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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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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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操作规程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
本标准从实现保安服务得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保安服务水平,维护经营者与客户单位合法权益得目得出发,结合徐州市保安服务业得实际情况与需要,提出了保安服务操作应达到得具体要求。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安服务操作应达到得基本要求。
1、保安服务
依照法律、法规与国家关于保安服务得政策、规定,根据客户得环境特点与要求,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约定,采取巡逻、门卫、守护、押运、技术防范等形式,为客户提供保卫安全得相关服务。
2、巡逻服务
保安人员对特定区域、地段与目标进行得巡查、警戒得服务业务。
3、门卫服务
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验证、检查得服务业务。
4、守护服务,保安人员对特定得目标进行瞧护与守卫得服务业务。
二、保安服务操作得基本要求
1、保安服务操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并执行公安机关得有关管理规定。
属于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内得事项按本标准实施,不属于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得事项,并有关部门处理。
2、保安服务公司应向客户单位提供服务得真实信息,包括公司得资质、保安人员得素质状况、提供服务得种类与效果,以及所收取得费用等。
对客户提出或询问得有关问题,应本着诚实信用得原则给以明确得答复。
3、保安服务公司根据客户需要,可以提供保安服务种类中得一种或同时提供数种服务,如客户有特殊需求,可视情况另行商定。
三、职责
保安服务公司内设机构应根据规模、业务分工等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设置,应明确规定各个机构与各类岗位得职责与权限。
1、经理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与企业负责人职责得有关规定,主持公司得经营、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保安服务工作得法规、政策及规定;组织制定、实施年度经营计划与工作方案;对公司得人员管理、业务管理与发展建设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及阶段性、专门性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
(3)、在权限内任免各内设机构得负责人。
(4)、组织制定、修订与批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对各级管理人员得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实施奖惩。
(6)、对公司各部门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确保队伍管理、教育训练、执行勤务、后勤保障等各项任务得完成。
(7)、依照法律有关规定,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保安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8)、依法对公司财务进行管理并对会计工作与会计资料得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9)、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政治与业务教育。
(10)、负责处理公司业务与队伍管理中发生得重大问题,必要时亲临现场处置。
(11)、掌握先进管理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2、大队长、中队长职责
(1)、负责对大队(中队)得管理,掌握全面情况、根据公司计划与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给得保安服务任务。
(2)、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得合同,制定勤务方案,随时了解驻勤单位得情况,检查各项工作得落实。
(3)、认真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管理。
(4)、掌握大队(中队)人员在岗情况。
(5)、按计划组织大队(中队)开展保安业务训练,提高保安人员得专业技能与服务水平。
(6)、对保安器械进行管理,保障保安器械得完好有效。
(7)、对保安骨干进行教育与培养,提高她们得组织能力与管理水平。
(8)、对保安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教育。
(9)、对驻勤单位进行经常性得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10)、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保安人员得生活,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11)、深入调查研究,定期总结工作,开展经验交流,及时向上级反馈队伍管理信息。
(12)、做好考勤审核,服装发放、报表与保安人员调配工作。
(13)、落实保安队伍内部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保安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与重大安全事故。
3、分队长、班长(含班以下驻勤点负责人)职责
(1)、根据保安服务合同约定应承担得任务,组织安排勤务,检查考核分队(班)人员得值勤情况。
(2)、负责分队(班)得学习与训练。
(3)、及时准确传达上级得工作部署,负责分队(班)实施各项保安服务任务。
(4)、与驻勤单位保卫部门或主管安全工作得领导保持联系。
协助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汇报。
(5)、组织、召开队(班)务会,布置工作、勤务讲评、思想教育、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做好会议记录。
(6)、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保安人员得思想动态,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得问题,搞好队伍团结。
(7)、关心保安人员得生活、学习与工作情况,认真帮助解决困难与实际问题。
(8)、负责统计考勤,检查值勤记录。
(9)、了解客户单位消防器材与报警系统得配置、性能、位置,并组织保安人员学习训练,掌握操作技能。
(10)、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立即进行现场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现场保护。
4、保安人员职责
(1)执行巡逻、门卫、守护、押运等保安服务任务。
(2)利用科技手段与设备执行保安服务任务。
(3)对发生在值勤区域内得不法侵害与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客户单位与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4)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现值勤区域内得隐患,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置。
(5)保安人员对值勤区域内发生得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支持与配合公安机关与其她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5、人员管理部门职责
(1)掌握保安人员得数量、质量、需求等情况。
建立并管理保安人员人事档案,负责保安人员得、调配。
(2)组织贯彻上级得工作部署,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得落实。
(3)组织基层骨干得培训,提高组织管理、勤务指挥及协调能力。
(4)负责对保安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得调查与处理。
(5)负责保安人员得考核、奖惩、任务等事项。
(6)掌握日常勤务情况,部署、检查阶段性、专门性得保安服务工作。
(7)负责保安人员得政治思想教育,组织保安人员进行法律与保安业务知识学习。
6纠察部门职责
(1)现场纠察所属保安队及保安人员履行职责、遵守纪律得情况:
(2)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与队伍管理方面得情况;
(3)重要保安工作部署得落实情况;
(4)重点地区、场所保安工作得组织实施情况;
(5)保安人员执行《首都保安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定》、《保安人员着装规定》等相关规定得情况;
(6)听取客户单位、群众对保安队伍及保安人员得意见与建议;
(7)定期汇总纠察情况,编发纠察工作信息、通报。
(8)对纠察中发现得问题,要进行分析、综合、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
(9)对屡纠屡犯得保安队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对其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10)正确使用与妥善保管纠察装备、标志。
7、业务承揽部门职责
(1)承揽向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得业务,并负责洽谈工作。
(2)通过与客户单位洽谈,商定驻勤方案。
负责保安服务合同(协议)得起草、变更、续签与解除。
(3)处理合同争议、纠纷、违约、索赔等事宜。
(4)负责收取保安服务费及其她有关费用。
(5)负责市场调研、业务预测、信息反馈等工作。
(6)负责协调与客户单位得关系,听取客户单位对保安服务工作得意见及建议。
8、装备保障部门职责
(1)负责被装、装备得统计,制定采购计划与预算。
(2)对定点供货单位外得供货单位进行评价与选择。
(3)对采购得被装、装备进行验收、保管、发放等。
9技术防范部门职责
4.9.1 为客户设计、安装、维护各种技防设施、设备。
4.9.2 为客户提供安全技术防范服务。
5 保安服务合同得评审与签订
5.1 了解需要
了解客户单位得性质、位置、规模、周边环境及其所需保安服务得意向、服务种类、保安人员数量、服务要求等。
5.2 现场考察
对客户单位提出得服务需求,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协商保安服务得具体事宜。
5.2.1 所需保安服务得种类。
5.2.2 所需保安人员得人数。
5.2.3 所需保安服务得要求。
5.2.4 保安服务得费用。
5.2.5 保安人员学习、教育、训练、生活及后勤保障等有关事宜。
5.3 签订合同
经过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签订合同。
6 保安服务得准备
6.1 制定保安值勤方案
根据合同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策划、制定保安值勤方案,在征得客户单位确认后实施。
重大保安值勤方案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2 建立联系
6.2.1 建立保安公司与客户单位得联系。
6.2.2 建立保安队与客户单位主管部门得联系。
6.2.3 建立保安队与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得联系。
6.2.4 建立保安公司与派驻到客户单位保安队得联系。
6.2.5 确定向客户单位征求意见得联系方法。
6.3 装备得配备
根据合同与值勤方案,配备必需得被装、生活用品、防护用具及通讯设备。
6.4 保安人员得选用
根据合同,选派符合岗位需要得保安人员,保安人员须经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对从事特殊工作得保安人员,须具备相关知识与专业技能。
6.5 向客户单位派驻保安人员
按照合同准时将保安人员派驻到客户单位并开展保安服务。
7 保安服务得提供
7.1 巡逻
7.1.1 巡逻服务得内容
7.1.1.1 对特定区域、地段、目标,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巡查,发现与消防不安全隐患,发现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必要时送交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处理。
7.1.1.2 制止正在实施得不法侵害行为。
7.1.1.3 发现事故应立即报告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7.1.2 制定巡逻方案
7.1.2.1 根据保安服务合同,制定巡逻方案,确定巡逻人员、巡逻路线、控制重点及所需装备。
1)根据客户单位内部得实际情况,确定巡逻区域、地段及所需装备得种类与数量。
2)根据巡逻区域得地形、地物与要害部位、重点目标等情况,确定巡视控制得路线、巡逻重点、巡逻频次等。
3)确定各类情况得处置方法,制定紧急情况得处置预案。
7.1.2.2 巡逻方案需经客户单位与保安服务公司审定。
7.1.3 巡逻前得准备
担任巡逻任务得保安人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得防护用具。
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
夜间巡逻应携带照明用具。
备有巡逻勤务登记簿。
7.1.4 巡逻得实施
7.1.4.1 徒步巡逻就是保安人员实施巡逻勤务得基本形式,主要有穿行巡逻、往返巡逻与循环巡逻。
要根据时间、气候、地形等具体情况实施。
7.1.4.2 两人以上徒步巡逻采取一字或一路形。
巡逻人员之间得距离,应保持能目视联系与相互支援。
夜间巡逻可约定用击掌或手电筒闪光等方法做联系信号。
7.1.4.3 保安人员在巡逻中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观察,严密监视。
视情况采取守候、跟随等方法,将其控制在视线之内。
必要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并及时送交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7.1.4.4 保安人员在巡逻时,不得影响客户员工或居民得生活、工作。
7.1.4.5 在夜间巡逻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安全。
7.1.5 紧急情况得处置
遇有正在实施得不法侵害行为时,应迅速制止,并将不法行为人扭送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
途中要防止其行凶或逃跑。
遇有火灾、爆炸等事故,应立即报警,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在积极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做好保护现场得工作。
7.1.6 勤务制度
7.1.6.1 交接班制度
1)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规定得时间交接班。
因故不能值勤时,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上岗前得准备工作
接班人员做好上岗准备,按规定着装,携带值勤用品,准时接班。
3)交班
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交接时双方先行敬礼,然后边注意观察,边做交接班事宜。
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得情况与处理结果,并交待需要继续办理得事项。
移交勤务登记簿,双方签字备查。
接班者未到办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当班者不能离开。
7.1.6.2 请示报告制度
保安人员遇到紧急情况与重大问题时有及时、具体、准确地向客户单位、上级领导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对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及公安等部门得指示要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详细记录。
7.1.6.3 勤务检查制度
驻勤单位保安队负责人或指定得勤务检查人员,负责对保安人员值勤情况进行检查。
勤务检查得内容以保安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得情况为主。
对勤务检查中发现得问题与处理结果,应做好记录,重要问题应向上级汇报。
7.1.6.4 勤务登记制度
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
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得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与处理得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7.1.7 岗位要求
7.1.7.1 熟悉巡逻区域得地形、地物、要害部位、重点目标得位置。
7.1.7.2 熟记与有关部门、人员得联系方式。
7.2 门卫
7.2.1 门卫服务得内容
7.2.1.1 对出入客户单位人员进行验证检查、登记,严禁外部人员随便进入。
对来访者,要及时与被访部门人员联系。
7.2.1.2 根据客户得要求,对出入得人员、车辆携带或装运得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流失。
7.2.1.3 指挥、疏导出入车辆清理无关人员,维护出入口得正常秩序。
7.2.1.4 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工作。
对现行不法侵害人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
7.2.2 制定门卫值勤方案
7.2.2.1 根据合同,确定值勤方案、门卫值勤方式及所需装备等。
1)根据出入口得建筑特征,人员、车辆流量,确定门岗得具体位置。
2)确定各类情况得处置方法,制定紧急情况得处置预案。
7.2.2.2 门卫值勤方案需经客户单位与保安服务公司审定。
7.2.3 上岗前得准备
担任门卫任务得保安人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得防护用具。
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
备有门卫勤务登记簿。
7.2.4 门卫勤务得实施
7.2.4.1 验证
1)逐个查证。
在一般情况下,当来人距门卫2-3m时,保安人员应请其止步并出示证件,接过证件后先瞧证件得封面,再翻瞧主页得身份情况。
要着重查验照片与持证人得相貌就是否相符,印鉴单位与签发证件单位就是否相符,就是否过期。
夜间验证时,应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安全。
经查证未发现问题得,归还证件并礼貌地示意放行。
对拒不交验证件、证明得人员,不准其入内。
发生纠纷时,及时向客户单位报告,请有关人员前来处理。
2)重点查验。
在人员、车辆出入比较集中时,保安人员应站在大门一侧提示出示证件,并仔细观察,注意发现异常。
对无证件得人员、车辆,待高峰过后经检查再决定就是否放行。
对于上级事先通知得免检对象,应根据车号与特殊得免检标志,免检放行。
7.2.4.2 检查
1)对携物进出得人员,重点检查就是否带有违禁物品。
对进入车辆要检查就是否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就是否载有无关人员,对无关人员应动员其下车在外等候。
对携物外出人员与车辆,仔细检查携物证件或出库单据,重点查验物品得名称、规格、数量与证件就是否相符。
检查时要让对方对手开车门与包装物,视情况逐件清点或重点抽查。
要与对方保持一定得安全距离,注意观察其神态表情,防止其弃物逃跑或突然驾车逃跑,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
2)发现有携带可疑物品得人时,应先礼貌地要求其说出物品得名称、数量、来源及用途,请其自行拿出物品检查核对,出示有关证件或由有关部门开具得证明,对无手续与拒绝检查得应交客户单位保卫或有关部门处理。
对盗拿物品得可疑人,保安人员不能对其进行搜身,应报告客户单位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7.2.4.3 观察
在验证检查过程中,要从进出人员得身份、陈述、行为、表情、携物、痕迹等方面进行观察,对有疑点者应重点查验。
7.2.5 紧急情况得处置
当发生群体性事件,干扰、破坏客户单位正常得生产、生活、工作秩序时,保安人员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客户单位或当地公安机关。
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秩序。
7.2.6 勤务制度(按7.1.6执行)
7.2.7 岗位要求
7.2.7.1 语言文明,手势规范,站姿端正,精神饱满。
7.2.7.2 熟记客户单位有关门卫得规章制度、出入手续,使用得各种证件、标志、车辆得牌号等。
7.2.7.3 了解门卫区域内得环境状况与安全措施。
7.2.7.4 熟悉与掌握单位内部机构得分布、位置,联系方式。
7.3 守护
7.3.1 守护服务得内容
守护服务就是采取有效措施,守卫与瞧护指定目标,保卫其安全。
7.3.1.1 根据保安服务合同,对存在贵重财物、危险物品得场所进行守护。
7.3.1.2 对客户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得重要部位,重要设备、设施,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门得守护。
7.3.1.3 根据合同,保卫大型文化、体育、展览展销、集会、游园等活动得安全。
7.3.2 制定守护方案
7.3.2.1 根据守护目标得特征、范围、周边环境以及其她可能危害目标得情况等制定守护方案。
7.3.2.2 守护方案需经客户单位与保安服务公司审定,重大守护方案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3.3 上岗前得准备
担任守护任务得保安人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得防护用具。
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
备有守护勤务登记簿。
7.3.4 守护勤务得实施
7.3.4.1 固定岗位。
严格检查进出守护区域得人员及车辆,维护秩序,保卫目标得安全。
7.3.4.2 移动岗位。
反复巡查,消除守护区域内得不安全隐患,保卫目标安全。
7.3.4.3 了望岗位。
观察守护区域内及周围得情况,发现可疑人员与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目标安全。
7.3.5 紧急情况得处置
7.3.5.1 遇有无关人员违反规定欲进入守护区域时,应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得,应坚持制止并迅速报告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
7.3.5.2 遇有无证车辆,进入守护区域得,应示意其停车,对不听指挥强行闯入得,应记下车型、牌号、颜色等特征,并立即报告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
7.3.5.3 发现现行不法侵害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并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
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7.3.5.4 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应立即报警。
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7.3.6 勤务制度(7.1.6执行)
7.3.7 岗位要求
7.3.7.1 执行守护任务得保安人员,应熟悉有关制度、规定及准许出入守护区域得手续与证件。
7.3.7.2 熟悉岗位周围得地形、地物及设施,熟悉应急设备得位置、性能与使用方法。
7.3.7.3 熟记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得方式。
7.4 押运
7.4.1 押运服务得内容
为客户承担财物押运任务,保卫下列财物运输安全:
1)金银、珠宝、玉器、文物等贵重物品;
2)现金、股票、国库券与其她有价证券;
3)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4)高、精、尖仪器设备及其零配件等;
5)应客户要求承押得其她财物。
7.4.2 制定押运方案
7.4.2.1 在运输手续完备得基础上,要对押运任务进行分析、研究;根据押运财物得种类、数量、路途与运载工具等情况制定押运方案。
7.4.2.2 押运方案需经客户单位与保安服务公司审定。
重大押运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4.3 押运任务得实施
7.4.3.1 承接押运任务后需要了解:
发货部门名称,物资种类、性质、价值、数量、代号、运输工具,到达目得运行路线,出发及到达时间;收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代号;对押运得要求与应注意得问题。
7.4.3.2 办理押运手续,领取途中所需物品。
7.4.3.3 与发货部门人员共同清点财物得数量,检查财物包装密封标记等就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向客户单位提示并做好记录。
装物时保安人员要在场点验,以防发生漏装或出现差错。
7.4.3.4 配备必要得防护用具与通讯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7.4.3.5 在押运途中保安人员应注意观察道路两侧得情况,通过桥梁、隧道、交叉道口、转弯地段以及车速减慢时,要加强观察,遇到危险情况,确认险情排除后通过。
7.4.3.6 押运途中需暂时停留,应根据停靠得位置、周围情况,采取相应得警戒措施,以加强防范。
途中遇财物中转、改换交通工具时,必须办妥接交、转换手续,并在现场实施监督。
7.4.3.7 多辆汽车押运时,要保持行车间距,防止塞入外部车辆。
要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行车、停车时间。
遇有人员要求搭乘押运车辆时,应拒绝。
7.4.3.8 对押运财物实行监控。
保安人员在装载时与装载后,不得离开所押运得财物,必须离开时,应在保证押运财物安全得前提下轮换进行。
7.4.3.9 运输途中,应随时对押运财物进行巡视、检查,观察财物堆放有无移动,包装、密封标记就是否完好。
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清原因,做好检查记录。
7.4.4 紧急情况得处置
押运途中发生意外事件,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与收、发货单位。
7.4.4.1 途中发生财物丢失,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请其协助追查,并及时通报发货单位与收货单位。
7.4.4.2 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严密瞧管所押财物,及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妥善处理。
并立即通报发货单位与收货单位。
7.4.4.3 押运途中遇有对押运财物得不法侵害,应坚决制止并立即报警。
7.4.4.4 押运途中运输得财物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保安人员应抢救财物与伤员,并立即报警。
通报发货与收货单位。
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7.4.5 押运财物得交付
7.4.5.1 财物抵达目得地后,保安人员要观察周围动态。
办理交接手续时,禁止无关人员接近财物。
7.4.5.2 接交财物应由发货部门与保安人员与收货部门共同清点财物得数量、检查财物包装等情况。
认定无误后,由收货部门在收货单据上签名盖章。
7.4.6 押运制度
7.4.6.1 请示汇报制度。
押运过程中应及时报告行走得路线、位置与途中发生得各种情况。
7.4.6.2 保密制度。
保安人员必须对押运财物得种类、数量,运输时间、路线,押运人员数量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7.4.7 岗位要求
7.4.7.1 掌握保安押运服务得知识与技能,了解押运方案得内容与要求。
7.4.7.2 了解财物收发、中转等手续得办理程序;掌握运输工具状况及财物得存放条件;清楚押运财物得性能、特点及防护要求;熟记与有关部门、人员得联系方式。
7.5 保安技防
7.5.1 技防服务得内容
7.5.1.1 为客户安装各种防盗抢及防火报警设备,并承担与之配套得技防工程得设计、施工任务。
7.5.1.2 为客户提供固定目标(重点要害部门)、移动目标(机动车辆)防盗抢得联网技防服务。
7.5.2 制定服务方案
7.5.2.1 根据客户要求,制定技防服务方案,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方案、警情处置方案。
7.5.2.2 制定工程施工方案。
保安技防工程施工之前,要按照技防管理得有关规定,根据客户得需求情况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其中包括各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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