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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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合同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全日制用工)
用人单位:
劳动者姓名:
签订日期:
年 _月 日
***************公司印制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均应事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书,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三、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不需填写的空栏,
划上“/”。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文字简练、
准确,不得擅自涂改。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未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二)无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
并以工作任务完成为合同终止标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双方确定的所在岗位工作标准和要求:
第四条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自身条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甲方将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如不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安排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对各岗位工作时间要求不同,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相结合制度。
甲方对乙方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弹性工作等方式。
第六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以双方约定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标准。
甲方严格控制加班,乙方如确需加班,须书面申请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
未经审批,乙方擅自加班公司不计发工资。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和甲方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岗
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分配原则制定薪酬。
1、乙方的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密费…
2、乙方的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3、乙方在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下,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月。
第九条乙方在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月。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满后(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根据甲方的工资
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者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乙方同意甲方基于下列原因之一对乙方的劳动报酬进行调整;
1、
2、
3、
第十一条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生产)任务后,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次月日之前发放前一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本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乙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
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甘肃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需的有关资料、凭证等。
因乙方迟延提交、拒绝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等乙方的原因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
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为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年休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及法定节假日的加
班费,按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同意,除上班时间以外,在休班期间和上下班途中,同样需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和规定。
其在休班期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以外的任何伤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甘肃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二十一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甲方依法制定的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和重大决定应向乙方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告知乙方。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绝不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
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了虚假材料的,包括但不限于
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
(2)乙方存在生理疾病、精神疾病、传染疾病以及其它影响工作
的病症,不能保证正常工作。
(3)乙方存在吸毒、斗殴等各种违法行为。
(4)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内容、工作指
标、工作任务。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
(1)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及构成犯罪的行为;
(2)严重违反单位考勤制度的行为;
(3)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的行为;
(4)违反单位诚信保密制度的行为;
(5)影响生产秩序及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违反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的行为: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本条中的“重大损害”由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确定;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和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指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随即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甲方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依法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进行协商。
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的,应于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若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的,终止条件成立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九、经济补偿
第三十九条甲方违反国家相关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国家相关劳动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十、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第四十条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第四十一条甲方商业秘密指凡涉及甲方经营安全和利益的一切
技术和资料,其他甲方明确需要保密的内容。
第四十二条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固定岗位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占固定岗位工资的10%)。
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履行如下保密义务:
(1)在家人、亲戚、朋友的交谈和通信、通电中,不得涉及甲方
秘密;
(2)在公共场所不得谈论甲方秘密;
(3)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携带保密资料出公司;
(4)在对外交谈中,XX,不得向外提供涉及技术及生产经
营资料、指标;
(5)不得打听本人职责以外的公司秘密;
(6)对已经泄密或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的人和事,要立即予以纠正
或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7)借阅和查询秘密资料,需经有关负责人批准,用后及时归还;
(8)妥善保存秘密资料,不得随意摆放,防止霉烂、虫蛀、丢失。
第四十三条乙方为竞业限制人员的,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保守其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
十一、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过错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额难以计算的双方约定赔偿金不低于元;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额难以计算的双方约定赔偿金不低于元。
3.乙方因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额难以计算的双方约定赔偿金不低于元。
第四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甲乙双方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约定乙方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本合同约定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
第五十条乙方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只要对劳动关系意义重大,应主动通知甲方人事部门。
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按乙方以前提供的地址发送文件应视为已送达。
第五十一条乙方入职甲方时,必须提供与前单位的离职证明或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否则与前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五十二条乙方离职前应当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出具离职证明书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五十三条甲方将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直接交与乙方签字确认。
第五十四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
以上条款均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就每个条款的含义双方均已充分理解并自愿遵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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