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紧急事故处理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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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誉湖尚居工程
紧
急
事
故
处
理
预
案
编制:
审核:
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2
第二部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机构设置………………………...................2
第三章机构职责……………………………………………...3
第四章应急救援工作程序…………………………………….4
第五章调查与总结…………………………………………….4
第六章事故分类…………………………………...........4
第七章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5
第八章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6
第九章急救技术及常备药品………………………………….7
第十章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8
第十一章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9
第十二章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10
第十三章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12
第十四章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17
第十五章支模安装工程事故应急预案………………………..20
第十六章支模拆除工程事故应急预案………………………..21
第十七章塔式起重机使用、装拆应急预案…………………..22
第十八章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24
第十九章中暑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28
第二十章中毒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30
第二十一章交通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33
第二十二章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35
顺景朝阳活力坊商住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油基地“洗马井岗”地段,基础形式为旋挖灌注桩和天然基础,地上结构为剪力墙结构。
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本项目建筑用途为高层住宅建筑。
规划用地面积约67582.2平方米,容积率:
2.5,总建筑面积暂定为228491.53平方米,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约168953.58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约163686.89平方米,12栋26层高层住宅,5栋17层高层住宅,底商建筑面积约5266.69平方米),局部两层地下室,地下建筑面积52277.45平方米,幼儿园及文化中心7260.5平方。
监理工程内容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作。
第二部分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为确保本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所控制的各施工现场。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所控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异常情况。
第四条生产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和每个现场成员应依据本预案的规定严格执行,实行层级管理,层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工程项目监理部生产安全监理工作小组。
(一)、生产安全监理工作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谢什泉总监理工程师
副组长:
华文衍(专业监理工程师)
成员:
邓清华、唐检古、胡木生
(二)、生产安全监理工作小组日常具体工作由项目监理部负责
(1)、根据法令,当发生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时,任何员工都有权力、责任和义务参与抢险救灾,都要服从组织者的命令、指挥和调动。
(2)、当事故发生后,根据法律规定,必须要求保护现场,任何人都有权力、责任和义务保护现场。
(3)、当事故发生在项目现场,必须马上要求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抢险、排险、救援和派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有关领导或部门。
第六条项目监理部生产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应急现场是否有足够的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和通讯、供电、供水、后勤保障设施及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严格要求整改,强行不整改的将上报安全监督部门。
第三章机构职责
第七条、项目监理部生产安全监理工作小组职责。
(一)、负责紧急事故处理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宣传贯彻工作。
(二)、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并贯彻执行。
(三)、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演。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监理小组必须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抢救和保障工作。
第八条、现场生产安全监理工作小组职责:
(一)、根据项目监理部生产安全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制定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提交组长审批,经审批后认真落实。
(二)、全面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对于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救援实施的准备工作。
(三)、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营救救援实施预案演习并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生产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必须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进行紧急救援抢救工作,并随时保持联系,向有关单位报告事故原因和现场救援抢险的工作情况。
第四章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第九条、项目监理部生产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一)、项目监理部生产安全监理工作小组接报警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并进入工作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二)、生产安全监理工作小组组长按照职责,组织有关人员进入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制定应急救援抢救措施和其他安全保障事项。
(三)、生产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在处理安全事故时,应随时向总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第五章调查与总结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事故调查报告制度,按事故级别成立调查小组,并按规定的事故级别填写事故快报。
第十二条、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事故单位组织员工吸取事故的教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举一反三开展广泛的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六章事故分类
一、轻伤
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二、轻伤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三、重伤
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四、重伤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死亡的事故。
五、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六、重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
七、特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1、一级重大事故:
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2、二级重大事故:
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3、三级重大事故:
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者真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4、四级重大事故:
死亡2人以下,或者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八、责任事故
指由于设计、施工、操作或管理的过失所导致的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受到刑事处分。
九、四不放过
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第七章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一、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二、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三、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
四、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发生后2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市安监行政部门、市工会组织、公安部门、市建设局。
五、发生急性中毒、中暑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公司工程管理部、群工部、政工部、人力资源部)外,应同时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
六、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工程管理部、政工部、群工部)外,应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第八章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一、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二、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三、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四、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五、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六、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随钢井架的吊盘上下。
七、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八、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九、电源开关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十、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十一、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十二、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十三、建筑施工以在建筑物面积每250㎡配备一个干粉灭火器。
第九章急救技术及常备药品
发生伤亡事故,火灾爆炸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及中毒、中暑事故时,首先在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性急救,以减少伤亡。
现将一般常用的急救知识和常用的急救药物简述如下:
一、急救技术
1、口对口人工呼吸
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
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2、口对鼻人工呼吸
伤者因牙关紧闭或外伤等原因,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可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方法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只是把捏鼻改为捏口,对住鼻孔吹气,吹气最要大,时间要长。
3、胸外心脏按压
由于电击、窒息及其他原因所致心博骤停时,应使用胸外心脏按压法进行急救。
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翥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偏左,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
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得静脉自回流。
若伤者同时伴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
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注:
此法不适用于胸骨骨折、颅脑外伤、胸腹部外伤伴有内脏损伤、内出血、肋骨骨折等。
二、常备药品
1、外用药
品名
适用症
品名
适用症
万花油
烧烫伤
创可贴
小创伤出血
风油精
虫咬、牙痛、关节痛
京万红软膏
烧烫伤
碘酊(2%)
局部消毒
清凉油
驱暑醒脑
酒精(70%)
局部消毒、防治虫咬
眼水、眼膏
眼部感染
棉垫、崩带
外伤出血
止血胶带
外伤出血
2、内服药
品名
适应症
品名
适应症
速效感冒胶囊
发烧、感冒
扑尔敏
抗过敏
氟哌酸
腹泻、尿道感染
果导
治便秘
复方甘草片
镇咳、祛痰
心痛定
降血压、治高血压、冠心病
碘喉片
咽炎、扁桃体炎
安定
失眠
颠茄片
胃痉挛
多酶片
助消化
阿司匹林
解热、镇痛
云南白药
散瘀、止痛、止血
第十章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建筑行业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较多,经常在四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
多年来,高坠伤亡事故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较高,达40%,这种事情对社会影响较大,要作为全建筑行业的问题抓紧工作。
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
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熟悉操作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
同时,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一、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恐怕发生坠落事故等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定防范措施,关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1、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2、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3、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4、不得攀爬脚手架及跨越栏杆。
5、进行悬空作业时,应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6、沿未砌砖封闭的框架工程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楼梯口、井架、人货梯与建筑物通道,跑道(斜道)两侧,卸料平台外侧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7、建筑物周边与外脚手架之间,从首层开始张挂一道安全平网,以后每隔10m张挂一道安全平网。
脚手架外侧全部用密目式(200目)安全网封闭。
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每隔10m张挂一道安全平网。
所有操作层均挂一道安全平网。
8、边长大于250mm的边长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面用木板作盖板加砂浆封固;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目)安全网,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9、电梯口(包括垃圾口)、施工用人货梯口、钢井架口必须设置规范化、标准化的层间闸(栅)门。
10、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经理必须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
使用时,特别是台风暴雨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
11、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300—400mm,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或设专人扶梯。
二、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发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伤吕,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
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或单肩背运。
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
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固定方法:
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1)、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
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2)、加压包扎止血法:
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3)、止血带止血法:
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
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
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6、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
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第十章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
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件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一、防止物体打击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
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3、钢井架、施工用人货出入口位置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长度以钢井架、施工用人货梯处边沿两侧各超出0.8M,宽度:
当建筑物高度在15M—30M时,搭设4M;当建筑物高度在30M以上,搭设5M;超高层建筑物,搭设6M。
4、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5、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6、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抢救等物件。
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处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7、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8、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绑码,红砖等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9、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长件下进行。
10、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入或向下丢弃。
二、发生物体打击应急措施,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
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第十二章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令人担忧的问题就是机械伤害事故的增加。
机械伤害、起重吊装伤害已排在“四大伤害”之中。
应引起安全、设备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
机械伤害事故原因虽比较复杂,但采取相应的措施是可以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按机械的特点和工程特点提出危险环节和重点部位,多方把关。
第十三章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建筑施工中离不开基坑作业,当前高层建筑较多,深基坑作业常有出现,特别市区作业建筑物密度大,环境不理想,施工条件差,所以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必须层层落实。
严格贯彻执行建设部新修订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JGJ59—99)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JGJ120—99)行业标准等有关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按照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有关设计、施工等方面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防护,管理人员按照标准严格埋行检查督促。
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在基本施工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有关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的交底,对有关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如《建筑法》、《刑法》等)以及安全生产教育。
严格按基坑结构支护设计要求及有关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实行技术交底,自检、工序交接、工程隐蔽验收等制度,使工程质量和安全得以控制。
2、基础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区域内建筑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勘察报告中,要有土壤的常见物理力学指标,必须提供土的固结块剪内摩擦角∮、内聚力c,渗透系数K等数据和有关建议。
(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图。
(3)、场地内和领近地区地下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如位置、深度、直径、构造及埋设年份等。
(4)、领近的原有建筑、构筑物的结构、基础情况,如有裂缝、倾斜等情况,需作标记、拍片或绘图,形成原始资料文件。
(5)、基础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方案:
基础施工要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坑壁支护、施工抢险应急措施等根据有关的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计算。
施工方案要经过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4、基坑开挖前应对边坡稳定(无支护基坑),支护形式(有支护基坑),降水措施,挖土方案,运土路线、推土位置编制。
布置地面和坑内排水系统,防止雨水对土坡、坑壁冲刷而造成坍方。
5、土方开挖:
无论是采用人用人工或机械开挖,都要严格按照土石方施工中的技术规程要求支做。
挖掘土方应由上而下进行,不可掏空底脚,不得上下同时开挖,也不得上挖下运,如果必须上下层同时开挖,一定要岔开进行。
挖土分层计划,高差,软土地区的基坑开挖,基坑内土面高度应保持均匀,高差不应超过1m。
6、在土质较好施工现场地下水位较低(低于坑槽底面标高)的坑槽,可以做成不加支撑的直壁,但为了避免塌方和保证安全,基坑开挖深度不能超过以下规定。
(1)、在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内深度为1.0m。
(2)、在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深度为1.25m。
(3)、在硬塑、可塑地粘土和碎石土深度为1.5m。
(4)、在坚硬的粘土内深度为2m。
7、坑边荷载及上下通道:
坑边一般不宜堆放重物,如坑边确须堆放重物,边坡坡度和板桩墙的设计须考虑其影响;基坑开挖后,坑边的施工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规定的荷载值。
坑过堆土、料具堆放及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应根据土质情况、基坑深度进行计算确定。
作业人员上下应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
挖土的土方不得堆置在基坑附近,应离基坑1.5m以上,高度1.5m。
机械挖土时必须有足够措施确保基坑内的桩体不受到损坏。
8、排水降水:
由于对地下水的控制是保证基础施工安全的重要一环,因此,在制订施工方案时,应着重采取措施进行排水降水。
基坑开挖后,应在基坑底做好排水盲沟、集水井、周围降水的相应措施应维持工作。
另外,要尽量避开雨季,在枯水期施工。
9、深基础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降水、板桩墙、地下连续墙等位移,要定期观察测试,并作好记录。
对于较重要和较危险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也要定期观察记录。
10、深基础施工,由于降水,土方开挖等因素,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的使用安全时,应事先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固、改迁等,特别是各种压力管道要有防裂措施,以确保安全。
11、临边防护及坑壁支护:
深度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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