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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报告》
《关于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报告》
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报告前言:
参加者:
机电工程学院12级机械设计五班宋田主题: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时间:
202x年1月25日
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现状
(一)农民工子女失学率高
目前,“全国进城的流动儿童有202x万人左右,由于城市学校对他们采取限制政策,流动儿童的失学率高达9.3%”。
另据一项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儿童中心共同立项、财政部和联合国基金会资助的调查显示,在调查的7800多名儿童中,3到6周岁流动儿童入托比例为60.7%,低于城市儿童入托率,6周岁儿童中有46.9%没有接受入学教育,超龄现象比较严重,有近20%的9岁孩子还只上小学
一、二年级,13周岁和14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占相应年龄流动儿童的31%和10%。
这一系列的数字有些让人触目惊心了。
这些数字无一不在表明,农民工子女失学现象已经十分严重。
广大的农民工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把最好的青春年华贡献给了城市,孩子是他们的一切,是他们的希望,而孩子无法正常上学或上不起学,这是在伤农民工们的心。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社会排斥
以北京为例,“农民工子女要上公立学校要交202x到5000元的赞助费,二是每人每学期交600元左右的借读费”。
农民工属于社会低收入群体,夫妻两人的每月收入加在一起也就1000元左右,而这1000元又有几项不同的用途,一部分他们要寄给老家父母,一部分用于基本的生活花销,这两项费用支出后,工资已所剩不多,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没有能力去支付这笔昂贵的赞助费和借读费。
于是,大多数农民工的孩子无法进入城市的公立中小学上学,即使有幸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他们也受到来自同学和老师方方面面的歧视。
表现在这几个方面:
首先,就他们的就读资格而言,已经是低人一等了;其次,各个班级的班主任老师都不希望有这样的学生在自己的班级就读,在他们思维定势下,他们认为农民工子弟一定会影响本班的总体学习成绩,或者影响本班的课堂纪律以及学习风气。
更有甚者会把所谓的“借读生”完全的孤立化,真空化。
现在的外来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完整地复制了中国城乡之间不平等的关系,也损害了基础教育的义务性、公平性、完整性的原则。
(三)城乡差异使农民工群体的子女心理压力大
农民工的处境、农民工的家庭教育方法对其子女的心理发展有一定影响。
调查发现,许多农民工家长的教育方法不恰当,他们所能做到的只有督促孩子学习,部分家长把通过教育脱离贫困的重担过早地压给了孩子,当其子女成绩不理想的时候,更多的是一味的责罚,甚至是无理的打骂,缺乏同孩子之间的心灵沟通,不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和内心世界,使得孩子心理负担过重,导致情绪的反常和学习成绩的下降。
社会互动对农民工子女心理的健康发展有一定影响。
从父母以外的人际交往上来看,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农民工没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和经济实力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狭隘的交往空间十分不利于他们视野的开阔,性格的养成,以及对社会规范和社会角色的学习和内化,影响他们健康人格的形成和发展。
二、原因分析
(一)根本原因——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国家政策上的倾斜,导致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极度不平衡。
甚至可以说,我国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代价的。
即使是在今天,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也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来的。
如202x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之比由202x年的2.81:
1扩大到3.11:
1,整体收入的基尼系数达到了0.46,已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
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引起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里的大量涌入,也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发生。
城乡经济发展差距的拉大也直接带来教育投入的不均衡,首先是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差别很大。
总体上看,中国义务教育投入的水平还非常低,202x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也只有3.41%,不仅低于发达国家(oecd)平均5.2%的水平(l9xx),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4.4%的水平,而且这部分经费大部分用于城市,用于农村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如202x年,全社会的各项教育投资是580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投入不到70%),其中77%用于城市,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中占总数70%的农村孩子只获得其余的23%。
其次,教育设施的条件和师资队伍质量的质量差别很大。
根据《中国教育报》202x年对302个地市和县教育局长的问卷调查结果,超过50%的农村中小学“基本运行经费难以保证”,有58%的农村学校危房改造经费无法落实,超过40%的小学仍然使用危房,超过30%的农村小学“粉笔论支有限发放”,接近40%的农村小学“交不起电费、有电不敢开电灯”,缺少课桌凳的小学接近40%,农村一些学校学生自带桌椅板凳上课。
农村学校师资总体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有相当一部分小学没有一位公办教师,基本是初中毕业生教小学,有的连初中都没毕业。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的统计,202x年,城乡小学专任教师的合格率分别为98%和96%,差别不大,但学历差别很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小学教师比例分别为40.9%和20.3%,相差20.6个百分点。
初中教师队伍的差别更大,专任教师的合格率城市和农村分别为92.3%和84.7%,城市比农村高出近8个百分点,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为23.5%和9.4%,前者是后者的2倍以上。
全国代课教师70.5万,其中农村占82.3%。
师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一个很重要因素。
(二)深层次原因——体制的制约
1.现行户籍制度的限制
户籍制度是社会分层体系最重要的内容,其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对于城乡人口迁居进行非常严格的控制1958年颁布的《户口管理条例》将城市与农村划分在两个在权利、义务与社会福利保障上不对等的社会集团,使农民承担着更多的义务,农民工进城谋生,但“离乡不离土,打工在城市,户口在农村”[4]的边缘身份并未有所变化,至今也无一项特别的法规承认他们的特殊地位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
这也就直接产生了其子女在城市入学难的问题。
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不够协调,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政策较难操作。
仅把户籍制度改革停顿在“投资移民”、“技术移民”上,已影响到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虽然农民工对城市建设与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做出了许多贡献,然而户籍等限制使农民工处于城市的边缘地位。
“城乡差别”并没有因为农民大量进城而消失,对农民工的偏见甚至歧视及各种限制依然存在。
他们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与市民还不能享受同样待遇,无法真正融入城市,无法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只能在城乡间来回迁徙,使之既没有安身立命的自我认同,也找不到安居乐业的归属感。
户籍制度实际上是把农民工排斥在城市社会体系之外,强化了就业领域城乡分割的制度歧视,强化了城里人和乡村人的身份等级色彩,使农民工陷入与城市分离状态,进而影响农民工健康人格的形成,同时也使流动人口的孩子感觉到了城市孩子与自己的差别,以及这种差别在城市壁垒面前的难以逾越。
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将加深他们的被歧视感和对立感,应归结为我们的教育失败,而更深层次的要求则是相应的社会改革。
2.教育制度的制约
(1)现行义务教育管理制度是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制度性原因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八条明确规定:
“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
户籍是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实施义务教育所需教育经费主要是通过政府财政制度进行配置,配置主体是乡镇和区县一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筹措经费、设置学校的主要部门。
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各地教育系统主要为本地区有户籍人口的学龄儿童提供服务,而推卸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职责,教育规模的规划、中小学校的布局以满足当地户籍人口的教育需求为依据,每年义务教育拨款也主要依据本地区户籍人口中适龄儿童的数量而定,义务教育的各类绩效评估也以此为基数,学龄儿童入学由户籍所在地政府负责,按户口划分学区,就近入学。
进城农民工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的特点,与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产生矛盾和碰撞。
(2)我国公民的居住权、户籍权以及义务教育权三者之间存在着制度上的不整合。
我国公民的居住权、户籍权以及义务教育权三者之间存在着制度上的不整合,这是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一方面义务教育权与户籍权相联系。
义务教育的责任由地方政府负责,教育经费亦拨到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另一方面,体制的转轨使得农民工已实现了合理的流动,不受户籍限制,他们自动放弃了在户口所在地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这样就出现城市政府限制甚至拒绝农民工子女入学的现象,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精神,同时也是违背教育良知的。
(3)国家在现行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础上制定的政策也是造成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目前,国家在现行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础上制定的许多政策模糊不清,有的与现有政策还相互矛盾,不利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
比如,《意见》中明确“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这与《义务教育法》中“户籍所在地政府负责义务教育”的规定相悖。
所以,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就出现了以“户籍”问题为核心的“借读费”、“赞助费”等问题,使政策执行出现困难。
xx年颁布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第3条规定:
“流动儿童少年常住户籍所在地政府应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外流。
凡常住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在常住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限制农民工子女进城就读。
而第4条又规定,“流入地政府应为流动儿童少年创造条件,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具体承担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职责”。
显然,这些政策在某种程度矛盾,从而直接造成了各地政府相互推诿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导致农民工子女应有的受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
(三)主观原因——农民工自身的影响1.家庭经济困难
据一份研究显示,我国当前流动人口家庭中有四分之一家庭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当因贫困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习开支时,子女就不得不被迫失去教育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家庭的经济条件成为阻碍低收入农民工子女就学的重要原因。
2.表现为素质低
父母的文化素质是影响子女教育与否的一个因素。
父母的文化程度较高,则其对子女接受教育的要求也较高,反之,则较低。
农民工阶层虽然是流出地区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群体,但文化素质绝对值并不高。
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农民工子女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容易走极端,教育方法单一,家庭教育环境较差,对子女的教育期望也较低,对子女的教育不是很重视,“教育无用论”、“上学不如打工”之类的思想严重限制了其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美国学者埃弗里特认为,父母的教育观念决定着其子女是上学进入更高的社会阶层,还是退学继续留在低社会阶层中。
父母对子女教育的漠视和落后的教育观念将会对其子女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5]文化素质低,观念的相对落后是导致农民工子女公平教育的主观原因。
3.家庭的流动性大,社会交往面窄
一方面,随同父母一起流动给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读书带来困难,使孩子学习缺乏系统性和稳定性,不利于他们接受完整的学校教育。
而且,农民工居住条件较差,居住空间狭窄,孩子不太可能获得安静的学习空间。
另一方面,农民工家庭生活与交往范围的局限性也影响其子女。
农民工子女尽管生活在广阔的城市空间,他们实际却只拥有狭隘的生活空间,这与乡村社会中频繁的互动行为形成鲜明对比。
社会交往层面的相对封闭性,闲暇时间利用的单一性,与人交往的局限性等,都妨碍农民工子女对城市文明的认同,影响他们社会认知的形成。
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在《社会学》一书中提到:
“良好的品行、健康的精神,还有其他看上去像个人品质的东西,实际产生于社区结构中,产生于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而并不是基于个人本身的。
”[6]4.社会组织和意见表达权力缺失
现有的制度没有为农民工提供组织化的空间。
由于不具备城市居民的身份,农民工没有资格在城市组建自己的组织。
因而,他们虽然在城市化进程中付出的艰辛最多,忍受的苦难最大,却不能畅通地向社会表达自己的声音,包括争取自己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的这种社会弱势地位也决定了他们的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四)外部原因——社会的偏见与排斥
1.城市居民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歧视和偏见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形成了城市居民的“一等公民”的心态意识,阻止了广大市民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认同。
很多城市居民认为他们的到来会给社会秩序、治安和卫生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一些城市居民受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影响,形成对农民工带有偏见的负面刻板印象,把农民工与偷窃、抢劫、扰乱社会治安等不良行为联系在一起,对农民工子女也是另眼相待,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经常会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不同程度的歧视或不公平对待。
众多进城农民工在城市谋生,他们处于农业文明和城市文明的中间,成为一个社会边缘群体。
身份地位的不平等,让他们在城市里从事着最脏、最累、最危险的工作,收入却远远低于城市居民,而且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与诸多福利,城乡不平等的事实渗透在他们生活与工作的每一个角落。
他们在相当一个时期甚至整个一代人都会处于被歧视的公民行列。
所有这些,究竟会对他们的子女产生怎样的影响,值得我们深思。
2.城市政府对农民工及其子女采取排斥态度
许多地方在计算经济发展总量或列举政绩的时候,基本上是以本地户籍人口作为基数。
如果增加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入,既要增加财政投人的支出,还要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影响到部门的政绩和形象。
因此,当地主管部门往往采取排斥和封闭的办法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把农民工看作是影响城市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实行防范式、管制式管理,要求农民工身份证、外出务工证、暂住证、健康证、所在工厂工作证“五证齐全”。
结语:
对农民工的保护和服务是原则、软性的,对他们的管理限制是具体、硬性的。
管制有余,服务不足,给进城农民工带来种种社会歧视、经济损失和人身自由权利的侵害。
城乡居民身份的不平等,将使他们从小受到歧视,由此引发的社会问是非常严重的。
参考文献:
陈锡文:
《当前我国的农村经济和农村政策》[j]重庆改革202x(3)【2]李俊义(记者):
《学生用的桌椅都是自带的》[n]北京青年报202x年9月7日【3】
蔡昉:
《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x年版【4】
鲍传友:
中国城乡义务教育差距的政策审视[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2x(3)【5】
苏天从:
《弱势群体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分析及对策》[j]现代教育科学,202x年第1期
赵中建:
《教育的使命——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教育宣言和行动纲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xx(376)
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班级:
202x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姓名:
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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