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docx
- 文档编号:29330041
- 上传时间:2023-07-22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69.55KB
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docx
《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制度编号:
W2348
制度页数:
共12页
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制:
安全培训工程师(熊萍)
审核:
李俊财
批准:
李伟
主办单位:
安全环保处
发布日期:
2011年10月18日
生效日期:
2011年10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条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者和厂、处、室、中心。
第三条各部门在各项生产过程中应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和各职能部门专业责任制,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贯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人员在业务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点及相关的标准。
第二章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总经理
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负责审批;
3、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资源投入。
4、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测量安全生产绩效,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定期参加安委会工作会议(附件一),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决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7、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实施。
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副总经理(生产)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
2、保障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对安全生产绩效负责。
3、负责安全生产资源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措施计划的审批。
4、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点及规程的审批。
5、定期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6、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工作会议(附件一)。
7、监督协调各部门安全职责的落实及考核审批。
8、对因生产组织原因而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9、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10、组织工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审批结案。
第七条副总经理(技术)的职责
1、负责技术标准、工艺规程的审批,对生产工艺技术的安全性负责。
2、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新材料的试验和使用的安全性负责。
3、对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组织安全论证,在满足安全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审批。
4、对重大安全技术方案进行审批。
5、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持。
6、对因工艺技术原因而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第八条副总经理(工程)的职责
1、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2、对工程建设中因管理原因而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3、对因工程质量的原因而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4、负责重大的安全工程设施审批。
5、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对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提供工程技术支持。
第九条副总经理(行政)的职责
1、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政策活动。
2、对因管理原因而引发的重大火灾、交通和在公司就餐的员工食物中毒事故负责。
3、负责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和信息发布。
4、负责监督因安全生产而受处分人员的处分落实。
5、对相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的沟通、协调和监督、落实。
第十条副总经理(经营)的职责
1、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物质材料。
2、对因设备、物质、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原因而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3、保障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物质的供应。
4、对经营协作单位因管理原因在厂内而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第十一条副总经理(财务)的职责
1、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2、监督落实按要求提取安措经费。
第三章公司职能处室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标准。
2、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设,对安全生产绩效负责。
3、主持安委会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趋势,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协调、执行安委会决议。
4、组织新入企员工的四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办证和复审工作;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监督、考核。
6、监督检查安全专项资金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的完成情况。
7、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预评价管理和项目安全“三同时”验收工作。
8、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负责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情况。
10、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价。
12、负责外协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和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与监督。
13、负责组织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4、对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失察、失责、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事故负责。
第十三条生产处安全生产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生产组织、调度指令失误及违章调度指挥造成的事故负责。
2、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优先解决安全问题,对危及到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下停产指令。
3、负责公司事故应急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4、参与工亡事故调查。
5、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车辆调配。
6、负责工伤事故信息准确传递。
7、负责运输、吊装外协单位的资质审查。
对审查结果负责。
对物资的运输、物料倒运等环节因管理原因而造成的工伤事故负责。
第十四条设备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设备管理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并负责制定、审查设备(自制、改造、维护、检修、报废)管理的各项制度。
2、负责设备、设施及已投入使用工程建筑的专业安全管理。
3、负责编制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并负责审核和管控。
4、负责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
5、负责检修外协资质的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6、参加设备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7、负责特种设备、设施安全手续的办理和校验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8、对因专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失察、失责、设备带病运行而引发的事故负责。
9、负责制定实施专业性的应急预案,参与应急预案的紧急情况的处理。
第十五条技术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和技术要求的编制、修订、培训及检查工作。
2、参与因技术原因而导致的事故调查、分析,并提供技术支持。
3、组织技术改造方案的安全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
4、负责建立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5、负责定期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6、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各种设备、仪器,妥善保管化验药品;对剧毒化学药品要专人管理,防止发生职业伤害事故。
7、组织编制工艺技术应急预案,对因专业制度、规章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工艺纪律混乱而引发的工伤事故负责。
第十六条品种开发处安全生产职责
1、在新产品、新装备、新材料研发时,试验与试生产过程中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参与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定期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第十七条保卫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消防、交通、保卫有关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传达和实施,并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及考核。
2、负责关键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炸药、雷管等剧毒物品和火工物品的审批并负责监督领用单位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4、负责公司消防、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并对公司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厂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厂外涉及到公司员工和车辆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6、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
8、参与新、改、扩建工程有关消防措施的论证、审核和验收工作;负责消防相关证件和手续的办理。
9、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火灾、炸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0对因专业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管理失察、失责而造成的火灾、道路交通、放射源丢失、爆炸等危险品事故负责。
第十八条工程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要具有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专篇,满足评价要求。
2、在审批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审查安全预防措施方案。
4、负责施工单位的所有资质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5、对于特种设备和防爆工程在交工验收时,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检验合格,出具相应的手续和报告后才可移交。
6、定期组织在建和未投入工程设施的专业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负责。
7、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工程抢险。
8、对因施工单位资质不健全、工程设计缺陷、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三同时”不落实及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各单位人力资源的审定、配置并确保岗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2、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事宜。
3、负责员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的费用缴纳和建档工作。
4、组织新员工入企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5、负责工伤等级鉴定手续的办理工作。
6、负责工亡事故补偿费用的谈判、手续办理工作。
7、负责劳务用工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对审查结果负责。
8、对因劳动组织编制不合理、新入企员工身体缺陷、在岗员工存在岗位职业禁忌症未予调整、劳动纪律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伤害事故负责。
第二十条行政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2、负责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以及按照事故等级进行信息发布。
3、负责对来厂参观、考察人员的接待工作,保障其人身安全(必要时可要求安环处、保卫处参与)。
4、负责对公司司机的安全教育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工伤事故家属住宿、接送车辆等保障工作。
6、对因管理原因而引发的火灾(后勤)、交通事故(公司小车班及通勤车交通事故)和在公司就餐的员工食物中毒事故负责。
第二十一条企划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规划和制度审核。
2、负责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値的评审、监督和考核。
3、在组织开展各种管理活动时要将安全条件纳入活动规定。
第二十二条财务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2、负责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伤保险、工伤事故等有关安全费用的缴纳与核销。
3、负责对单位和个人安全奖惩的执行。
4、负责相关方安全生产保证金、违约金的收取、代扣和发放。
第二十三条供应处安全生产职责
1、对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有质量证明文件。
对因物资质量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及管辖范围的发生的生产安全、消防事故负责
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商资质审查,负责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对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质量负责。
3、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负责对相关方的约束或在供应物资的合同中注明安全要求。
4、负责对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5、负责外协单位的资质审查,对审查结果负责。
6、对物资的储存、摆放、装卸等环节因管理原因而造成的工伤事故负责。
第二十四条销售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产品销售过程的安全管理。
2、负责粗苯等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弃物销售到具备相关资质的厂商。
对因管理原因引发的销售事故负责。
3、负责运输外协单位的资质审查,对审查结果负责。
4、负责外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外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不到位引发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四章生产厂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五条分厂厂长(正职)安全生产职责
1、一级主管(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制度,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体系有效运行。
3、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要求,组织部署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5、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措计划,申报审批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和奖惩需求。
6、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安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专业安全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7、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组织安全隐患整改并对整改实效负责。
8、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并保证活动效果。
9、及时提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及时如实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第二十六条副厂长(生产、技术)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作业区和专业工程师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6、有权拒绝上级违章组织生产的指令。
7、有重大险情危及设备、人员安全时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立即下停产指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
8、严禁违章指挥,及时纠正下属的违章指挥行为,并对结果负责。
9、发生工伤事故,迅速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七条副厂长(设备)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设备安全责任制。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设备检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造成的事故负责。
3、定期组织对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设备隐患。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组织对发生的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协助工伤事故的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5、对设备设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使用负责。
对因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安全隐患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二十八条综合管理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落实检查和奖惩。
2、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及检查工作。
4、配合厂长组织各种安全大检查,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本单位危险源的建档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编制和演练。
第二十九条专业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审查本专业(工艺、设备等)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
3、审查项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5、现场检查时发现设备设施存在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6、参加本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三十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培训任务;
3、制定项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学习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三十一条作业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作业区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在作业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做到服从安全。
3、有权拒绝上级违章组织生产的指令,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纠正下属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对结果负责。
4、组织开展日常班组安全活动,组织作业区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
5、对所属区域进行全过程管理,在安排作业时要进行安全确认和安全交底。
6、负责对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化作业及设备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7、有重大险情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立即停产,组织人员处理启动应急预案。
8、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转岗、复工进行作业区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
9、发生安全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参加事故调查,对提出防范措施认真落实。
10、指导作业区员工以岗位为单元进行危险源辨识,对辨识出来的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评价。
第三十二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责任者。
2、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好班前、班后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4、组织学习并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肃劳动纪律,坚决制止违章现象。
5、结合生产实际及作业特点,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6、认真开展新员工的班组安全教育,并严格执行师带徒制度。
7、每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设备异常时增加检查频次,并上报有关人员。
8、对检修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并指派专人进行监护。
检修结束时确保安全装置恢复原状。
9、发生安全事故时首先抢救伤员、后抢救设备,防止事故扩大。
10、组织本班组员工以岗位为单元开展危险源辨识,落实危险源的分级管理。
11、针对岗位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编制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三条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源并做好危险源的监控。
3、正确操作机器设备,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交接班时交接生产工作的同时交清安全状态,并详细记录。
6、及时纠正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错误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应加以制止。
7、岗位发生各类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事故的扩大。
第三十四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绩效负责。
2、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计划,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3、参与编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定期对重大危险源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制定措施并跟踪落实。
5、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三违”人员进行查处,并跟踪落实和考核。
6、参与危险辨识、危险控制工作的落实和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
7、参与制定大中修、定修安全措施并负责落实。
8、按层级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管理活动。
9、发生事故时,积极参与抢救伤员,做好事故调查。
10、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内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协调解决单位与外协单位工作之间产生的安全问题。
11、对因监管不力、制度不落实、隐患未及时发现和处理、员工违章等管理原因而引发的事故负责。
第三十五条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等安全管理活动。
3、协助班组长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三违”人员进行查处,并跟踪落实和考核。
4、参与危险辨识、危险控制工作的落实和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
5、参加作业前的现场检查和班前安全交底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上报。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事项,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报告。
7、发生事故时,协助班组长积极参与抢救伤员,做好事故调查。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中心、生产厂应根据本制度,制订适合本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报安全环保处备案。
第三十七条附件
附件一: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需贯彻到公司各层级人员。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令相抵触,按国家、地方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管理与决策机构,为发挥其管理工作的权威作用,明确和落实安委会成员及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办)及专业安全技术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特制定本职责。
第二条安委会组成
1、安委会设主任1名,为安全生产最高管理者;副主任7名,为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委员若干名。
2、安委会下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委会工作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负责建立由安全生产最高管理者(经理)领导、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职业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统筹规划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总体工作部署;
4、负责审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
5、负责审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投入规划,并监督实施;
6、负责聘请相关专业组安全技术人员或专家。
第四条安委会主任及副主任职责
1、安委会主任职责
(1)公司安委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管理者;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负责审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5)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事项;
(6)负责任命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协调对外的重大安全生产工作。
2、安委会副主任职责
(1)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主管生产、安全领导是公司安委会副主任;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粉尘治理的日常工作;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公司生产、检修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技术质量、能源、环保、计量工作中涉及实施性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负责协调对内、对外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指导安委会成员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最高管理者报告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和工作计划;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5)负责审定年度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
(6)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及时向安委会通报相关情况;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及重点生产组织和重点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
(8)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生产、设备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9)每季组织一次生产、设备的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公司的、安全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及下季度的安全工作;
(10)组织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大会。
第四条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2)负责职业安全卫生投资项目的审查、立项和管理;
(3)负责安排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项目设计、施工、验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责任制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