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工作总结及202年工作思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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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工作总结及202年工作思路
街道办事处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年工作思路
街道办事处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思路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五水共治的重大决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假设干意见》(市委〔2022〕50号)和《xx县五水共治工作实施方案》(县委〔2022〕18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治污水专项行动方案,扎实有序推进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定《xx县治污水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以建设美丽xx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全面实施河长制,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发动全社会参与水环境治理,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平安,以治水促转型升级、促生态县建设、促生态景区全域化建设,为xx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开展,建设温泉名城、养生胜地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大幅度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黑臭河道彻底消除,需纳污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按照一年灭黑臭、两年提水质、三年可游泳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保护制度,至2022年底,根本消灭黑臭河支流,全县流域水质明显改善;至2022年底,根本消除劣Ⅴ类、Ⅴ类水,全县流域水质明显改善;至2022年底,全流域根本到达III类以上水质,流域生态实现良性循环。
三、工作原那么
(一)以块为主,条块结合。
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要强化属地责任意识,科学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有效推进治污水工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指导,主动效劳、协调推进。
(二)因地制宜,科学决策。
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按照任务的难易程度合理安排,有序推进。
(三)全面统筹,突出重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治污水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四、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
加快推进农村分散式生态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到污水达标排放。
按照雨污分流、普遍覆盖的要求,实施农村卫生改厕、农户化粪池改造、污水接户收集和农家乐污染治理,建设或改造农村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
从2022年开始,通过3年努力,到2022年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和自然村覆盖率均提高到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生活污水处理率到达80%以上,实现农户的洗涤、洗浴、粪便和餐厨污水应纳尽纳、应治尽治、达标排放,根本消除生活污水对水体环境的污染。
1、2022年,完成《xx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规划》编制,实施182个行政村(400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其中,扩面治理46个行政村,提升改造124个行政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12个行政村。
责任单位:
县农办,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2022年,实施204个行政村(456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其中,扩面治理49个行政村,提升改造126个行政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29个行政村。
责任单位:
县农办,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3、2022年,实施158个行政村(364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其中,扩面治理41个行政村,提升改造101个行政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16个行政村。
责任单位:
县农办,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配套落实,设施监管到位。
责任单位:
县农办、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二)有效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和保护
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和水利效劳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开展中小流域综合整治,运用截污纳管、清淤疏浚、引水配水、生态治理、综合养护管理等手段改善河道水质。
2022年底前,消除全县垃圾河、黑臭河;2022年底前,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和考核机制,实现河道保洁养护系统化、动态化、常态化和全覆盖,主要江段水质进一步提升;2022年底前,全流域根本到达III类以上水质。
1、全面开展垃圾河、黑臭河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深入推进清洁河道、清洁乡村行动,全面清理河道废弃漂浮物、病死动物、河中障碍物和沿岸垃圾,撤除两岸违章建筑,做到河面清洁、河岸整洁;全面开展清淤、引水、绿化美化等工作,恢复河沟、池塘自然生态功能。
2022年底前,完成全县垃圾河、黑臭河整治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配合单位:
县环保局。
2、开展采砂制砂专项整治。
对辖区采砂制砂行业开展彻底排查,严格执行采砂许可制度,落实采砂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取缔非法采砂和洗砂水未达标排放的机制砂场。
全面禁止河道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制砂取砂,加大废弃矿山整治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科学规划制砂场点的布局,标准审批程序,5月底,完成11家制砂采砂企业的搬迁,6月底前,完成制砂企业环保监控设施安装,加强砂场监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至2022年底,除河道疏浚外,全面禁止xx江、xx上游河道内采砂,其它县级河道内采砂加以标准和萎缩性管理,探索有偿出让机制,根本形成以矿山制砂为主、自然砂石为辅的砂石资源市场供给模式,实现供需平衡。
责任单位:
县国土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配合单位:
县水务局、环保局。
3、开展争创最美河流整治最差河流行动。
以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xx为目标,建好城市水库,全力打造xx江沿岸万亩湿地公园。
由县领导牵头每年创立一条以上最美河流,整治一批最差河流,为全县治水打造示范河道。
各乡镇(街道)、度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牵头创立一批最美河流、整治一批最差河流,全县乡镇(街道)、度假区每年创立最美河流19条(段)以上。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林业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配合单位:
县环保局。
4、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和考核机制。
深化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全面开展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及农村河道综合整治。
到2022年底,对全县210公里河道开展全面整治,实施常态化河道保洁110公里,清理河道260公里,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和常态化,农村河道水质逐年改善。
开展河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河道水质监控。
完善河道水质监测制度,强化考核,定期通报河道水质排名。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三)切实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强化县城和集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达标排放。
到2022年,县城污水处理率到达88%,所有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到2022年底,县城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建成与处理能力相匹配的污泥处置系统。
到2022年,县城污水处理率到达90%。
1、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2022年底完成建设,扩建后日处理能力达5万吨。
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2022年底前第二(泉溪桐琴)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2022年底投入运行;启动度假区核心区排污系统、污水处理工程建设,2022年底完工。
到2022年,所有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全县所有试运行3年(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到达设计能力的70%以上,建成与处理能力相匹配的污泥处置系统。
责任单位:
县建设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推进xx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配套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污水处理技术改造,加强运营管理,有效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达标率。
到2022年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
责任单位:
县建设局。
3、强化污水处理厂综合管理。
加强进出水监管,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率。
积极推行第三方运营模式,借鉴污水处理厂出水义乌标准(氨氮≤1)做法。
责任单位:
县建设局、环保局。
(四)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建设
统筹推进城镇根底设施建设,加大县城和集镇污水管网系统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城郊结合部、城市阳台污水、初期雨水和三产效劳业污水的截污纳管工作。
到2022年县城和集镇需纳污地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
1、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
2022—2022年,实施县城规划区截污纳管、封堵主要河流沿岸非法排污口和水质V类以上雨水排放口等工作。
加快实施县城规划区内污水管网建设,新建配套管网39公里,2022年底完成管网20公里3个泵站的建设,2022年底全面完成配套管网39公里5个泵站的建设。
结合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加快实施建制镇污水管网建设,三年内实现全覆盖。
确保三年内每年新增截污量不少于市下达指标。
责任单位:
县建设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配合单位:
县农办。
2、按照先管网、后工程的要求,科学规划公建和住宅,对未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的公建、住宅工程不得通过验收,对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系统的公建、住宅不得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
县建设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3、加大雨污、清污分流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城市阳台污水、初期雨水、三产效劳业污水的截污纳管工作。
责任单位:
县建设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五)加快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转型
以治水为突破口推动转型升级,深化印染、造纸、化工、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综合整治和提升工作,按照省、市和县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整治提升任务。
1、整治提升重点行业。
要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标准提升一批的原那么和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稳固铅蓄电池行业整治成果,深入推进电镀、印染、化工、钢带、金属门、旅游休闲、浮选、链条等重污染行业整治,2022年底,完成120个以上企业废水排污口标准化改造,建成标准化排污口。
2022年6月底前,完成泉湖电镀污水处理中心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年底前所有电镀企业搬迁入园。
做好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规划编制,完善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配套,实施黄龙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改造扩面工程,做到雨污分流。
至2022年底,将工业区污水根本纳入管网中,从根本上解决重污染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完成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建设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完善产业升级倒逼机制。
以纳税工业企业吨排污权指标为主要评价标准,综合考虑用地、用电、能耗等因素,对产业转型升级进行量化考核、综合排序和分行业排序,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对排名靠后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整治和淘汰措施,倒逼其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
县经济商务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配合单位:
县统计局。
3、提高工业企业用水效率。
到2022年印染企业重复用水率到达40%以上,其中非棉工程到达55%以上。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六)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以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环境影响无害化为目标,全面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22年底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较2022年降低10%,氨氮排放量降低12%。
1、加快推广应用测土配方。
围绕打造生态农业、美丽田园的目标,推进化肥农药逐步减量,形成产业布局生态、资源利用高效、生产全程清洁、环境持续优化的现代农业开展格局。
抓好废弃农药包装物、废弃地膜回收,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以及农业秸秆还田,鼓励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开展生态循环农业。
到2022年有机化肥利用率提高到5%,氮肥使用量减少10%,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到达80%,每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0万亩,推广配方肥0.11万吨。
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供销总社,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畜禽存栏总量,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规定。
2022年3月底前,完成源口水库和清溪口水库、xx河流域等畜禽养殖重点禁养区第一阶段整治的扫尾工作,2022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其它畜禽养殖场关停、撤除。
2022年底前,建成区域公益性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对散养户的病死畜禽进行统一收集处置。
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完成治污设施建设,推广农牧结合养殖方式,促进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到2022年底前,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到达97%以上。
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配合单位:
国土局、环保局。
3、开展清水养鱼。
开展全县山塘水库水产养殖情况排查,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确定合理的养殖种类、容量和方式,严格控制山塘水库养殖规模,加强养殖场水质监测,对水质不达标的予以限期治理。
加强水产养殖环境监管,禁止向水库库区及其上游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加强渔业养殖污染治理,鱼塘换水清淤必须通过农田、湿地储存消化,减轻水产养殖尾水、污泥对水体的污染。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4、严格准入,标准管理。
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的监督性监测与执法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农业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七)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机制,提高水资源价格。
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确保饮用水平安。
全面排查潜在风险,按照要求限期关停或取缔保护区范围内的企业。
进一步加大对源头地区生态补偿力度,提高上游地区自觉保护水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强化水资源和水域保护,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构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加快推进合格标准饮用水水源创立工作。
2022年底前,完成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创立工作。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3、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企业限期关停、搬迁或取缔工作,全面清理畜禽养殖、农家乐、锯木厂等。
其中位于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要在2022年3月份前完成;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要在2022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
县农办、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4、提高饮用水源应急保障能力。
加快备用水源建设,2022年底前,县城到达双水源供水能力。
加强对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平安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八)强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监管
深化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作,提高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
2022年底前,建成官山后垅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升改造扩容工程,启动实施生活垃圾燃烧发电工程,力争三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
2022年底前,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100%,危险废物实现零排放。
1、标准固体废物监管。
加快xx县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集中处置。
责任单位:
县建设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022年,建成官山后垅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升改造扩容工程,启动实施生活垃圾燃烧发电工程,力争在2022年底前投入运行。
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率100%。
责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3、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建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平安处置全过程电子监控系统(刷卡转运),实现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平安处置全过程监控。
加大对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和年产生危险废物超过300吨以上的产废单位实施平安危险废物平安处置全过程监控。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卫生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九)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进一步细化环境准入要求,严格环境准入,严守生态红线,严控高耗能、重污染产业开展。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从严从重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1、严格环境准入。
按照空间、总量、工程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严格环境准入标准,严守生态红线。
工程建设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省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质量要求,工程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发改局、建设局、国土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严格水污染物排放。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和省相关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2年底前xx江流域内全面实施化工、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3、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
完善公安、环保、工商、经济商务等部门4+X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坚决打击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
完善重点废水排放企业环境在线监测等设施,到2022年,全县省控重点污染源和50%以上市控重点污染源建成在线监测系统。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经济商务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4、严格规划类环评。
重视区域建设,积极开展区域规划的规划环评影响评价工作,在园区建设过程中,为园区实施主体甑别工程类别,起到前瞻性、指导性作用。
建立规划环评和工程环评联动机制,通过管理更好地促进工程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要切实加强对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全面实施河长制,由相关县领导担任县级河长,指导联系乡镇(街道)主要支流治水工作,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本辖区河长。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那么,分别确定县级、乡级、村级河长,从县、乡、村三个层面,将每条河道、每条溪流的治理任务分级、分段进行分解,逐一进行落实,形成细密实用、不留盲点的治水网格。
(二)强化政策保障。
强化水环境治理的区域、流域协作机制,充分调动上下游和相关地区共同保护水环境的积极性。
完善产业政策、电力、土地等要素分配挂钩的联动机制。
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全面实施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和产业转型升级排污总量控制鼓励制度。
对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实行差异电价、水价。
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机制。
(三)强化资金投入。
采取多元化的方式筹集资金,财政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重点研究、统筹安排工程资金;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的支持;要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功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效劳支持工程工程;要积极吸引工商民营资本投资治水工程。
各相关部门会同县财政局落实专项配套或以奖代补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对工程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督和绩效评价。
(四)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交接断面水质、治污重点工程、河长制实施情况考核机制,水环境治理的考核情况由上述三方面考核成绩综合决定,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相关部门单位综合考评体系。
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公示;一季一点评、一季一约谈、一季一现场推进会;半年一考核、半年一总结、半年一问责的督查、通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
由县五水共治办公室牵头,每月公布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及排名,每年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和河长制实施工作进行考核。
每半年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治污水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河长制落实不到位或重点工程不能按期完成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将采取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和组织处理等形式,催促其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
(五)强化打击查处。
建立环保行政执法与公众、媒体、司法监督相结合的执法监管制度,坚持一厂一策,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控标改造,标准企业清洁生产。
建立和实行河道警长制,全力护航水环境治理工作,从重从快从严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实行五个一律,即对废水超过纳管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治理;对废水没有达标、直接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业整治;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接入排污管网的企业,一律关停;对违法排污、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按最高限额进行处分;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强化气氛营造。
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对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水环境整治。
要开辟新闻媒体曝光台,及时追踪报道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要净化网络空间,聚焦正能量,对散布谣言、混淆视听的要依法依规处置。
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有奖举报制度,依托网络、投诉热线等工具,切实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确保整治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工程评估、执法、监管、宣教等各环节,成为治污水工作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义务巡防等活动,增强全民绿色开展意识,营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浓厚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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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办事处 工作总结 202 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