁路用地界以外的要求是根据《输油管道工程
GB50253-20034.1.545
设计规范》第条第、款规定确定的。
当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的管
道和可燃气体管道与铁路平行架设时,考虑列车在运行过程会产生火花,属“明火及散发
火花地点”,根据《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第4.1.5条第4、5款和第4.1.6
条“敷设在地面上的输油管道同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按本规范的第4.1.5条所规定的距
50m
离增加一倍”的要求,将其防火间距确定为。
TB10063-2007C
注:
根据上《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附录:
防火间距的起算点说明,
1)铁路线路?
?
铁路线路中心线;
2)管道?
?
管道中心线(指明者除外)。
故上述间距要求为铁路中心线与管道中心线之间的间距。
20091111
注意:
铁道部在年月日发布了《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20091525
铁建设函【】号,其中关于石油天然气等管道与其间距要求进行了修订,修订后
要求如下:
第5页共44页3.1.5
第条修订为:
与铁路并行埋设或架设的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和可燃气体
管道,与邻近铁路的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铁路车站的
50m
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直接为铁路运输服务的乙、丙类液体和低压可燃气体管道与邻近铁路线的防火间距不
应小于5m。
15
修订说明:
本条是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
50m
事下列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活动:
(三)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者管道设施厂区外各范围内,爆破、开山或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的规定进行修订。
按照上述说明,天然气管道与铁路安全间距不小于50m。
2.4管道与桥梁的安全间距规定
根据GB50423-2007《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规定,水域穿越管段与桥梁
间的最小距离应根据穿越形式确定。
100m
采用开挖管沟埋设时,管段距离特大、大、中桥应不小于;管段距离小桥应不
50m
小于。
若采用爆破成沟时,应经计算确定安全距离。
10m
采用定向钻机敷设时,穿越管段应距离桥梁墩台冲刷坑边缘外不小于,并不得影
响桥梁墩台安全。
采用隧道穿越时,隧道的埋深及边缘至墩台的距离不得影响桥梁墩台安全。
200m
水域穿越管段与港口、码头、水下建筑物或引水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注意:
对于水域的定义为:
天然形成或人工建造的河流、湖泊、水库、沼泽、鱼塘、水渠等区域。
上述范围较广,基本涵盖了所有水域。
补充说明:
第6页共44页
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桥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余等级公路尽量执行。
JTGD60-2004
对于桥梁的等级,根据《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的规定如下:
2.5管道与电力线路并行敷设的间距要求
2.5.1埋地管道与架空送电线路安全间距
66kV110~550kV
管道与架空电力线路并行,按照《以下及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和《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程》中规定执行,但在条件允
许的情况下,尽量保持最高杆高的间距要求。
1)埋地管道与架空送电线路平行敷设时,控制的最小间距宜按下表执行。
表2.5-1埋地管道与架空输电线路最小距离(m)
电力等级/kv
地形
≤36~1035~66110~220330500
最小间距/m
开阔地最高杆(塔)最高杆(塔)最高杆(塔)最高杆(塔)最高杆(塔)最高杆(塔)
区高高高高高高
路径受
1.52.04.05.06.07.5
第7页共44页限地区
注:
距离为边导线至管道任何部分的水平距离。
2
)一般情况下,交流电力系统的各类接地装置与埋地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下表的规定。
表2.5-2埋地管道与交流接地体的最小距离(m)
电压等级/kV1035110220330500
临时接地0.51.03.05.06.07.5
铁塔或电杆接地1.03.05.05.06.07.5
32.5-12.5-2
)在埋地管道与架空送电线路的距离不能满足表、的要求时或在路径受限
2.5-12.5-2
地区,在采取隔离、屏蔽、接地等防护措施后,表、规定的距离可适当减小,
0.5m
但最小水平距离应大于。
2.5.2埋地管道与直埋电缆安全间距
埋地管道正上方或下方,严禁有直埋敷设的电缆,埋地管道与直埋敷设电缆之间容许
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2.5-3的要求。
表2.5-3埋地管道与直埋敷设电缆之间容许的最小间距(m)
管道类别平行交叉
ab
热力管道20.5
b
油管或易燃气管道10.5
b
其他管道0.50.5
a.特殊情况可酌减且最多减少一半值。
b.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可为0.25m。
水下的电缆与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50m,受条件限制时不得小于15m。
第8页共44页2.6管道与变电站间距要求
管道与已建变电站安全间距要求,可参考《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管理规程》
SY/T5919-2009
中的规定。
管道与电力系统接地体间的最小水平安全间距见下表规定:
表2.6-1管道与变电站安全间距表
电力等级/kv35及以下220及以上
110
电站或变电所附近
101530
上述安全间距为推荐规范,只作为参考数据,真正安全距离应以《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中规定执行,且安全距离为管道距接地极之间的距离。
2.7管道与已建油气管线并行间距
2.7.1相关规范的要求说明
管道与已建油气管线并行时,《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没有明确要求。
考虑到目前
在建或已建长输油气管道一般均设有阴极保护系统,根据《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程》中
的相关说明:
强制电流阴极保护管道与其他埋地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以下原则:
联合保护的平行管
道可同沟敷设。
均压线间距和规格,应根据管道电压降、管道间距离、管道防腐层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非联合保护的平行管道,应防止干扰腐蚀。
上述说明条文解释如下:
在与已建管道并行敷设时,对于非联合保护的平行管道,应
防止干扰腐蚀,在条件许可时,阴极保护管道同非保护管道距离应考虑大些。
大庆至抚顺
5m
输油管道的测试表明,两管道距离在以内,没有发现明显的干扰影响。
两管道距离大
10m
于时,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避开干扰影响的。
第9页共44页2.7.2油气管道并行敷设设计规定
中石油《油气管道并行敷设设计规定》中的要求如下:
1
)基本规定:
a
)并行间距的确定应考虑管道输送介质的特征、压力、管径、地形特点、周围的土
壤性质等参数,同时应满足施工和运行的要求。
当并行敷设的管道中存在加热输送的情况,
其并行间距还应满足第7条的规定。
b)不受限制地段,并行间距应满足起决定作用的管道失效而不造成其他并行管道破
6m20m
坏的要求,并且应不小于;不同期建设的石方地段,并行间距不宜小于。
c
)当油和气管道并行敷设时,输气管道的相关参数决定并行间距;当输气管道并行敷设时,并行间距由压力高、管径大的输气管道参数决定。
d)应将不同间距下所采取的施工、运行措施费用纳入技术经济比选范围,综合分析
后确定并行间距。
2
)受地形、规划等条件限制的区段,并行间距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应根据具体的限制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适当缩小并行间距。
同期建设的并行管道可同沟敷设;不同期建设的并行管道不宜同沟敷设。
b)不同期建设时,土方地段埋地并行管道的最小并行间距如表1所示。
3)对于石方地段,应遵循以下规定:
a
)同期建设管道应合理安排开挖管沟的时间,同时爆破一条管沟或并行爆破多条管沟。
b
)对于不同期建设管道,要求如下:
①宜保持20m以上间距,新建管道爆破管沟形成的振动波到达在役管道处的最大垂直
振动速度应不大于10cm/s。
第10页共44页10m20m
②间距大于且小于等于时,宜采用非爆破开挖(如采用机械开挖、人工开挖、
静态爆破等);若采用爆破开挖,应论证爆破方案的可行性,报送建设单位审批,并经在役管道管理单位许可。
③间距大于5m且小于等于10m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开挖。
④间距小于等于5m时,应采用人工开挖。
⑤新建管道爆破管沟时,应保证在设计的并行间距内飞石不破坏邻近管道的地面建筑物。
表2.7-1不同期建设的土方地段埋地并行管道的最小并行间距要求
最
新
小
建
DN300mm~DN700mm~
间
管
距
径
DN300mm以下
(m)
土壤类型650mm1200mm
中密的沙土2.83.54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沙土)2.52.83.5
硬塑的粉土22.53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222.5
硬塑的粉质粘土、粘土1.51.52
老黄土1.51.52
软土(经井点降水)2.534
1
注:
对于加热输送管道、弹性敷设段以及存在较大应力的其他地段,需进行土体稳
定性的校核;
注2:
本表适用于管顶埋深小于1.5m,坡顶无动载情况。
4
)当穿越地段并行敷设时,要求如下:
a10m
)并行管道顶管穿越公路时,套管净间距一般应大于;当空间受限,经核算顶
5m
管对邻近套管及路基无影响时,最小净距应大于,并应符合公路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11页共44页b
)同期建设并行管道宜采用同一涵洞穿越铁路;不同期建设的并行管道,当利用在
役管道涵洞时应分析其可行性。
当新建穿越涵洞时,与在役管道的涵洞的净间距应不小于
10m,并应符合铁路管理部门的规定。
c)同期建设并行管道采用挖沟法穿越河流时,并行间距应满足:
①基岩河床,不应小于1.5m;
6m
②非基岩河床,采用排水挖沟方式时,不应小于;
③采用带水挖沟方式时,可根据工程具体条件确定并行间距。
不同期建设时,应根据新建管道的埋深进行计算,并使在役管道位于施工影响范围以外。
d)定向钻穿越河流等障碍物时,并行管道穿越轴线间距宜大于10m(钻机入土端和
光缆套管穿越除外)。
e
)同期建设并行管道采用山岭隧道或盾构隧道穿越时,宜共用一条隧道;不同期建
设的并行管道,当利用在役管道山岭隧道或水下隧道(包括矿山法、顶管法、盾构法隧道)应分析其可行性。
f)新建管道利用在役管道隧道等设施时,要对在役管道及设施本体进行检测和评价,
并进行必要的修复。
52.7-2
)同沟敷设段管道的最小并行间距应符合表的要求。
表2.7-2同沟敷设段管道的最小并行间距
公称直径DN400mm以下DN400mm~800mmDN800mm以上
最小并行间距,m1.01.21.5
注1:
表中公称直径为并行管道中管径的大者。
62.7-3
)隧道、涵洞内并行敷设管道的最小并行间距应符合表的要求。
第12页共44页表2.7-3隧道、涵洞内并行敷设管道的最小并行间距穿跨越方式隧道
跨越,m
涵洞,m
类型
(水平敷设)
矿山法,m盾构或顶管,m
新建执行0.50.70.5
CDP-G-PC-CR-005
已建0.50.50.50.5
7
)加热输送管道并行间距的确定应遵循下列规定:
a)当加热输送管道的热影响范围小于根据常温输送条件下确定的并行间距时,则按
该间距执行。
否则应考虑加大并行间距或采用保温、隔热等措施。
b
)对于同沟敷设或共用隧道、涵洞、跨越地段,除了应进行热影响分析外,还应进
行管道的变形分析,保证受热变形后的管道之间不会互相碰撞或间距过近,否则应采取加大间距或减小变形的措施。
补充说明:
在现场选线过程中,需保证与中石油已建管线安全间距不小于50m,与中石化已建管
20m
线安全间距不小于。
2.8管道与加油站安全间距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没有明确规定输气管道与其安全间距要求,
加油站、加气站等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如下:
第13页共44页
第14页共44页
第15页共44页
第16页共44页
第17页共44页
第18页共44页
第19页共44页上述不同类型的加油站有其不同规定,输(油)气管道安全间距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参考“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的间距要求执行。
2.9管道与油库的安全间距
GB50074-2002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对于输(油)气管道没有明确的安全间距
2.9-1
要求。
关于石油库相关安全间距要求见表的规定。
表2.9-1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m
石油库等级
序号名称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1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10090807050
26050403530
工矿企业
3国家铁路线6055505050
4工业企业铁路线3530252525
52520151515
公路
64040404040
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路
架空电力线路和不属于国家
71.5倍杆高1.5倍杆高1.5倍杆高1.5倍杆高1.5倍杆高
一、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
8爆破作业场地(如采石场)300300300300300
第20页共44页注:
1序号1-7的安全距离,从石油库的油罐区或油品装卸区算起;有防火堤的油罐区,从防火堤
的中心线算起;无防火堤的覆土油罐,从罐室内壁算起;油品装卸区从装卸车(船)时的鹤管口的位置
或泵房算起;序号8的安全距离,从石油库的围墙算起。
2对于有装油作业的油品装卸区,序号1-6的安全距离可减少25%,但不得小于15m;但对于仅
3
有卸油作业的油品装卸区以及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100m的埋地卧式油罐,序号1-6的安全距离可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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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气管道 工程 沿线 构筑物 安全 间距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