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621事故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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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621事故分析
河南平顶山6.21事故分析
提纲
一、基础知识回顾
(一)概念
(二)特点
(三)原则
(四)体系
二、案例分析
(一)事件经过
1、6.21事故经过
2、4.22瞒报事件
(二)抢救和善后工作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四)事故处理
三、从6.21事件看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现状
(一)6.21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优点与不足(要有相关的评论,最好是自己的观点)
(二)我国现有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三)改善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研究对策
四、直击国外公共危机管理经验
(一)英国矿难“零死亡”
(二)南非经验
(三)美国
一、基础知识回顾
(一)概念
•所谓公共危机管理,也称政府危机管理,,是指政府针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是解决政府对外交往和对内管理中处于危险和困难境地的问题。
•即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产生、发展过程中,为减少、消除危机的危害,根据危机管理计划和程序而对危机直接采取的对策及管理活动。
(二)特点:
•
(1)公共性
•
(2)突发性
•(3)高度不确定性。
•(4)破坏性
•(5)资源的严重缺乏性
•(6)紧急性
(三)原则
•
(1)以人为本
•
(2)预防为主
•(3)信息公开
•(4)时间第一
•(5)科学有效
•(6)协同处理
(四)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
二、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1、事故经过(资料不足)
•6月2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自燃爆炸事故,现场经多次搜救,生还26人,共发现46人遇难。
•事发矿为整合技改矿,生产能力由每年6万吨改为每年9万吨,属低瓦斯矿。
其采矿许可证于6月6日到期,卫东区已于6月7日晚8时对该矿实施断电。
该矿主在区政府实施断电后非法接通电源,违法组织生产。
•该矿名义上为集体所有制,实际上属私营企业;对外名义矿长为黄永贵。
实际上,该矿主井、副井为两个生产区域,是“一套证件、两套生产系统、两个投资主体、两套管理机构”。
主井、副井都各自生产出煤,共用一个风井。
主井的投资主体为李天振等,副井的投资主体为黄永贵等,主井、副井均有各自的矿长、副矿长和管理机构。
•在兴东二矿井口,一座“活动”水泥墙引人注目。
按封井要求,这座水泥墙应浇灌在出煤的井门上,可这座墙只在墙头部分浇了一层薄薄的水泥,墙身两层夹板之间是空的,只要把这堵墙挪开就能出煤,而从外观上看,这是被水泥封堵的“死门”。
据了解,这座矿由平顶山市卫东区两名县级领导干部“包矿”,对口联系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监督,10名安全生产驻矿监督员24小时实行监督。
•现场的一些煤矿安全专家指出,这个矿的停产措施严重弄虚作假,如果严格执行措施,应该拆除升降机,拆掉运煤铁轨。
•此外,据矿工赵师傅等人介绍,兴东二矿有两个出井口,分属两伙煤老板,但共用一个采矿许可证。
目前兴东二矿的作业面基本在地下近千米左右,井下作业方式仍是放炮开采,然后人工用小推车将煤运至传送带。
出事前赵师傅的老板们名下约矿工300人,6月10日前还是三班倒,每班大约可出煤150-180吨,每吨售价约为650-680元之间,工人月收入在3000-6000元不等。
因为上级要求停止生产,所以矿主自10日起,将白班停掉,改为每日两班倒,每班依然还是工作8小时,这样亦能保证仅在夜间出煤。
•
2、4.22瞒报事件
• 2010年4月22日,平顶山市兴东二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2人。
当这一消息传出来时,当地政府却连续两次“辟谣”。
•据报道,在“4·22”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卫东区政府就接到举报。
卫东区政府的第一次调查结论发布在当年5月18日的平顶山新闻网上。
•这一《关于核实举报“卫东区兴东二矿瓦斯爆炸”的情况说明》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区纪检委、安监局、地矿局、公安分局等组成的核实工作组,“经过现场核实,入井勘查,兴东二矿主、副、风井井筒及井架完好无损,无爆炸冲击现象,井下未发现人员伤亡。
”落款时间是“2010年5月6日”。
•第二次调查结论则是以领导询问矿主的形式出现在电视新闻中。
当年5月28日,在平顶山电视台播出的新闻节目中,一位市领导当面询问兴东二矿矿主网传矿难是否发生,该矿主予以否认。
• 卫东区政府在通报中特别强调:
针对“平顶山兴东二矿瓦斯爆炸”一事,相关部门已经处理完毕,希望各界人士不要再作出任何与事实不符的猜测与报道。
•“4·22”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接到过举报,并责成卫东区政府调查。
调查无果后,又接到过一次举报,一位副市长亲自带人到矿上查看,并询问矿主,矿主“拍着胸脯说绝无事故发生”。
直到后来多方面的调查发现了事故真相,才发现这是一起瞒报事件。
•有媒体报道说,“4·22”矿难发生后,兴东二矿为瞒报花费上千万元。
•在媒体列出的兴东二矿瞒报公关流程中,贿赂官员正是其中重要一环。
第一步:
安抚伤者,防止走漏风声。
第二步:
疏通官员,贿买媒体。
第三步:
政府两次公开辟谣。
第四步:
村干部担保与遇难者家属签赔偿保密协议。
•5月26日19:
30分,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播放了对兴东二矿“4.22”矿难的调查,记者走访了其中的七个家庭,均证实其家有人在平顶山煤矿出事死了。
而匪夷所思的是,原计划的次日重播被取消,电视台官网及新浪网上的视频也被删除。
•网友张向东将此事故向国家安监总局实名举报,6月8日国家安监总局答复他,已经发函要求河南省安监局调查。
但张向东还是担心,既然河南电视台都对事故真相做了详细报道,平顶山方面却还能够执意隐瞒,其背后的力量肯定不容小觑。
•人均年收入2千元死亡获赔60万
• 据大学生村官杜俊鹏撰写的《湛北乡杨庄村调研报告》,杨庄村是省级扶贫村,经济类型较为单一,村民收入主要依靠农业收入、外出务工收入,人均收入2180元/年。
• 按此人均收入计算,一个村民积攒60万元须280年,而且不吃不喝不消费。
•
•如果不是死亡12人的平顶山市兴东二矿“4·22”事故被瞒报,发生在同一煤矿60天后的更大灾难——两吨多炸药爆炸,49条生命被吞噬的“6·21”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
•座谈会上,在采访团每个成员面前,都摆着一份题为“牢记沉痛教训创建安全卫东——平顶山‘6·21’特别重大事故反思与整改情况”的材料。
•但不知是有意还是疏忽,这份材料称“‘6·21’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前,卫东区煤矿曾取得安全生产4000多天的成绩”。
让人产生错觉:
难道两个月前的“4·22”事故没有发生?
•难得的是,这份材料在事故原因分析中,承认了官煤勾连现象的存在,称“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与非法矿主相互勾结,收受贿赂,充当非法矿主的‘保护伞’”。
•3、三年内河南省矿难一览
•2010.4.22河南平顶山矿难12死,曾被瞒报,这是后来整理者加上的
•2010.6.21河南平顶山煤矿爆炸事故
•2010.6.21河南省平顶山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火药爆炸事故,47人死亡。
•2010.03.31河南伊川煤矿爆炸
•2010.03.31河南伊川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共致108人死。
•2010年3月15日河南新密矿难
• 15日20时30分,河南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主井西大巷第一绕巷发生电缆着火事故,当班入井31人,截至16日2时整,抢救工作结束,6人安全升井,25人遇难。
•2009.09.08河南省平顶山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 2009.09.08河南省平顶山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导致的特大事故,54人死亡。
•2008.09.21河南登封煤矿瓦斯突出
•2008.09.21河南登封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7人死亡
(二)抢救和善后工作(资料不全,还在搜集中)
有视频
•接到事故报告后,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立即做出指示,要求千方百计组织救援,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省长郭庚茂、常务副省长李克和副省长史济春等省政府领导带领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亲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平顶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6月22日,国务院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调查组正式成立。
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表示,平顶山‘6?
21’矿难明显暴露出基层政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不力,监管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甚至可能出现监管人员与矿主相互勾结的不正当行为。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井下1号炸药存放点存放的非法私制硝铵炸药自燃后,引燃炸药存放点内木料及附近巷道内的塑料网、木支护材料、电缆等,产生高温气流和大量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井下作业人员灼伤和中毒窒息伤亡。
2、间接原因
•
(1)该矿非法组织生产,非法购买、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
•
(2)平顶山市、卫东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对该矿非法生产行为查处不力,对该矿“一套证件、两套生产系统、两个投资主体、两套管理机构”的问题未予查处。
•(3)平顶山市、卫东区公安机关没有对该矿爆炸物品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该矿非法购买、储存、使用私制爆炸物品问题。
•(4)平顶山市、卫东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未将小煤矿停工停产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现该矿非法生产问题。
•(5)平顶山市、卫东区发展改革委执行小煤矿断电工作不力,致使对兴东二矿的断电措施未能得到落实。
•(6)卫东区城管执法局派驻该矿的事故当班驻矿人员失职渎职,未依法阻止和上报该矿非法生产行为。
•(7)平顶山市、卫东区党委、政府对该矿非法生产问题失察,对该矿停工停产措施不落实问题督促检查不力,对有关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督促检查不力。
•(8)河南煤矿安监局豫南监察分局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不力,对兴东二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仍非法生产问题失察。
三、从6.21事件看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现状
(一)6.21事件处理的优点与不足(资料暂缺)
(二)我国现有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准确的说,我国现行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中还没有形成一个的成熟专职的危
机管理体系。
我国现有的危机管理体系主要依附于各级政府的现有行政设置上,
因此缺乏常设机构和完善体系。
同时由于长期形成的官僚主义思想,导致危机管
理中奖惩激励机制错位。
在这样的绩效考核体系下,常常出现“事前预防者无赏,
事后抢救者有功”的怪事,而受罚者又往往只是最基层的干部,处理上也是避重就
轻。
重大决策中由于官僚主义导致危机发生的行政领导却往往“有惊无险,安然无
恙”。
具体的来说,我国现行危机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缺乏危机预警机制
在我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危机预测预警机制。
没有形成科学的系统的危机
预测预警信息和决策咨询网络。
有的也仅是凭借常规和经验,依附于政府行政信
息网络平台而搭建的,这一点在“SARS危机”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
“SARS危机”
初现端倪甚至是一触即发时,政府相关部门却没有预感到这可能是一场重大危机。
政府官员的危机管理能力和意识固然非常重要,但如果没有预测预警系统的保证,
那只是经验主义的,就难于在危机爆发前期做出科学预测和判断,采取有效措施,
把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缺乏总结评估机制
我国危机总结和评估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在危机处理过程中,尤其是善后处
理中,由于上级和公众的关注焦点开始转移,往往热衷于救援工作的进行,而疏
忽了对危机发生发展处置过程的总结和评估,即使总结也多从正面进行,而对反
面教训往往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由于不认真吸取教训,导致同类危机事件不断
重复发生。
这就说明了我国的危机管理体系缺乏科学的总结评估机制,不认真分
析危机产生的原因、条件;不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没有形成科学的评估机
制以应对危机的预案和处理措施,没有进行科学评估、总结和完善。
第三、缺乏管理和协调机制
我国至今为止,从上到下没有一个地方建立有专门的危机管理机构,也没有
形成危机管理协调机制。
我国一直没有具有协调功能的、常设性的危机管理的综
合协调部门。
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这样会使得政府间和政府与
其它机构之间的协调指挥能力较弱,办事效率不高,甚至导致政府的公共服务系
统弱化。
这是我们危机管理工作难于主动的根本所在。
我们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的
危机管理经验,设立国家统一的危机管理专门机构,并担负起危机信息收集、反危机
战略的规划、判断各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评估危机可能造成的损害、防范危机、
监督危机管理、进行危机教育和训练。
并在危机发生时,做好协调各级政府、各个
部门进行反危机行动的职责。
第四、缺乏信息披露机制
我国危机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建立健全。
由于信息不畅,不仅容易在社会引
起动乱、滋生谣言,同时也导致社会、高层行政管理机构和公众对危机事件的监
督、管理严重不到位,致使某些危机事件的直接管理者对危机事件处理的价值取
向背离危机事件处理的基本原则,甚至存在政府机构故意封锁危机管理相关信息
的情况。
第五、缺少法律法规保障
我国先后制定了一些处理公共危机的法律法规,如针对社会动乱的《戒严法》、
《国防法》,处理重大自然灾害的《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消防法》,以及《安
全生产法》等,但这些法律多是针对特定职能部门制定的,缺乏统一的和总纲性质
的危机管理法律。
危机发生时,往往会因为缺乏法律规范而不能有效开展危机紧
急救援工作。
而且现有的危机管理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处理危机过程中领导和工作
人员的职责,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做出规定。
总的来说,我国现行的危机管理
还没有形成针对国家危机管理的统一法律架构。
因此,加强我国危机管理的法律
体系建设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三)研究对策
1.提高学习能力是增强公众公共危机意识的根本途径
其一,增强公众的学习意识。
其二,构建危机管理教育机制。
2.建构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多元参与主体的权责机制
(1)纵向权力的划分与监督
纵向权力划分就是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直至最基层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
在危机
状态下,政府面临着时间紧迫、资源不足、信息闭塞等困难,要求政府部门打破常规管
理中的权责机制,根据危机的现实情况,合理地对政府权力进行重新配置。
首先,高层决策的适度集权。
其次,权力的划分。
高层决策需要保持权威,但是如果过于集权,同样会对危机救
治工作不力。
再次,权力的监督。
权力划分之后,必须建立起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
这种
监督机制应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危机管理系统的内部监督,二是危机管理系统的外部监
督。
(2)横向权力划分与制约
横向权力划分就是指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即权力在每一级政府上被分成不
同类别由各职能部门掌握。
危机状态下,由各级政府决策中心统~指挥,某~个或几个
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辅助性的服务,各自负责危机管理菜一方面
的具体事务。
3.建立政府与社会合作互助、共担风险,共度难关的新机制
4.继续加强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
5.建立全面整合的政府公共危机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的政府公共危机信息管理系统,一般具备以下框架:
(1)信息指挥系统
(2))信息评估系统
(3)资财信息管理和后勤信息管理系统
(4)人力资源信息系统
(5)知识系统
四、国外经验
(一)英国“零死亡”
在国内矿难频频发生的情况下,我的直觉判断矿难在任何国家都是无法避免的,然而,在一个西方国家———英国,已连续多年矿工死亡人数为零,这种结果不能让人由衷感叹和佩服。
英国煤矿为何多年“零死亡”,绝不是偶然现象,因为它有一整套严密的管理机制。
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
其一,实行严格的煤矿经理管理责任制。
根据英国的煤矿安全规定,煤矿经理必须有煤矿井下工作经历,必须通过安全和相关知识考试。
如果因忽略安全法规而造成人员伤亡,矿长可能被逮捕入狱。
曾经有一位煤矿经理就因为值班期间在家中聚会醉酒被告上法庭,最后入狱服刑。
其二,严密的监管制度。
英国的全国煤矿委员会还制定了完整的“巡视员”制度。
每个煤矿都有一名政府安全巡视员对安全法规的落实等进行监管。
政府还向矿区派遣环境巡视员,后者对所在矿区煤矿的粉尘、排水、噪音、矸石以及交通进行管理。
一旦巡视员认为某一煤矿有潜在的安全问题,或对矿区的环境造成危害,他们有权勒令煤矿停业整顿。
第三,充分发挥公众监督。
一些民间机构对煤矿的监督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有一个公司每年出版一本《英国煤矿指南》,详细描述英国煤矿的现状,还专门把政府负责安全和环境的部门和官员的名字、电话等一一列出,以便公众有效“监管”。
反观我们国内,上至国务院下到基层单位,不是不重视矿厂安全———安监部门升格了,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了,而政策也是一个接着一个,红头文件接连下发,安监总局局长的眼睛紧盯着各地的煤矿整治,不断怒斥和质问黑心矿主,可惊天矿难,却屡屡发生。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我们不妨从英国煤矿“零死亡率”管理制度中,来查找国内矿厂管理制度的不足之处,以完善国内极其脆弱的管理体系。
否则,换来的只能是安全工作的一纸空文和矿难悲剧的频频上演。
(二)南非
1、对煤矿安全管理立法,依法管理煤矿安全
2、建立煤矿瓦斯治理实验室,对煤矿瓦斯进行研究和探索,加大瓦斯监控力度
3、强化煤矿矿工的培训,增强遵章守纪的意识
4、加大对煤矿的投入,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开采技术,提高煤矿开采的机械化程度
5、提高死亡人员补偿标准,煤矿事故死亡一人,补偿标准30万兰特,当时相当于人民币45万元【详细】
(三)美国
美国用什么方法治理矿难频发呢?
他主要运用三个方面,第一个就是严刑峻法,用铁腕来抓安全生产,1977年出台的《联邦矿业安全与健康法案》,对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追究非常严厉,联邦政府动则就受到联邦政府的刑事追诉。
第二点是制度上防止利益同盟的形成,煤矿安全与卫生办公室这是主管全国煤矿安全的,它是一个联邦的机构,下设办公室派驻各地,与矿主没有关系,与各州各地都没有从属关系。
而且规定,在某个地方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派驻当地的安全检察员是不能参加调查的。
第三点,就是发挥工会的作用,大概是在19世纪末,他们的两个矿业工会,最后变成一个全国性的矿业工会,它的弹劾能力特别强,他有自己的安全员,发现了矿井下有安全隐患,他可以阻止矿工下井,而且他可以在赔偿问题上替矿工做主,单个的矿工在矿主面前绝对是弱势群体,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这都是一个道理,因为资本家他有钱。
这个工会的作用很大,第一可以安全方面提前堵住漏洞,因为人对自己的安全是最关注的,而且工人对自己的主业是最熟悉的,所以工会是很重要的,第二是他在跟矿主谈判的时候他的能力非常强,他有舆论的、法律的各方面的手段,弄不好矿主不但要赔钱,而且要身败名裂
基于此,我们不妨放宽视野,把目光转向国外———英国的国家煤炭博物馆资料室。
资料室里珍藏着令国内煤矿汗颜的一组数据:
19世纪60年代,英国每年每200名煤矿矿工中有1人死亡;20世纪初,每600人中有1人死亡;20世纪50年代,每1000人中有1人死亡。
问及英国煤矿现在的安全情况,恰好前来博物馆参观的一位老矿工说:
“现在,英国煤矿每年死亡的矿工人数为零。
2005年为零,2004年为零,2003年为零,2002年为零……(据《新华每日电讯》2006年1月25日)
附录二:
美国东部宾夕法尼亚州矿难营救
2002年7月24日,美国东部宾夕法尼亚州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矿井大事故。
在匹兹堡
东南五十五英里处的萨姆塞特,当日早九时,值班矿工正在井下作业,突然坑道发生漏水,
9名矿工陷在地下250英尺深井中一处宽18英尺高52英尺的矿段,大水封道,无法脱身。
消息传出,宾州所有相关人员马上行动,组织抢救。
9名被困矿工的家属立刻被及时通
知,因为是深夜,许多电话打不通,宾州政府派出警官,挨门挨户走访,亲口报告情况。
宾
州急救指挥部当即把距离事故现场最近的一所学校安排成临时营地,派车将被困矿工的亲属
全部接来营地聚集。
以便随时通报抢救进展情况。
宾州州长委托急救现场指挥传话,向所有
事故家属表示慰问,请求家属们信任抢救人员,配合抢救工作。
第二天早晨,地面救援己全面开展,首先在估计的地下矿工躲水之处,打通一个6英寸
小洞,使用高压向地下输送高温空气,同时开始高压抽水作业。
抢救人员最担忧的是地下气
温低,加上水淹,9名矿工饥寒交迫,体内缺水,难以持久。
7月25日凌晨三时三十分,地
面人员趴在地上,听见插入地下的管道传出有节奏的敲击声,证明地面钻孔地点正确无误,
地下人员尚有生者。
地面人员也敲击管道,通知地下矿工收到信息。
地上地下得以通过管道
敲击,取得联络,消息传到家属营地,引起一片欢呼和眼泪,也引起更大的恐慌,谁都盼望
活着的是自己的亲人。
下午2点钟,从西佛吉尼亚州调用的大型钻机,运到现场,紧急安装完毕,晚6点开始
打钻,彻夜不停,计划打一个30英寸宽的洞,穿透300英尺坚硬岩石,估计7月26日上午
能够完成。
不料又生变故,7月26日晨2时,打到地下100英尺处,钻头折断,距离矿道
还有150英尺,18小时自白浪费。
抢救人员一面设法从地下将重1500磅的大钻头取出修理,
以便重新开始。
一面又用大型直升运输机,紧急运到一个新钻机,在离原洞75英尺处开钻,
新打一洞。
晚8时,断头修复,重新作业,两机同时作业。
至7月27日F午3点钟,第一台钻机打至224英尺深处,减慢钻速,以免伤及地F矿
工。
晚7点30分,宾州州长马克·史维克对全州人民宣布:
我们现在到了边上。
为了此次
抢救,副州长一南就在现场,参与协调工作,州长一天开几次记者会,通报抢救进展。
晚8
点钟,钻机打至227英尺处,停止作业,修整气压。
到夜10时20分,240英尺洞打通,取
出喷气机,以便听到地下敲管声响。
10时50分,向地下放入电话,并放下1个绿灯。
11
时,昕到地下人电话,报告地下9名矿工,全部活着。
消息传出,地面上人们欢喜若狂,奔
走相告,相互拥抱,热泪飞扬。
11时35分,宾州史维克州长到电视机前,向全体美国人民报告:
9名受陷地下的矿工
无一伤亡。
午夜之后,26英寸宽救人的吊筐放r矿井。
1点20分,头一名矿工被吊到地面。
__
他满脸乌黑,筋疲力尽,神情有些恍惚,可是身体刚一露出地面,便将禁锢在吊筐里的手臂
稍稍举起,伸出一个大姆指,缓缓摇动几下。
他没有力气讲话,可是他向美国人民报告生命
的跳动和衷心的感谢。
地面上所有参与抢救工作的人,还有受困矿工的家属们都围在洞口,
看到此情此景,不忍欢呼吵闹,有伸出大姆指呼应的,有鼓掌的,有拥抱的,有抹泪的。
美
国人平时都不愿意在别人面前表现失态,特别是男子动情好像丢人,抹泪要转脸,还得说对
不起.可是此刻没有人在乎任何礼节了,真情流露,不可自己,表现出对生命的崇高赞颂。
穿白衣的医务急救人员马上将这名矿工从吊筐中解出,放上担架,抬到旁边停着的急救
直升机舱,开始一些基本急救作业,量血压.测脉搏,输氧气,吊盐水等等。
急救吊筐便又
慢慢放入地下,提吊第二个受困矿工。
提吊工作进行得顺利而缓慢,每lO到15分钟吊起一
名。
将近2小时后,9名矿工全部救起,直升机腾空,将他们一起空运至匹兹堡医院,进一
步全面捡查医治。
历时3天4夜的一场事故救险到此结束。
全美国人民提了3天心.各地报纸连日整版报
导,宾州政府全力以赴,数十名抢救人员日夜兼程,苦干70多小时。
调动周围3个州的人
力物力,最后结果完满,9名矿工全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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