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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委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对省委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促进了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特别是去年,省委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创近年来最好水平,安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最好的时期之一,全省上下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淮南和全省一样,近几年逐步步入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去年全市生产总值比2001年将近翻一番,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创近10年来最好水平,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并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五”计划目标。
这些发展成就的取得,离不开省委常委会的关心和支持。
省委常委会始终关注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我市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给予了大力支持,指导和帮助战胜困难,开拓前进,可以说,没有省委常委会的支持,没有今天的好形势。
现在,安徽已到了一个发展为上、再创辉煌的重要时刻。
在去年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发出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号召,极大地振奋了全省人民的精神,使我们加快发展的意志更加坚定、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
围绕安徽崛起这一目标,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实际,我们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注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皖北崛起步伐。
从区域角度讲,科学发展观是高度重视区域发展不平衡矛盾,并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的发展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安徽崛起应该建立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之上。
皖北地区土地总面积3.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800万,分别占全省的27.8%和30.5%,处于我省承东启西、南联北进的关键地带,区域内农业资源、煤炭资源十分丰富,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也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改革开放以来,皖北地区的发展滞后于全省,南北发展特别是沿江与沿淮发展差距拉大。
2004年,皖北六市gdp总量为1407亿元,仅占全省的29%;人均gdp为5030元,比全省水平低2478元;财政收入总量为126.5亿元,仅占全省24%,平均增幅为16.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0个百分点。
这种状况如果不改变,我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就无法实现,安徽崛起就可能落空,合肥及沿江等地区的发展也会受到严重制约。
在全国“两会”期间,郭书记明确提出把“以能源建设为重点,促进皖北地区发展”作为安徽崛起的重点任务之一,这对皖北发展具有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的强大号召力和凝聚力,必将激励皖北人民为之不懈奋斗。
目前,皖北发展已经呈现出良好的势头,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去年皖北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已达到()%,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个百分点。
如果进一步因势利导,皖北地区一定能后来居上,成为全省最具活力的新的增长板块。
因此,建议省委从全省经济协调发展的高度,按照郭书记所说的那样,把加快皖北发展作为安徽崛起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放到与沿江地区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制订和实施加快皖北发展的统一规划,加强对皖北地区发展的组织协调和分类指导,充分利用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皖北六市之间加强协作和联动,实现资源共享、产业互补、市场互通,促进共同发展;大力推进皖北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支持一批关键性项目实施,加快皖北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把丰富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进一步落实对皖北地区财政、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比照国家扶持中部地区政策,完善扶持皖北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激发皖北地区的发展潜力,尽快在全省形成南北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为安徽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大力推进能源基地建设,发挥资源支撑作用。
按照经济发展一般规律,区域经济发展客观上要求有多个增长极,特别要求有撬动区域发展全局的战略支撑点。
从我省情况看,能够成为撬动安徽崛起的战略支撑点的,无疑就是能源资源,郭书记也多次强调不仅要对安徽,而且要对长三角地区提供资源支撑。
因此,在加快安徽崛起的进程中,应该把打好资源牌,推进大型能源基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
淮南长期以来被称为华东地区的“工业粮仓”,煤炭资源量约占全国的19%、华东地区的32%、安徽的74%,水资源也十分丰富,目前淮南已被列为全国13个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和6个煤电基地之一,省“861”计划中,淮南有17个项目列入其中,其中能源基地建设投资占全省的34.3%,“皖电东送”工程淮南装机容量达480万千瓦,占总计划的60%以上,这表明在安徽大型能源基地建设中,淮南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其它城市难以比拟的。
更为重要的是,近两年来,淮南“三大基地”建设已如火如荼地展开,亿吨煤基地已经开工兴建矿井7对,今明年改扩建矿井6对,到2007年全部建成投产,建成后煤炭生产规模达到近亿吨,这相当于江浙沪三省市每年电煤供应量的总和。
华东火电基地已开工兴建田家庵电厂技改、平圩电厂二期、洛河电厂三期三个项目,今年再开工兴建田集电厂、凤台电厂两个煤电一体化电厂项目,2007年形成900万千瓦以上的装机生产能力;煤化工基地已经建成淮化集团“1830”工程、dmf扩建工程等一批煤化工项目,并已获得日本政府8000万美元贷款,今年我们要力争实现煤化工基地建设的新突破。
这不仅是因为,煤化工是“十一五”期间及以后一个时期国家确立的12个重点产业之一,也可能是我市最有优势、最有成长潜力的产业链,而且考虑到淮南长期以来扮演着东部的能源原材料供应基地角色,资源优势不能充分的发挥,这种被动状况必须得到改变,发展煤化工势在必行。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以建设全国一流的煤化工基地为目标,以煤炭气化为核心,以发展基础化肥化学品、替代燃料化学品、精细化工产品为重点,建成煤化一体化集约发展体系。
近期重点实施淮化老系统改造,推进淮化集团与皖北煤电集团合作建设大型甲醇项目,力争在2007年之前,形成200万吨煤化工产品生产能力,到2018年,形百万吨级甲醇、百万吨级合成油、百万吨级硝酸的生产规模。
淮南“三大基地”一旦形成,将进一步确立安徽在华东地区能源基地的重要战略地位,对安徽崛起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但由于“三大基地”项目投资高、建设量大,建议省委省政府给予重点支持,加快对有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申报进程,对已上报的矿井项目和电厂项目,帮助我市尽快获得国家批准;在我市发展煤电化一体化上,支持淮化集团和皖北煤电集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尽快批准我市煤化工基地规划实施,帮助解决中科院10万吨煤基合成油试点项目建设资源配套问题,推动淮南由“资源大市”向“经济强市”转变。
3、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破除“瓶颈”制约。
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安徽要崛起,基础设施建设就要先行。
近几年来,我省加大了国债争取和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力度,一批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重大项目相继竣工,有效拉动了经济增长,但总体来看,相对于全省经济迅速发展和奋力崛起的需要而言,我省基础设施的综合水平还处于滞后状况,存在着能力不足、水平较低、质量不高等问题。
公路网密度和人均拥有公路里程数低于华东平均水平,区域性结构布局还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水利设施还比较薄弱,特别是淮河,目前还处于“入海无门、入江不畅”的境地,水患时时在威胁着淮河两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建国以来,淮河流域已发生大的洪涝灾害30余次。
以淮南为例,1991、1996、1998和2003年四次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40亿元,2003年水灾,造成皖北地区gdp增幅减少4.6个百分点,淮河水患已成为沿淮地区和全省人民一个巨大的“心病”,水患不根除,沿淮人民无宁日。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省委:
(1)坚持将基础设施建设放到优先发展地位,适当超前,实行提前投入,并预留必要的发展能力,对有些项目建设可以采取一次规划设计,分步到位的办法建设,以适应远期的发展需要。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投资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相对集中用到最急迫的项目上。
当前在加速建设沿江跨江大桥和沿江高通道的同时,也要切实加强皖北地区交通建设,为大型能源基地建设提供运输通道。
淮南亿吨煤基地建成后,除了每年就地转化3000多吨外,还有6000多吨供应华东市场,迫切需要提高铁路、公路和水运能力。
请省委、省政府在帮助淮南提高铁路和水运能力的基础上,加快正在实施的合淮阜高速公路进程,尽快动工兴建淮埠高速公路。
(3)高度重视淮河治理,坚持“蓄池统筹”的治淮方针,紧紧抓住国家在安徽投资200亿元治理淮河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大淮干治理和内涝治理力度,让淮河两岸人民过上富裕、安宁的生活。
淮南是饱受淮河水患的城市之一,全市水涝面积达70万亩,共有6个洪区,行洪区耕地面积2万亩,区内人口8万人,淮干和内涝治理任务都十分艰巨,请省有关部门要尽快落实。
建议继续加大淮河治理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加快淮南境内淮干治理和黑龙潭段河道疏浚工程等在建项目的实施,对尚未立项的重要工程项目尽快批准立项和落实资金;尽快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将泥河工程这一跨流域工程上划省里管理;积极实施西淝河综合治理,建议由省综合部门牵头制订和落实西淝河综合治理方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4、积极实施“经济东向发展”,加速融入“长三角”经济圈。
安徽在全国战略发展中处在什么样的地位,一直不够清晰和明确。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省委郭多龙书记把安徽定位为“长三角纵深腹地”,并根据这一定位,提出实行经济向东发展,这非常符合安徽实际,对安徽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是中部崛起的主要动力源泉,安徽处于长三角经济区新一轮拓展的前沿地带和关键部位,在资源禀赋、产业基地、科技人才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都有独特优势,实行“经济东向”发展,是安徽奋力崛起的必然要求。
但如何实行经济东向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思路和措施。
我们认为,按照“长三角纵深腹地”这一目标定位,应该充分发挥我省在区域分工中的综合优势,以更加开明开放态度加强对接与互动,努力把安徽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基地、能源供应基地、劳动力输出基地和旅游休闲基地,形成互补、梯度、高效型的区域分工体系,真正使“长三角腹地”的地位和作用由虚变实。
当前建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拓展对“长三角”地区开放的领域和空间,不仅鼓励和支持皖东和沿江地区,而且更要鼓励和支持皖西、皖北、皖南等地区以资源、资本等为纽带,通过相互投资和企业联合,在资源开发、支柱产业配套、新兴产业共建和传统产业整合等方面广泛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在这一方面,淮南市近几年通过实施以“融入长三角、渗入珠三角、面向韩国”为重点的大开放主战略,引进了浙能集团、万向集团、景兴纸业等一批大的企业集团来淮投资合作,展现出与长三角地区对按互动的良好前景,特别是浙能集团与淮南矿业集团携手合作,成立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凤台电厂4×60万千瓦机组,浙江省政府从2007年将所发电量纳入浙江省电力电量平衡计划。
这是我省与长三角地区首次合作开发资源的一个成功范例,请省委、省政府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浙江省的配合协作,争取国家尽快批准立项这一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着力构建“和谐安徽”,为崛起营造良好环境。
实现安徽崛起,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建议省委常委会按照中央提出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积极推进“和谐安徽”建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利益关系和谐、社会秩序和谐,努力形成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环境安全文明的和谐局面。
当前应当着力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解决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现在,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比较大,成为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
就我市来说,2004年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是下岗职工年人均收入的3.5倍,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9倍。
部分企业在职干部与离退休干部的收入差距拉大。
比如:
淮南矿业集团退休的前任主要领导的月收入仅为900元,年收入仅为1万余元,与现任领导的收入差距很大,客观上形成了一定矛盾。
建议省委常委会采取有力措施,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公平。
二是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现在不论是哪个城市,都有不少的下岗失业人员,做好这些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对维护社会安定至关重要,也是执政为民、关爱百姓、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个主要方面。
就淮南来说,目前全市需要社会保障的各类人员达15万人左右,每年社保资金缺口达3亿元,财政压力非常大。
特别是去年和今年我市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出中心人员4.5万人,解除劳动关系需一次性支付2.6亿元,虽然省财政给予了6000万元支持,我们又贷款9000万元,但缺口仍达1.1亿元。
因此,建议加大对淮南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是增加养老保险金转移支付额,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增加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的补助,帮助我们妥善安置好下岗职工。
同时我们建议新建煤矿、电厂的养老金在市级交纳,由市级统筹。
三是加快“生态安徽”建设,加强对淮河、巢湖等流域的污染治理,加强工业和城市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特别要支持象淮南这样的工矿城市搞好生态环境建设。
由于煤炭开采为大型区域开发项目,项目类型多、开发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对井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影响范围广、时间长,易引发地表塌陷、裂缝,破坏土地资源和植物资源,治理这些塌陷区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建议省委常委会进一步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调研出台“煤炭开采企业开采一吨煤收取5元的土地复垦、环境整治和塌陷治理专项费”的政策,确保塌陷区治理资金落到实处。
同时,对我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给予大力支持。
总之,解决好这些较为突出的问题,推进”和谐安徽”建设,就一定能为“抢抓机遇、靠势而上、奋力崛起”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近几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全县开展评选表彰县劳动模范活动,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要求
(一)范围:
2002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人员等。
(二)名额:
这次全县评选劳动模范10名。
人员比例:
按照有关规定,推荐人选中各类人员所占比例为:
一线职工不少于总数的40%;科教人员占总数的20%;企业负责人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农民群众比例为20%;其他人员10%。
根据分配的名额比例,我县一线职工为4人,科教人员2人,农民2人,企业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1人。
凡上报推荐人选的乡镇和系统,要根据这次劳模推荐名额分配数额和要求,充分考虑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和被推荐人的实际贡献,全面衡量,综合考虑,认真做好推选上报工作。
二、评选条件
县劳动模范必须是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崇高的理想和信念,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发展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和保障社会供给等方面做出贡献的;
(二)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刻苦钻研、勇于攻关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深化企业改革、优化产业结构中,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招商引资和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实施“工字号”工程,促进再就业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发展个体、民营和外向型经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生产、计划生育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勤政廉政、拒腐防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公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二)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方法步骤
(一)评选工作以镇(办)、系统为单位,按照县里分配的名额和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办法推选出县劳动模范人选,报县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对上报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认真汇总、审核后公开、公示。
(二)办公室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将整理好的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提交评选委员会评审,最后由县政府审定。
(三)对评选出的县劳动模范,“五.一”节前县政府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四、几点要求
(一)评选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
被推荐人是一线职工或企业负责人的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是农民的要经村民大会或村委会讨论通过,并经基层单位党政同意后上报。
(二)正科级以上领导一般不参加劳模评选。
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推荐,不但要看其所在单位经济指标和工作完成情况,而且要看本人思想观念、民主作风、遵纪守法、依法纳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三)3年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重大问题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未依法纳税的;未依法组建工会组织的;公有制企业未建立职代会制度的;集体企业未进行平等协商签定合同的;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的。
(四)已获得县级和县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五)推荐的劳模候选人,每人报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20份。
五、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县劳动模范是全县人民非常关心、关注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力大,确保评选质量至关重要。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县决定成立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委员会(名单附后),委员会受县委、县政府委托,负责评选和表彰工作。
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负责日常工作。
各镇(办)、系统、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分管政工的领导和工会干部要靠上抓,确保做好评选工作。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制约因素分析
目前我国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制约着银行信息披露的规范化与合理化。
1.现有产权关系导致银行管理当局缺乏信息披露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
一般来讲,管理者比所有者更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现状和预测未来,由于所有者和管理者的目标有偏差,管理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来做出财务报告披露。
经济学上,委托代理关系的核心是刺激一致性的信息机制,委托人(所有者)为了避免代理人“机会主义”的出现,通常会设计使委托人利益最大化而代理人(管理者)也愿意接受的契约,如可行的报酬机制,可以使双方的目标很好地结合起来,在一个有效的经理人市场上,经理人为了保住饭碗,取得委托人的信任,通常会主动披露公司信息,减少双方信息的不对称。
由于我国国有银行的资金和财产等归国家所有,没有真正对银行所有权负责的委托人,即委托人虚化,这样的委托人也必然没有强烈的信息披露要求,难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监督和约束机制。
在代理人方面,各级行行长是由政府或上级行直接任命的,没有来自经理人市场的竞争压力,这样就不太可能产生信息披露的动力;相反,为了实现进一步升迁和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经理人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信息,掩盖不利信息,甚至编造虚假信息。
2.管理层次多,委托代理链延伸,增加了代理成本和信息成本。
我国银行机构是沿袭了行政模式设置的,管理层次多、委托代理关系复杂是这种机构设置的特点,这给信息披露增加了难度,导致银行纵向和横向机构之间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现象严重,道德风险增加,代理人采取各种手段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问题随之出现。
诸如行为短期化,盲目扩大规模,过分在职消费,虚盈实亏等。
同时,许多银行不完全掌握所属分支机构的信息,造成监管控制不力,违规经营、违法犯罪问题不断发生。
委托代理双方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代理成本膨胀和控制成本上升,并严重影响委托代理效率。
3.相关法规不健全,要求不统一,银行信息披露约束弱化。
明确管理者在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制定有关信息质量管理法规是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手段。
目前,我国规范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主要有《商业银行法》、《会计法》、《企业财务报告条例》、《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等,上市银行还要遵循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等。
然而,在上述法律法规中,有些已经不适合当前金融业发展和监管的需要,有些没有配套和补充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对管理人员责任和权利、提供伪劣信息的处罚也没有明确规定。
其中,对上市银行信息披露要求是最高的,相比起来,其他银行就低得多,没有相关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特别是对近年危机频繁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缺少明确信息披露的要求。
4.不完善的会计标准和非独立审计,使银行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完善的会计标准和独立审计可以确保企业所有交易以全面公开原则为基础,并以令人满意的方式记录下来和披露出去。
有资料表明在拉美国家和东南亚银行危机中,银行不良贷款和盈利能力在危机前后都有很大程度的差别,其原因是这些国家在危机以前通常采取了与国际通行规则不相符的会计标准,以至于不能对银行资产质量进行正确评价、对财务收支进行合理确认,银行管理当局、监管当局和债权人都不能获得准确的银行财务状况信息,延缓了问题的发现和处理,最终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目前,我国银行仍然没有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会计准则可遵循,对相关银行会计事项没有严格、统一的规定,各家银行的资产负债分类有很大的差别,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坏账准备的计提也不尽相同,甚至有的银行分支机构把坏账准备和应付利息的计提用来虚构利润,对亏损或盈利的深层次原因说不清楚,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和不透明,给管理决策和监管增加了很大难度。
我国银行执行的是内部审计,其职能是仅对其所在行负责,独立性很差,来自政府的审计其目的主要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税收的征缴。
以民间审计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除上市银行外都没有引入独立性较好的民间审计,银行披露的信息就更难保证可靠、公允、公正了。
5.现有银行管理技术水平难以使信息披露符合国际一般要求。
现代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业务创新和技术手段日新月异,相应地对银行的监管方式、监管内容以及信息披露也提出不断改进、不断提高的要求。
如新巴塞尔协议在最低资本金问题上增加了新的要求,要求各银行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估机制,特别是大银行,要运用自己的内部评级系统,决定自己对资本的需求,或借用外部评级机构特别是专业评级机构对贷款企业进行评级,根据评级决定银行面临的风险有多大,并为此准备多少风险准备金,但这必须在严格的监管之下进行。
在市场风险测定上,建议风险管理水平高、具有高质量内部风险评级的银行采用irb方法(internalratingbased),这种风险测量方法的假设前提、模型参数、模型测试均有很高的披露要求,在我国很难推行。
关于操作风险,这是巴塞尔协议中新提出的要求,指计算机系统故障、内部控制缺陷可能给银行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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