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红凌路头道沟棚户区改造A2A4区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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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红凌路头道沟棚户区改造A2A4区项目
大连市红凌路头道沟棚户区改造(A2、A4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大连海事大学
2010年7月
1.建设项目背景
大连市“红凌路头道沟棚户区改造项目(A2、A4区)”位于大连市红凌路头道沟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西部,是大连市红凌路头道沟棚户区改造项目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的子项目之一,为大连市安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4.09hm2,规划总建筑面积109108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建设单位委托,大连海事大学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大连市红凌路头道沟棚户区(A2、A4区)改造项目·连海金源
建设单位:
大连安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
30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0900m2,总建筑面积109108m2,建设内容主要为住宅和配套公建,规划建设地上建筑18栋,其中6栋18层楼(其中1栋底部1层为公建),2栋17层、1栋16层楼,5栋9层楼,1栋4层和1栋3层及2栋1层公建。
公建内主要设有公共活动中心、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便民店等住宅小区基本配套生活项目。
建设位置:
本项目位于大连市红凌路头道沟北金柳路,介于红凌路北侧往大西山水库之间。
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见图1。
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3.基础设施规划
(1)供暖
本项目区域冬季供暖计划由大连泰山热电厂提供。
大连泰山热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台4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台135MW的供热汽轮发电机组,设计供暖面积700万m2,已经投入使用,目前已承担的供暖面积约600万m2。
根据《大连市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泰山热电厂二期将再增加2台135MW的供热汽轮发电机组,故可以满足该区域的供暖需求。
本项目共设1座换热站,位于A2区地下车库设备间内。
(2)供水
供水由城市自来水管网引入。
项目设一个二次加压泵(位于地下车库单独设备间内),保证高层楼房用水。
(3)排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经雨水收集管网进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进入马栏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供电
本项目用电负荷主体为照明、设备等,用电量估算为3292.00kw/d,供电由市政高压电网接入小区变电亭。
小区设置3个10KV变电室,1个开关室,均位于地下车库设备间内。
(5)供气
小区居民住宅内厨房采用管道煤气做燃料,由市政煤气管网供给。
小区设1个低压煤气调压站,为地上单独建筑,站内不设储罐。
4.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项目所在区域土地平整已基本完成,周边均为平整后的土地。
项目分A2、A4两个区域,金柳路从两区中间穿过,A2区位于路东侧,A4区位于路西侧。
南侧
与头道沟棚户区改造项目A3区·亚联翡翠春城紧邻;
北侧
与头道沟棚户区改造项目A1区·西郊闲庭紧邻,距离用地红线直线距离约1500m为大西山水库;
项目其他几侧均为山地。
5.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建成营运后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厨房烹饪产生的含油烟废气、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此外还有换热站水泵、供变电设备、通风风机等配套设备运行的噪声。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见表1。
表1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单位:
t/a
统计项目
污染物排放量
废气
SO2
0.016
NOx
0.062
烟尘
0.048
CH
0.029
废水
废水量
137,891
CODcr
41.37
BOD5
27.58
SS
27.58
NH4-N
4.14
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
1012.90
6.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略。
7.环境影响分析
7.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是本项目施工期间影响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场地的平整清理,土方挖掘填埋,物料堆放,建筑材料的装卸、搬运、使用,以及运料车辆的出入等。
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条件等诸多因素有关。
根据有关资料,建筑施工现场扬尘较为严重,当风速为2.5m/s时,下风向200m处的TSP浓度为0.372mg/m3,相当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日均浓度标准)的1.24倍。
因此,建设单位施工过程应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如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对土堆、料堆进行覆盖,施工道路硬覆盖等,避免扬尘无组织排放,影响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
(2)施工噪声
施工期间对噪声较强的设备采取隔声、吸声等综合降噪措施,产生的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并按环保部门对施工单位夜间施工提出要求进行实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
但考虑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及建议,做到文明施工、严格管理、缩短工期,力争将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7.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
项目供暖并入市政集中供热管网,因此项目大气影响主要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和厨房含油烟废气。
a.汽车尾气
本项目A2、A4两区共设两处地下停车场。
汽车在地下停车场内的行驶、起动和制动过程排放的尾气中含有NO2、CO、烃类、黑烟等有害物质,如不及时排放,在地下通风不畅的情况下尾气将会累积起来,造成停车场内的空气环境质量恶劣,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为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建设单位拟将地下车库排气口设置在地上建筑物外墙处,排风口距离地面高度大于2.5m,出口朝向避开行人,并做好景观处理。
b.含油烟废气
建筑物应设计统一的内壁式防潮厨房排气烟道,厨房烟气通过吸油烟机过滤处理,经排气烟道由建筑物顶部集中有组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含COD、SS、氨氮等污染因子,不含特殊毒性污染因子。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进入马栏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放置在各垃圾收集点,由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人进行袋装封存,并集中收集后再由市政的垃圾清运车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日产日清。
(4)噪声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房、换热站、变电站、停车场通风设备及电梯设备间等。
①加压水泵、换热站、变电站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水泵房、换热站、变电站、发电机房等均位于地下车库内且不在公寓正下方,与居住房间至少有两层间隔。
类比调查结果表明,在采取有效基础减振和隔音材料密闭等措施、减少噪声结构传播情况下,在其上方第三层的房间内噪声强度低于40dB(A)。
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不会对附近的居民产生影响。
②车库风机噪声环境影响
地下车库通风系统的风机位于地下车库内,要求风机放置在单独的风机房内,在风机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在风机基础上安装高弹性的橡胶衬垫。
采取措施后,可保证风机噪声传播到室外低于45dB(A),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不会对附近的居民产生影响。
③电梯噪声环境影响
电梯电机本身噪声不高,为65~70dB(A),且安装在高层住宅楼的屋顶机房内,其噪声对外界影响较小。
对电梯间作隔声、减振及吸声处理,电梯运行噪声传播至设备间外及居民室内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
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中的相关要求,电梯机房不得设在卧室与起居室的上层,亦不得将电梯与卧室、起居室相邻布置。
④人员活动噪声
各店铺在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80dB(A)。
为降低此种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项目投入使用后物业部门应对各商店进行监管,装卸货时间必须在6:
00~22:
00之间,禁止举办产生噪声污染的促销或广告活动。
由上可见,在采取措施后,项目设备噪声对小区声环境贡献不明显,能保证声环境满足标准。
(5)电磁辐射
本项目3个10kV变电站和1个开关室均设在地下,变电站上方地表无建筑物。
类比2006年4月对虎滩66kV变电所电磁辐射监测结果。
在变电所墙外0m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3.51V/m,磁感应强度为0.005mT,均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技术规范》(HJ/T24-1998)中所规定E=4000V/m,B=0.1mT的标准限值。
故本项目变电站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在变电站外均远低于相应的规范要求,不会对本项目生活、公建环境及外环境造成影响。
(6)配套公建
本项目按照住宅小区设计规范要求,计划设置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公共活动中心、幼儿园、治安联防站等服务设施,并设有便民店、综合百货商店等商业服务设施,不设餐饮洗浴等。
根据《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的相关规定,居民区内禁止开办歌舞厅、游戏厅、机动车维修业、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业服务项目;多层住宅楼内(含楼下公建房)禁止开办饮食业、洗浴场所服务项目。
本项目规划引进的公建项目应满足《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住宅区内公建在引进项目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招商。
各店铺在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80dB(A)。
为降低此种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项目投入使用后物业部门应对各商店进行监管,装卸货时间必须在6:
00~22:
00之间,禁止举办产生噪声污染的促销或广告活动。
8.周边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1)两区中间金柳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金柳路被大连市政府列为市民休闲健身大道,车流量很小,但随着该区域改造的完成,进出该路的车流量将会有所增加。
根据现状车流量及周边建设情况预测金柳路交通噪声传播至项目临路侧最近规划住宅处(13.5m)噪声值为昼间最大58.7dB(A),夜间最大40.9dB(A)。
预测结果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比较,昼间超标3.7dB(A),夜间不超标。
临金柳路一侧大部分为9层住宅,为保证居住环境质量,建设单位应为居民住宅安装密闭性能良好的中空玻璃窗,隔声量应不低于30dB(A)。
完全可满足项目需求。
(2)高压走廊环境影响分析
A2区北侧有一条500KV的高压线,高压走廊宽度70m,线路中心线离高层建筑最近距离为35.2m、线路边导线离高层建筑最近距离为25.2m,项目建筑边界紧邻高压走廊控制线。
①电磁辐射影响分析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和《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的规定:
“500kV高压走廊的宽度为60~75m”、“线路边导线最大风偏时离建筑物安全距离不小于8.5m,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9.0m”。
类比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2008年对金州区五一路的工频电磁辐射监测结果,本区域居民住宅处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可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技术规范》(HJ/T24-1998)中所规定电场强度4KV/m、磁场强度0.1mT的限值。
因此,500KV高压走廊对本小区的电磁环境影响小。
②输电线路干扰波对邻近无线电装置影响分析
类比《500KV大连开发区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500KV双回路高压走廊无线电干扰的监测结果:
对地距离为11m和14m时,距外边相导线距离20m处产生的无线电干扰值分别为52.5dB(μV/m)和49.9dB(μV/m),均低于《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55dB(μV/m)评价标准。
③电晕可听噪声影响分析
通过类比已运行的500KV伊敏-F-大庆输电线路电晕可听噪声监测结果,监测点位选择在线路的弧垂中心处,监测期间天气状况为晴好天气。
结果表明监测点处噪声值昼间为44.7dB(A)和、夜间为42.5dB(A),低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1类标准。
阴雨天噪声会有所增加,大约在50~60dB(A),但出现阴天的频率相对较低,且为间歇性影响。
在关窗的情况下,此种影响可大大降低。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中相关规定:
“市区内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的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为60~75m”。
项目A2区北侧的500KV输变电线路为单杆多回垂直排列,目前设计的控制线宽为70m,在70m控制线处电磁辐射值均低于国家推荐标准。
但考虑到70m控制线宽未达到最大控制范围75m,故建设单位应取得电力部门对目前控制线宽70m的认可意见,或将控制线宽控制在75m。
9.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略。
10.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建设区域位于大连市红旗镇红凌路西头道沟。
根据《大连城市发展规划》(2003-2020),建设区域的用地功能规划为居住用地。
本项目是为大连市红凌路头道沟棚户区改造项目之一的住宅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目前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大连市人民政府对头道沟棚户区进行改造,目前大连市规划局已下发了该区域建设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单位已取得了该区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故本区域选址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合理。
另外,本项目在建筑及布局设计中,充分考虑了能源与资源的充分利用、建筑及景观的美观、以及环保材料与设备的使用,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合理的。
10.污染防治措施
10.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略。
10.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0.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煤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及油烟
居民厨房烹饪过程煤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及油烟经过内壁式排烟道由建筑物顶部有组织排放。
建设单位应保证烟道的建设质量,防止油烟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2)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
本住宅小区内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可停车583辆。
停车场汽车尾气中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NO2、CO和碳氢化合物等,为保证停车场内的空气质量,采用诱导通风系统,对停车场设置独立的强制排风系统和新风系统,设计换气量为6次/小时,废气通过专用排风通道引至地面一层外墙侧面排放,朝向无行人或绿化带处,并进行景观处理。
10.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此部分生活污水主要含CODcr、SS、NH3-N、动植物油等污染因子,不含特殊毒性污染因子。
污水经管网排入化粪池,经消化分解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污水经马栏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离岸排放。
10.2.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住宅小区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①建议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第一类是可直接回收的,主要有废纸、玻璃、有色金属等;第二类是不能直接回收利用的。
以绿色和黑色的容器分别盛放第一类和第二类垃圾。
小区内设置地埋式垃圾式垃圾清洁柜,按垃圾类别的不同设置不同颜色的盖子。
垃圾袋应有专人定时收集,送至区内垃圾转运点。
②区内应配备密闭压缩式垃圾车,各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每日至少清运一次。
绿袋中垃圾可送往废旧物资回收部门或直接送往利用单位,大部分不能直接利用的垃圾送毛茔子垃圾处理场处理。
10.2.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换热站及二次泵站的水泵噪声、车库通风风机噪声、供电系统的变压器噪声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小区内部进出车辆的交通噪声。
(1)小区内部交通噪声
有效控制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小区,控制交通量,并严格限制卡车、集装箱运输车等噪声影响大的载重汽车驶入,这是减少内部交通噪声的关键。
建设单位要加强小区内交通的管理,限制各类车辆的区内行驶速度,驶入区内的车辆不得猛加速,不得怠速停车,并使车辆进出畅通,消除车辆在小区内发生阻塞道路、鸣笛现象的可能。
再者,树木的减噪作用也很明显,建设单位可在小区内道路两旁种植绿化林带,达到吸纳声波、降低噪声的作用。
(2)设备噪声
1)设备间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设备间均设在底下车库内。
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产品,设备间均应安装隔声门并在墙内侧安装吸声材料,内部的水泵、换热机组、变压器等设备均应安装减振器,管道与设备连接采用可挠曲异型管,各类管道采用弹性支架,穿越墙板处安装套管并填充岩棉等材料进行隔振。
2)通风系统风机噪声:
本项目风机主要为地下车库通风系统风机。
地下车库风机规划设于地下设备间内。
风机噪声主要是空气动力性噪声,其中风机进排气口的噪声是最强的噪声源。
为解决机体辐射噪声,设置隔声设备间,对风机的进排气口和风机的基础采取降噪、减振等措施。
采取以上措施后,应保证降低噪声30~40dB(A),使风机噪声降至35~55dB(A),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Ⅰ类区标准。
地下车库通风系统风机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传播至室外应保证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Ⅰ类区标准。
3)电梯噪声防治措施:
电梯电机本身噪声不高,且安装在高层住宅楼的屋顶机房内,其噪声对外界影响较小。
对电梯间作隔声、减振处理,电梯运行噪声传播至设备间外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GB12348-2008)。
建议建设单位将电梯井道的设置尽量与壁橱、厨房或卫生间相邻,与起居室、卧室、书房不相邻,从而避免电梯运行噪声对卧室影响。
此外,为保障附近居民生活的舒适性,以及项目本身对声环境的高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应对各种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隔声、减振后的噪声传播到外界时能控制在1类标准限值以下。
同时对噪声、振动的防治应从细处作起,如对风管、水管穿越墙体的孔洞处、地台和天花板的衔接处及设备间的门窗缝等均应作密封处理,并且对与动力设备相连的管道应采取减振、固定等措施。
(3)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的外墙和门窗采用保温隔声处理。
为避免交通噪声对居住于该区的人员日常生活产生负面影响,确保项目建成后满足相应的标准,建设单位应加强噪声防护措施,对临路的居民楼应采取若下措施:
尽可能将临街第一排住宅的卧室、起居室设置在远离道路一侧,临街,布置对声学质量要求不高的房间,如厕所、厨房等;
若卧室布置在临街一侧,住宅面临交通道路一侧应尽量不设置门窗;
应安装密闭性能良好的中空玻璃窗,隔声量应不低于30dB(A);墙体、门、窗需采取隔声措施,建设安装时提高加工精度、减小门窗缝隙;
对道路两侧地面进行绿化,绿化减噪主要是植物对声波的反射和吸收作用,植物本身是一种多孔材料,具有一定的声吸收,由于植物的吸收,可以减小声波的能量,使噪声减弱。
有条件可以采用凸堤、凹堤道路断面布置,可以起到声屏障的效果。
有些有条件的路口可建人工地形景点来降低噪声。
利用绿化假山既美化了环境形成自然声屏障,又减少了噪声对临街建筑的影响。
为充分发挥绿地减噪效果,绿地种植结构应采用乔灌草复层种植结构,使种植立面的每个层次都有茂密的树冠层。
10.2.5公建污染防治措施
(1)煤气调压站:
小区内燃气调压站建设、运行过程中须符合以下几点:
1)小区内的燃气调压箱由市煤气总公司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由煤气公司设计处设计工程处负责施工技术质检处检验进行设计和施工。
2)燃气调压箱的设备选型要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
3)燃气调压箱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章程,制定事故应急处理计划。
4)燃气设备要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
5)要安装易燃气体自动监测报警设备。
6)一旦发现管道破裂、阀门密封部门泄漏等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
①迅速查明泄漏点,立即关闭泄漏点两端管线上的阀门和与该管线相接的每个储罐阀门,把气源切断;
②杜绝附近一切火源,禁止一切车辆在附近行驶。
同时派人员向负责人和安全消防人员报告发生泄漏的具体情况及正在采取的措施;
③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撤离无关人员,并安排专人对已关闭的储罐阀门进行监控。
若泄漏量很大,一时难以控制,应扩大警戒线,切断电源,报警119,远距离监控。
④泄漏点环境的气体经检测合格后,采用打卡子、化学补漏或拆卸,并将泄漏管线移至安全地点焊接等方法进行检修。
对阀门或密封垫应予更换。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有关内容,该项目建设燃气调压站,调压站设于地上,满足该标准对调压站为地上单独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为12m的水平净距要求。
(2)其他公建
将入驻的公建项目存在着不确定性,从对住宅的环境保护要求出发,根据《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为使居民的居住环境不受影响,居民区内严禁设置异味较大、污染较重的行业,如烧烤、汽车修理等,对于可能进驻餐饮、洗浴等项目的公建,对此提出下列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公建项目在规划及整体建设过程中,在饮食店、快餐店楼内应预留出厨房的位置,并配套建设内壁式专用防潮排烟道;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如进驻洗浴行业应对屋面及楼层做防潮防渗处理,洗浴蒸汽要求由专用防潮防渗烟道排放。
2)废水
公建项目的污水排放系统:
在预留厨房的地方设隔油池,隔油池的安装使用必须使分离出的废动植油脂能及时、方便收集。
隔油池分离出的废动植物油脂必须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集中处理,不得排放。
3)噪声
入驻综合百货、便民店等商业服务设施的公建,在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为降低此种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物业部门应对各商店进行监管,装卸货时间必须在6:
00~22:
00之间,禁止举办产生噪声污染的促销或广告活动。
4)入驻公建项目内容的注意事项
对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项目,需办理相应的环保手续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未经允许,不得接纳。
总之,公建部分规划内容总体上应服务于居民,同时以不对居民的居住环境产生干扰,不影响居民舒适生活环境为原则。
10.3区域环境管理体系规划
略。
10.4环保投资估算
略。
11.公众参与
略。
12.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凌路北头道沟金柳路两侧,选址合理。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环保制度、法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同时,应将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不利影响予以公示,并在购房合同上明确表明,确保入住居民对此享有知情权。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认为,本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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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 路头 棚户区 改造 A2A4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