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河监理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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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河监理工作报告
河南省镇平县汤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监理工作报告
河南信禹监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月
6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汤河水库位于镇平县老庄镇寺庄村,潦河西支小汤河上,属长江流域唐白河水系,水库控制流域面积7.1KM2,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水产综合养殖的小
(1)类水库。
汤河水库原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除险加固后水库防洪标准造价人才网为:
3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设计洪水位227.75m,相应库容119万m3;校核水位228.83m,相应库容137万m3。
主要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输水洞等。
1.2 合同项目和工作范围
1.2.1 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永久工程
(1)、大坝维修加固工程(包括:
大坝帷幕灌浆,坝顶,迎水坡护砌,背水坡及上坝踏步、背水坡排水沟、坝址排水体、右坝肩挡墙工程等);
(2)、溢洪道工程(包括:
溢洪道工程主体工程、溢洪道交通桥工程);
(3)、泄水建筑物维修加固工程(包括:
输水洞进口、输水洞工作桥、灌溉渠等);
(4)、其它工程(包括:
管理及办公用房、防汛道路和大坝观测设施等);
(5)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临时工程
(1)、施工导流工程;
(2)、施工交通工程;
(3)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4)、其它施工临时工程。
1.2.2 发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1.2.3 其他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1.3项目各参建单位
1.3项目各参建单位
项目法人:
镇平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
河南科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南阳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监理单位:
河南信禹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河南宏大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政府质量监督机构:
南阳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监理规划
河南信禹监理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镇平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签订了监理合同,成立了河南信禹监理有限公司镇平、卧龙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部,委派监理人员3人,总监理工程师杨德亮,监理工程师张怀占,监理员陈立海。
监理部对镇平县汤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施工监理业务。
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制,监理组织机构为直线职能制,即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各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工作环保人才网。
依据编制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本着“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原则,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有效控制。
投入砼试模2组,回弹仪1组,砂浆试模2组,环刀1组,水准仪与经纬仪各1台,钢卷尺、直尺5套等,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的职责和分工。
2.1、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把质量控制作为首要任务,随时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动态,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及时采取各种措施予以控制,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总目标。
2.1.1质量控制的原则
(1)坚持事先指导、中间检查督导、事后考评的工作原则,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质量控制程序和要求进行监理;
(2)坚持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实事求是、热情服务的原则。
(3)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2.1.2质量控制的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①、开工前现场复查
1)监理部进场后,应首先踏勘施工现场,认真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各种条件、环境资料;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2)协助发包人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
3)根据发包人或勘测设计单位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对承包人的资料移交工作,同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工程区域内的测量控制网点、原始基准点的复测工作。
督促承包人建立工程区测量控制系统和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放线作业方案,测量仪器校正、检验证明及测量人员资格证明。
4)认真审核施工设计图纸,组织设计交底,深入理解设计意图,对图纸中非原则性问题请设计现场进行澄清;监理工程师论坛对涉及工程结构等方面问题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并协助发包人敦促设计单位尽快做出书面答复或设计变更通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图纸一律不准用于施工。
②、督促、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1)根据施工合同,核查承包人的现场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人员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检查落实用于工地的办公设备、现场试验室是否满足施工管理需要。
2)根据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的设备进场情况及进场计划安排,对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型号、数量、规格性能及完好率进行登记备案,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不能满足施工需求的设备,要求及时更换或补充,进场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擅自离退场。
3)检查、落实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和施工有关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要求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的、有资格的质检员、完善质量自检制度。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施工合同和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作业方案、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投入情况、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质量控制点等内容进行认真的分析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由总。
③、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监理部应适时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通报开工准备情况,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在会议上向承包人阐明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以及监理工作程序,使监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a、事前质量控制
1)审核单项工程施工作业方案,检查落实用于该项目工作的人员、机具设备是否到位;
2)检查材料进场情况,包括数量、规格、原材料质量是否满足技术施工要求,查验材质检验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按批送检,必要时监理单位对原材料进行抽检;
3)复核施工放线成果并进行必要的复测;
4)对混凝土工程,按规范要求审核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5)对工程中拟采用的新工艺、特殊技术措施等,应先审查其技术鉴定书,并与业主协商后,经试验验证后方可批准采用;
6)工程施工中,对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进行分析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必要的准备。
b、中间过程质量控制
1)坚持承包人工序“三检”制度,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检抽检。
检查不合格或存在缺陷应责令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承包人应认真填写工序质量评定表,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2)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巡视检查、旁站等手段,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监督。
对重要部位和混凝土浇筑等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严格控制各个环节施工质量。
3)加强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对重要部位应根据监理工作程序由发包人、质监站、设计、监理、承包人进行联合检验;
c、事后控制及验收
1)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有关部委颁布的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对承包人评定的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2)对施工中发生的重大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及时通报发包人,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并按照事故责任方承担损失的原则处理;
3)对施工中拒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违章作业、可能造成质量隐患的施工人员提出警告,警告无效,监理工程师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有权将其驱逐出场;
4)建立工程例会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工程例会,通报工程质量动态,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1)督促承包人整理、汇总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图;
2)审核签认承包人初验申请报告,检查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3)提交监理单位工作报告,整理相关监理资料的汇编、归档工作;
4)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存在的缺陷责令承包人限期进行处理;
5)参加发包人和上级主部门主持的竣工验收;
6)竣工验收完成后向发包人办理全面移交手续;
7)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履行监理合同内的各项义务,直至合同圆满完成。
2.2、进度控制
依据施工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认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工程建设总工期作为监理工作进度控制的总目标,通过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和经济措施,对施工进度实施动态跟踪控制。
2.2.1进度控制的原则
(1)、根据发包人和承包人正式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工期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
(2)、承包人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工期总目标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2.2.2进度控制的任务
(1)、发布开工令。
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就绪后,经与发包人协商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2)、按时审查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施工计划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并把审查意见上报发包人核准;
(3)、按时审查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写的年度施工计划和年度用款计划,并把审查意见上报发包人核准;
(4)、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
2.2.3进度控制措施
(1)、对工程项目进行分解,监理部各标段负责建立所属部分的进度控制体系,分部位、分阶段进行控制,并使其满足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2)、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绘制工程进度横道图,直观了解各项工作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及实际完成情况。
(3)、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及时协调解决好工程付款问题,以确保工程资金到位,不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延误工期;
(4)、严格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使工程进展情况与合同工期相适应。
并按合同要求,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设计文件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5)、在施工过程中,随时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详细核实投入施工的人员、设备及施工技术措施是否与进度计划相适应。
发现偏差,应及时分析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人调整计划,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阶段目标按期实现;
(6)、协助发包人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外部因素,包括敦促设计单位及时供应图纸,协调解决有关征地、施工干扰等问题;
(7)、工程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安全施工促工程进度;
(8)、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已完工部分的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避免影响后续工程的进展;
(9)、协调处理各种原因引起的工期索赔。
2.3、投资控制
2.3.1投资控制的原则
(1)、根据项目法人与承包人正式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所列的工程总价款作为投资控制的总目标。
(2)、严格工程计量,合理控制索赔,力争以双方都接受的结果合理控制投资;
(3)、根据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审核支付凭证及签证。
2.3.2投资控制的主要任务
(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计量与核实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
(2)、按合同规定审查、签证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项的支付证书。
(3)、按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利进行合理的工程变更。
2.3.3投资控制措施
(1)、熟悉设计图纸及工程施工合同,分析工程主要构成及各部分工程结构所占投资比例,找出工程费用中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明确投资控制重点;
(2)、根据发包人授权,谨慎处理设计变更和修改,并进行技术、经济合理分析,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避免引起较大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变化;
(3)、依据合同条款和工程量报价清单,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工程量(月)支付签证,总监理工程师复核后签证认可,并提交发包人审批、支付;
(4)、对已经完成部分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计量验收。
质量不合格者不予计量、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5)、按合同要求,协助发包人做好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材料、设备供应及外部协调工作,及时答复承包人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避免造成违约和索赔的条件;
(6)、预测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引起索赔的因素及风险,提前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向发包人索赔情况的发生;
(7)、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向发包人提供详细的证据,并提出索赔处理意见;
(8)、根据发包人授权,处理合同和工程变更,下达变更通知。
2.4、合同管理
2.4.1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1)、主持工程开工前的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记录;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
(2)、按施工合同规定及发包方授权,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的变更进行审查,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经发包人同意后下达变更通知单;
(3)、工程设计过程中有关施工合同双方提出的工期及费用索赔,监理单位有责任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独立公正的作出评价,并积极的协调解决;
(4)、监督、核实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应及时督促承包人更换,以满足合同要求;
(5)、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监理单位应及时督促承包人补充或更换;
(6)、督促发包人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承诺,避免不必要的索赔事件发生。
2.4.2合同管理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直接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2)、文档管理人员负责合同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监理部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要办理登记手续;
(3)、发包人提供给监理单位的属于本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经济资料应予以保密。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泄露其内容或交于第三方使用。
2.4.3合同管理措施
(1)、总监须具备较高的管理素质,熟悉经济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使整个监理工作都以合同为依据;
(2)、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义务,首先做到自身信守合同,同时做到公平公正地监督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
(3)、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变更内容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由总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签发方可有效;
(4)、在指导、监督合同执行的基础上,经常检查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5)、尽力协助处理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端,通过协商使合同双方能够达成谅解;
(6)、运用合同及时处理索赔与反索赔,并以第三方的身份及时、公正地调查、收集、核实索赔资料,并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协商,调解解决;
(7)、及时发现和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和问题,向发包人汇报,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5、信息管理
2.5.1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
施工期间,监理部将分不同层次做好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将信息资料及时传递给发包人,以便于信息的交流与管理。
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及文件有:
(1)、工程监理月报:
工程监理月报按规定的格式或按发包人指定的格式填写,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大事记、工程进度与投资、质量控制(施工质量和外观质量控制情况、工程质量分析、工程材料出入库和库存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现场会议和信函(会议记录、来往信函等)、监理工作情况(监理资源的投入情况、管理情况)、设计图纸的供应及其它信息、承包人情况(承包方资源的投入情况、管理情况)、安全和环保情况、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进度款支付情况、工程进度形象图片及其它。
(2)、中期支付证书、工程缺陷责任证书;
(3)、各种监理监测原始记录、表格、技术档案资料等(工程竣工时作为竣工资料提交发包人);
(4)、计划进度图表
(5)、当发包人或其它上级主管部门有要求需了解工程情况时,随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6)、与工程相关的多媒体图片信息资料;
2.5.2信息管理制度
(1)、监理部设专人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并按照相关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科技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分类、归档工作。
(2)、建立和完善监理部内部文档信息管理制度,对所有图纸、技术资料、文件及往来函件实行签字收发和借阅登记制度;
(3)、总监是信息管理的直接负责人;
(4)、信息管理全部实现计算机软件控制;
(5)、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5.3信息管理措施
(1)、根据本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的划分情况,工程信息按发包人要求或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编码,以便于对信息进行分类管理;
(2)、建立监理工作自下而上的反馈渠道,建立监理指令自上而下传达的通道,建立发包人、设计、监理横向交流的信息流并确保各信息通道的畅通;
(3)、做好监理信息的收集工作,具体包括:
1)做好工程施工进程记录,包括施工图纸供应、设计变更、监理通知单、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以及施工进展情况,水文、气象情况、环境情况以及其他外部干扰因素等;
2)做好工程质量记录,包括地质情况、施工基本情况、各种试验结果记录、原材料的质级证明、新技术应用情况、工程质量验收单、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部位及处理情况等;
3)做好各种会议记录、纪要、备忘录往来文件、工作联系函等收集、整理工作;
4)收集合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信息;
5)收集资金到位情况、支付情况、索赔、合同外工程结算等投资控制信息;
6)收集必要的工程照片和图像资料;
(4)、对收集到的信息及时进行归类、整理、加工,并反馈给有关各方,使信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2.6、组织协调
2.6.1协调原则
(1)、坚持国家利益和工程建设大局,以全面实现项目建设目标为协调工作的出发点。
(2)、实事求是,平等协调。
(3)、公正合理,兼顾合同双方的利益。
(4)、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融洽各方关系。
2.6.2协调内容
(1)、组织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与发包人、设计单位建立经常、有效的工作联系制度,了解和贯彻发包人的意图;加强与设计代表的沟通,及时反馈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随时了解、掌握施工动态,协调各方关系、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协调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协助解决处理索赔事件;
(4)、协调各承包人之间的关系,努力使施工各方在工作上各负其责、积极主动、相互配合;
(5)、及时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协调有关各方按时移交工作面,使工程施工能够顺利进行;
(6)、协助承包人协调好与工程所在有关单位的关系,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干扰。
(7)、如工程施工中发现有重要文物,组织承包人将文物交公并暂停施工,及时向发包人汇报,协调文物主管部门妥善处理再进行施工。
2.7、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2.7.1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操作规程等,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检查小组,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由监理工程师编写施工安全相关的监理实施细则用于指导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承包人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制订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守则,强化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4)、加强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警钟常鸣;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工作面安全设施及劳动保护措施进行检查、评议,及时发现和预防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狠抓文明施工管理,加强环保措施的监督、落实工作。
2.7.2施工安全监理的主要任务
(1)、施工用电及照明安全监理。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发包人位配备持证上岗的专门的供电维护人员,设置完善的施工供电系统;
(2)、施工安全设施及劳动保护监理。
工地现场安全设施必须完善,危险部位应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必须可靠、有效;
(3)、安全信号系统监理。
工地现场应设置完备的安全信号系统,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信号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信号传递的畅通;
(4)、防火安全监理。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根据现场消防工作的要求,在生产、生活区,设置消防装置和灭火工具;
(5)、参加安全事故调查,配合发包人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6)、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报告,并通过监理月报、安全工作简报等表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发包人通报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提交安全生产报告。
2.7.3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工程区内的不良地质情况进行监测、预报、督促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作业面及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加强高边坡开挖过程中的安全施工管理,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3)、承包人工程临时设施的搭建必须满足安全规程的要求,脚手架、通道等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坚固、可靠;
(4)、督促承包人加强场内运输的管理与协调,确保运输车辆及运输过程的安全;
(5)、根据恶劣气候的预报结果,督促承包人及时做好工程施工期间防范灾害性天气的工作,并对施工废水、弃土等做好疏导和定点堆放,加强环保工作;
(6)、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应加强安全防护教育和岗前的培训工作。
2.8、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控制措施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是监理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
具体措施如下:
(1)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合同条款,督促承包人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保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2)发挥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督导作用,并运用经济手段,督促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开挖弃土、弃渣、废浆、生活垃圾等应转运至发包人或设计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并按设计及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4)施工过程中,工地作业人员比较集中,应督促发包人做好卫生免疫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避免传染性疾病;
(5)工程完工后,发包人应对施工临时用地应及时做好撤离、拆迁和清理、消毒工作,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
(6)主体工程完工后,采取以生物措施为主的生态恢复工程,根据设计对工程区的统一规划,恢复地表植被,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2.9、监理工作制度
2.9.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用于本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以下简称设计文件)应办理签收登记手续,签收的文件应及时转交相关人员处理;
(2)、设计文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复核,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加盖监理部公章后方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文件的审核应基于以下标准;
①设计文件是否是由发包人下发的;
②设计文件是否由发包人确定的设计单位编制,是否加盖了正式的出图章;
③设计文件要求与招标图纸和合同技术条件有无重大偏差;
④设计文件若需重大修改,应由设计单位发出书面文件。
(4)、监理部应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文件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意图、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等),并在设计交底会议结束后及时发出会议纪要。
2.9.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对项目实施的总体计划,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投入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人员、设备、物资投入计划等。
(1)、开工前,承包人应向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施工。
(2)、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由总监主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①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质检、安检和其它负责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②施工总体进计划是否满足合同总工期要求,年、季、月进度计划是否可行;
③资金计划是否合理、准确,与合同资金流计划有无重大偏差;
④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设备、材料、人员等资源配置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修改补充时,承包人应及时按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并重新上报审批。
(4)、施工组织设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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