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护理核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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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护理核心制度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2015年2月修订
第一章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二级控制和管理。
1、科室理质量控制组(Ⅰ级):
由可3-5人组成,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各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2、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
由各科护士长为组长的质量控制专项小组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
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
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
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观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25日前上报检查结果,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2015年2月修订
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二、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
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
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
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
六、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七、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八、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反馈,不断改进工作。
九、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
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
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十、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一、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味。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2015年2月修订
抢救工作制度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抢救物品、器材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或外借。
抢救车不上锁,但需贴封条,并注明时间和贴封条者姓名。
抢救车未用,每周也需进行清理(如更换过期包等),必须保证抢救物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三、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抢救车内用物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
四、患者出现生命危险,医师未赶到现场前,护士应根据病情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等。
五、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抢救规程。
六、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对危重患者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抢救期间,应有专人守护。
七、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
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八、抢救结束后,做好器械的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品,确保抢救仪器物品处于备用状态。
九、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
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附:
抢救设施配备及抢救车装备基本要求
1、抢救设施
吸引装置,给氧装置,根据科室特点备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输液泵等。
2、抢救车装备
(1)用物手电筒,血压计,听诊器,约束带,插线板,抢救盒(开口器、舌钳、压舌板、纱布),输液用物(弯盘、止血带、砂轮、皮肤消毒剂、胶布、棉签、注射器、输液器),吸痰用物,输氧用物,根据科室特殊需要另备简易呼吸器,消毒手套等。
(2)药物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阿托品,洛贝林,尼可刹米(可拉明),利多卡因,多巴胺,间羟胺(阿拉明),毛花苷丙(西地兰),呋塞米(速尿),去甲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氨茶碱,10%葡萄糖酸钙。
说明:
(1)以上药品根据科室实际情况适当增减,统一编号放于抢救车内,各科根据需要确定基数(5支),每次用后补足基数并帖好封条,并双人签字,封存日期具体到分。
(2)静脉输液品种的配备:
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常用的液体1~2瓶。
(3)药品、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定位放置,定时检查,常规每周检查清点一次,每次使用后及时补充,随时保持备用状态。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2015年2月修订
分级护理制度
一、根据国家“卫生行业标准(WS/T431-2013)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
二、依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分为:
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分别在病房一览表和患者床头卡上显示相应的护理级别。
三、分级方法:
1、患者入院后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2、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见附表)。
3、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的护理分级。
4、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5、护士应根据患者的护理分级和医师制定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6、应根据患者护理分级安排具备相应能力的护士。
四、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2)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五、分级护理病情依据及护理要点:
(一)特级护理
1、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和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监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24小时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呼吸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每日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呼吸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安全措施;
(5)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1、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1、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2、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附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Bl)
序号
项目
完全独立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完全依赖
1
进食
10
5
0
—
2
洗澡
5
0
—
—
3
修饰
5
0
—
—
4
穿衣
10
5
0
—
5
控制大便
10
5
0
—
6
控制小便
10
5
0
—
7
如厕
10
5
0
—
8
床椅转移
15
10
5
0
9
平地行走
15
10
5
0
10
上下楼梯
10
5
0
—
Barthel指数总分:
分
注: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在每个项目对应的得分上划“√”。
Barthel指数评定细则
1.进食
用合适的餐具将食物由容器送到口中,包括用筷子(勺子或叉子)取食物、对碗(碟)的把持、咀嚼、吞咽等过程。
10分:
可独立进食。
5分:
需部分帮助。
0分:
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或留置胃管。
2.洗澡
5分:
准备好洗澡水后,可自己独立完成洗澡过程。
0分:
在洗澡过程中需他人帮助。
3.修饰包括洗脸,刷牙、梳头、刮脸等。
5分:
可自己独立完成。
0分:
需他人帮助。
4.穿衣包括穿(脱)衣服、系扣子、拉拉链、穿(脱)鞋袜、系鞋带等。
10分:
可独立完成。
5分:
需部分帮助。
0分:
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
5.控制大便
10分:
可控制大便。
5分:
偶尔失控,或需要他人提示。
0分:
完全失控。
6.控制小便
10分:
可控制小便。
5分:
偶尔失控,或需要他人提示。
0分:
完全失控,或留置导尿管。
7.如厕包括去厕所、解开衣裤、擦净、整理衣裤、冲水等过程。
10分:
可独立完成。
5分:
需部分帮助。
0分:
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
8.床椅转移
15分:
可独立完成。
10分:
需部分帮助。
5分:
需极大帮助。
0分:
完全依赖他人。
9.平地行走
15分:
可独立在平地上行走45m。
10分:
需部分帮助。
5分:
需极大帮助。
0分:
完全依赖他人。
10.上下楼梯
10分:
可独立上下楼梯。
5分:
需部分帮助。
0分:
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
Barthel指数评分标准
1.总分:
将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总分。
2.分级:
0=生活自理:
100分,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良好,不需他人帮助;
1=轻度功能障碍:
61-99分,能独立完成部分日常活动,但需一定帮助;
2=中度功能障碍:
41-60分,需要极大帮助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3=重度功能障碍:
≤40分,大部分日常生活活动不能完成或完全需要人照顾。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2015年2月修订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遵照医院规定的上班时数与护士长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擅自减少或变动值班时间。
二、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医嘱和患者病情需要对患者进行治疗和护理。
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十不”(不擅自离岗外出、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不带私人用物入公共场所、不在公共区吃东西、不接待私人会客和打私人电话不做私事、不打瞌睡不闲聊不与患者及探陪人员争吵、不接受患者礼物、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三、勤加巡视,了解病区动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与心理状态,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完成。
四、建立科室护理交班志和科室用物交接记录本。
护理交班志内容包括:
病室工作动态(包括患者总数、入院数、出院数、手术人数、危重患者数、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人数等),患者病情变化及处理结果等。
用物交接记录本需记录器械、仪器、特殊药品、常用物品的数量等。
五、值班人员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记录,处理好使用过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用物准备;做到“十不交接”(衣着穿戴不整齐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时不交接,患者入院、出院或死亡、转科未处理好不交接,皮试结果未观察、未记录不交接,医嘱未处理不交接,床边处置未做好不交接,物品数目不清楚不交接,清洁卫生未处理好不交接,未为下一班工作做好用物准备不交接,交班志未完成不交接)。
六、交接班必须认真负责,接班者提前15分钟着装整齐上班进行交接:
对所有患者进行床旁交接。
需下一班完成的治疗、护理,必须口头、文字交代清楚。
接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七、晨间集体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症患者、新入院患者和手术患者及特殊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治疗护理情况。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2015年2月修订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日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
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
2、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医师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方可执行。
二、发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发药、注射、输液等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
备药时与备药后查,发药、注射、处置前查,发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一注意:
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备药时要检查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是否清晰;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瓶(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等。
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麻醉药使用后须保留空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名。
5、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6、发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7、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床号、姓名、主要药名、剂量,并留下空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抽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上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由值班医师协助)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抽血(交叉)前须在盛装血标本的试管上贴好写有病区(科室)、床号、住院号、患者姓名等的标识签,标识签字迹必须清晰无误。
(4)抽血时对化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师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如发现错误,应重新填写化验单和标识签,切勿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识签上直接修改。
2、取血查对制度
取血时,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编号、输血数量、血型等是否与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确保准确无误。
检查血液有效期及外观,符合规范要求。
3、输血过程查对制度
(1)输血前患者查对:
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核对供血者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
(2)输血前血液及用物查对:
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未过期、无溶血、无凝血、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3)输血时查对:
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确认后方可输血。
(4)输血后查对:
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编号、供血者姓名编号、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
将交叉配血报告单粘贴在病历中,将血袋冷藏保存24小时备查。
四、无菌物品查对制度
1、使用灭菌物品和一次性无菌物品前,应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干燥、清洁,检查灭菌日期、有效期、灭菌效果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若发现物品过期、包装破损、不洁、潮湿、未达灭菌效果等,一律禁止使用。
2、使用已启用的灭菌物品,应核查开启时间、物品质量、包装是否严密、有无污染。
3、消毒供应中心发放一次性无菌物品的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记录内容包括物品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
4、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无菌物品的领取、保管。
定期清点,分类保管,及时检查。
确保产品外包装严密、清洁,无菌物品无潮湿、霉变、过期。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
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
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没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
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
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
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
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
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
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六、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
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2、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3、手术患者均应配戴蓝色腕带以便核查。
4、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5、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①麻醉实施前:
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
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②手术开始前:
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
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③患者离开手术室前:
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
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④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6、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7、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
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8、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
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9、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10、本医疗单位应加强对本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七、手术查对制度
1、六查十二对:
六查:
(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
(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肤前查(5)开刀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
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2、手术取下标本,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3、手术标本送检过程中各环节严格交接查对,并双方签字。
八、新生儿查对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接生护士或巡回护士将新生儿的脚印及母亲的大拇指印按于新生儿出生记录单相应位置,系腕带,与产妇核对新生儿性别。
2、入病房时,接生护士与病房当班者核对新生儿身份信息并签名。
3、腕带识别信息的核对:
腕带填写包括母亲或患儿姓名、婴儿性别、出生或入院时体重,如遇有同名产妇时,在腕带上注明父亲姓名。
4、每个新生儿需系腕带2条,分别是系在左手和左脚,特殊情况更换部位做好交接班,如腕带掉落或字迹模糊需要更换时,两名护士仔细核对,确认补系。
5、给新生儿执行治疗或护理时(包括注射、用药、沐浴、抚触、游泳等),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抱离病房做检查、治疗、护理前后应与母亲核对新生儿身份信息。
6、新生儿出院时,与监护人核对新生儿身份信息,确认无误方可出院。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2015年2月修订
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质量查房
1、定期护理质量查房
由护理部主任主持,相关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每月1次,有专题内容,重点检查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护理技术规范等落实情况,护理工作计划执行及服务态度等情况。
保存查房的原始资料,做好查房总结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追踪改进效果。
2、不定期护理质量查房
护理部主任经常到病区对护士长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及护理质量进行督导、沟通,及时了解、发现并解决问题。
3、晚夜班查房
护理部组织护士长参加晚夜班查房,了解全院危、急、重症患者治疗护理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查房中发现的问题。
4、基础护理查房
护理部每天安排一位护士长对全院2-3个病区的基础护理工作进行督导,及时了解、发现并解决问题。
二、护理业务查房
1、业务查房主要对象
危重患者、大手术患者、存在或潜在压疮患者(压疮评分超过标准的患者,院外带入Ⅱ期以上压疮、院内发生压疮)、诊断未明确或护理效果不佳的患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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