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湖北省教师资格证认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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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湖北省教师资格证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湖北省教师资格证认定
2016年湖北省丹江口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6年湖北省丹江口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现将丹江口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丹江口市范围内自愿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1.学历合格。
学历要求见附件2,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要求见附件3。
2.普通话达标。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免试。
4.体检合格。
申请人持教师资格专用《体检表》,经丹江口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表样见附件4、5。
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鉴定,结论为“合格”。
在职人员“思想品德”由所在单位予以鉴定,单位临时聘请等非在职人员一律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政府鉴定。
三、时间安排
春季
1.网上报名:
4月20日—4月30日;
2.现场确认:
4月21日—5月8日;
3.证书颁发:
6月30日前。
秋季
1.网上报名:
9月21日-10月9日;
2.现场确认:
9月22日-10月16日;
3.证书颁发:
12月4日前。
四、申报程序
网上报名。
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网络自动关闭。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系统提示,严格按照规定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现场确认。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丹江口市教育局三楼教师管理科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时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好后,直接从网上正反打印,A3或A4纸型,一式2份,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3.《教师资格专用体检表》。
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合格”。
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请使用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单位在职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单位鉴定并盖章;单位临时聘请等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鉴定并盖章。
5.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登记照1张。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请申请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种证件复印件、《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的顺序将材料整理好,装入档案袋。
五、其他
1.高中、中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请按照十堰市教育信息网《十堰市2016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执行。
2.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以《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为准。
3.凡涉及教师资格考试方面的事项,请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或联系十堰市教育考试院。
4.普通话考试报名有关事宜,请咨询丹江口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5.丹江口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
6.丹江口市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
,详细地址:
丹江口市教育局三楼教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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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教育局
2016年3月30日2016年湖北省嘉鱼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6年湖北省嘉鱼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部署,现将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嘉鱼县范围内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思想品德鉴定表》。
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并盖章,无职人员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鉴定并盖章。
5、《体检表》。
须经嘉鱼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幼儿园教师体检必须使用幼儿园教师体检专用表。
三、申请、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1日—10月09日。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已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
2016年9月21日—10月8日在嘉鱼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确认,联系电话:
;.
2、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C、《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D、《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F、《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G、《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请申请人携带以上资料到嘉鱼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认定。
(三)面试时间、地点请注意电话通知。
四、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和相应的教师资格,申
2、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钢笔填写。
3、申请人在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时,除表格中贴的照片外需另交一张小二寸与电子照片同底的登记照,照片贴在申请表右上角办理证书用。
4、申请人在网报提交受理材料的同时要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正确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
嘉鱼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2016年9月11日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部署,现将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嘉鱼县范围内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1、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思想品德鉴定表》。
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并盖章,无职人员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鉴定并盖章。
5、《体检表》。
须经嘉鱼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幼儿园教师体检必须使用幼儿园教师体检专用表。
三、申请、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1日—10月09日。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已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
2016年9月21日—10月8日在嘉鱼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确认,联系电话:
;.
2、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C、《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D、《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F、《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请申请人携带以上资料到嘉鱼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认定。
(三)面试时间、地点请注意电话通知。
四、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和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必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合适自己的现场确认点。
2、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钢笔填写。
3、申请人在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时,除表格中贴的照片外需另交一张小二寸与电子照片同底的登记照,照片贴在申请表右上角办理证书用。
4、申请人在网报提交受理材料的同时要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正确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
嘉鱼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2016年9月11日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附件2: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
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退休人员外,均需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先天性心脏病者、患频发性前期收缩者,心电图不正常者、患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者;
2、血压超过/12kpa,低于/;单项收缩压超过,低于;舒张压超过12kpa,低于;使用降压药物后无治疗效果者。
3、结核病患者,但下列人员除外:
患原发性肺结核、浸润肺结核,已硬结稳定者。
患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患肺外结肺、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两年以上经医院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患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者。
或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之后仍复发者。
5、患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患血液病者。
患慢性肾炎者,或患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7、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8、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9、患类风湿性脊柱强直病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0、患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者。
11、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或双耳全聋者。
13、屈光不正,镜尺度数大于800度,或单盲、双盲者。
14、口腔有生理缺陷或因耳鼻喉科疾病妨碍发音者。
15、除以上各项外,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四、体检机构:
由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五、体检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是一项很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
在体检时,要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解决体检中的疑难问题。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好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
人员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检查队伍要相对稳定,便于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体检前应组织全体体检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对负责体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准让申请人员自带。
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
不要漏填或错填。
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
如确需更正的,应在更改的结果上面横腰划一条横杠,使原来更改的字迹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改后论断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后要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
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6、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
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上级医院复查。
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
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上级医院对体检站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
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资格认定健康状况的依据。
7、体检工作人员要准备好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
器械应及时消毒,
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8、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
医院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对资格认定健康状况下定“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员取体检表。
9、对申请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检时各个环节都要把好关,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外,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者,教师资格管理机构要及时取消其体检资格。
10、负责体检的医院要紧密配合,提高效率,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日,情况特殊者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员。
7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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