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的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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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的格式
委托书的格式
委托书的格式
凡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手续,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制作《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范文具体如下:
1、本人亲笔书写委托书,标题写明:
委托书
2、委托书内容包括: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编:
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
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XX的XX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商品生产方,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即:
全权生产委托方委托商品。
上述各项内容,需书写在同一页纸内;
如《委托书》由二张纸及其以上构成的,属无效委托,不予认可。
3、委托书最后应有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字落款及日期
4、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5、相关部门凭《委托书》办理手续,并将留存该《委托书》存档。
个人委托书格式范文一
委托人:
白XX性别:
女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被委托人:
汪XX性别:
男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机动车违章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201X年X月X日
个人委托书格式范文二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被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201X年X月X日
委托书格式范文
附送: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代理方(乙方):
_________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建设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四)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
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报甲方信贷局。
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上划甲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二)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
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
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
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
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
1.5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
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一)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二)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三)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四)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_________(签章)乙方:
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合同签署地点:
_________甲方:
_________名称:
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名称:
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注册资本:
_________营业范围:
_________组织形式:
_________营业期限:
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
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甲方是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乙方是依法成立具备受托管理资格的公司,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受托管理业务;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账户的管理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维护受益人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和释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本合同:
指编号为_________号的《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2受托管理:
指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支配的财产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年金基金财产的行为。
1.3企业年金基金:
指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初始受托财产:
签订本受托合同时双方约定的信托财产金额。
1.5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或受托财产:
指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交付的全部财产和本受托管理期限内获得收益的总和。
1.6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和支付企业年金受益人的退休待遇等。
1.7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或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证券组合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专门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清算的托管专用账户。
1.8受托当事人:
指根据本受托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甲方、乙方和受益人。
第二章受托的名称本受托的名称为:
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
第三章受托的设立
3.1受托当事人
3.
1.1委托人(甲方):
_________
3.
1.2受托人(乙方):
_________
3.
1.3受益人:
由甲方提供的《受益人名册》确定(详见附件
1)
3.2受托声明与承诺甲方自愿按照本合同将其合法拥有的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给乙方,甲方对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本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财产的受托管理。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乙方承诺:
管理本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3受托目的依靠乙方的专业管理能力、优质服务以及透明化、规范化的操作,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行效率,降低综合管理成本,为受益人提供补充养老保障,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3.4受托财产
3.
4.1初始受托资金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须在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3.
4.2甲方在合同期内将按月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增加的受托财产金额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准,减少的财产以甲方确认的企业年金待遇支付金额为准。
增加的财产与初始受托财产及其投资运营收益一并归属于受托财产。
3.
4.3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
3.
4.4乙方因受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属于受托财产。
第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
4.
1.1有权向乙方了解受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
1.2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受托财产有关的受托账目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其他文件。
4.
1.3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受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该项规定的申请权,自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4.
1.4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甲方有权解任乙方。
4.
1.5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2甲方的义务
4.
2.1甲方有义务承诺甲方建立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4.
2.2甲方有义务承诺交付的全部受托财产的来源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甲方有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受托资金及合同期限内追加资金的义务。
并承担由于未按时缴纳资金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
2.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基本信息、职工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单、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等相关资料及证明。
甲方有义务确认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材料准确无误;并保证无故意隐瞒。
4.
2.4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4.
2.5甲方有义务向受益人披露企业年金基金定期报告。
4.
2.6甲方有义务承担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流程填制表格、确认数据、加盖公章的职责。
4.
2.7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人员变动信息,遇重大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4.
2.8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2条的规定从受托财产中支付费用。
4.
2.9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4.
2.10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5.
1.1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受托财产中收取受托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从受托财产中列支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约定通知甲方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5.
1.2依据本合同的约定通知甲方将企业年金月缴费划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5.
1.3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5.
1.4当甲方的指令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
1.5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乙方的义务
5.
2.1乙方从事受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各方应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和调整。
5.
2.2乙方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乙方管理、处分不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
2.3应当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本着忠实于受益人最大利益的原则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
2.4不得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乙方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受托财产的原状;造成受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
2.5除经甲方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之外,乙方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受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受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5.
2.6为受托财产提供专门的财务管理,与乙方固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受托财产分别记账,在托管银行开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及时与托管人核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余额、企业的缴费到账情况和向受益人支付待遇等信息。
5.
2.7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5.
2.8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基金待遇时,通知托管人将资金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专门用于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的法人存款账户中。
5.
2.9保存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完整记录,保存期限自本受托生效之日起至本受托终止后的15年。
5.
2.10本受托合同终止时,如甲方选任了新受托人,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本合同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
5.
2.11当出现甲方选任新受托人的情况时,乙方有义务妥善进行交接工作。
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事项。
5.
2.12如果出现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的情况,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清算程序,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清算。
5.
2.13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受益人的权利
6.
1.1受益人有权对其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查询,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6.
1.2如受益人死亡,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获取相应的受托利益。
6.2受益人的义务
6.
2.1受益人不得转让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不得将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或设定担保。
6.
2.2受益人有义务提供本受托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6.
2.3对甲方、乙方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受托财产的管理
7.1企业年金计划
7.
1.1《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是甲方制定的关于其企业年金具体操作的指导性内部文件。
本合同中第
7.
2、
7.3条中的有关规定,将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7.
1.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尽快将经甲方盖章确认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交给乙方。
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部分条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发生变更,则甲方需要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连同书面通知送达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后,下一个月按新计划实施。
7.
1.3甲方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如涉及乙方受托管理内容,应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
7.2受托管理职责
7.
2.1乙方应将受托财产与乙方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与其管理的其他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7.
2.2乙方应在充分考虑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政策。
7.
2.3定期汇集和编制受托财产管理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并通过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7.
2.4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流程,负责定期核查受托财产的投资运营情况,并将运营结果及时通过账户管理反映。
7.
2.5在受益人达到支付条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则和流程,负责办理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事项。
7.
2.6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报告,接受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的查询。
7.
2.7根据本合同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办理企业年金缴费。
7.3受托管理的方式
7.
3.1乙方在保证受托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等事务并予监督。
7.
3.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行使对其他代理机构的选择权。
如甲方干预,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7.4账户管理乙方应委托专业账户管理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事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7.
4.1企业年金账户的建立乙方需要委托账户管理人为甲方的企业年金基金建立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
企业年金基金账户包括企业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记录企业和职工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分配、支付、未归属权益和余额等信息。
7.
4.2记录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内资产变化状况。
7.
4.
2.1委托账户管理人记录每个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部分余额和个人缴费部分余额。
7.
4.
2.2委托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应享有的企业年金受托利益,并记入其账户。
7.
4.3根据甲方提交或确认的相关文件,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的企业年金应支付的数额。
7.
4.4对甲方和受益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7.
4.5委托账户管理人根据企业年金账户信息的变化,提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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