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docx
- 文档编号:29296802
- 上传时间:2023-07-22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40.12KB
淮南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docx
《淮南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淮南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淮南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
1、矿一中
2、实验中学【母校】
3、龙湖中学
2016年录取分数线
1、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为420分。
2、已被录取的考生请于7月14日—20日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的后果自负。
3、请到淮南教育信息网、淮南招生考试网或招生学校网站查询考生录取情况。
1、省级示范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00分,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为400分。
2、已被录取的考生请于7月14日—18日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的后果自负。
3、请到淮南教育信息网或招生学校网站查询考生录取情况。
4、投诉电话:
6656059、6665481。
5、录取名单见附件。
淮南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淮教[2016]3号)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各普通中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通知》(皖教办[2016]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秩序。
(二)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领导。
(三)坚持“普通高中招生市级统筹管理”的原则,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过程的管理。
二、招生计划
依据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按照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大体相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统一管理的要求,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向社会公布。
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8240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201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一)报名。
中考报名工作由市招办组织实施,各县(区)招办和初中学校具体负责。
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同等学力者或在外省、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自愿回我市报名的,到户籍所在地县(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我市应届毕业生中考报名仍实行考生报名数据库和毕业生学籍数据库对接。
考生报名资格、届别、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政策加分要在学校公示,考生信息的准确性由初中学校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考试。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既是学生的毕业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1.考试科目和分值。
(1)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
具体分值: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
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由市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项目为:
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
今年地理和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计入本人中考总分,分值分别为15分。
信息技术考试分值为10分。
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考试实行上机操作考试,由市教研室负责实施。
具体办法见《关于印发淮南市2016年初中信息技术地理生物学科毕业学业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2016]2号)。
体育考试分值为60分,每个学生考3个项目,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选考项目为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及篮球运球、足球运球等6项,考生任选2项,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由市教育局德育科负责实施。
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分值为15分,考生考试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学科参加考试,由市仪器站负责实施。
(3)学校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或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
考查科目考试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实施。
2.考试时间。
(1)2016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时间是:
6月14日至6月16日。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上午8:
30—11:
00语文
下午3:
00—5:
00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8:
30—10:
30数学
下午3:
00—5:
00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8:
30—10:
30英语
(2)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以及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相关通知为准。
(3)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查时间为5月底之前,由初中学校自行安排。
3.考试命题。
2016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继续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由市招办组织考试。
中考命题兼顾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
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6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
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以及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研室负责命题,命题要体现以上原则。
4.阅卷。
中考阅卷工作由市招办组织,市教研室具体实施,今年继续实行网上阅卷。
市教研室要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科院提交试卷分析、中考成绩光盘等相关材料。
5.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运用。
成绩呈现采用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附等级的方式,并运用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实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具体办法见《淮南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教基[2007]17号)。
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
音乐、美术(或艺术)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维度的实证材料。
生物、地理、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计入总分,同时分别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
各初中学校要按照中考报名顺序登记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无误后及时上报市招办。
(三)政策照顾。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25号)相关规定执行。
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只享受最高一项。
各初中学校负责材料初审,公示后上报县区招办,县区招办审核后统一将学生名单及公示材料上报市招办,经市招办复核后方可予以认定。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
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
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6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
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为:
学生本人提交免试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班主任、英语任课教师、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经县区招办审核后统一上报市招办复核后方可予以认定。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的时间为中考结束后、成绩公布前。
“志愿卡”应由考生本人亲笔填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迫或代替考生填写志愿,不得更改考生志愿,考生志愿卡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各县区招办和初中学校有义务向考生如实宣传志愿填报政策。
普通高中志愿分五个批次:
提前批次志愿填报省示范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国际教育班,第一批次志愿填报省示范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凤台一中,第二批次志愿填报省示范高中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第三批次志愿填报市示范高中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十三中、淮南二十一中、淮南二十六中、淮南二十八中、凤台二中,第四批次志愿填报一般普通高中。
同一批次志愿学校不得兼报。
招生录取按学生志愿依次录取,即如果考生所填上一批次志愿未被录取,则按下一批次志愿录取。
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国际教育班和普通高中特长生(含创新教育班)招生属于提前批次自主招生。
考生不填报淮南一中、淮南二中提前批次国际教育班志愿、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7月8日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国际班面试,7月10日面试结果上报市招办),将不能被国际教育班录取。
参加普通高中特长生(含创新教育班)自主招生的考生志愿,以招生学校上报的预录取名单为准(招生学校按1︰1比例上报预录取名单),在提前批次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与预录取学校一致。
五、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市招办统一印发。
市招办加强对录取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录取”,并邀请普通高中学校现场观摩网上录取流程,保证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生物地理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门槛,五个维度均为B等(含B等)以上者方可被省示范高中录取,五个维度均为C等(含C等)以上者方可被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三)录取顺序。
市招办先根据全市招生计划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首先录取提前批次(国际教育班、特长生招生),然后按考生志愿分四个批次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和凤台一中;第二批次录取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第三批次录取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十三中、淮南二十一中、淮南二十六中、淮南二十八中、凤台二中;第四批次录取一般普通高中。
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分别在淮南教育网、淮南招生考试网、录取学校校园网及公示栏、各初中学校公布,考生必须在名单公布后7日内到被录取学校报到,已经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
市教育局根据各校录取名单审批学生学籍,做到录取与入籍同步。
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录取结果,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五个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市招办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补录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到所在学校县区招办填报调剂志愿,参加二次调剂录取。
调剂补录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已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和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录取。
(四)录取办法。
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最后一个录取指标对应的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高等级数量的多少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顺序的成绩,逐一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今年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录取,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凡违背此项规定招收的学生不能建立和取得学籍,更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五)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包括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国际教育班和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特长生招生(含创新教育班),具体办法见《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六)指标分配。
继续将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0%分配到初中学校。
省示范高中(若有自主招生,需在扣除自主招生的基础上)将招生计划的80%作为分配到校指标,依据各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的毕业年级在籍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
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军转干部随迁子女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由学籍所在初中校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本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中考时方可填报学籍所在初中校的指标生志愿。
在县区社会报名点报名的应届毕业生,以报名点为单位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
我市首批省示范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面向全市分配,其中面向寿县的招生指标切块分配到寿县,由寿县教育局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实施。
寿县一中、安丰高中面向寿县分配。
凤台一中面向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分配。
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面向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高新区(山南新区)、淮南经济开发区分配。
省示范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到校指标中的80%作为基础指标分配到指定区域内的各初中学校,20%作为奖励指标分配到指定区域内的省特色(示范)初中、2015年后重新申报并通过市级评定的市特色初中、2016年度市德育示范学校、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质量优质奖及初中学业水平全科均分率优秀奖获得学校;凤台一中、寿县一中、安丰高中的指标分配方案分别由属地县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实施。
到校指标分配详见《关于分配2016年省市示范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的通知》。
民族初中所在辖区内的省示范高中,在招生计划数内,从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而未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考生志愿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名学生。
(七)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违反此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的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它普通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情节对其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还将通过中小学网络学籍管理系统强化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监控和管理。
(八)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其招生计划和办法由市教育局下达和批准。
只有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前提下方可跨省辖市招生,而且要经学校所在市教育局和生源所在市教育局备案同意,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
民办普通高中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电子学籍,并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
对符合政策规定跨省辖市招收的学生,学籍建立须按照中小学学籍系统中的跨省辖市招生流程,由录取学校所在地和学生中考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和获得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严禁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委托其他学校代为招生或为其他学校学生挂靠学籍,严禁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违规招生等受到省教育厅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
(九)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严禁普通高中私自招生。
(十)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权益。
流入我市随迁子女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同样享有优质高中资源。
回我市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与本地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寿县中考中招要求
按照“平稳过渡、循序渐进”的原则,今年寿县中考中招报名、考试组织、阅卷、统分、志愿填报、招生录取、《致中考考生及家长一封信》等工作由寿县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具体实施,高一新生入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实施。
寿县中考中招工作于2019年前与全市完全接轨。
七、加强招生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中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中招工作,责任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中学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对中招的报名、志愿填报、考试、阅卷、录取、报到等重要环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管理,审慎操作。
各级招生部门和考点要规范考试组织程序,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舞弊行为,确保2016年我市中考中招工作顺利进行。
(二)公开招生政策。
市教育局对我市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在淮南教育信息网及淮南招生考试网进行公开发布。
全市各初中学校统一在6月1日至6月8日,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本校填报分配到校指标生志愿的考生名单。
其中,在初中学校填报分配到校的指标生志愿的考生,由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在本校校务公开栏公示,公示结果及名单上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查;在县区社会报名点填报分配到校的指标生志愿的考生,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门户网站公示,公示结果及名单存档备查。
全市各初中学校统一于7月21日前对本校指标到校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和各初中学校享受的分配指标额度分别在教育门户网站公布。
各初中学校要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分配指标额度、指标到校生录取名单、政策加分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信息,在校务公开栏和其他显著位置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家长、学生和社会人人皆知。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级招生部门、招生学校、初中学校和考点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利用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2016年我市中考中招政策。
市招办将对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报到等几个重要时间节点以及中考中招政策,特别是今年中考中招政策变化等方面信息,通过编印《致中考考生及家长一封信》,在淮南主流媒体、淮南教育信息网、淮南招生考试网公开发布。
各初中学校(县区社会报名点的考生由县区招办负责)要通过《致中考考生及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招生政策告知每一位考生及家长。
《致中考考生及家长一封信》要发放到每一位考生及家长手中,考生及家长签名后的《回执联》交由初中学校(县区社会报名点)存档备查,如出现考生及家长因未收到《致中考考生及家长一封信》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关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初中学校承担责任。
(四)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
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切实维护教育的形象。
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不得作夸大宣传,严禁片面、扭曲等不当宣传,严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喜报等形式,片面夸大本校中考成绩。
不得向学生作违反规定的承诺,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进行有偿招生。
各初中学校要及时跟踪本校应届毕业生的升学情况,于9月底之前将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信息,汇总上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县区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加强学籍注册监管。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国中小学网络学籍管理系统新生注册的管理,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对违规招生的学籍注册申请一律不予核办通过;对以异地借读为名跨省辖市招生,并在高中阶段中途办理学籍注册的严肃审核查处;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超计划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后果由违规责任主体承担。
(六)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各初中学校要保持毕业年级正常的教学秩序,严禁提前结束毕业年级课程、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或让其提前离校,严禁乱编滥印复习资料,额外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各初中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赴外市参加报名考试,严禁外市高中学校进校宣传或散发宣传资料等行为。
严禁学校举办升学培训班和组织招生考试等乱收费行为,严禁教师通过有偿补课和组织集体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七)加强监督检查。
普通中学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在招生期间、开学前后,市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未按要求公开招生政策、在省示范高中享受到校指标分配上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夸大和虚假宣传、强迫或误导考生填写志愿、篡改考生志愿、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有偿招生、违规收费和招生学校违背招生政策、乱承诺、拉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分别采取约谈违规学校负责人、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责成学校限期整改、削减或取消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和分配指标、对违规招生学校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违规招生学校和学校领导班子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
6665481。
2016年5月18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淮南 初中 毕业 学业 考试 普通高中 招生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